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李清照的悲歌(1)

11.4.李清照的悲歌(1)

李清照,是个命运不济的才女。她的这词,几乎像谶语一样,昭示了她不幸的一生。试想,一朵飘零的落花,跌进流水之中,任由沉浮的际遇,难以自主的命运,不正是她命途多舛的形象写照么?

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圆时,月满西楼。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此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这是她的早期作品,当作于1103年(北宋崇宁二年)的秋天。

那年,李清照二十岁,也是与赵明诚婚后的第三年。花样年华,新婚燕尔,应该是女人最好的岁月。然而,“花自飘零水自流”,实在是句极不吉祥的谶诗,像埃及金字塔里那条法老的咒语,“谁要触动了我,谁就不得好死”那样,其应验之灵之准,使得她的一生,简直脱不开“花自飘零”四字。而且,正是从这词开始,被流水不知带往何方的飘零命运,也就开始了。

这既是一个女人的悲剧,也是一个文人的悲剧,更准确地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绞肉机中,一个无辜女诗人的悲剧。

故事得从1100年(元符三年)说起。正月,哲宗驾崩,赵佶嗣位,是为徽宗。这个在中国历史上数得着的昏君,一上台,便倒行逆施起来。

1102年(崇宁元年)夏五月,将司马光、文彦博、苏轼等,籍为“元祐奸党”。

七月,李清照之父李格非,“以文章受知于苏轼”(《宋史》),为苏门后四学士之一,顺藤摸瓜,在劫难逃。七月乙酉,定案“元祐奸党”十七人,李格非名列第五,罢官。

九月,宋徽宗御书奸党人名,凡百有二十,刻石京师端礼门,以示儆尤,李格非名列其中,充军广西象郡。

1103年(崇宁二年)四月,毁司马光、吕公著等绘像,及三苏、秦、黄等人文集。

九月,令天下监司长吏厅各立“元祐奸党碑”。党人碑刻三百零九人,李格非名列第二十六。

1104年(崇宁三年)诏御书所书写之奸党,不得在汴梁居住,凡亲属,无论亲疏,遣返原籍。

仍在开封的李清照,日子是不怎么好过的。第一,她不能不挂念谪放远方的老爹;第二,她不能不犯愁自己要被遣送的命运。株连一说,虽然出自秦朝,但是历朝历代的统治者,无不奉为圭臬。

幸好,李清照的先生赵明诚很爱她,是那不堪屈辱的日子里唯一的精神支柱。这位在太学读研或者考博的丈夫,既没有跟她真离婚或假离婚以划清界限,也没有立时三刻大义灭亲将她扫地出门,而是四处求,辗转托人,送礼请客,以求宽容,挨一天算一天,尽量拖延着不走。

李清照崛起于北宋词林,实在是个异数。

她的一篇在中国文学史上,最为直不讳的批评文章《词论》,开头处先讲述了一个故事:

“开元天宝间,有李八郎者,能歌擅天下,时新及第进士开宴曲江,榜中一名士先召李,使易服隐名姓,衣冠故敝,精神惨沮,与同之宴所,曰:‘表弟愿与座末。’众皆不顾。既酒行乐作,歌者进。时曹元谦、念奴为冠,歌罢,众皆咨嗟称赏。名士忽指李曰:‘请表弟歌。’众皆哂,或有怒者。及转喉声,歌一阙,众皆泣下,罗拜,曰:‘此李八郎也。’”

这位突兀而来的李八郎,凌空出世,满座拜服的精彩表演,其实也是她,震惊京师,征服文坛的写照。

当这位小女子由家乡山东济南来到开封的时候,词坛好比那曲江进士宴,无人把她放在眼里。斯其时也,柳永、宋祁、晏殊、欧阳修、苏轼、张子野、晏几道、秦观、黄庭坚……藻纷出,华章迭起,一阙歌罢,满城传写。凡歌场舞榭,盛会宴集,三瓦两舍,游乐醵聚,或啸,或歌,或唱,或赋,非苏即柳,不是“大江东去”,就是“晓风残月”,莺莺燕燕为之一展歌喉,弦索笛管为之喧闹嘈杂,风光悉为须眉夺去,风流尽在男性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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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人的另类面孔(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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