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论人格(8)
智慧占据幸福的大部分;
于另一段文章中,他又提到了:
无思虑人的生活是最快乐的生活。***
《旧约》的作者,也产生了类似矛盾,他们一方面说:
愚人的生活比下地狱还糟。
另一方面又说:
智慧越高,痛苦越深。知识越多,徒增烦恼。
我可以称一个才智平庸、没有心灵渴求之人为“菲利斯丁”——此语原属德文,是大学里面流行的俚语,后来意义深化,其定义为:没有心灵渴求的人。先自这里我们可以推出,于己他不会有睿智的快乐,因为只有有需求才会有快乐。在他的生活里,不曾有过对知识和见解的本身所生的欲求,也无法感受与它们接近的美感快乐。若遇美感乐趣正值时尚之时,为了追求时髦,他亦会强迫自己去尝试这种乐趣,但总会力求尽可能少尝试一些。他真正喜爱的是感官上的享受,同时相信它可以补偿其他方面的缺憾。牡蛎与香槟于他便是最高的存在目标了,生活目标在于取得身体的安适,若能花费一些工夫才能达成这个目的,他便更快活了。如果生活得豪华奢侈,他又难免厌倦,于是利用了许多不切实际的弥补方法,例如打球、看戏、赴宴、赛马、赌博、喝酒、玩女人、旅行等;实际上这些并不能使人避免厌倦,没有对于知性的渴求便不会得到知性带来的快乐,亦唯有知性的快乐才不会产生厌倦。“菲利斯丁”的性格特点是枯燥乏味又气质滞钝,好似动物。由于感官的乐趣容易耗尽,于是便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真正刺激他或得到他的欢心,社交生活也随即成了一种负担,就连玩牌也不能提起他的兴趣了。当然,唯有虚荣心的满足还能留给他一些快意,他自以为是乐在其中,或是感觉自己在财富、地位、权力和影响力上较他人优越,或是因经常为有权势的人奔走而不自觉地沐浴在他们的光耀下而自鸣得意,这就是英国人所叫的“势利鬼”,真是可悲!
其次,从“菲利斯丁”的本质可以推得,在“对他”方面,他只有**方面的需要,自己却没有才智,他所寻求的也只是能满足**上的一些活动。他绝对不会要求朋友具备才智;因为后者会使他产生自卑感以及一份连自己也不想知道的、深深的嫉妒,所以,即使他碰上有才华的人,只会令他厌恶,甚至痛恨。在其心中对才智的嫉妒有可能会转成私下的怨恨。但他仍不会为此而转变自己的价值观念使自己符合才智之士的要求,他依然偏爱地位、财富、权力及影响力,希望自己样样精通,因为在他看来,世界上真正的价值就在于此。以上所提的种种乃是因他不具知识欲的后果。菲利斯丁们最深重的苦恼在于他们缺乏理念,所以他们为了逃避“厌倦”,需要不断以现实来填充心灵的空虚。然而现实总是危险和令人失望的,一旦他们失去对现实的兴趣,疲惫便会不请自来了。只有理念世界才是无限平静的,它远离了人世间的一切烦扰与忧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