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四节语言文字(1)

10.第四节语言文字(1)

一、土语及其特点

土族使用土语。土语属于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内部差别比较大,可分为互助、民和、同仁3个方区,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乐都县及甘肃天祝等地的土语属于互助方,青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甘肃积石山县等地的土语属于民和方,青海省同仁县的土语属于同仁方。由于土族长期同汉、藏等民族杂居相处,交往频繁,因而其语深受汉语、藏语的影响,吸收了不少汉语、藏语的词汇。许多土族群众根据居住区的民族分布况和生活需要,兼通汉语和藏语,如:互助土族自治县、天祝藏族自治县一带的土族大多懂汉语和藏语;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的土族一般通汉语;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的土族也大多通汉语;同仁县的土族与外界通话多用藏语,本民族内部则土语、藏语、汉语混杂使用;卓尼县的土族通用藏语,但也懂汉语。

土族语与同语族的蒙古语、东乡语和保安语,有许多共同点,如词的重音落在末一个音节上,保留着一些古音和古词,同时还吸收了大量的汉语借词,语法形式简单而表示的意义多、范围广。同时,土语在展过程中又形成了有别于蒙古语、东乡语、保安语等同语族语的一些特点,如:在语音方面,有较多的复元音和成套的复辅音,大多出现在词,保留着词末的短元音,而较多地失落了词音节里的短元音;在词汇方面,由于许多词音节里的短元音失落,从而使这些词的语音形式、音节数目比同语族其他语有所减少,藏语借词比较多;在语法方面,具有特殊的复数附加成分,复数第一人称代词没有排除式和包括式的区别,复数第一、第二人称代词没有独立的词干,而在非独立词干上加复数附加成分表示,静词作谓语时一般都借助于判断语气的助词。据语学者研究,土族语词汇中,与现代蒙古语同源的约占85%,其余的15%中,有宗教方面的藏语借词,也有表示新事物、新概念的汉语借词,还有一部分只有土族人自己懂得的词。

二、土文的创制与推广

新中国成立前,土族没有文字,一直使用汉文和藏文。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全国性民族识别工作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的开展,创制土族文字被逐渐提上议事日程。1952年,开展民族识别的中央工作组来青海时,土族人民第一次向他们表达了创制民族文字的愿望。1956年,国家组织了大规模的少数民族语调查队,对全国各少数民族的语进行全面调查。土族语调查队根据土族人民的要求和实际需要,设计了一套斯拉夫字母形式的土族文字方案,提交1958年召开的全国第二次少数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审查,但由于极左思想的干扰,未能试行推广。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的拨乱反正,土族文字问题再次受到党和人民政府的重视。1979年7月,互助县委、县革委会向青海省委、省革委会呈报了《关于创制土族文字的报告请示》,省革委会责成省民委向省委报告并委托青海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负责创制新的“土文方案”。10月,互助县委正式作出了关于创制和推行土族文字的决定,并决定成立“民族语文办公室”,负责创制和推行土族文字。1979年年底,在青海民族事务委员会和青海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的具体帮助指导下,在20世纪50年代语调查的基础上,为土族人民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汉语拼音为字母形式,互助方东沟语音为标准音的《土族文字方案》(草案),结束了土族有语无文字的历史。

《土族文字方案》(草案)创制完成后,随之展开了试验推行。1980年3月,互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互助土族自治县土族文字试行推广领导小组”,县政府下设“互助土族自治县民族语文办公室”,负责土族语文字的研究试行推广工作。试行推广期间做了如下工作:举办土文师资培训13期533人;编印了土文《简易读本》《土文试用教材》《土语语法》《土文正字法》《识字课本》等教材5种13800册,《土汉对照词汇》《土汉对照辞典》等工具书3种3600册,《民族民间故事集》《动物故事集》《谚语五百》等通俗读物8种29500册;从1980年4月起在县广播站试办土语广播节目,每周两次,重播两次,每次播放10分钟;1980年起编印不定期的《民族语文动态》,1983年1月创办了土文综合性季刊《赤列布》,行73期共12000册,刊登各类文章860篇;1981年起先后译制土语影片25部和电视片1部,其中电影《生财有道》获1985年文化部少数民族译制片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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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族(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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