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第二篇从卢梭到现代(19)

54.第二篇从卢梭到现代(19)

尼采认为,基督徒的爱是恐惧的结果,因此他谴责基督徒的爱。***他说,我害怕别人伤害我,所以我让他相信我爱他。如果我能更坚强和大胆,我就会公然表示对他理所当然的蔑视。在尼采看来,人是不可能有真诚而普遍的爱的,这都是因为他自己有普遍的憎恨和恐惧。因此,他所塑造的“高贵者”是这样一幅形象:缺乏同心、冷酷、狡猾、残忍、只关心自己的权力。其实,他赋予自己的超过别人的那种权力**本身就是恐惧的结果,但这一点尼采没有想到。因此,不把他当回事的人,会理所当然地认为没有压制别人的必要。

自古以来,圣贤分为天生的圣贤和因恐惧而成为圣贤两种。对人类有一种自的爱的当然是天生的圣贤,这种圣贤为了让自己幸福而做好事。相反,因恐惧而成为圣贤就像因为惧怕警察而不敢偷盗的人一样,如果没有地狱之火或怕被报复心理约束,他一定会作恶多端。

尼采自然不是天生的圣贤,他只能想象第二种圣贤。因为在他心中充满了恐惧和憎恨,因此他认为不可能有对人类自的爱。在他的意识里,他不认为有这样一种人,这种人虽然具有大无畏的精神和强烈的自尊心,但因为没有给别人施加痛苦的愿望,所以不这样做。没有人会认为林肯的所作所为是因为他害怕下地狱,但是在尼采眼里,林肯是下贱的,远不如拿破仑伟大。

下面再考察一下尼采给我们提出的伦理问题。这个问题是:我们的伦理观应该是贵族式的,还是应该在伦理观上等同看待所有人?抱有民主的伦理思想是边沁学派的最大幸福原则,不过,也许他们也会认为,贵族式的政体更能促进普通人的幸福。但是,尼采认为,普通人的幸福不是构成善良的部分。本身具有或善或恶性质的事只是“高贵者”的事,其他人的事就无所谓善恶了。

那么,这个“高贵者”究竟该如何定义呢?实际上,“高贵者”通常是获胜的氏族或世袭贵族;不过,通常在理论上,贵族又是获胜的氏族的后裔。尼采应该会同意我的这个定义。

在尼采思想体系里,还有一个与彻底个人主义者极力主张的反对工会的理由非常相近的观点。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可能胜利者具有的正是尼采所欣赏的某些品质,但是,即使是不具备这些品质的人,只要他们能团结起来,也可能获胜。这场普通人集体与贵族的战斗就如同曾经是战斗前线的法国大革命和意识形态前线的基督教。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应该反对和阻挠软弱者联合起来,否则他们联合起来之后将会打败“高贵者”的联合。此外,还要促成“高贵者”和精英阶层的联合,完成这项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宣扬尼采哲学。

然而,遗憾的是,这些道理只适用于现代,不适用于在贵族政治还具有旺盛的生命力的时代。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之前,几乎所有的大国都是贵族政府,只有埃及政府符合尼采式的原则。因此,我们有必要自问,我们不喜欢有悠久的成功历史的政体,却喜欢民主制,有什么充足的理由吗?在这里我们探讨的是哲学,那么,我们应该自问,我们排斥尼采维护贵族政治的伦理是否有客观根据?

伦理问题是一个关于同心的问题。从看到别人的痛苦自己就会不快乐的角度讲,同心应该是天生的。但是,同心的展会给不同的人带来不同的影响。有些人以给别人施加痛苦为乐,有些人却认为只要有人还在忍受痛苦,他就不能快乐。在感上,大多数人把别人划分成敌和友,然后对朋友抱以同心,对敌人却没有同心。类似于基督教或佛教伦理的伦理观与尼采的伦理观有很大的区别,区别主要在于感的基础不同,前者是普遍同,后者是完全没有同。

和反对任何不愉快但能融会贯通的伦理观的理由一样,我反对尼采的哲学是由于感层面上的原因。我认为,普遍的爱是创立这个世界上我所希望的所有事物的原动力,但尼采却很轻视这种爱。现在,尼采的门徒们已经得意了一段时间了,但我们仍然可以抱有这样的希望:希望这段时间能很短很短,即将迅速地逝去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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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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