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一、宦官的产生(3)

4.一、宦官的产生(3)

万历六年(1578年),明神宗下令让司礼监会同礼部一次挑选净身男童三千五百七十名入宫备用。***初选合格者从礼部后门到东安门外的菜厂住宿一夜,第二天早晨点名后进入东安门,再次进行严格挑选。合格者给乌木牌,候旨备用。最后,由宫内的司礼监掌印太监或秉笔太监在万寿山前将中选者分拨到宫内各处当差。

清朝初年,承袭明制,凡是申请入宫的净身男童先由礼部记档,由内务府大臣派员验看,然后由内务府所属掌仪司、会计司官员会同宫内所派老太监逐一查验,方交宫内总管太监分派各处当差。

乾隆后期,有关太监的录用权统一划归内务府大臣,不再经由礼部了。

自从嘉庆年间生“紫禁城之变”后,鉴于太监和起义的天理教徒合谋偷袭内苑,清廷对太监的审验更加严格了。除了必须查验确系阉人身份之外,还要详细审查其出身,并由内务府行文地方,让原籍地方官员出具证明,担保其没有不法经历,然后方可录用。如果地方官员不能出具证明,则将申请入宫的净身男童遣归原籍,不予录用。

因为年少者便于管理和役使,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宫廷安全的考虑,所以历朝对入宫宦官都有年龄限制,一般以十五至二十岁的青少年为多。因此,娶妻生子后的成年自宫者入宫的几率是极少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朝廷规定:“大逆不道腰斩,诛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腐刑即宫刑,这些十四岁以下的少年,无辜受牵连,受宫刑后成了宦官的重要来源。

宋朝规定,宦官的养子,即净身男童,十二岁时参加考试,文化考试合格者要等三年后方可入宫供职,这时正是十五岁。

明朝宦官人数最多,年龄上出入自然要大,但初入宫的宦官大多都在十五至二十岁之间,没有更大或更小的。

清代宦官初入宫者一般都在二十岁以下。雍正皇帝明确规定:十七岁以上的内监不许收用。乾隆皇帝规定宫内新进宦官,年十五以内者由礼部移送;十五岁以上者均责令本籍州县官员出具证明加以担保,再申请转送。地方官员出于各方面的考虑,大多不愿意出具证明,这就堵塞了十五岁以上宦官的入宫之途。

紫禁城之变生后,嘉庆皇帝对宦官的挑选更加严格了,规定凡净身男童,务须在十六岁以下,并未娶妻生子者,方可收用;年在十六岁以上者,不准送内廷,可给予亲王、郡王家内使用。

除了年龄限制外,宦官还要选用伶俐与勤谨的。日常斟茶、倒水、摆膳、递东西等琐事是宦官的本行,只有善于见机行事,投其所好才能博得主子的欢心。这就需要机灵劲儿。从这个角度说,宫中宦官本应挑选聪明伶俐的。但宫禁重地,非比寻常,宦官过于聪明伶俐时,既可能趁机弄权,危及朝政,也可能难以管束和役使。这也就造成宦官选用上的矛盾现象,令人无所适从了。其实,历朝在选用宦官时一般倾向于录用勤谨朴实、忠诚可靠的。宦官本是侍候人的,宫中规矩多,磕头请安、站立行走都要合乎规矩。康熙皇帝曾说:“朕从不用便捷伶俐、语不谨、狂诈之太监,用太监不过取其当差勤谨老实,寡稳重。”事实上,懂规矩、守礼法、谨慎行成了选择宦官的要条件。

明朝宫内每隔几年都要选用一批新宦官,每次录取二千人或三千人不等,但每次申请录用的男童竟有数万之多。

未能选入宫中的男童只得退而求其次,进王府或权贵家当差。明朝万历年间,内阁辅张居正的私宅中便有阉割的男童服侍女眷。清时,王公大臣役使阉人是有定制的。康熙皇帝曾明确规定王公大臣役使宦官的限额:亲王许用宦官二十五名,世子、郡王许用二十名,贝勒许用十五名,公主许用十名,贝子许用八名,郡主许用五名,其他的公、侯、伯及一品大臣许用二人,二品大臣许用一人,二品以下的大臣不许使用宦官。嘉庆皇帝对这一规定曾做过调整,增加了宦官的使用数量,如亲王可用宦官四十名,郡王可用三十名,贝勒可用二十名,一品衔文武大臣可用太监四名等。如果任意滥用宦官,超出定额,要以违制论罪。道光皇帝取消了王公大臣役使宦官数量的限制,规定:“嗣后王公、一二品大员使用太监数目,不必定以限制,多少听其自便。”于是,投靠王公权贵便成了不能入宫的男童的重要选择。

那些既不能入宫,又无缘投靠王公权贵的男童,按朝廷规定都要遣还原籍,不许在京城滞留。对私自留在京城不归者,或重杖逐归原籍,或谪戍边。这样,男童一旦被逐归原籍或谪戍边,其全部心血就付诸东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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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与太监(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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