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第六章保安族对伟大祖国的贡献(3)

80.第六章保安族对伟大祖国的贡献(3)

在刘郁芬、赵席聘任意屠杀河州穆斯林的时候,任职于宁海军的(代)营长的回族青年马仲英,于1928年3月初离开青海直奔河州。***最初,他只有七个人、七支枪,他们经过循化捣毁了县衙,夺下了警察的几支枪,到临夏县的乌龙沟又搞了国民军在循化的一部分军装。这支起义部队很快聚集起一万余人。马仲英明确提出的主张是“不杀回,不杀汉,单杀国民军的办事员”。3月下旬,马仲英的起义队伍次围住了河州城,与守军展开了浴血搏斗。

对马仲英的起义,青海的回民统治者先观望后镇压,马仲英便同他们断绝了关系,并将原来和马步芳同辈排名的“马步英”改为马仲英,其弟改名为马仲杰。当时马仲英提出:“国民军到了我们甘肃以后,要粮要款,还要抓兵,逼得我们无法生活。现在我们只有决心把国民军赶出去,才能过幸福的日子。”他还规定了“不准抢劫回汉百姓的财物;不准杀人,如有杀一回民百姓者,本人抵命;杀一汉民百姓者,两人抵命”的严明纪律。马仲英对执行这些规定是十分严格的,如一回民部下叫马舍力夫,抢了汉民的财物,查获后立即枪毙。马仲英部队到临夏时,有个士兵的马肚带断了,他到店铺拿了一点土布,恰好被执法队看见就地枪毙。马仲英经常和士兵同吃住,因此国民党有些报刊宣传马仲英“勾结共党,破坏西北国防”。可见马仲英起事的结果,直接威胁着反动统治者对西北的控制。信仰伊斯兰教的保安族,从始至终地参加了马仲英领导的起义。因为刘郁芬、赵席聘的屠杀政策,不光激怒了河州的回民群众,也同样激起河州地区保安族等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的反抗绪。当时信仰伊斯兰教者统统被称为回回,或东乡回、保安回,所以赵席聘也不管回族、保安族、东乡族,凡是穆斯林都统统列为屠杀对象。他们的屠杀政策,成了各族穆斯林联合反抗的催化剂。正因如此,马仲英从青海起事后,保安人和其他穆斯林纷纷响应,使马仲英队伍形成为回族、东乡族、保安族、撒拉族参加的穆斯林联合体。

保安族居住的积石山地区,在国民党统治时期是个灾难区。统治西北40年的马步芳以及马占鳌家族世居于此,他们并不因为自己是穆斯林而对其他穆斯林有所宽大,对汉、回、保安、东乡等族一样的对待,苛捐杂税名目繁多,违者一律杀头。保安人民在马步芳的统治下,受压迫最深,受剥削最重,在忍无可忍的况下,举行和参与了同国民党统治者的斗争。

1930年,“八大家”地主企图把流经高李村前的刘集河堵塞,禁止高李村等村保安人灌溉。这一霸道行动,惹怒了高李村的保安人,他们联合了邻村的回族、撒拉族人民,拿起了刀枪与“八大家”地主势力进行了英勇的斗争,痛打了前来堵水的地主狗腿子,夺回了灌溉权利,获得了斗争的胜利。1947年保安人民又与“八大家”地主为灌溉问题进行了更大规模的斗争。“八大家”地主派400多人到甘河滩村破坏水渠,践踏庄稼,企图挑起武斗,但全村男女老幼手持刀枪,齐心对抗,在把生死置之度外的保安人民面前,地主走狗仓皇逃命,这次斗争保住了水渠,取得了又一次胜利。

“保安三庄”之一的大墩村,紧靠着巍峨的积石山,山脚下是天然的白杨树、桦树、松树林带,“八大家”地主早已垂涎这一片林地。1934年,“八大家”把许多牲畜赶到这片林地,践踏破坏树林,大墩村的保安族群众立即组织起来,痛打了狗腿子,并把“八大家”的7头牛拉到村子的一片树林里宰了。这下可气坏了“八大家”地主,以100元的贿赂买动了县衙门,县府就把林地所有权判给了“八大家”。大敦村的保安族群众不服这一判决,全村老少步行80公里,前往河州县府请愿,表示县府不撤回原判决不罢休,最后终于夺回了林地所有权。

第三节保安人保卫祖国的斗争

保安族人民在近百年来参加的多次革命斗争,虽然都是自的,规模也很有限,然而这些斗争在不同程度上对动摇统治者的基础是有影响的,因而在保安族近代史上是值得谱写的篇章。有一保安族“花儿”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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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安族(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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