第4章 没有回应就是拒绝
第4章没有回应就是拒绝
[11]
在谢沐和白昼坐同桌的短短一年里,谢沐记得,她试图教会他各种公式定理和古文翻译,白昼学得稀里糊涂。而白昼则给她灌输了很多奇怪的东西:比如,不在家里在哪儿都一样;比如,对一直戴着手表不摘的人要有点儿耐心;比如,哪个好学生不想当坏孩子;再比如,回应是非常重要的事,没有回应就是拒绝。
谢沐从来都不知道白昼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些东西,但出于学霸最后的尊严,她都记住了。
“回应是非常重要的事。”
谢沐很快就明白了这句话是对的,在升高二的那个暑假末尾,她打开信箱的时候,发现在一堆学习资料下面,压着一封信。
她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心跳快得不得了。
署名写着:戴笑。
亲爱的三木:
祝好。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说再见。
你知道我家的问题不好处理,当年火灾后,我住在爷爷以前当老师时买的房子里,也就是你家附近,靠着爷爷那点儿退休金过了几年,直到爷爷去世。
后来我和奶奶一起生活,好在我们不用交房租。
那天我在大排档打工的时候,有人喝醉了骚扰我,王侯来接我回家的时候看到了,气得和他们打了起来,那些人是校外的。对不起,我一着急就给白昼打了电话,我也不知道他会叫来这么多人。
那天我晚了很久回家,奶奶没等到我,犯病了。
我衣服上还有没处理干净的血,我看着奶奶倒在地上的那一瞬间,我恍惚地想,为什么呀?
为什么总是我?
我从小长得是讨喜了一点儿,小时候妈妈就说我长得漂亮,我不明白,长得漂亮有什么罪过。
我的手腕上都是疤,夏天都得穿长袖衣服。那天王侯又来送我,我忍不住跟他说,你不会喜欢我的。
他问我为什么,我下了决心,慢慢把袖子卷起来给他看。
他看到那些疤,居然没有被吓到,他也把一直戴着的手表摘下来给我看,手腕上是几道细长的刀疤。
他说,他多么希望一开始到我们班借校牌的时候,坐在窗户边上的是我,这样,他一开始就能认识我。
奶奶还没去世的时候,老家的叔叔婶婶就来了,我知道他们为了什么,我没满十八岁,房产证上也没写我的名字,我就跟他们说,房子卖了以后,有一半的钱要归我。
真的谢谢白昼,他躺在医院里,还能像变魔术一样变出一大帮看着很凶的人站在我身后,正因如此我叔叔婶婶才勉强同意了。
三木,我们一直都清楚却一直忽略的一件事就是,我们不一样。
我很高兴你不必像我一样经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我希望你能继续你的生活。其实我一直都很羡慕你。
我没有足够的精力和金钱去上高中、大学,我现在在北京的一个地下室里,明天还得去找工作。
我的手机摔坏了,没有了你的号码,我只知道这个地址,也不知道能不能寄到。
我不想再拖累王侯,拖累你们了。
我不需要他喜欢我,我希望他开心快活。
这个地址是短租的,不用寄信回来,我收不到的。
不用担心我,由衷希望你一切都好。
无论如何,我都记得我们一起喝汽水的时候,你笑着吐槽我的样子。
那是我仅有的,快乐的时光。
对了,你一定一直都想知道我和白昼是怎么认识的。
那时候我仗着年纪小,经常溜去他家的酒店蹭吃蹭喝,反正只要跟着哪个大人偷偷进去以后,婚礼上没有人会拦一个小孩子。我在桌子底下找客人们丢的酒盒,撕下上头的商标可以在小卖部换五块钱,有一次,他和我的手抓住了同一个酒盒,他看了看我,把手松开了。
“我知道哪儿还有,我带你去。”他这么说。
我们就是这样认识的,我看得出来你喜欢他,他也喜欢你,他没有看起来那么自在。
夏天快结束了,希望你学业顺利。我会一直想你。
爱你的笑
[12]
人生如梦,不过有的人做的是美梦,有的人做的是噩梦。
谢沐在本子上写下这句话。
自从升上高二以后,她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因为在她的人生里,愿意倾听的人太少太少了。
于是她把想对戴笑说的话、自己对白昼的看法和对新老师新班级的种种吐槽,都写进日记里,把日记本压在抽屉里那一摞辅导书下面。
每天写完作业都已经十一二点了,她还是要拿出来写一点儿,把心里的隐秘都通通写个遍。
写着写着,她发现,虽然这个本子上记录的日期是新的,她却总是在写过去的故事,过去和戴笑在一起的日子、过去教育白昼的事情,她不自觉地把这些事情付诸笔端,日子就这么一页一页翻过去了。
她的高中生活的确过得像梦一样,云里雾里,她稀里糊涂地就参加了高考。那两天因为她正碰上生理期,所以发挥得不是很好,但也勉勉强强没有失利。
本来她还担心自己考试时会紧张,结果那时候肚子和腰都在疼,她竟然也没有精力紧张了。
吃散伙饭时,所有人都喝多了,不停地在敬酒。不少女生染了头发化了妆,穿着高跟鞋来了。所谓的高中毕业生,正处在校园和社会中间,一面对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隐隐期待,一面又对高中生活十分不舍,所有人都喝了又喝,抱了又抱。一个男生最先开始忍不住掉了眼泪,紧接着安慰他的女生也哭了,一个接一个,像多米诺骨牌一样,所有人都被一种莫名泛酸的悲伤情绪感染了。
那天晚上就像啤酒里的泡沫一样,纯粹,易碎。转盘上没动几口的大盘的菜,玻璃杯子碰在一起的声音,女生的抽泣,男生的拥抱,喝到一半,谢沐的眼眶还是干干的,她不知道该和谁拥抱,于是溜到走廊,看见几个男生在对着窗户抽烟。
“哎,杨子。”她叫住了其中一个。
杨子回头看她,一个挑眉:“谢沐姐。”
杨子是她在这个班级的新同桌,虽然两个人坐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但是谢沐能隐隐感觉到他对自己的好感。
“别老叫人姐。”谢沐可能是喝得有点儿多了,脸颊微红,伸手就把杨子抽了几口的烟抢了过来,狠狠吸了两口。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迷迷糊糊之中,她觉得自己等这一天似乎等得太久了。
呛人的烟雾被吐出去的时候,她的耳边突然响起白昼的一句话:“你说,哪个好学生不想当坏孩子啊?”
她一呛,咳出了眼泪。
杨子有些无措地看着对方,对方把烟还给他,眼泪还在眼角挂着呢,突然伸开双臂看着他:“最后一天了,便宜你了。”
谢沐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明亮的走廊里,只有几个人站在窗边,屋子里的人开始唱歌,一个接一个地拥抱。谢沐定定地站在窗前,看着玻璃倒映着自己的面孔,短发有些乱了,脸颊红红的,眼睛潮湿得像雨后的井,这张脸看上去和以前一样平庸,现在看起来却又觉得哪里不太一样了。
灯火通明,歌舞升平。
在这么热闹的场景下,她站在窗户边吹风,夏日的夜风轻柔地拂在她发烫的脸颊上。
可她始终觉得,站在这里的,不应该只有自己。
她的高中生活结束了。
她的成绩上顶尖的一本有些困难,但是上普通的一本是没有问题的,谢妈妈对这个成绩还是不太满意,但谢沐十分坚定地拒绝了复读的要求。
邢陆楠发挥失常,竟然连二本线都没有考上,选择复读。
酒桌上的人,就和戴笑、白昼一样,转眼消失在谢沐以后的人生里,四散八方。
大学生活过得平淡而乏味。谢沐那么多年的压抑和努力就是为了这一段时光,可她的大学生活的确没有之前幻想的那样美妙与值得回味。
她实在是厌倦了,学生会里的钩心斗角,更多学霸之间的暗自较量。在大学里,她索性也开始做一个什么都不积极的闲散人士,除了去上课就是整天在宿舍里睡觉,周末会去逛逛街,这个不争那个不抢,成绩也中规中矩,她算是放飞自我了。
某天寝室夜谈会的时候,寝室长谈到高考成绩,大家纷纷吐了吐自己临考的苦水,又各自报高考的分数。轮到谢沐,她很随便地说了自己的成绩,她们三个都吓了一跳。
她的成绩是这个寝室里,乃至这栋宿舍楼里,最高的。
“天了噜,沐沐,你你你就是那个630啊?”
“进学校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学校有个630分,我们都是压线进来的,我还想这谁啊,我要630分上哪儿不能上啊。”
“就是就是,我还以为是何方神圣,原来就是我们的大沐沐!看不出来啊。”
“哎哎哎,你怎么会屈尊报我们这里啊?”
这所大学位于省会城市,虽然并不是211、985之类的,但也好歹是所一本院校。
谢沐简简单单地说:“不屈尊,报撸了。”
“这得撸到什么程度啊,你咋报的当初,不然给我让我再报一次呗。”
谢沐笑了:“撸了五个,这是我的最后一个平行志愿。”
剩下三人纷纷痛不欲生地扶额……真是……
其中的原因,无非是前五个志愿她都报了北京的学校,但是这个分数报北京院校还是有些吃力,她为此还和父母吵了一架。
不过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她的日子就像她日记里所写的一样,如梦一般飞快地进行各种实践课、等级考试,她每次都是刚刚擦过及格线,虽然成绩不拔尖,但也没挂过科。
逃过课、调戏过学长、见识过钩心斗角和人心险恶。
因为课余时间太多,她也开始在日记里写写小说和故事打发时间,别人泡在图书馆是为了复习,她则是看各种千奇百怪的书,还写一些天马行空的故事。
窗外的树叶绿了又黄,落了又长。白云聚了又散,散了又聚。
在日记本换到第四个的时候,她的大学生活也结束了。
[13]
揾食不易。
二十二岁的谢沐投入社会之后,突然明白了这个词的含义。想起了在很久之前,她和戴笑坐在那个名叫时光的小小奶茶店里,戴笑说出这个词时眉眼间微妙的神情。
前二十二年她的确算是过得顺风顺水,没有大灾大病,不担心市场的菜价,不担心明天的饭钱,唯一需要她忧虑的就是下一次考试的成绩。
自大四和室友们一起跑招聘会开始,她才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这个社会的竞争、压力、手段,不断投简历,不断跑应聘,直到毕业以后也没有找到一份自己满意的工作。
虽然她的学校还可以,但是父母让她报的英语专业却是滥大街,除非学得特别好,能进入好外企,而像她这样没好好学,全靠着吃高中老本蹭及格的人就业就比较麻烦了,毕竟英语的普及程度高,学英语的人又多。她的同学要么靠成绩要么靠关系,进外企的进外企,考研的考研,出国的出国,只有她兜兜转转,举步维艰。
她突然觉得自己很没用。
拒绝了父母在乌湖镇给她托关系找的工作以后,这种感觉更强烈了。
好在她的成绩不算太糟糕,学习能力虽然荒废了四年但还在线,毕业两个月以后,她成功进入了省会的一家普通民企做文员。虽然工作很无聊,动不动还加班,但在一个生活水平不高的二三线城市,她也还能喘口气,工作空闲的时候在网站上写东西解闷。
自从她上了大学以后就不知不觉遵循着曾经那个人的轨迹生活,她深深地羡慕着那个自由快乐、无拘无束的人。所以在大学里她不停地写着看着,小小的日记本写完了一本又一本。
别人在图书馆准备考试,她写;别人在看着美剧、刷微博,她还在写。
可能这没有什么意义吧。她想,但她是真的很愿意做这件事。
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她想,可能这就是他的道理。
第一个故事是她曾经写在日记本里的。
讲的是神话故事,四方诸神掌管着人间。在西方边陲住着一个女子,因为亲人早亡,住的地方也人烟稀少,所以她最怕的就是夜晚到来,野兽号叫,她独自在阴暗潮湿的草屋里担惊受怕,又十分寂寞。
因此每天太阳将要落下去的时候,她对这股温暖和明亮都十分不舍,常常站在屋外望着太阳,喃喃道“不要走”。
掌管太阳的神仙渐渐注意到了她,发现每天自己在西方边陲落下时,总有个女子在等着他,温柔地冲他的方向说话。这个女子生得美,温柔又楚楚可怜,神仙不知不觉被她吸引,因此日落的时间一天一天地被推迟。
终于有一天,沉醉的神仙没有发现,太阳整日整日挂在天上,草木枯萎,大地开裂,庄稼绝收,他注意到的只是女子的笑容。
太阳神因此被贬成凡人,但他毫不后悔,他着急地去找那个一直对他说“请多陪我一会儿”的女子,那个爱慕着自己的人。
然而他却发现,那女子对他没有半点儿意思。
他说:“我来了,我就是你每天等的那个太阳。”
女子看着他,细声细语地说道:“那请你给我光。”
他那个时候才明白,她所爱的是光,从来都不是太阳。
她的文笔还不娴熟,也没用多华丽的修辞手法去堆砌,但尽了力把这个故事写得缠绵悱恻,狗血却又十分过瘾。
在网站上更新了几万字以后,居然就有出版商与她联系商量出版事宜,后来卖出了几万本,成绩不温不火,到她手里的版税也仅仅够她付几个月房租,便越发明白了“揾食不易”四个字的含义。
写这个故事的起因是她一时兴起,写完以后她心里舒服了不少,也就重新投入到日常工作之中,把这件事抛到脑后去了。
结果过了一阵子,她突然收到一个影视公司的邮件,字里行间的意思是想买这本书的影视版权。
她百度了这个“铂金娱乐”,满屏都是大写加粗的“大公司”三个字,就试着联系了对方,满心欢喜地卖掉了影视版权。很久之后她才意识到,这个平淡无奇的下午,她在对话框里和对方讲的那几句话,是多少人的人生的巨大转折点。
[14]
铂金娱乐的老总林正则做矿产生意发家,财大气粗,成立公司以后又涉足了影视、房地产、珠宝等行业,几年来也算是站稳了脚跟。
而购买谢沐小说影视版权的则是铂金娱乐下属的鹿鸣影视公司,这两年刚刚成立,用场记小妹的话说,没什么气候,有名无实,是小王爷闹着玩的东西。
谢沐很好奇,谁是小王爷?
场记小妹正给她带着路,回头看了她一眼:“还不就是……”
她看着谢沐,突然不说话了,赶紧低了低头:“林总。”
谢沐顺着她的目光回头一看,自己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瘦削高挑,眉眼很有生气,染成棕黄的头发半长不短地斜斜遮了一只眼睛,看起来却恰到好处,不妖媚也不突兀,正笑眯眯地看着她,语气十分愉快:“您就是阿森森森?”
谢沐赶紧点了点头:“啊,那个,叫我阿森就好了。”
阿森森森是她胡乱取的笔名,这么正经地被人叫出来,听起来倒是十分违和。
那个人点点头,笑道:“我是林深。”
林深笑起来的样子十分友好,一点儿也没有客套和怠慢的意思,穿得虽然很随意,但却让人无法轻视。
“改剧本的事麻烦您了。”
“不麻烦不麻烦,跟我们老板请假倒是比较麻烦。”谢沐本着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准则,帮他们完成了剧本以后,又从Y市跑来这个影视城,好根据拍摄的具体情况修改。
“不过……林总,找两个专业编剧改不就行了,也不用非得是我吧?”谢沐想起磊哥批她假时的那副严肃神情,一阵后怕。
“我觉得,还是原作者最能抓住小说的精髓和灵魂,更好地把这部剧呈现出来。况且我也很喜欢你写的小说。”林深歪歪头,下午的阳光把他的头发照得金灿灿的,像一只暖洋洋的小狐狸,“叫我林深就行。”
“好吧,那我一定尽力。”谢沐一边应着,一边想着这小王爷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纨绔,还挺会说话的,不由得好奇场记小妹那个欲言又止的表情是什么意思。
等跟着场记小妹到了自己的房间,谢沐又忙问林深的事,场记小妹摇摇头:“唉,你不懂。”她简单交代了一下别的就离开了,“隔壁就是这部戏的女一女二,楼下是男演员们,出了宾馆顺着路往前走有超市。”
谢沐四下看看,就是很普通的标准间,条件还说得过去,就当是来旅游了。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就在快黄昏时,她下去走了走,这个旅馆不大,可能是因为在影视城边缘的关系,剧组少,住客也不多。
出门一路都是亮着灯的小饭馆,她顺着路快走到尽头了,还是没看见超市在哪里,找了半天,才在一个胡同里看到几家小超市。买完冰汽水往回走的时候,她还在想今天那个笑眯眯的林深,觉得他肯定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
走着走着,她一抬头,发现胡同口和刚才走进来时完全不一样,这才意识到自己走反了。
她面前正对着一个旧得掉漆的篮球场,少有人来,灯光也暗,看起来冷冷清清的。
篮球场上居然还有个人在打球,一个人也打得不亦乐乎,手里的球顿了一下,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不偏不倚地落进没了网的篮筐里。
她的心跳突然加快了。
那个人甩甩头上的汗水,又拍起了球,瞄准了起跳,这次却投偏了,篮球偏离了篮筐,落在地上弹了弹,滚到了谢沐脚边。
她捡起球,正对上那人的目光。
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想到还能遇见他。
[15]
如果让谢沐自己设想再次见到白昼的方式(事实上,她也的确这么干过),她不会想象出这么一个平淡无奇的桥段——异乡重逢,她愣了半天,还是白昼主动跟她打招呼:“三木啊。”
她的思绪混乱了一下,喃喃回道:“好久不见。”
在她的设想里,不应该是这样的,他们应该在乌湖高中附近重逢,夏日炎炎,所有的蝉都声嘶力竭地叫着仿佛明天就是世界末日,她把自己收拾得好看一点儿,躲在路边的那棵歪脖树后面,悄悄看着白昼走过那个十字路口。
他们分离多久了?高二、高三、大学四年,现在刚好是她毕业之后的第一个四月,快七年了,她突然觉得这七年似乎并不存在,他还是那个油嘴滑舌、阳光又散漫的懒鬼,笑起来眼睛闪闪的,像恶作剧得逞的小孩子,正经的时候那双眼睛又含着几分认真,让人不想反驳。
他的眉毛、鼻梁、好看的轮廓都和以前一样,不过被时光打磨得精致了些,唯一不同的是,他已经长得很高了。
谢沐看着面前比自己高出半个头的白昼,意识到这几年的确存在过,它在他们之间划了一道看不见的深沟,站在边上都让她觉得心惊胆战,谁也不能向彼此靠近一步。
或者说,只有她自己不敢,白昼只瞅了瞅,一个跨步就跳过来了。
他们并肩走回了旅馆,路旁小饭馆的灯火照亮了一路,光打在白昼的脸上,像一幅知名的素描。他似乎很快就找回了状态,又或者说,这么多年他压根儿就没变,兴致勃勃地问谢沐:“刚才那么暗,我都差点儿没认出你来,你怎么认出我的?”
谢沐的第一反应就是“一看那个甩头的动作,我就知道是你”,但她想了想说:“我又没瞎,我也不傻。”
“你够了,三木。”
两个人笑了起来,全然像之前一样。
在这一路上的聊天里,白昼很体贴地没问一句谢沐的过往,而是一直在谈论两个人现在怎样怎样。谢沐想,白昼从小就招人喜欢,在亲爹和后妈之间游刃有余收放自如,又在学校结交了一群哥们儿,不是没有道理的。
当知道白昼是这部《桃花带露浓》的男一号的时候,谢沐嘴里的冰汽水都快喷出去了。
“是你啊。”
白昼眨眨眼:“我这么好看,当然是我了。”
“你知道我是干啥的不?”谢沐擦擦嘴。
白昼眼珠子一转,一脸不怀好意地笑了:“你是阿森森森?我们这么多年交情了,你知道该怎么做吧?”
“什么这么多年啊,”谢沐刚说出口就后悔了,她的性格不像戴笑和白昼,她是典型的书呆子,嘴笨,“我这么正直,是不会给你加戏的。”
“话说,你怎么当上演员了?”谢沐对白昼这些年的经历好奇,还是忍不住问了。
“这个……”白昼摇头晃脑,“当然是靠我的个人魅力了。”
谢沐做出要打他的样子,他才忙摆摆手:“好好好,三木,告诉你。”
用白昼的话讲,他在外地上了两年学,艺考考了A市的美术学院,还在大学时就兼职做了美术老师,毕业以后本来打算帮后妈打理服装店卖卖潮牌,结果刚下飞机,就与铂金老总来了个“命运的邂逅”。
白昼讲起故事来面部表情特别生动,绘声绘色得好像林正则胖胖的背影就在他们俩面前。
白昼说他当时拎着行李正要走,突然发现前面的胖子掉了一个钱包,就像是小说里的情节,他捡起来就赶紧冲那胖子喊,结果那人似乎是耳背,压根儿没听见似的。虽然人胖了些,走路却像脚下生风。
“因为是国际航班,”白昼一笔带过,“我想他该不会是外国人吧?”但看背影又不是欧美人的样子,他当机立断地做了这小半辈子最机智的一个决定,拎起行李追着那人就开始跑,一边跑还一边喊:“等等!阿加西!桥豆麻袋!”
讲到这里,他无奈地笑了笑:“用上了我全部的外语储备。”
好在白昼长高了一些,腿长,追了一百多米赶上那个健步如飞的大爷,后来才知道他就是林正则。
白昼吐吐舌头:“后来他问我有没有兴趣演戏,我考虑了一下,就答应了。”
“唉,主要靠的还是我的个人魅力。”白昼抱着球走得很轻松的样子,旁边的谢沐默默补充:“还有你跑得够快。”
白昼和那个没露面的男二住在316,谢沐在414,她回去后心不在焉地洗了个澡,对着剧本又看了看,确定没什么差错了。
倒在床上,她闭起眼睛,试图把他们这些年的轨迹拼凑起来,两条平行线一不小心画歪了一条,结果两条线又重新碰到一起了。
最重要的是,谢沐发现,自己在看到白昼的那一瞬间,除了隐隐的羞愧,更多的是抑制不住的喜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