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第一篇从文艺复兴到休谟(27)

27.第一篇从文艺复兴到休谟(27)

在某种意义上,政治必须有一种强迫别人服从的权利,既然不能说那是神的命令,好像只能说是契约规定的了。***因此,“契约设立了政治”这个学说得到了几乎所有反对“神授权说”的人的赞同。

也许,契约论可能会成为一种为**政治辩解的工具,不过在当时还不存在这样的风险,因为在洛克的契约里,政府是契约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就有可能被人民推翻。从本质上说,洛克学说或多或少是民主的,但是民主成分受到了“没有财产的人不是公民”这种见解的限制。

洛克说,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法官,并由此产生种种不便,政治是补救的手段。但是如果国王是另一个当事人,那么政治也就无能为力了,因为国王既是当事人又是法官。由于这些不便,于是又产生了这样的一个规定:政府不能是**政府,而且司法机构应该独立于行政机构。

洛克说,人们生来就有权力惩治对他本身或财产造成侵害的人,甚至还可以为此杀人。在人们把这个权力转移给社会或法律的场合,而且只在这种场合才有政治社会。君主**不算是一种民主政治,因为不存在裁定国王和臣民之间争执的中立威权。实际上,在对臣民的关系上,国王依然处于自然状态。希望一个性格残暴的人因为当了国王就仁慈是不可能的。依据契约,国王的权力决不能越出公益范围的规定。

洛克认为,政府的经费必须由公民负担,但是要经半数公民的同意。但为什么有过半数人同意就够了?洛克也说了,必须由个人的同意,政府才有正当理由拿走公民的财产中的任何部分。

即使在过去的某个时代,社会契约确实创造了我们所说的那种政府,但总体来说社会契约还是一种虚幻的东西。美国就是一个例子。当初,美国制定宪法时,美国人有权力选择是否同意这项宪法。当时,有些人投票反对,因此他们就不是契约的一方当事人。他们可以选择离开美国,但他们没有离开,结果被视为接受了他们没有同意的契约的约束。但是实际上离开祖国通常是很难的事。

民主主义者认为如果政府代表了半数以上的人,那么它就有权强制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利益。这种说法未免太轻率了一些。在某个范围内,这么说没有错,因为强制是政治不可或缺的因素。但是如果过分强调多数派的利益,它也会成为和“王权神授说”同样残暴的东西。在《论宽容》一文中,洛克主张,信仰神的人不该由于宗教见解而被治罪。

进化论以前的说法是契约创立了政治学说,然而政治也是逐渐展的。人们在没有研究人类学之前,完全不知道政治萌芽里所涉及的各种心理过程,也不知道各种古怪的理由,尽管这些理由曾经促使人们接受后来才现有好处的风俗制度。但是,社会契约说给政治找的根据也是有道理的。

第四节财产

在洛克的著作中,不仅有预示高度资本主义的论调,也有比较隐晦地预示社会主义的论调。这两种论调就这样矛盾地并存在洛克的哲学体系内。

洛克认为,人们对自己劳动所得的产品拥有所有权,至少是应该拥有这种权力。在工业生产早期,应该说,这种说法还不够现实,但到了后来就越来越具有现实意义了。在当时的工业生产中,这种权力主要体现在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销售手工艺品方面。在农业生产中,洛克学派宣称小自耕农制度是最好的制度。

在这一点上,洛克学派似乎显得很随意,似乎不理会欧洲其他国家的态度。事实是,如果不经过革命和流血,这种制度根本就不可能实现。原因很简单,虽然在农田里劳作的是农民,但农田的所有权几乎都在贵族的手里,农民们劳作一年的绝大多数收获都变为地租交给了贵族。在当时的英国、法国和意大利,都是这种况。在东方的俄国和普鲁士,农田里都是为地主干活的农奴,没有一点权利,甚至连西方的农民都不如。

然而,幸运的是,这些陈旧的制度后来都结束了。在法国是因为大革命而结束,在意大利北部和德意志西部是因为法国革命军的入侵而结束。东方的俄国在克里米亚战争失败后,就放弃了农奴制度,而普鲁士在被拿破仑打败后也废止了农奴制度,但俄国和普鲁士的贵族还算保住了地产。然而,东普鲁士的农奴制度虽然受到纳粹的严格管理,但还是保留至今。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西方哲学史(全本)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西方哲学史(全本)
上一章下一章

27.第一篇从文艺复兴到休谟(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