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历史不忍细看(世界史)》(6)
那些奇特的历史现象,有的让你微笑,有的让你尖叫
金字塔是怎样建成的?
金字塔是埃及文明的标志,被全世界的人们所知晓。对于其他国家的人来说,金字塔与日常的建筑很不一样。金字塔是梯形分层的,又称作层级金字塔。它是一种高大的角锥体建筑物,底座四方形,每个侧面是三角形,样子就像汉字的“金”字,所以我们叫它“金字塔”。《金字塔铭文》中有这样的话:“为他(法老)建造起上天的天梯,以便他可由此上到天上。”
数千年来,金字塔以其雄伟的外形、奇特的结构,一直吸引世界各地的人们对其加以探究。
据统计,埃及境内大大小小的金字塔有百座之多。金字塔一般都比较雄伟,如其中最大的一座、第四王朝法老的胡夫金字塔,它原高146.59米,经过数千年的风吹雨打,顶端已经剥蚀了近10米。在1888年巴黎埃菲尔铁塔建立以前,它一直是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物。它的底面呈正方形,每边长230多米,绕金字塔一周,差不多要走1千米的路程。胡夫金字塔除了规模巨大,建筑技巧也十分精湛。塔身的石块之间,没有任何水泥之类的黏合剂,而是一块石头叠在另一块石头上面。每一块石头都磨得很平,虽历时数千年,现在的人们也很难用一把锋利的刀刃插入石块间的缝隙,而且它历经数千年而不倒,确实是建筑史上的奇迹。另外,在大金字塔身的北侧离地面13米高的地方,有一个用4块巨石砌成的三角形出入口。这个三角形用得很巧妙,如果不用三角形而用四边形,那么,100多米高的金字塔本身的巨大压力将会把这个出入口压塌。4000多年前的埃及人民就能对力学原理有这样的理解和运用,并能建造出如此巧妙的构造,确实是十分了不起的。胡夫死后不久,在他的大金字塔不远处,又建起了另一座金字塔。那是胡夫的儿子哈夫拉的金字塔,它比胡夫的金字塔低3米,但由于它的地面稍高,因此看起来比胡夫的金字塔还要高一些。金字塔的附近还建有一个雕着哈夫拉的头部配着狮子身体的大雕像,这就是大家所熟知的狮身人面像。除狮身是用石块砌成的之外,整个人面像是在一块巨大的天然岩石上凿成的。它距今有4500多年的历史。这座巨大的金字塔由成千上万块总重达2000吨的巨石砌成,这是现代人无法想象的。
那么,这些巨大的金字塔到底是怎样建成的呢?
有的科学家认为,建造金字塔的巨石不是天然的,而是人工浇筑的。科学家对从金字塔上取下来的小石块逐个化验,发现这些石块都是由人工浇筑贝壳灰石组成。由此推测,在埃及,奴隶建造金字塔很可能是采用“化整为零”的办法,先将搅拌好的混凝土装进筐子,再一点点抬上去,逐级建造,日积月累,巨大的金字塔就建好了。按照科学家的这个推测,只要掌握一定的技术,就能浇筑成一块块巨石。而且,有科学家还在石块中发现一缕一英寸的头发。如果是天然的石头,里面是不可能有头发的。这是一个相对合理的说法。
很多年以来,人们相信金字塔是由奴隶们手工建造的。但是,这种说法引起了各方的质疑。根据金字塔的建造规模,相关专家估计,在修建大金字塔时,埃及的居民至少应有5000万人。然而,根据历史资料的统计,在那个时期,全世界的总人口才有2000多万人。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建造金字塔的石块都是从很远的地方运到吉萨沙漠中去的。这些石块大的有50吨,小的也有2.5吨,仅胡夫大金字塔就用了230万块这样的石块。以埃及当时的科技水平,它是不可能运输如此又重又多的大石块的。因此,有人大胆设想,石块不是从陆地或水上运输的,而是由外星人从空中运输的。这种大胆的设想看似荒谬,但也是一种解释。就拿胡夫金字塔来说,该塔底每边边长为230米,误差不到20厘米。塔高146.5米,有40层楼那么高,其东南角与西北角的高度误差仅为1.27厘米。如此低的误差率,即使很多现代建筑也都难以望其项背。更令人惊奇的是,胡夫大金字塔的塔高乘以10亿就等于地球到太阳的距离;用2倍塔高除以塔底面积,等于圆周率,即3.14159,而该塔建造好差不多3000年后,人们才把圆周率算到了这个精度。穿过胡夫金字塔的子午线正好把地球上的陆地和海洋分成相等的两半,塔的四边正对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塔的周长米数正好与一年的天数相吻合(即365.24),而周长乘以2正好是赤道的时分度,坡面的高是纬度的6%,塔的自重乘以10的15次方正好是地球的重量。因此,无论是谁选定的这个塔址,都应该对地球的结构、陆地和海洋的分布等都有着非常充分的了解。按照人类文明的发展水平,那时候的埃及人是不可能具备这种能力的。更让人惊叹的是“金字塔能”,它指的是金字塔形的构造物内部产生着一种无形的、特殊的能量。这种能量有着许多用途和奇特的功效,最明显就是能使尸体等有机物质不会变质,而是木乃伊化了。科学家们通过研究还发现:金字塔的结构是一个较好的微波谐振腔体,微波能量的加热效应可以杀菌,并且能使尸体脱水,而在这个腔体中,正好可以充分发挥微波的作用。还有科学家研究认为任何建筑物都可以根据它们的外部形状吸收不同的宇宙波,金字塔内的花岗岩具有蓄电池的作用,它吸收各种宇宙波并加以储存,而金字塔内所产生的那种超自然力量的能,正是宇宙波作用的结果。这些高科技的产物为什么会被4000年前的法老利用,仅仅说是巧合,恐怕难以令人信服。如果真有外星人的话,这种说法确实能站得住脚。
除了上述的说法,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埃及人用水来解决巨大的重力障碍。在河流与通往胡夫金字塔的路线上建造运河,然后借助水的浮力来运送石头。这样就会有一个问题:怎么让那么大的石头在水中保持漂浮而不沉下去?建造金字塔的原料来自于距离遥远的采石场,那时没有橡胶,更不要说大轮船了,古埃及人所能做的,就是用皮筏和绳索固定石块,让石头自己浮起来。皮筏的原料来自于羊群,鼓撑的羊皮加上充沛的水量,就能够提供足够的浮力。当时的尼罗河旁生长了许多纸莎草——它最有名的用途就是做莎草纸,在建造金字塔时,人们也会用纸莎草来编织粗硬的绳索。采石场的古埃及人利用水中不同高的平面,将石头卡在上面,在同样的水平下就能确保每块石头都一样大小,而且光滑平整,让金字塔稳稳地向上堆叠。在采石场将石头加工完以后,古埃及人会用牛把一个个石块运到运河的港口。那么,怎么把这些石头一层一层地运上去呢?在往上的渠道中间,古埃及人设置了许多道闸门,当第一道闸门开启时,石头就会浮到第二道闸门处;再关闭第一道,打开第二道,以此类推。因为大气压,水会积聚在渠道的内部,只要有充足的浮力就可以让石头持续往上升。采用这种运输方式,石头就可以被运送到准备施工的高度,再这样一层一层地往上砌筑。运上来的石头都在四周的水道漂流,工人只要在正确的区域卸下羊皮筏,就能让石头落下。当时的工人让石头卡在预先设定好的地方,而这个石块有52度的倾斜角,它能让整个渠道变得稳固,又不至于太倾斜而难以使用,这也是金字塔盖好后的倾斜度。在这样层层叠叠的石头之下,渠道也一直随着建造的高度而水平上升。建造完成之后再打开水闸,水就放掉了。就这样,借助外界的力量达到似乎难以企及的目标,也就变得可信了。这也是古埃及人民在劳动力水平极端低下的情况下想出的最完美的智慧。但这也不过是一种推测,毕竟金字塔所体现的技巧性与完美程度,很难让人相信只是通过这种原始的方法就能达到。
以上是人们关于金字塔怎样建造的几种推测,虽然不能完全令人信服,但也是从现实的条件下得到的比较合适的解释。金字塔确实是个谜,要揭开这个谜,恐怕还需科技的进一步发展才能实现。
古埃及王室近亲结婚的奇异风俗
古埃及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距今已有8000年的文明史,比中国5000年的文明史还早了3000年。宏伟壮丽的金字塔和狮身人面像,以及保存数千年而不腐的木乃伊几乎已经成为埃及文明的标志。埃及的文明如此悠久,实在是令人惊叹。然而古埃及却有一种颇为奇异的习俗,实在是让现代人咂舌,那就是王室的兄弟姐妹之间可以通婚,甚至父女之间都能结婚。这样的通婚习俗甚至传到了后来的波斯帝国以及欧洲王室。这样的习俗,我们现在看来是有违人伦的,是不可理解的。那么,古埃及的统治阶级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习俗呢?
在古埃及,法老都自称是神,“神的血统”要保持纯洁,不能被玷污。因此,王室的结婚对象便不能外求,只能在内部寻找。就这样,我们今天看来是不能理解的现象,在当时却是合理合法的。而且,这样做可以避免国家大权和王室财产落入外人之手。
除此之外,还有社会方面的原因。
古埃及一直保持着母系继承制度,当时女性的地位在很多方面都是高于男性的,而且那时男女之间的关系也是很开放的。据说当时盛行“金牛”崇拜,所谓的“金牛”,就是生殖之神奥西里斯的化身。凡“金牛”出生,祭司们需小心饲养,长到4个月大时,就被送进“金牛庙”。女子在庙内裸体供奉,并纷纷把下体献给“金牛”。还有一种习俗,就是当时的女性会将自己的初夜献给神在人间的代表——祭司阶层。古埃及的女性成熟很早,十几岁时就已经发育很成熟了。女人在婚前有性行为也是家常便饭,追求爱人也会很直白:“我英俊的朋友,你太让我着迷了,我求你让我做你的妻子,替你管家。”这样的表白,现在的女子似乎都很难启齿,但在古埃及,却是很普遍的。那时的女人和男人之间可以公开谈论性。最初时,男女都裸露上身,对自己的性特征根本不加掩饰。
正是在一种神性的崇拜和性开放的社会环境下,这种近亲通婚的现象才如此的普遍和习以为常。
埃及十八王朝的哈特谢普苏特是一位女法老,是图特摩斯一世的女儿,她嫁给了同父异母的哥哥。在丈夫兼哥哥去世后,她作为摄政王辅助幼主,后来索性自己做了法老。她是埃及历史上很有影响力的女人,很像中国的女皇帝武则天。
埃赫那吞是埃及历史上一位颇有争议的法老,他推翻埃及以往敬奉的所有神,只崇拜太阳神“阿吞”为唯一的神。他与自己的两个女儿结婚,并宣称这是延续阿吞神脉的最好方式。
埃赫那吞死后,他年幼的儿子图坦卡蒙继承王位。为了维护国家的稳定,他与埃赫那吞的遗孀,同时也是他同父异母的姐姐结了婚。
拉美西斯二世是埃及最著名的法老之一,他统治时期是埃及新王国最后的强盛时代,他本身是一位强力的国王、伟大的将军,统治埃及长达67年。根据史料的记载,他与自己的两个女儿结了婚。
还有著名的埃及艳后克里奥佩特拉,她先后与自己的两个同父异母的兄弟结婚。
从遗传学上看,近亲结婚未必都会产生畸形的后代,但是产生畸形后代的概率还是要比非近亲结婚产生的后代要高出很多。考古学家在发现图坦卡蒙的陵墓和木乃伊以后,研究者们一直试图解开他的死亡之谜。有人推测他死于谋杀,有人认为他从战车上跌落摔死,也有人推测他是被马踢死的,还有人猜测他是罹患败血症或脂肪栓塞而死。后来的扫描结果显示,图坦卡蒙生前“疾病缠身”,脊柱严重弯曲,腿脚不便,一条腿骨折。而DNA检测结果显示,图坦卡蒙生前得过疟疾并患有多种遗传性疾病。结合最新检测结果和先前的研究成果,研究人员认为,图坦卡蒙是死于严重的疟疾和并发症。研究报告说,人们常常把图坦卡蒙想象成一位优雅的少年法老,但他其实“身体羸弱,骨头坏死……右脚缺趾,左脚畸形,要靠拐杖走路”。由此看来,想象和现实的差距还是挺大的。
美国密歇根大学医学史学博士霍华德·马克尔说,图坦卡蒙之所以罹患这些疾病,与父母近亲结婚可能有很大的关系。他和父亲一样都患有腭裂,又和祖父一样足部畸形。埃及考古学家扎西·哈瓦斯观察到,在埃及古代图画中,图坦卡蒙都是坐在战车上射箭,而不是站着射箭。这个细节很不寻常。考古人员在他的陵墓中发现了大量的陪葬拐杖,“起初我们认为那是权力的象征,但他显然用过那些拐杖,他几乎难以站立”。估计图坦卡蒙墓葬中两具随葬的、在腹中夭折的双胞胎女儿也是基因变异的后果。人类的遗传基因DNA,会产生变异和缺陷,近亲之间通婚,将这种产生变异和缺陷的基因传给后代的概率要高于一方有这种基因、一方没有这种基因的人之间的结合。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国法律才禁止近亲结婚。
因为古埃及文明的传承很早就中断了,所以关于古埃及历史的流传总带着神秘的色彩,但王室中近亲结婚却是被后世公认的现象。这种现象我们现在或许觉得不可思议,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却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所以,读史需要深入,只有深入了解,我们才能不冤枉古人。
图坦卡蒙的诅咒真的有那么灵验吗?
1922年11月5日,英国考古学家霍华德·卡特终于在埃及的一处断崖下面找到了图坦卡蒙陵墓的入口。随后,卡特的同伴卡纳冯赶到,他们一起打开了两道墓门。墓内有不计其数的奇珍异宝,这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喜不已。1923年2月17日,他们又发现了第三道墓门,门后是图坦卡蒙异常豪华的棺椁。他们将棺椁打开,卡特发现了一块匾额,匾额上写有字。过了几天,他们将匾额上的文字翻译出来后,身上直冒冷汗:“谁要是干扰了法老的安宁,死亡就会降临到他的头上。”这便是图坦卡蒙的诅咒。自从这句诅咒被翻译出来,每个进入图坦卡蒙陵墓的人,心头都有一团挥之不去的阴影。不幸的是,诅咒似乎应验了,数十年来,很多进入图坦卡蒙陵墓的人,都是在进去后不久就死了。
第一个“诅咒的受害者”是卡纳冯。卡纳冯在进入陵墓入口时,左面颊似乎被什么东西蜇了一下,伤口当时便肿胀起来,且疼痛难忍。过了不久,卡纳冯便患了坏血症,发起了高烧,牙齿也陆续脱落。他看上去非常疲惫,还似乎受了某种惊吓。他的精神和身体迅速垮了下去。十几天过去了,卡纳冯搬到了埃及的开罗,在那里,他的脖子开始肿胀,并发肺炎。卡纳冯不得不住进了开罗的一家医院。1923年3月下旬,卡纳冯高烧40摄氏度,持续烧了12天。4月15日凌晨,值班护士突然听见卡纳冯大喊:“我完了!我完了!我已经听见召唤了……”护士还没赶到他身边,医院突然停电了,到处漆黑一团。5分钟后,终于来电了,但卡纳冯断气了——极为惊恐地瞪大眼睛,半张着嘴。周围的人都非常惊恐,说法老的诅咒是真的。更诡异的是,不但卡纳冯莫名其妙地死去了,连他在英国的狐皮狗也嚎叫着死了。
不久,开罗那家医院护理过卡纳冯的护士也突然死去了,死因不明。
卡纳冯的朋友、美国铁路业巨头乔治·杰戈德,曾走进图坦卡蒙的陵墓参观了一遍。第二天,杰戈德便无缘无故地发起了高烧,当天夜里就死了。
1926年,法国埃及学家乔治·贝内迪特参观图坦卡蒙陵墓后摔了一跤,一下子就摔死了。
就在这一年,勒·弗米尔教授也在参观图坦卡蒙陵墓的当晚,在睡梦中死去。英国商人乔尔·伍尔在参观之后也发起了高烧,接着就莫名其妙地去世了。
第一个解开裹尸布,用X光透视法老木乃伊的解剖学家齐伯尔特·德利教授在拍了几张X光片之后就发起了高烧,身体迅速衰弱。他回到伦敦的第二年就去世了。
考古学家亚瑟·梅斯是卡特最重要的助手,就是他帮助卡特打开图坦卡蒙陵墓最后一堵厚墙。在这次发掘之后,他的身体每况愈下。就在这一年,他莫名其妙地陷入深度昏迷,最后于1928年4月死在了旅馆里。同年,卡特的另一位助手迈斯死于间歇性高烧。
1929年11月,卡特另外一位助手理查德·贝瑟尔因心脏病突发去世。他远在伦敦、87岁的老父亲听说了儿子的死讯后,便从住处跳楼身亡。在为老人举办葬礼时,运送灵柩的马车又轧死了一名8岁的儿童。
卡特曾陪一个美国人参观过图坦卡蒙的墓室,这个美国人第二天便高烧死亡。
还有一个南非的富豪,在参观完陵墓的挖掘现场后,在归国途中从游艇上跌进风平浪静的尼罗河中淹死了。
有一个名叫阿·萨·C.麦斯的教授和一个名叫埃普林·霍瓦依特的博士自愿与失去了助手的卡特博士合作,继续对陵墓进行深入研究。麦斯教授在进入安放图坦卡蒙棺椁的房间时,突然倒地身亡。霍瓦依特博士在参与研究几天后,便上吊自杀。他在临死前曾咬破手指,写下遗书,称:“我因受到法老的诅咒而离开这个世界。”
1929年,卡纳冯的遗孀也死了。
短短的6年里,20多个与图坦卡蒙陵墓有过接触的人相继死去。
一时间,“图坦卡蒙的诅咒”搞得人心惶惶,似乎真有什么灵异的力量来实施法老的诅咒。但是这些都让人难以信服,后世的研究者从科学的角度加以解释,提出了几种猜测,似乎更能让现代人接受。
一种解释认为:图坦卡蒙的陵墓中可能有某种致命真菌的孢子。1989年,美国的考古学家在埃及帝王谷中挖掘了一座编号为K-V5的陵墓。陵墓里埋葬着第十九王朝的拉美西斯二世的王子们。陵墓早被盗掘,但考古学家在这座黑暗潮湿的陵墓中,发现了很多成团状的奇怪东西。它们是以木乃伊和陪葬的食物为营养物质的真菌,后来渗入的尼罗河洪水又能为它们提供长期的营养。它们都是些厌氧性真菌,不需要氧气就能存活。它们能产生致命的孢子。图坦卡蒙陵墓最初被开启时,墓中也发现了许多成团的“莫明其妙的东西”。那很可能就是致命真菌。如果是同样的致命孢子,为什么发掘K-V5的考古学家们没有一个致死呢?那是因为,20世纪80年代末的考古技术与20年代已经有天壤之别了,此时人们懂得隔离的重要性,进入陵墓时都穿上了防护服等装置,有效地保护了自身的安全。而在发掘图坦卡蒙的陵墓时,人们还没有这种意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解释。
一种解释认为:陵墓周围被施以剧毒。古埃及的祭司们是非常擅于用毒的一群人。人们从得到的古埃及文书上,看到了很多记载使用剧毒的方法。因此,有人认为,古埃及人可能将剧毒作为保护法老陵墓的一种手段。那些陵墓壁画的颜料里,就含着各种剧毒的成分。此外,不排除“尸毒”的可能。这些各式各样的毒素在墓中日积月累,难以消散,很可能对闯入者产生致命的伤害。
另一种解释认为:放射物质的辐射。前面与图坦卡蒙陵墓接触而死的案例中,死者的症状除了有发高烧、中风之外,更多的是疯癫及血液循环系统的毁坏。这也有可能与放射物质的辐射有关。有人发现建筑金字塔的部分石材带有放射性物质。人们进一步推测,古代埃及人可能已经发现了放射性物质的作用,因此用它来保护法老陵墓的平安。
还有一种解释认为:因心理压力过大而死。这看似有点无稽,却在初次接触金字塔的非专业人士中间多次发生过。那些令人窒息的长长黑暗墓道,以及对神秘传说先入为主的心理暗示,都会加重一些人的畏惧心理,这对那些意志较为薄弱的人极可能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害。1866年,中国学者张德彝随使团出国,曾参观了胡夫金字塔。后来他形容自己入塔的感受时说,有丧魂失魄之感,眩晕不能自制,出塔之后才发觉自己已是一身冷汗。“至今思之,为之神悸。”这虽然是一种说法,但在6年内让20多人死亡,而原因只是死者的心理素质薄弱,似乎不太说得通。
还有一些科学家认为,对人造成致命伤害的是陵墓的结构,墓道与墓穴的设计能产生和聚集某种特殊的磁场或能量波,从而造成人的死亡。但这又涉及科技发展阶段的问题,当时似乎没有这样的技术。然而,连金字塔的建造都是个谜,提出这样的说法也不能说没有道理。
虽然这些观点都有其合理性,但也有一些解释不通的地方。比如,致命孢子怎么能在陵墓掘开,空气流通很长一段时间后,仍然具有强大的杀伤力?比如,尸毒在空气流通后,别人又不触摸墓内物品的情况下,怎么还能致命?等等。这又让“图坦卡蒙的诅咒”带有灵异的色彩。
后来有人统计,第一批进入图坦卡蒙陵墓的人只有5%是非正常死亡,比例很小。如果打扰了法老的安宁就要被死神光顾,为什么死神这么有选择性?最让人不可理解的是,图坦卡蒙陵墓最早是由霍华德·卡特发现的,而且他是打开墓门的主要人物,但他在首次进入图坦卡蒙陵墓后又活了近17年,享年65岁,在当时属于寿终正寝。卡特本人认为“诅咒”之说纯属无稽之谈,他说如果有人要被诅咒的话,第一人就应该是他,而他却活得好好的。
“图坦卡蒙的诅咒”被传得神乎其神,但那似乎只是愚夫愚妇的流言而已。具体是什么原因造成进入图坦卡蒙陵墓人员的非正常死亡,现在依然没有令人十分信服的答案。随着科学技术和检测手段的进步,相信总有拨开云雾见青天的那一天。
古巴比伦的通天塔真的存在过吗?
古巴比伦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它曾有两处让人叹为观止、心驰神往的景观:一处是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一处是古巴比伦通天塔。这两个地方现在都已不复存在,只能在《圣经》和其他史料中看到只言片语。因此,人们不禁会产生疑问,古巴比伦通天塔究竟是真的存在过,还是只是在书中出现的古老传说。
古巴比伦通天塔也叫巴别塔,在希伯来语中,“巴别”是“变乱”的意思,并非一个含褒义的词语。也有人将“变乱”一词解释为“巴比伦”,称那座城叫“巴比伦城”,那座塔叫“巴比伦塔”。在古巴比伦语中,“巴别”或“巴比伦”都是“神之门”的意思。同一个“巴别”一个表示神圣的“神之门”,一个则表示含贬义的“变乱”,这着实有点让人费解。但出现这种情况,也是有其原因的。公元前586年,新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灭掉了犹太王国,拆毁了犹太人的圣城耶路撒冷,焚毁其神庙,将国王连同近万名臣民掳掠到古巴比伦,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巴比伦之囚”。犹太人在巴比伦多半沦为奴隶,为尼布甲尼撒修建巴比伦城,直到70多年后被波斯的居鲁士大帝所拯救。亡国之恨让犹太人刻骨铭心,他们虽然不能在行动上做出什么实质性的反抗,但可以用自己的思想表达愤怒。于是,古巴比伦人的“神之门”在犹太人眼里充满了罪恶,遭到了诅咒。
而《圣经》中关于巴别塔的传说大概是这样的:
上帝用来惩罚世人的大洪水过后,天上出现了第一道彩虹。上帝走过来说:“我把彩虹放在云彩中,这就作为我与大地立约的记号,水就不再泛滥,不再毁坏一切有血肉的活物了。”此后,大地上的人都讲一样的语言,用一样的口音。诺亚的子孙越来越多,便逐渐向东迁移。在示拿地(古巴比伦附近),他们看到了一片平原,便定居了下来。
一天,有人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怎么知道以后不会再有诺亚时代的洪水将我们淹死,就像淹死我们祖先那样?”“这有彩虹为证啊。”有人回答道,“当我们看到彩虹,就会想起上帝的诺言,他说永远不会再用洪水毁灭世界。”“但是没有理由要把我们的将来以及我们子孙的前途寄托在彩虹上呀。”另一个人争辩说,“我们应该做点什么,以免洪水再发生!”于是,他们彼此商量说:“来吧,我们要做砖,把砖烧透了。”于是他们拿砖当石头,又拿石漆当灰泥。他们又说:“来吧,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传扬我们的名,免得我们分散在大地上。”
由于大家语言相通,同心协力,建成的古巴比伦城繁华而美丽,高塔直插云霄,欲与天公试比高。
此举惊动了上帝!
上帝发现自己的誓言受到了怀疑,便决心惩罚这些忘记约定的人们,就像惩罚偷吃了禁果的夏娃一样。
他看到人们这样齐心协力,统一强大,心想:如果人类真的修成宏伟的通天塔,那以后还有什么事干不成呢?一定得想办法阻止他们。
于是,他悄悄地离开天国来到人间,改变并搅乱了人类的语言,使他们因为语言不通而分散在各处,而那座塔也半途而废了。
带有神话色彩的古巴比伦通天塔最终没有建成。
但后来备受称赞的“巴别塔”,按照历史记载,是真实存在过的。它一般指那波帕拉沙尔父子修建而成的那一座。尼布甲尼撒二世之父那波帕拉沙尔建立了新巴比伦王国后,开始重建巴别塔,他在铭文中写道:“巴比伦塔年久失修,因此马尔杜克命我重建。他要我把塔基牢固地建在地界的胸膛上,而尖顶要直插云霄。”马尔杜克是古巴比伦城的主神,以神的名义修建此塔十分的名正言顺。
这座塔建成后,规模宏大,气势雄伟。公元前460年,在塔建成150年后,古希腊著名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游览古巴比伦城时,对这座已经受损的塔仍是赞叹不已。根据他的记载,通天塔建在许多层巨大的高台上,这些高台共有8层,愈高愈小,最上面的高台上建有马尔杜克神庙。墙的外沿建有螺旋形的阶梯,可以绕塔而上,直达塔顶;塔梯的中腰设有座位,可供歇息。据19世纪的考古学家科尔德维实际的测量和推算,巴别塔的塔基边长约为96米,塔和庙的总高度也在96米左右。巴别塔是当时巴比伦国内最高的建筑,在国内的任何地方都能看到它,人们称它“通天塔”。
在古巴比伦人看来,巴比伦王的王位是马尔杜克授予的,祭司是马尔杜克的仆人,巴比伦的人民需要得到他的庇护。为了取悦马尔杜克,巴比伦人将巴别塔作为礼物献给了他。在巴别塔里,每年会定期举行大规模的祭祀活动,全国各地的人都要赶来朝拜。根据希罗多德的记载,塔的上下各有一座马尔杜克神庙,分别称上庙和下庙。下庙供有神像。上庙位于塔顶,里面没有神像,但金碧辉煌,由深蓝色的琉璃砖制成并饰以黄金。古巴比伦人按照世俗生活的理想来侍奉他们的主神。大殿内只有一张“铺设十分豪华”的大床,床边有一张饰金的桌子。(美索不达米亚的贵族跟古希腊罗马的贵族一样,也是躺着进食。)庙里只住着一位专门挑选出来陪马尔杜克寻欢作乐的年轻貌美女子。祭司们使人们相信,他们的神会不时地来到庙里并躺在这张床上休息。只有国王和祭司们才能进入神殿,为马尔杜克服务,并听取他的教诲。据希罗多德记载,神像和附属物品一共用去800塔兰同的黄金(约合现在的2400万美元)。
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认为,巴别塔除了奉祀神明外,还有另外两个用途。其一是尼布加尼撒二世以神的庄严来显示个人的权威,以求永垂不朽;其二是讨好祭司们,让他们帮助自己控制城邦人民的思想。当时美索不达米亚对神明比较崇拜,祭司阶层不仅在意识形态上影响着人民,而且掌握着大量土地和财富,拉拢他们十分有必要。
希腊的历史学家还认为,巴别塔还是一个天象观测台。新巴比伦人笃信占星术,他们认为一颗星辰就代表一个神明,他们的主神马尔杜克就是木星。希罗多德认为巴别塔中的祭司们躺在床上,除了侍奉主神马尔杜克外,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观测星辰。人类早期的天文学知识直接产生于宗教和巫术中,而掌握这些知识的多是祭司阶层。古巴比伦人取得了当时世界上最杰出的天文学成就,这座塔似乎功不可没。可惜的是,因为巴比伦人的反抗,这座塔连同古巴比伦城都被波斯的薛西斯一世给彻底毁掉了。
神话传说虽不可信,但根据历史资料的记载,巴别塔应该是真实存在过的。虽然它已不复存在,但它却反映了当时巴比伦人精神和文化生活的重要方面,作为一个神话和历史遗迹,确实应该长久地为后人所景仰和纪念。
古希腊雕塑为什么都是裸体的?
古希腊雕塑是人类艺术领域内的最高成就之一,即使过了两千多年,艺术手段日新月异,在这一领域,仍然无出其右者。即使文艺复兴时期的大师如米开朗基罗、近现代大师如罗丹等,最多也只是达到或接近当时的水准,却没能超越它。虽然如此,当我们在博物馆或一些美术作品里看到希腊雕塑,如《掷铁饼者》《维纳斯》《拉奥孔》等作品时,发现它们都是裸体的。这在东方艺术作品中是非常少见的。为什么古希腊人在艺术表现上偏爱裸体呢?
首先我们要看当时人们的生活习惯与思想状况,而人们的生活习惯和思想状况,很大程度上受到他们生活环境的影响。
希腊位于地中海北岸、欧洲东南部,土地面积狭小,三面环海,周围岛屿众多,属于典型的地中海气候。因此,那里冬季温暖湿润,日照充足;夏季炎热,却因有海风的调剂,非常宜人。在这种良好的气候下,人们注定不会穿太多的衣服。而且温和的气候也造就了人们自然活泼的精神。据说酷热能使人慵懒消沉,严寒能使人僵硬迟钝。希腊没有这种极端的气候,而且光照充足,所以人们的性格比别的民族更加活泼。加之周围都是大海,视野开阔明朗,这也造就了希腊人乐观开朗的心胸。开阔明朗的环境塑造了古希腊人热爱自由、喜欢身心不受羁绊的性格,这一点在政治上很容易看出来。古希腊的民主政治是古代最完善的民主政治之一,这时的公民权利被很大程度地伸张,公民的自由都有保障。没有政治上的压迫,每个公民都能享有充分的自主权,他们的思想和行为都是自由而不受束缚的,因而,他们也不介意身体的袒露。
然而,热爱自由只是为喜欢光着身子提供了思想基础,要把光着身子变成美的体现,还需一定的现实和物质条件。大英博物馆的策展人伊恩·詹金斯说:“过去希腊人脱的衣服比我们多,然而在雅典城繁华的大街上,没有人会光着身子大摇大摆行走。”“古希腊雕塑崇尚裸体……但是在希腊人眼里,裸体是英雄的标志。裸体代表的不是这个眼下的世界,而是充满神话色彩的世界。”
古希腊人性格开朗,热爱自由,但把裸体变成一种美寓于生活中的,却是通过体育运动。古希腊人非常注重体育锻炼,认为神也一定可以从运动中获得快乐。因此,体育运动是所有年轻人教育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他们理想中的男子气概就是健全的精神寄于健全的身体之中。理想的人最强大的官能不是善于思索的头脑或者感觉敏锐的心灵,而是血统好、发育好、比例匀称、身手矫健、擅长各种运动的躯体。这一点,在当时武力最强大的城邦斯巴达表现得尤为突出。在全希腊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能够让当时交战的城邦停止战争,更是突出地体现了这一点。在参加体育运动时,古希腊人会毫不介意地脱掉衣服。斯巴达年轻的女子在参加运动时,也基本是裸体的。古希腊人对体育锻炼的热爱,淡化了他们的羞耻心。在健身场上、跑道上以及庄严的节会中,参加运动的人们把衣服完全脱掉。普林尼说:“全身赤裸是希腊人特有的习惯。”苏格拉底说:“不能表现身体的美是一种耻辱。”罗马时代的希腊历史学家普鲁塔克在记述当时少女们裸体参加运动会的情景时写道:“尽管少女们确乎是这样公开地赤身裸体,但是绝对感觉不到有什么不正当的地方。这一切的运动都充满嬉戏之情,并没有任何的春情或者淫荡。”可以说,古希腊人举办全民性的盛大庆祝,如奥林匹克运动会、科林斯地峡运动会等体育大会,都是赤裸裸地展览与炫耀裸体的场合。赢得冠军的人,人们膜拜他,诗人歌咏他,雕塑家还要为他制作雕像。因为这个缘故,他们不怕在神前和庄严的典礼中展览肉体,甚至还设立一门研究姿态与动作的学问,叫作“奥盖斯底克”,专门教人美妙的姿态,作敬神的舞蹈。
伊恩·詹金斯的同事尼尔·麦克格瑞格说:“希腊并不把赤裸当作耻辱,反而认为这是男性社会地位的象征”“年轻人脱掉外衣在古奥林匹克运动会上角逐时,他不仅仅是在同伴前裸体,更重要的是代表了一种正义感。”“他们并不是全天都裸体,当进入体育场时才这样,实事上,‘gymnasium’(体育场)一词来源于希腊的‘gymnos’,就是裸体的意思。”这是非常有道理的。
雕塑家在浴场上,在健身场上,在敬神的舞蹈中,在公众竞技中,经常看到裸体和裸体的动作,他们依照这些进行创作,表现力量、健康和活泼的形态和姿势,希腊雕像的形式因此而得到完美的体现。
有人说,古希腊人热爱裸体,与当时战争的频繁有一定的关系,这种说法虽然有点牵强,也不无道理。我们知道,斯巴达是当时武力最强大的城邦,在抵御波斯帝国的进攻中,斯巴达战士表现得最为突出。斯巴达是个军国主义国家,全体男性公民都是战士,一生都在进行军事训练(日常的生产活动全由奴隶负责),体育比赛就是家常便饭。斯巴达的女人为了生出健康的孩子,也会被强制要求参加体育锻炼。畸形或不够健壮的孩子,一出生就会被城邦杀死。而斯巴达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因为要经常与周围的城邦打仗,维持在伯罗奔尼撒和全希腊的霸权。古希腊人热爱自由,任何一个实力强大到威胁其他城邦自由的国家,都会招致大家的嫉恨,会群起而攻之。因此,在古希腊,各城邦的战争是非常频繁的。古希腊人不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国家,原因也在于此。著名哲学家柏拉图的《对话录》、丹纳的《艺术哲学》都说:那时的战争全凭肉搏,因此每个士兵都得锻炼好身体,愈强壮愈矫健愈好。青年人大半时间都在练身场上角斗、跳跃、拳击、赛跑、掷铁饼,把赤露的肌肉练得又强壮又柔软,目的是要练成一个最结实、最轻灵、最健美的身体,而没有一种教育在这方面做得比古希腊教育更成功的了。
这便是古希腊人偏好裸体的现实生活来源。
不但如此,在古希腊人的观念里,万物之中,人是最美的。他们把具有健、力、美的躯体看作是神的馈赠,并将其作为人们追求和崇拜的最大目标。于是,古老的奥运会就成了炫耀和展示人体的盛会。美术史家阿尔巴托夫也说过:“无论在希腊人之前或希腊人之后,人们再也不能那样单纯无邪地去看待裸体了”。
正是这样一种特殊的社会风尚和由此产生的特殊审美观念,决定了古希腊的人像雕刻往往采取裸体的形式——这种形式在展现人体美上达到了一个无与伦比的高度。正如19世纪俄国著名的文艺批评家别林斯基所说的:“希腊人的雕像用了裸体刻画的形式,在他人看来,这或许是厚颜无耻、有碍观瞻的事。但在古代世界,这曾经是纯洁无瑕的诗章和对人的尊严的赏识。”美国学者伯恩斯教授、拉尔夫教授在他们的著作《世界文明史》中说:“希腊艺术所表达的是什么?总而言之,它是把人文主义象征化,即是把人视为宇宙中最重要的造物而加以赞美。尽管许多雕刻描绘神,但这一点也不减损人文主义的本质。希腊人的神是为人的利益而存在,所以他赞美神,也就是赞美自己。”
古希腊雕塑的裸体形式,和战争、体育以及审美都颇有联系。而审美观念一旦形成,往往会逐渐偏离原来的目的,具有相对独立的审美意义。于是,裸体雕塑就大量出现了。
虽然我们认为古希腊雕塑采用裸体的形式与战争、体育以及审美都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但其形成的原因,至今仍未有定论。虽然如此,这并不影响我们对那些力与美完美结合、令人叹为观止的艺术珍品的欣赏,以及对古希腊艺术家的敬意。
欧洲的黑死病为什么被称为“人类的噩梦”,它究竟有多可怕?
很多人都看过美国的经典影片《夜访吸血鬼》,这部影片是由尼尔·乔丹导演,聚集了布拉德·皮特与汤姆·克鲁斯等一众好莱坞明星,阐述了很多意义深刻的东西。其中,影片的主人公吸血鬼路易斯与克萝迪娅到欧洲游历时,见到了黑死病横行的惨状,那些人畜横死,朝不保夕的景象令人心生恐惧,那种整个城镇或者村庄的人全部死亡的场景活脱脱就是地狱的模样。
黑死病于14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肆虐,传遍了西亚与欧洲的大部分地区。在随后的300年间,黑死病不断地降临这块饱受折磨的地方。直到近150年后欧洲人口才逐步恢复到疫情爆发之前的水平,对整个欧洲、亚洲、非洲都带来了十分严重的影响。
据不完全统计,仅在1348—1350年的3年内,只欧洲一地就有近3000万人因黑死病而失去生命。1348年德意志编年史学家吕贝克记载死亡了9万人,最高一天的死亡数字高达1500人。在这3年里,黑死病蹂躏了整个欧洲大陆,再传播到俄国,导致俄国近三分之一甚至一半的人口死亡。
如果再算上以后300年因此病死亡的人数,欧洲有近一半的人口因黑死病而丧生,全球有近3亿人失去生命。连最惨烈的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也比不上这次瘟疫所导致的死亡数字。
英法间的百年战争也因为黑死病造成的人员大幅减少而导致两国停战。
那么,黑死病是如何传入并且肆虐欧洲的呢?
1347年,12艘热那亚船只来到了意大利西西里岛的墨西拿市。虽然可以登陆了,但船上的人都没有机会下来了,因为他们都死了,尸体上满是奇怪的脓血。黑死病当年10月份便开始在欧洲传播,夺走无了数人的生命。这12艘热那亚船只恐怕就是黑死病传入欧洲的源头。
那么,这12艘热那亚船只是怎样把黑死病带到欧洲的呢?这个问题似乎很难回答,因为船上的人都死了。但我们把时间轴往前推,可以发现,蒙古帝国后期除了元朝之外,还建立了四大汗国: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伊儿汗国。这四大汗国建立后,每个汗国仍在不断地对外发动战争。1308年,伊儿汗国征服了在安纳托利亚的罗姆苏丹国,而这个罗姆苏丹国不仅曾经强盛一时,它更是之后威震欧亚的奥斯曼帝国的前身。位于最北方的金帐汗国也在进行着他们的征服。14世纪,金帐汗国的兵锋再次进逼乌克兰,不过他们这次的目标并不是瑟瑟发抖的罗斯王公们,而是位于黑海北岸以及克里米亚半岛上古老的游牧民族和在那里的热那亚人。当时生活在克里米亚的游牧部落,实际上正是曾经在欧洲大陆留下深远影响的哥特人。不过即使是哥特人这样的古老部落,在蒙古大军的侵袭下也毫无抵抗之力,最终接受了蒙古人的统治。
不过金帐汗国的军队在克里米亚还遭遇了一个强有力的对手,那就是在克里米亚南部港口城市扎根已久的热那亚人。热那亚和威尼斯是两个强大的商业城邦,双方为了争夺黑海地区的贸易权,都在黑海北岸建立了非常完善的军事设施,因此,蒙古人在进攻热那亚城邦卡法时,遭到了极大的阻碍。由于没有海军的支持,蒙古人实际上并不能对这座殖民城市进行真正的围困。卡法的热那亚人仍然可以通过海陆两条通道向黑海其他地区,甚至爱琴海的热那亚城邦获得兵员和给养。这对蒙古人而言,是一个不好的消息。虽然这些游牧军队姑且能够忍受劳师远征的痛苦,但是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困扰着这支军队,那就是——鼠疫。这种来自亚洲的疾病,主要是由跳蚤传播,尤其是游牧民族时常食用的草原鼠,实际上是一个鼠疫的载体。伴随着蒙古征服所带来的商路畅通,鼠疫也被商人和蒙古的军队带到了欧洲。
在卡法坚固的城防下,蒙古人围攻了三年,却一无所获。鼠疫的到来,无异于是对军心极大的破坏,最后忍无可忍的蒙古人,决定使用一个恶毒的“细菌战”。他们将满身黑泡,因为鼠疫而死的尸体,用投石机抛进了卡法城内。这一招果然奏效,卡法城里立刻出现了严重的瘟疫,不仅如此,热那亚人又因为自己畅通的海陆联系,很快把卡法的鼠疫扩散到了各个殖民城邦当中。在鼠疫的打击之下,热那亚人被迫逃离卡法,带着满是鼠疫病菌的商船回到了欧洲,从而引发了改变欧洲的黑死病。蒙古人最终如愿以偿地进入卡法,但那已经是一座瘟疫横行的死城了。
这可能就是1347年那12艘载满了瘟疫载体的热那亚船只的由来吧。
至于黑死病是如何传播的,一直是众说纷纭,大部分人认为主要是老鼠身上的跳蚤所携带的鼠疫病毒导致的。然而根据最新的研究,事情的真相或许与我们已经了解的完全不同。
此前,奥斯陆大学的研究人员通过一个数学模型来研究这个问题。他们假定老鼠是传播黑死病的源头,并以此推算人类的死亡情况。计算结果显示,如果按照这种方式传播,包括伦敦在内的欧洲9个城市,死亡的人数可能远远少于历史记载的数字。
如果是老鼠身上的跳蚤传播了鼠疫,科学家觉得首先应该先有几个死亡案例,然后再出现爆发性的增长,但实际情况似乎并非如此。
那么,如果不是老鼠和它们身上的跳蚤导致了欧洲中世纪的这场噩梦,罪魁祸首又是谁呢?科学家说,很可能是人类身上的跳蚤和体虱。也就是说,一切的根源在于大家没有经常洗澡。
当1347年黑死病抵达欧洲时,人们洗澡的频率非常低,因此每个人身上基本都有跳蚤和体虱。
来自奥斯陆大学的生态与进化综合研究中心的计算生物学家鲍里斯·施密德说,对于中世纪9个欧洲城市中的7个城市来说,最符合黑死病爆发原因的模型就是通过人类体外寄生虫的方式。
“即使在中世纪的城市里,假设每个人都匹配一只老鼠——这个数字可能已经是实际老鼠数量的10倍了——死亡率还是不会有现在这样的水平。”
1348年,黑死病在18个月里几乎消灭了伦敦一半的人口。
为什么这个问题会由奥斯陆的科学家提出来呢?主要原因是在北欧地区,老鼠并不常见。
东英吉利大学历史学家、黑死病专家马克·贝利教授对人体寄生虫才是黑死病传播的主因这一说法也颇为赞同。
黑死病带来的后果异常惨烈,但除此之外,也并非一点好处都没有。英格兰德比郡的小村亚姆有一个外号,叫“瘟疫之村”。但这个称呼并不含贬义,相反,它是一种荣耀。1665年9月初,村里的裁缝收到了一包从伦敦寄来的布料,4天后就死了。月底又有5人死亡,村民们突然醒悟,那包布料已将黑死病从伦敦带到了这个小村。在瘟疫袭来的恐慌中,本地教区长说服村民作出了一个勇气惊人的决定:与外界断绝来往,以免疾病扩散。此举无异于自杀。一年后,首次有外人来到此地,他们本来以为会看到一座鬼村,却惊讶地发现,尽管全村350名居民中有260人被瘟疫夺去生命,但还有一小部分人活了下来。
有一位妇人在一个星期内送走了丈夫和6个孩子,自己却从未发病。村里的掘墓人亲手埋葬了几百名死者,却并未受到这种致死率100%疾病的影响。这些幸存者接触病原体的机会与死者一样多,是否存在什么遗传因素使他们不容易被感染呢?由于亚姆村从1630年代起就实施死亡登记制度,而且几百年来人口流动较少,历史学家可以根据家谱准确地追踪幸存者的后代。以此为基础,科学家于1996年分析了瘟疫幸存者后代的DNA,发现约14%的人带有一个特别的基因变异,称为CCR5-△32。
这个变异基因并不是只在这时被发现,前不久它在有关艾滋病病毒(HIV)的研究中也与人类打过照面。它能阻止HIV进入免疫细胞,使人能够抵抗HIV的感染。300多年前的瘟疫,与艾滋病这种诞生未久的现代瘟疫,通过这个基因变异产生了奇妙的联系。
我们知道,HIV只袭击特定的细胞。不同的细胞表面有着不同的蛋白质,这些称为“受体”的蛋白质是细胞身份的标识,好像士兵不同颜色和式样的盔甲。HIV进入免疫细胞,摧毁人体免疫系统的主要通道,是称为CD4和CCR5的两个受体。CCR5-△32变异,就是编码CCR5受体的基因发生的一个微小变异——丢失了32个碱基对。其结果是形成一种较小的蛋白质,它并不位于免疫细胞表面。这样,大多数HIV病毒就失去门路,无法感染细胞。
在一般的情况下,人体中每个基因都有两个副本,拥有一个CCR5-△32变异副本,人对HIV的抵抗力就会增强,即使受到感染,发病过程也会比普通人缓慢。如果有两个变异副本,就基本上对HIV产生免疫了(并非完全的免疫,有两个变异副本而仍死于艾滋病的例子,虽然罕见,但的确存在,有的HIV病毒可能并不需要以CCR5为通道)。
这个变异对HIV以及古代瘟疫的抵抗力,促使科学家调查了它在不同人群中出现的频率。结果显示,非洲土著、东亚、印度等地区人群里都不存在这个变异,它仅仅存在于欧洲人和居住在美洲的欧洲移民后裔中。也就是说,它是欧洲人所特有的。在欧洲的不同地区,它出现的频率也不一样,其中北欧高达14%,地中海沿岸仅为2%。平均而言,约有10%的欧洲人拥有一个变异副本,1%的人拥有两个副本。
CCR5-△32刚被发现,制药企业就纷纷试着模拟它的机制,来制造新的抗艾滋病疫苗或药物。很多拥有两个变异副本的人健康地活着,似乎显示该变异并无有害影响,这一点尤其有利。不过,它究竟从何而来?这个变异仅在欧洲人中广泛存在,对此的合理解释是,在欧洲的历史上,拥有这个变异的人有更大的机会生存下来,留存后代。它是偶然出现的,起初只存在于极少数人身上,但某种严酷事件产生了强大的“选择压力”,使得这个能带来一定生存优势的变异在人群中出现的频率不断升高。
这个变异可以增进人对HIV的抵抗力,但据估计它有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历史了。那么历史上有什么疾病足以产生这样的压力?流感、麻疹、猩红热、伤寒、霍乱……许多传染病袭击过欧洲,但致死率和流行程度足够高的,目前只有两种:黑死病和天花。
不过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黑死病再也无法让人类坐以待毙了,人类通过接种疫苗以及抗生素的使用,再加上配套医疗手法的改进,已经很少再有黑死病的疫情爆发与泛滥了,目前仅有少量病毒被培养于美国等几个国家的实验室中,以对其进行研究。
黑死病这个人类的噩梦,也许再也不会出现了吧。
卡克斯顿,影响力超过牛顿的英国印刷商人
1999年元旦,英国广播公司举行的“BBC听众评选千年英国名人”活动的结果揭晓,中世纪的一位印刷商人威廉·卡克斯顿排名第三,仅位于莎士比亚、丘吉尔之后,击败了达尔文、牛顿、克伦威尔等我们所熟知的历史名人。这个结果对中国人来说,似乎很难理解。因为大多数中国人都没有听过卡克斯顿这个名字,而莎士比亚、丘吉尔、达尔文、牛顿、克伦威尔的名字,我们则耳熟能详。但对英国人来说,卡克斯顿对英国文学的贡献和影响力,除了莎士比亚之外,其他人都是无法超越的。
那我们就看一看,卡克斯顿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物。
卡克斯顿于1422年生于英格兰肯特郡,家境比较富裕,因而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1438年,16岁的卡克斯顿前往伦敦,在著名的布商、后来的伦敦市长勒泽手下当学徒。勒泽1441年去世以后,19岁的卡克斯顿离开英国,前往佛兰德斯的布鲁日,专做英国和佛兰德斯之间的纺织品贸易。通过20多年的努力,他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到1463年,他已经成为尼德兰一带的英国商会会长——这是一个相当显赫的职位,甚至能够代表英国国王从事外交活动。1469年,他辞去英国商会会长的职位,应邀就任英国国王爱德华四世的妹妹勃艮第公爵夫人玛格丽特的顾问。
卡克斯顿通晓英、法、德、拉丁等多种文字,没事时喜欢写些东西,翻译一些书籍。1469年,他开始着手翻译自己比较喜欢的《特洛伊历史故事集》等书。他的翻译很受朋友们的喜爱,纷纷向他索要译本。当时古登堡的金属活字印刷刚发明不久,还没传到佛兰德斯,书基本上要靠抄写。为了满足朋友们的需求,卡克斯顿除了找抄写员外,有时还要亲自抄录。他感到这样太过耗时费力,难以持续下去。
不久,他得知了谷登堡发明的活字印刷术已从德意志的美因茨传到科隆的消息,便于1471年前往科隆。在科隆,卡克斯顿花费高价,刻苦学习印刷术。那时他已经50岁了。大约1474年,卡克斯顿带着一套铅字活版印刷的设备返回布鲁日,在那里建立了一个印刷所。1475年,他与曼逊合作,在布鲁日印刷出世界上第一本英文出版物《特洛伊历史故事集》,对英国而言,这是一件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
1476年,卡克斯顿应英格兰国王爱德华四世的邀请,返回英格兰,在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附近建立了英国第一个印厂,开始大规模出版书籍。第二年,他出版了在英国本土印刷的第一部英文书籍《哲学家的名言或警句》(第一本印有出版日期的英文印刷品)。1481年,他出版了第一部带有插画的英文书《世界镜鉴》。到1491年卡克斯顿去世时,他已经出版了近百部书籍,其中74种是英文书籍,有一些还是长篇巨制,而他自己亲自翻译出版的书就有24种。在这些“卡克斯顿版”的书籍中,以孤本或残篇保存下来的尚有1/3,是英国最为珍贵的“摇篮本”书籍。
我们看卡克斯顿的生平,会感觉他就是一个具有开创精神的印刷商人,也没有多了不起,为什么他有那么大的影响力?
我们要知道,在中世纪,欧洲主要国家的官方语言和文学语言基本上都是拉丁语,各民族国家的本民族语言在文化上并没有太大影响,这对本国文化的发展十分不利。在卡克斯顿时代的英格兰,有多少个郡就有多少种方言,不论在口头上,还是在书面上,英语都还远未定型。然而,经过百年战争的激发和文艺复兴运动的影响,英格兰人的民族主义意识在这一时期愈发强烈,英语被广泛应用,逐渐成为官方语言。卡克斯顿在出版英文书籍时,选用的是伦敦和宫廷中较其他方言更接近法语的语言,使英语的句读法和文法大致定型。为了英语的规范化,他甚至还编了一本《英法语辞汇》,这是最早的双语词典之一。而且,他出版的书籍几乎无所不包,有宗教经籍、神学著作、骑士传奇、诗歌、百科全书、历史、哲学及伦理学等,这些书籍极大地开阔了当时英格兰人的眼界,促进了英国新文化的发展。而且卡克斯顿几乎出版了当时能够得到的所有英国文学作品:1478年,他出版了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此后还出版了乔叟的《特洛伊罗丝和克瑞西达》以及其他诗作。1485年,他改编出版了托马斯·马洛礼的《亚瑟王之死》。此外,卡克斯顿还翻译出版了很多外国文学作品,如《伊索寓言》《列那狐的历史》等。他出版的这些书籍不仅对英国早期文学的保存有着重大的作用,而且深刻地影响了其后英国文学的阅读和写作。而他本人的写作和翻译,也对后世的英语写作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卡克斯顿因此而被誉为英国文艺复兴新文化发达和英国文学繁荣的助产士,是莎士比亚之前对英语影响最大的人。
美洲的发现竟源自一个错误
近代西方国家的发展其实跟大航海时代有着密切的关系,美洲大陆的发现又是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里程碑。新大陆的发现刺激了西方国家继续投入大量的资源来支持航海活动,从而逐渐开启了殖民时代。当然,他们的投入和冒险也换来了丰厚的回报,大量土地的侵占、财富的掠夺不断地推动着西方国家现代文明的发展。
提到大航海时代,就不得不提一个人——克里斯托弗·哥伦布,他被称为新大陆的发现者,是具有极高历史地位的伟大航海家。且不说新大陆本来就不是所谓的“新”大陆,而是在4万年前从白令海峡迁徙过去的亚洲人最先发现并在那片大陆上生活到了近代;即便是按照西方的记载来看,新大陆也并不是哥伦布最先发现的,而是被一个叫莱夫·埃里克斯的欧洲探险家所发现。但是,哥伦布之所以被称为美洲大陆的发现者,是因为他第一次带来了欧洲与美洲的持续接触,并开创了大航海与殖民时代,因而被载入史册。
为什么说美洲大陆的发现源自一个错误呢?首先哥伦布本次的航海动机并非是把新大陆的发现作为目的。这次“错误的活动”,说到底,其实起源于意大利威尼斯一位旅行家的游记。这本游记的作者就是被写进了中国历史教科书的马可·波罗,他写的那本《马可·波罗游记》则是一本从他的个人视角出发所看到或臆想到的一些情况。没想到,这本书在欧洲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其中对亚洲大陆文明富饶的描述让一些充满了冒险精神的冒险家或者“赌徒”们对东方的巨大财富充满了向往,于是到东方国家如中国、印度、日本去“淘金”,变成了那个时代的航海家与冒险家们的梦想,例如最著名的哥伦布与麦哲伦等,都是奔着这个目标来组织航海活动的,可见,“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所言不虚。但是,当时奥斯曼帝国已经把拜占庭帝国灭了,独霸了地中海通往东方的商路,彻底堵住了欧洲国家从东方陆路到达中国的可能性,于是他们便向海洋扩张,使得从海上到达中国成为一种可能。
其次,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整个过程也充满了偶然性的“错误”。哥伦布最开始想合作的对象并不是西班牙,而是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实力较为雄厚的国家,但是由于其他国家觉得他的这个想法和“地圆说”的理论并不完善,因此觉得他的这种想法过于冒险;同时他还提出了一些“私欲”——担任“航海司令”,要求分给他10%的冒险收益,以及要求将他发现的国家的总督权赏赐给他的后代,所以他们一一拒绝了他。他为此游说奔波了十几年,终于,西班牙女王在他的游说下,兼之对来自东方的香料、瓷器与丝绸的向往,使得她说服了西班牙国王裴迪南二世同意为这次活动投入资源并承担风险。但是,即使这样,航海活动也没有马上进行,而是由于各种原因被延迟了6年之久,直到1492年,哥伦布才带领3条百十来吨的船只开始他的航行。
他这次航行的首次登陆地点如果在理论上没有错误的话,应该是在亚洲的最东方——日本,因为他从《马可·波罗游记》中推算出来的数据是日本在中国东方30度,其次分别是中国和印度,他甚至带着两份西班牙女王的国书,一份是给《马可·波罗游记》中记载的当时中国元朝的君主(此时中国已进入明朝中期),另一份则是带给印度人的。就这样,他从伊比利亚半岛的巴罗斯港扬帆起航,开始了他的征途。
历经70个昼夜的航行,他终于到达了第一块陆地——古巴群岛,他坚定地认为,这就是亚洲大陆。随后他继续航行,来到了今天的海地岛。在对岛的北岸进行了考察后,他决定返航,向西班牙国王报告他的发现。果然,在有了初步的收获之后,西班牙王室对通过航海寻找东方有了更大的兴趣。第二次出行的西班牙舰队有了大幅增加,参加航海的人数超过1500人,包括各类技术人员甚至王室成员,而他们此行的目的则是要去印度建立新的殖民地。由于诸多原因,他们并没有到达目的地,但是又发现了更多的岛屿。终于在第三次,他们发现了美洲大陆。第四次则企图穿过美洲大陆,寻找到通往太平洋的通道,但是并未如愿。
可见,哥伦布的航海完全是依据“错误”的目标,“错误”的动机,“错误”的航向,到达了“错误”的大陆上。但是自此以后,欧洲开始进入了大航海时代,随后又开始了罪恶的殖民时代与黑奴贸易以及“三角贸易”。贸易的发展、财富的积累、航海的需求都推动了西方科学技术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最终彻底推动西方摆脱中世纪的黑暗时代,先于其他地区和国家进入现代文明,奠定了今日西方国家主导世界的格局。
这些后续的发展,我想肯定是“哥伦布”所料想不到的,在他们看来,也许他们真正的目的只是冒险与获取巨额的财富而已,但是这已经不重要了,毕竟这个动机推动了他们的前行。
我们也无从了解他们在进行开创式的探索时经历过什么。据说在初次航海时,对于巨大的未知,他们舰队的船员们都充满了极大的恐惧,甚至认为他们的船队终将行驶到世界尽头,进入深渊或者地狱;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肯定同样充满了希望、失望与绝望,充满了挫折、风雨雷暴与大潮。他们虽然没有到达中国,但最终实现了他们错误的目标——发现了美洲大陆,整个西方也因此而获益巨大。
任何一种开创性的工作,或许都避免不了“错误”,有很多发现甚至就是从“错误”开始的,因为你无法预料最终将到达哪里。在这个“试错”的过程中,你将收获到一些你可能从未预料过的惊喜。
近代的欧洲人为什么喜欢戴假发?
我们经常在欧美影视剧中看到近代的欧洲人,尤其是贵族,都喜欢戴着白色的满头卷卷的假发。这在我们看来,就像他们看清朝人的大辫子一样奇怪。他们为什么喜欢戴这样的假发,这个风气又是怎样兴起的呢?
这还要从法国波旁王朝的路易十三说起。波旁王朝时期的法国,尤其是路易十四统治时期,是欧洲第一流的强国,对当时的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方面影响非常深刻。
路易十三算得上是有为之主,在红衣主教黎塞留的辅佐下,让法国逐渐成为欧洲最举足轻重的强国。但有为之君也有自己的苦恼,他是个秃顶。为了掩盖这一缺陷,他便戴上了假发。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路易十三这一无心的举动,让贵族们纷纷效仿。他的儿子“太阳王”路易十四也因为头发稀疏,也喜欢佩戴假发,他的贵族们因此将其变成法国上流社会一种时髦的装扮。因为法国当时强大的文化影响力,戴假发遂风靡欧洲。据说当时的假发款式有数十种,连头发浓密的人都喜欢戴。按说女人们留着长发,无需再戴假发,但她们是天生的时尚追逐者,所以上层社会的女人们都戴着各式的假发出席社交场合。
英国国王查理二世因为国内资产阶级革命,父亲查理一世被处死,他在法国流亡过一段时间。受此风气的影响,他也开始戴起假发。1660年,他回国复辟,又把这种风气带回到英国。英国17世纪著名的作家和政治家塞缪尔·佩皮斯在他著名的日记中曾多次出现与假发相关的记载。1663年11月2日,当佩皮斯听到了国王和大贵族们都要戴假发的传闻,他在第二天就把自己的头发剃个精光,定做了假发。他在日记中写道:“告别自己的头发还是有些许伤感。但一切都结束了,我就要戴假发了。”在1665年9月3日的日记中写道:“起床后穿上我的丝质西装,很好,还有买了好一阵子但不敢戴的新假发,因为我是在爆发着瘟疫的西敏买的它,我在想瘟疫之后,人们怕假发是从死于疫症的人头上取来的头发制造的,怕被传染就没人敢买假发,假发的时尚会怎样呢?”在1667年3月27日的日记中,他写道:“我要去斯旺找我认识很久的假发师傅杰瓦斯,他给了我一顶假发,却满布虱卵,要送回去让他弄干净!”
因为戴假发是从社会上层逐渐流行起来的,所以,戴假发逐渐成为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由此可见,假发的流行,上层社会的带动是一个重要因素。
除此之外,假发的流行,也与当时的社会生活状况息息相关。因为17世纪时,欧洲普遍缺乏供暖系统,人们洗澡洗头都极不方便。像威名赫赫的“太阳王”路易十四,一生才洗了7次澡。长期不洗澡洗头,就容易滋生寄生虫,尤其是头发,毛发浓密,经常流汗,就容易长虱子。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头发剪短或剃光,然而头发剪短或剃光,又不能体现贵族的身份,不如戴假发,两全其美。
假发之所以能够成为身份地位的象征,除了贵族把它作为一种时尚外,还有一个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假发价格昂贵,一般人戴不起。就像现在的奔驰、宝马轿车,如果乞丐都开得起,有钱人开这些车就不会引以为傲了。17世纪时,假发的制造非常精细。当时还没有机器生产,全靠人工,一位熟练工匠制造一个假发需要几天的劳动。一个法官的假发就要1800英镑,而一个普通的假发也得300英镑。这些钱在今天都是一笔不菲的开支,更不要说工业革命前的西欧了。因此,戴假发不是普通人能够负担得起的。而且当时的假发相当笨重,带起来也不舒服,经常劳动的人自然是不会戴的。
除了价格昂贵、佩戴不方便之外,假发的修饰和维护也是相当烦琐的。18世纪的假发经常会加上一些花粉,还会加上一些颜料。加粉的假发容易掉粉,而且难以打理。所以,它自然就不受普通人的青睐了。到了18世纪晚期,年轻的男性索性把粉加在自己的头发上。当时妇女佩戴的假发大而精巧,引人注目,但这种假发很重,还包含发蜡、发粉以及其他装饰品,成为奢华的标志。
然而,随着18世纪中期工业革命的开始,人们的思想逐渐开化。没有假发束缚的自然头发慢慢地被更多人接受。在歌德的代表作《少年维特的烦恼》一书中,维特的天然头发在当时引发一股自然的时尚潮流。法国大革命爆发后,革命党人力图建立平等的社会,扫除阶级的差异,代表身份地位的假发自然也在移风易俗的对象之列了。加之1795年,英国政府开始对发粉征税,这让假发和发粉的时尚遭受打击,并于19世纪开始逐渐衰落。到了19世纪,假发变得较小和庄重。在法国,假发已不再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但是在英国,假发作为身份的象征仍然维持了一段时间。法国在大革命后,假发虽然不再成为身份地位的象征,却与职业威望相联系。一些行业和领域把假发作为他们专业服饰的一部分,如法官和律师。这种习惯一直维持到今天。英联邦的法官和律师出庭或者参加重大典礼活动都佩带假发,这在以往的英国殖民地,至今仍然有这样的传统,这反让假发成为曾经殖民统治的一种印记。
一代风尚的流行,必有它产生的历史背景,曾经在西欧中上层社会流行的假发,在现在看来虽有些奇怪,却折射出了当时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审美趣味,还能看到现在某些社会现象的传承,这不能不说是回望历史时的一种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