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论宗教(2)
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按照我的一些想法,提出这样一个忠告。***人们应该注意,不要因为两种争论而使上帝的教会遭到分裂。一种争论就是,所争论的问题太渺小,太无足轻重,其实那些小事并不值得那样热烈争论甚至引起争吵,只是因为有矛盾才引起了争论。一位早期的基督教著作家圣奥古斯丁指出,“基督的衣服确实是需要圣洁无瑕的,但教会的衣服却有着不同的颜色”,因此他说,“这件衣服可以有各种款式,但是绝不可以有损坏和裂缝”;基督的衣服和教会的衣服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也就是分裂和统一。
还有一种争论是关于实质问题的,但争论到了最后,却往往会陷入过分的深奥和晦涩之中,这样一来,它就成了一件只有技巧的事,而不是最实质性的事。一个具有很好的判断力和理解力的人,有时会听到那些无知的人表示出不同的意见,但是他心里很明白,那些存在很大分歧的人实际上说的是同一回事,可是他们是绝不承认的。如果人与人在判断上有那么大的差异,那么我们难道不可以认为,了解人们心理的上帝实际上已经看出,那些脆弱的人在他们的一些自相矛盾的说法中说的是相同的事,并且因而对那些自相矛盾的说法都予以接受吗?这样争论的实质,是由圣保罗精彩地表达出来的,关于同样的事,他提出了警告和规诫:
“要避免那些不虔诚的空谈和所谓‘知识’的荒谬争论。”
人们创造了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对立,并且给这些对立加上了非常确定的新名称,结果本来应该是由意义支配的术语,事实上却是术语支配了意义。也有两种假的和平或者说统一:一种就是,和平的基础只不过是以一种绝对的无知为基础的,因为在黑暗之中,所有的颜色都是一致的。另外一种就是,全盘吸收本质上互相矛盾的一切观念和理论。结果将真理与谬误搅在一起,在这样的事中,真实与虚假就像出现在尼布贾尼撒梦中的雕像一样,那雕像的脚趾一半是铁一半是泥,铁和泥可以粘在一起,但却永远不会熔化成为一个整体。
说到实现宗教统一的方法,人们必须注意的是,不要刻意地为了实现或加强宗教的统一,而肆意废除并破坏仁爱和人类社会的规范。基督徒有两柄利剑:一柄被用于灵魂问题,而另一柄则被用于尘世问题。在维护宗教的事上,这两者都有相当的责任和地位。但是,切不可使用第三柄剑,那就是穆罕默德的剑,或类似的其他方式。也就是说,不可以把武力作为传教的工具,或者靠血腥的迫害来强迫人们改变信仰,除非出现一些明目张胆的诬蔑教会、亵渎神灵的事,或者将宗教掺杂于颠覆国家的阴谋的时候。更不能够去煽动敌对势力,鼓吹并策划叛乱,并把利剑给各种各样刻意颠覆那些顺应上帝旨意的政府的民众。因为使用武力传教,无异于用上帝所传的第一块法版去碰击第二块法版,进而以为世人都是基督徒,而忘记了基督徒本身先是人。当诗人卢克莱修看到阿伽门农狠心地用亲生女儿作为献祭的时候,曾惊叹道:
“宗教竟能让人犯下如此大的罪恶。”
但如果他能够看到法兰西1572年8月23日巴托罗缪节之夜的异教徒大屠杀,以及1605年11月5日信徒福克斯谋杀英王和议员的阴谋,他应该更加有理由出这样的感叹了,并且会更加坚决地反对宗教和主张无神论了!
所以那柄尘世之剑,还是不要因为宗教信仰的问题而肆意挥舞吧!而如果宗教之剑被交给了庸众,那将是最荒谬和可怕的举动了!这种做法只有魔鬼和那些“再受洗派”的狂热迷信分子才会采用。魔鬼说:“我要到天堂去和上帝并驾齐驱”,这固然是肆无忌惮的亵渎神灵的论,但是如果让上帝来到人间并让他说,“我将降临到人世间与魔鬼一样可怕”,那不就是更加肆无忌惮的渎神之举了吗?但是,如果以宗教的名义谋杀君王、屠戮人民、颠覆国家和政府,就如同把圣灵的徽识由鸽子变成了兀鹰和乌鸦,把普度众生的航船变成了凶残并且充满罪恶的海盗船。这些所作所为不正是渎神的举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