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偶遇亨利・柯蒂斯(1)
去年55岁生日时,在我身上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我竟然拿起笔来尝试记载历史。我不知道自己写完曾经结束的这次旅行时,将会写成什么样的一个历史。可能由于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做事,所以对我来说,我的一生是漫长的一段旅程,在这个旅程过程中,我做过许多事。当其他男孩子还在上学时,我就开始在老殖民地做贸易维持生计。我做过贸易、打过猎、参加过战争,之后甚至采过矿。然而,仅仅在八个月前我才了财。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既然我已经得到了它,虽然我不知道这笔财富到底有多大,但我想我不必再去为获得它而经历过去十五或十六个月的事了。即使我知道最终自己会安全,会得到大量财富,我也不会再去进行这样的旅行了。因为我是一个胆小的人,不喜欢暴力,而且,非常反感冒险。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写这本书,这并不符合我的生活习惯;我也不是一个文艺创作者,尽管我对基督教的《旧约全书》和《印戈耳支比家传故事集》有独钟。我现在就列举几个原因吧,只是为了证明我确实有一些原因来写它。
第一个原因:因为亨利·柯蒂斯爵士和约翰·古德上校要求我来写这本书。
第二个原因:因为我左腿疼痛,在非洲的德班卧病在床,为了打时间而写。自从那只该死的狮子抓伤我后,我就留下了病根,经常寝食不安,经受难以忍受的疼痛,使得我比平时更加虚弱。一定是由于狮牙有毒,否则的话伤口刚刚愈合怎么又裂开?像我这样一个曾经猎杀过65头狮子的人,竟然会被第66头狮子像嚼烟叶似的嚼伤了腿,这真是一件令人难过的事。这件事打破了常理。就算把其他事放在一边,我是一个按部就班的人,不喜欢过这样的生活。
第三个原因:我想写给我的孩子海瑞看。因为他想成为一名医生,现在伦敦医院里学习。医院的生活平淡无味,非常枯燥,有时甚至会切割一些死尸,让人恶心。我想要他有一些快乐的事,好让他一周左右不胡闹。而这个历史记录并不平淡,无论它会怎样,都会让海瑞在阅读我们的冒险时能够轻松一会儿。
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原因:因为我要讲述的是一个我记忆中最为奇怪的故事。这件事看起来非常古怪,尤其是故事中除了福乐塔外,没有其他女人存在。不,还有卡古尔,如果她是一个女人而不是一个魔鬼的话。至少她不是一个适宜结婚的人,因此,我不把她计算在内。无论如何,我敢肯定地说,在整个故事中没有一条“裙子”存在。
好,我现在就要讲这个故事了,但从哪里讲起感觉有点儿困难。不过,还是开始吧。
我是德班人艾伦·夸特曼,出生于纳塔尔的绅士,我誓我所说的都是真的,我可以在地方法官面前为可怜的科伊瓦和文特沃格乐的死作证。但是不知何故,我觉得用它来作为一本书的开始看上去不太合适。此外,我是一位绅士吗?绅士应该是什么样子?我不是很清楚,但我仍然不得不与黑鬼生关系,不,我把“黑鬼”这个词画去,因为我不喜欢这个词。因此,海瑞,我的孩子,你会说,在你开始讲这个故事前,我已经认识本地人,他们是绅士,我还认识带着很多钱刚从家里出来的卑鄙的白人。
无论如何,我天生就是一个绅士,尽管我的一生除做过商人和猎人外,什么也没有做过。我是否还保留着这些因素,我也不太清楚,你必须对此进行评价。上帝知道我已经尽力了。在我的一生中,我杀了很多人,然而我从来没有杀过无辜的人,我的手上从来没有沾过无辜人的血,杀人只是为了自卫。上帝给了我们生命,我想他希望我们去保护他们,至少我总是这样做,我希望在我的有生之年不会再碰上这样的事儿。这是一个残酷而邪恶的世界,对于一个胆小的人,我也曾经卷入过残杀。我不能说它是正确的,但无论如何,至少我没有偷窃过,尽管我曾经从一个卡菲尔人手中骗了一群牛。可是,之后他也对我进行了卑鄙的报复,从那时到现在这事儿一直令我十分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