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第六章地铁(9)
记得我小的时候汽水是一毛五一瓶,这个价钱当然不能跟现在的雪碧比,至于味道如何因为当时喝的次数也不怎么多,所以不记得了。倒是对颜色印象颇深,北京当时的汽水以桔黄色居多,品种大概只有“桔子汽水”一种吧。冰棍经常能够吃到,分三分的、五分的两种,“三分的”是红果的,“五分的”是奶油的,我记得当时卖冰棍的老太太总爱拖着长腔像这样喊:
“冰棍儿——奶油冰棍儿!”说是奶油冰棍,其实她也卖三分的红果冰棍。红果冰棍在当时是很吃香的,因为它便宜。北京人爱管红果冰棍叫“大红果”,“大红果”甜中微酸,吃起来口感不像奶油冰棍那么黏,清凉又解渴,所以很受人们的欢迎。但是有一阵子在北京流传着“大红果是烂西红柿做的”的说法,不知是真是假。以后再吃“大红果”,就感到味道不如从前了。
茶是大了以后才慢慢懂得喝的,一开始并不懂得茶的好坏,喝茶纯粹为了解渴。一般街上卖的最普通的茶是茉莉花茶,一走进茶叶店最呛鼻的味道也是茉莉花的味道。人在年纪小的时候什么都喜欢浓烈的:颜色,味道,甚至行为方式,稍大一点才懂得,最浓的东西并不一定是最好的,比如说爱,能够天长地久的爱一定不是那种像烈酒一样的充满戏剧化的东西,爱被我们人为地扩张了许多倍,而真正朝夕相处的平平淡淡心满意足的爱是很难被我们写到书里去的。我自己是“制造”小说的人,对于这一点再明白不过。
茶中我认为最好喝的当属龙井,龙井是属于女人的茶叶。前几天我刚刚收到亲戚从杭州寄来的一包新茶,茶不过是用普通毛纸包着的,那种纸有点像我们包书皮用的牛皮纸,不过纸质还要脆一些,差一些。外包装虽然很普通,但是里面包着的内容却是片片精华。爱茶的人手捧一包茶就捧着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放哪儿都觉得不妥当。放厨房柜子里怕串味,放在书架上怕不小心碰撒了,想想还是搁在茶叶罐里最保险。
打开纸包,满指流香。龙井茶的香不同于花茶的那种香,花茶的香浓得有些呛鼻,好像一种人工香精的味道,让人闻多了以后直犯呕。龙井茶的香有一种淡淡甜香,不使劲闻是闻不出来的。我把茶叶一片片小心翼翼地捏进铁罐里,生怕把叶子弄碎了,最后抓出一把来放在茶杯里,要浓浓的,沏水以后绿叶子像浮萍那样漂着,盖上盖,稍微闷上一小会儿,时间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太长了茶叶就被烫老了,龙井的喝头在于它的嫩。所以我说龙井是属于女人的茶叶。等恰到好处的时候掀开盖,杯中碧绿鲜嫩,每一片叶子全都展开了,彼此交叠咬合,错落有致。透过清绿的水你可以看到茶叶上每一笔清晰的纹络,闻到淡淡的茶香。喝上一口,舌尖微麻,思绪便沿着这微麻的感觉蔓延开来。
平淡的下午,泡上一杯浓茶,写上两页小说,我想神仙的生活,也不过如此了罢。
§§§第十四节请客
我们要请客的事很多,结婚要请客,升职要请客,长工资要请客,获奖要请客,生小孩要请客,总之一切上得了台面的事都是值得请一请的。
北京的交通极为不便,出租车倒是好“打”,就是路上堵车堵得厉害,遇到高峰时间坐车还不如走着快。可惜我家住在靠近西山一处很远的地方,无论去哪里,走是走不到的。所以每逢有朋友请客吃饭,我非提前两三个小时出门不可,为吃一顿饭起码得花上五六个钟头,有时想想觉得很不值。但有些饭是非吃不可的,不吃很容易得罪人。
有时候朋友打来电话,说“好久不见,一块聚聚聊聊嘛”。你会以为这是一次轻松之极的会面,于是你就去了,坐在饭店里伸长脖子等待你认识的那位朋友来,可是他像准备上轿的新娘那样迟迟不肯露面,你等得有些不耐烦了,一次一次地抬起手腕来看表,又坐下站起反复折腾几次,这时候,你的那位要请客的朋友这才“对不起,塞车塞车”口中念念有词地走了进来。这时候,等在四周的人聚拢过来,你这才现原来他请的那一大桌人里你有一多半都是你不认识的。这是最令人尴尬的一种聚会,谁都不知道谁的底细,彬彬有礼,互致名片,可还是记不住到底谁是谁,就只好礼貌地笑着,小口吃菜,每一道菜都只是蜻蜓点水般地比划一下。这种饭局一般来说是吃不饱的,吃饭只不过是装样子,是一种生活化了的做戏。酒是一定要劝的,一桌人吃饭,如果不劝酒,饭桌上就会显得哑然无声,毫无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