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人性的圣火(13)

13.人性的圣火(13)

刘达临:是的,这应该是一种比较科学的态度,或者说是一种比较合适的态度。这实际上是很多人的疑问,古往今来,有很多思想家都试图解决这一问题。对人类的产生、爱的产生以及家庭的形成都有不同认识。这才是学术自由。不同的人应该有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我们不能在学术上进行**。

我比较赞同近代以来占主流的进化论的观点,赞同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而爱也是人类性心理进化的一个内容。马克思说过,男女之间的关系是衡量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尺度。这种关系表明,人在何时具备了人性的特点。你说的人对美的选择应该是人进化到一定时期的产物。

我认为爱的产生,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一是男女的性关系应该比较专一。\"人尽可夫\"或\"人尽可妻\"的时代,是谈不上什么爱的。那时,只有性,没有爱。二是男女双方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不平等的关系下是不可能产生爱的。即使有,也只是爱的别名。三是男女双方的交往应该较为自由,强制的、包办的婚姻谈不上爱。四是爱应产生于选择和比较之中。五是人类的文化素养要提高到一定的程度。

徐兆寿:这只是以现代的爱观来看历史上的爱。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对爱的理解应该是不一样的。群婚制的时候也肯定有选择,这一点从一些动物的身上都能看出来,何况人。这种选择应该就是爱的朦胧时期。从符号学的角度来看,爱是人类不断强调、不断塑造、不断创新的结果。今天的爱肯定与古人的不同。今天的爱是被夸张了的,有一定社会背景和道德背景以及文化背景。古人的爱与我们今人的伦理有矛盾,如兄妹婚在远古时代是可以的,但后来就成了**。

7。**在古代是合乎道德的

在人类已经认识到近亲不婚的况下,少数人的**现象便成为人类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埃及第十八王朝的阿美诺菲四世,自称\"神秘法老\",其\"神秘\"性就表现在近亲相交和**。他的第一任妻子居然是他的母亲娣娣,第二任妻子是他的表妹妮弗瑞娣娣,第五任妻子则是他和妮弗瑞娣娣生的女儿。这种王室的血亲**在古埃及较为普遍。南美的印加帝国王室也盛行**婚姻,国王通常和自己的妹妹结婚。

徐兆寿:作为法老或国王,全国的女子尽在其控制之中,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占有,为什么偏偏要实行**呢?难道是他们道德败坏?还是他们不懂近亲结婚的坏处?

刘达临:埃及法老王大都是血亲婚姻,一方面为了保持王族血统的纯洁,另一方面和他们企图在政治上增加筹码,巩固自己的权力有很大关系。埃及艳后克丽奥佩脱拉先和自己的弟弟结婚,后来又勾引凯撒,都是为了政治上的需要。而印加国王的血亲结婚则是自陷于\"意底牢结\"中,因为他们自称是\"太阳神\"的后代,为了维持王室血统的纯度,只能和\"太阳神\"的另一个子孙——也就是自己的姊妹结婚。血亲杂交之风,在后世还有一些残余影响。例如腓尼基人之间,常有父女、母子结婚的现象,波斯人也有父女结婚的,吉普赛人也有这样的风俗。日本《古事记》中有\"上通\"、\"下通\"的字眼,\"上通\"指母子相通,\"下通\"指父女相通。生这种血亲杂交的状况,不是原始人\"**\"、\"不知羞耻\"。在那时,人们还没有这方面的伦理道德观念,也没有\"近亲交配,其生不繁\"的科学知识,而完全是由当时的社会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人们在不会制造工具,也不会用火的时期,总是成群地生活在一起,否则,就无法抵御外来的侵袭。他们过着穴居生活,每个洞穴内住的人基本上都是一个血族,这就是原始群。各个原始群之间互不往来,过着孤立的生活,同时也在血族内部实行乱交,生下的孩子归大家所有,并无一定的父母,这就是\"不独亲子亲\"的来由。

徐兆寿:我想,人的群居生活和动物的应该有些不一样。法国社会学家、哲学家埃斯潘纳斯在《论动物的社会》中说:\"群是我们在动物中所能看到的最高的社会集团。它看来是由家庭构成的,但是家庭和群一开始就处于对抗之中,它们是以反比例展的。\"这段话虽然意味着人类早期过着群居生活,但也同时说明人类在早期就有家庭形式,而且一直在起作用,只不过因为生活条件和社会因素而一直受到群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实际上人类一直对群居杂交有一种精神上的反抗,否则,也就不会有我们今天的家庭制度。进化是由条件的,也就是说,没有这方面的需要,就不会往这方面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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