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人性的圣火(16)

16.人性的圣火(16)

徐兆寿:如何控制呢?

刘达临:这就要通过道德、法律和教育等手段完成。***比如女性在穿着打扮时露的程度,露哪些比较合适,哪些行为要定为犯罪,还有完善的性教育,等等。

徐兆寿:中国的中庸之道看来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刘达临:是的,中国人一直在性方面没有特别放纵的时期,即使改革开放以来也是一步一步进行的,不是一下子开放的。由于有了这样的观念,中国人是不可能像美国人那样开放的,是不会爆性革命的。

8。恩格斯为什么要赞成通奸

\"第一个出现在历史上的**形式,亦即作为热恋,作为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的热恋,作为性的冲动的最高形式,而第一个出现的**形式,那种中世纪的骑士之爱,就根本不是夫妇之爱。恰好相反,古典方式的、普罗凡斯人的骑士之爱,正是极力要破坏夫妻的忠实,而他们的诗人们又加以歌颂的。《albas》,用德文来说就是破晓歌,成了普罗凡斯爱诗的精华。它用热烈的笔调描写骑士怎样睡在他的人——别人的妻子——的床上,门外站着侍卫,一见晨曦初上,便通知骑士,使他悄悄地溜走,而不被人觉……\"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徐兆寿:这种\"骑士之爱\"实际上就是通奸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无论在过去,还是在现代,都是人们遣责的对象,为什么恩格斯却说这是\"第一个出现在历史上的**形式\"?

刘达临:这是因为,当时人们没有择偶的自由,在包办婚姻、政治婚姻、金钱婚姻的条件下,夫妻之间没有真正的爱,于是有些人只能以婚外恋(即通奸)为补充。在这个世界上,只要还存在着没有爱的婚姻,就必然会存在着没有婚姻的爱,过去如此,现在和将来也是如此;外国如此,中国也是如此。

徐兆寿:我们得赞同这种通奸吗?

刘达临:通奸在现在叫婚外性行为,与婚外恋是不一样的。对婚外恋,我不完全否定。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如双方如果没有感时还要坚持婚姻就成了一种人性的负担。在不合理的制度下,人往往是没有力量来打破这种禁锢的,就只好通过其它方式进行感上和**的补充,这就是古人说的通奸。对婚外恋,我一直持比较宽容的态度。在中国,过去和现在始终有人坚持一刀切,就是不允许婚外恋行为的生,这肯定是不合理的。这次进行婚姻法的修改时,讨论的一个热点就是婚外恋,其观点是有所前进的。

徐兆寿:在《红与黑》中,在《安娜·卡列尼娜》中,通奸的结果都是死亡。在艺术家那里,我们看来到的更多的是对爱的赞美,但也看到了悲剧。这是一个充满了矛盾的伦理问题。是爱高于一切呢?还是社会的基础——家庭重要呢?是要高歌这种赞歌,还是得为责任而牺牲?我们在每天的报纸中,都可能会现同一个故事:一个家庭的女主人和附近的一个男人通奸,男主人也现了,但不愿离婚,在这样一种形下,通奸者设计杀死了男主人。事之后,当记者采访时现,通奸者之间有爱,可是没有一篇报道是赞扬这种通奸者的,都是以各种词汇来谩骂或责难。故事的结局自然都是悲剧。我们如何来解读这样一种悲剧呢?

刘达临:前者的悲剧是很受人同的,那是在不合理的制度下的产物,后面的这个则是犯罪了,这种悲剧更值得我们去思考。

徐兆寿:这也是社会展的一种矛盾。社会常常无视人的尊严,无视人的个体感受,常常会采取极端的形式来消灭这些人性深处的罂粟花,因为个体的火焰看似渺小,但会延及到社会上。然而,从个体的视角来察看,人的尊严与自由便显得格外珍贵,甚至显出伟大来。个体的反抗与革命正是一个社会前进的信号,没有个体的反抗与革命就不会有社会的进步。通奸,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是爱的代名词,但毕竟常常以悲剧而告终。时至今天,这种悲剧还在常常生。今天人们在各种报端目击这类事件时,内心中已经有了矛盾和斗争。人们现,当他们赞成通奸时,无疑践踏了法律、道德、家庭的神圣性和各种责任(特别是家庭中对孩子的责任),当他们反对通奸时,又无疑否定了爱的神圣与自由。自古以来,这就是一个矛盾和悖论。人们的舍弃与选择也是不同的,似乎也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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