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人性的圣火(38)

38.人性的圣火(38)

刘达临:是的。***酋长、祭司、地主、长老们本来也是迷信的,但正如朱云影在《人类性生活史》里所说的,他们自认为身上有一种\"魔力\",可以除病息灾,所以使行使了初夜权,以后积累了经验,觉得没问题,也就放心了,或者说自信心更强了。另外,从\"破瓜\"中得到了性的\"甜头\",于是就更加要打着神圣的招牌满足自己的性需求,这样,行使初夜权就由一种神圣的义务变成了一种权利与**,最后便成为一种压迫了。所以到欧洲中世纪时,享用新郎初夜权的权利,变成了占有农奴的一切和玩弄女子的一种手段。法国把它称为\"张开大腿权\"。

徐兆寿:从这个意义上说,古代的一切压迫与剥削都是打着神的帽子的。无怪乎马克思对宗教无地加以鞭笞,说它是人类的鸦片。中国的学者又在前面加了个修饰语,就成了\"毒害人民的鸦片\"。经过这样的加工,中国人对宗教便痛恨之至,再也不接受它了。

刘达临:当然,也有与宗教无关的初夜权。第四种是由亲友和宾客行使初夜权。非洲的利比亚人,把一切女子结婚的第一夜委身于来客,女子本身还认为这是一种荣誉。在淡路出岛,新郎出嫁的前夕,要由新郎的几个朋友带到森林中去,破坏她的处女身。同时,还有由新郎的父兄行使初夜权的。

徐兆寿:这种习俗就让人难以理解了。是因为那里人们对性的认识比较开放,没有太多的性伦理观念?还是人们觉得女子的\"落红\"是一种灾难?

刘达临:让亲友来宾行初夜权,意味着相互辅佑,共同分担灾难,还是免除灾难的意思。第五种是由贱民、仆役及外地人行使初夜权。菲律宾的一些土人之间,有特设的公吏专司此事。新喀利多尼亚的处女在结婚前,要用很高的报酬雇人\"破瓜\"。据日本学者南方熊楠叙述,从前松本正藏游印度,寄住在某贵族家,有一天主人竟卑躬屈节地请求他为女儿\"破瓜\"。

徐兆寿:这第五种就更奇怪了,这不是对神的大不敬吗?

刘达临:这种行为主要是免除灾难。贱民、仆役及外地人地位低下,在不平等观念的支配下,人们认为灾难降临到这些人身上不要紧。

徐兆寿:仿佛他们应该承担灾难一样。但是我们是不是可以反过来想想,这些贱民、仆役及外地人是不是也会像那些统治者一样尝到性的\"甜头\"。有这样的例子吗?

刘达临:在一种忌讳的心态下行使初夜权,对下等人来说,心理也许很复杂,即使尝到性的\"甜头\",也不敢表露出来,更何况从他内心来说,这是很危险、很卑下的行为,丝毫没有高尚和快乐可,他又怎么会高兴呢?

徐兆寿:在《黑色的性行为》一书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住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族有一种公开拍卖少女初夜权的习俗。他们的少女到了成熟期,其初夜权都要卖给任何想要的人。当天,少女全身被衣服包住,被人抬高在部落内巡回,然后在部落的广场中跪在洋伞下,围观的人可以用适当的代价和少女一起过夜。

这个故事使我想起中国农村的一种现象,即出嫁少女就是要卖很多钱。把女子当摇钱树,把她们当成一种增加收入的工具,跟把少女的初夜权公开拍卖没有什么两样。这都是不把女子当人看。前者是以妓女的形式赚钱,后者则是像出卖家里的牲畜一样赚钱。

刘达临:这是金钱的原因,与前面提到的迷信和压迫是支配女子初夜权的三要素,也是影响古代人性生活的三要素。

20。妓女是怎样产生的

中国第一个开妓院的是齐国的宰相管仲,大概在公元前640年左右。《东周策》记道:\"齐桓公宫中女市七,女闾七百。\"有意思的是,妓院就诞生在宫中。雅典的妓院由政治改革家梭伦开设,大概在公元前594年后,比中国晚50年左右。管仲设妓院的目的有四:一为国家增加收入;二为缓解社会矛盾;三为吸引游士;四为桓公娱乐。

实际上,这只是现代意义上的妓女,也就是说她可以成为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职业。妓女的产生大概是和人类的性伦理同时产生的,因为妓女是伦理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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