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第一篇从文艺复兴到休谟(28)

28.第一篇从文艺复兴到休谟(28)

伦理层面和经济层面是劳动价值说的两个方面。***也就是说,所谓劳动价值说,既可以是产品的价值应该与耗费的劳动成正比,也可以是耗费的劳动多少决定着他的价格。洛克认为,第二种说法只是大致正确。可以举个例子来说明:假如有人在属于你的一块荒地上现了石油,虽然你从来没有为这片土地耗费任何劳动,你一样可以将它以高价卖给别人。在洛克生活的那个时代,人们都不想这种况,只能想到农业生产,洛克也是这样。洛克学派提倡的“小自耕农制”一旦遭遇到这种需要大规模开矿的况,就完全不适用了,因为开采矿石需要工业设备和大量工人。

通常来说,倡导劳动价值说是出于对某个被看成掠夺阶级的敌意。历史上经院哲学家只要一提倡劳动价值说,不用说,就是用来反对犹太高利贷者的;李嘉图提倡劳动价值说,反对的是地主;马克思主张劳动价值说,反对的是资本家。然而,奇怪的是,尽管洛克似乎不反对任何阶级,但他还是在一种真空中提倡这种学说。如果说洛克反对谁,那么他似乎只反对君主一个人,但这与劳动价值说没有任何关系。

贵金属的不腐蚀性被洛克看得很重。他认为,货币的来源是贵金属,同样,财产分配不均的来源也是贵金属。在这时,他似乎以一种空想的学究精神感叹经济的不平等,但是,在他看来,采取何种措施防止经济的不平等都不是明智的。也许,在这个问题上,他和当时的所有人一样,认为富人应该给文学、艺术的创造者带来利益。美国人现代也有这种观念,因为富人支持着美国的科学和艺术事业。然而,我们必须承认,在一定程度上,社会不公推进了文明。

第五节制约与均衡说

表现在政治领域的自由主义的特色,就是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职权的分离。洛克认为,为了防止滥用权力,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必须分离。在这里,立法机构指的是国会,行政机构指的是国王。在洛克的主张里,除了能被社会罢免以外,立法机构的地位凌驾于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之上。可是,等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真的分离了,那么,如果它们之间起了冲突又该怎么办呢?洛克回答道:如果行政机构违规召集立法机构的官员,就代表着它向全体人民宣战,人民就有权罢免行政机构。

毫无疑问,洛克的主张透露出这样一种信息:在当时,正直的人都知道什么是公正合法的,一旦出现了纠纷,每一个人都会按照公共利益的要求,依据法律解决纠纷。但是,在事实上,如果这种纠纷足够大或足够严重,往往是靠真正掌握的实力(很多时候是军事实力)解决的,正义和法律反倒没有用处了。洛克也承认这种事实,但他似乎也没有拿出具有可行性的应对之策。

总体说来,包括洛克在内的任何划分政治权力的学说总离不了这类见解。如果划分政治权力的学说真的体现在了宪法里,那么,如果想不打内战,唯一办法就是有一方妥协了。宪法之所以没有体现妥协的结论,是因为妥协是人的本性,文字体现不了。

美国是把洛克的分权主义应用得最充分的国家。美国的行政机构总统和立法机构国会彼此是真正完全独立的,而作为司法机构的最高法院又独立于总统和国会以外。尽管看上去最高法院与国会之间也是独立的,但在无形之中,最高法院似乎是作为国会的一个分支存在的。这也有其合理之处,只要最高法院认为不成为法律,它就不是法律。从名义上看,最高法院只有对法律的解释权,但实际上解释权才是更大的权力。这样的话,那些想当然的“法律”受到的指责就少了。

在工业革命之前,洛克的政治哲学基本上都很适用。但是,在工业革命之后,它就基本上不适用了,主要表现在越来越无法处理各种重大纠纷。仅就国家而,各种必要的职权都增强了,国家主义出现了。而反过头来,国家主义又造成了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的联合甚至融合,这时适用的主要竞争手段变成了战争。更重要的是,这个时候的个人已经没有洛克赋予的那些权力和正义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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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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