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伦理道德散论(16)
从道德的角度来看,这种榜样和说教都有助于社会和法律的改进,但却不能改进一个人的内在,而一个人的道德好坏,主要决定于他的内在。***这是因为别人的榜样行为仅仅是这个人的动因所产生的作用。因此,榜样的例子能够挥作用需要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一个人能够接收并接受这种动因。但一个人的性格特征倾向于接收、接受这种动因,或者是另外一种动因,这种动因正好决定着这个人本来的、真正的道德素质。从总体上说,别人的榜样力量是一种帮助我们显现出自身性格中好的、坏的素质的手段,但这些手段却不能产生这些素质。因此,塞尼加有句话说得很对:“意志是教不会的。”一切真正意义上的道德品质,不管好坏,都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这个道理同婆罗门教和佛教的轮回学说十分吻合——这也是与犹太教相比较而的。根据佛教的轮回学说:“一个人的恶行和功德都自始至终地伴随着他从这一世轮回到下一世。”但是犹太教却认为一个人在来到这个世上时,他在道德上是空白纯洁的;他根据那令人无法想象的“无须根据的自由和任意选择”,经过理性的思考,决定了自己最终要成为天使还是魔鬼,或者是成为介于两者之间的人。我很清楚犹太教的这些说法,但我对此不屑一顾,因为我是真理的拥护者。同时我也不是哲学教授,我的职责不是巩固、维持犹太教的基本观点,何况这种观点已经成为永远阻碍人们获取任何哲学认识的绊脚石。打着“伦理道德的自由”的名义,“无须根据的自由和任意选择”成为了哲学教授爱不释手的玩具。就让他们自得其乐吧!这些所谓的聪明、正直、真诚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