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第二章保安族的物质文化(15)

27.第二章保安族的物质文化(15)

三、其他遗址

(一)年都乎明代王廷仪碑

此碑1958年前立于年都乎村庙堂院中,现存于同仁县年都乎寺院。《同仁县志》载:“王廷仪纪功碑通高114公分,宽88公分,厚17公分,红沙石。碑顶呈半椭圆形,额题‘大明’二字。正面右侧正文15行,楷书阴文,共504字,其中字迹漫漶莫辨者共97个字,占19。2%;碑身左侧刻着立碑者官衔、姓氏及工匠姓名,共排列成17行。碑文启开宗明义云:‘陇西郡属河州卫境外保安,建堡设官增兵饷,得彼人王廷仪抚番立功授官实迹,特以碑拜祭云。’这通碑文记载了在今同仁县保安设寨筑堡过程中,王廷仪作为当时的屯,在保护一方的社会安定中所作出的贡献。碑文记其功德,应名之为‘王廷仪纪功碑’。碑文指出,保安‘……为三寨之咽喉,挟九边之鼎峙’,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明代在这里筑堡设官防御,对研究地方历史有重要价值。由于建碑时日一行字迹漶漫,只能判读‘八年八月朔日立石’八字,建碑年代难以确立。据芈一之、席元麟、宋挺生等考证推断为明万历二十八年八月初一日立碑。”

碑文落款中可以看到粮房、督工防军、总小旗、木匠、石匠、铁匠和画匠的姓名中有保安族惯用的姓名,由此推断明代驻守保安堡的官兵中有一定数量的保安族人,工匠中也有保安族人。在碑文中“果木”一词是保安语大河之意,在官方文书中也采用了保安语的名词。这块碑对研究保安族历史有重要价值。

(二)积石关禁伐林木告示碑

此碑原在积石山县和循化县交界的积石关,后来移到了青海循化县木厂清真寺。积石关禁伐林木告示碑,于清光绪八年(1882年)立。此碑圆顶无座,长104。5厘米,宽76。5厘米,边有残,长14厘米。告示碑附近为保安族居住区域,立此碑禁伐积石关附近林木,这项规定直接针对保安族人民的生产、生活。“积石关禁伐林木告示碑”对研究保安族迁徙大河家时期的经济生活状况,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第二章注释:

1董克义:《甘肃保安族史话》,甘肃文化出版社,2009年,第78页。

1王仲宝、胡兴国:《甘肃民俗总览·保安族》,作家出版社,2006年,第553页。

1哈斯:《保安族“奇石镇邪”风俗初探》,《西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1997年专辑。

1本章历史遗迹主要根据马世仁、杨文炯:《保安族古迹文物的实地调查》,马少青:《保安族古籍与文化形态》《中国保安族》以及保安族文化网站上所提供的资料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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