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节历史与宗教文献(3)
(四)五世王佛的论著
五世王佛阿旺钦饶嘉措曾两次出任佑宁寺法台,擅长历史、书法,所著《佑宁寺志》是继三世土观《佑宁寺志》之后有关佑宁寺历史的专著,已有汉文译本行世。***
四、金石碑刻史料
(一)金书铁券
金书铁券又叫丹书铁券,是封建帝王颁赐给有功之臣并世代保持优遇及免罪等特权的证件。此制始于汉代,为后世帝王所效仿。券用铁铸成,或朱砂书写,或刻字而嵌以黄金。有关土族的金书铁券主要有明朝颁赐给会宁伯李英和高阳伯李文的两件金书铁券。铁券的内容主要是明廷对李英、李文功绩的肯定,规定他们享有的特权,并以此鼓励他们及其部属更加效忠朝廷。明廷颁赐给会宁伯李英的金书铁券已遗,券文录于《李氏世谱》。而高阳伯李文的“金书铁券”实物现存青海省档案馆。该铁券由生铁铸成,长37。5厘米,宽21。2厘米,厚0。25厘米,重达1。3公斤,凸面为正面,镌有195字的明英宗诰命制文。是中国现今仅存于世的四件铁券之一,2003年被列入“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之中。
(二)寺院碑志
主要有明代宣德元年(1426年)曾■撰《广福观修建记》、弘治二年(1489年)《重修宁番寺记》、弘治十一年(1498年)《敕赐广福观梦感记碑》、嘉靖四年(1525年)鲁麟撰《敕赐感恩寺碑记》、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敕赐弘化寺碑》、清代雍正十年(1732年)《敕赐佑宁寺碑》等。前四通碑记述了李英、李文及鲁麟主持建造和修葺道观与佛寺之事,后几通碑记述了明、清朝廷在土族地区允许建立藏传佛教寺院之事,以及清初罗卜藏丹津事件后朝廷恩准重建藏传佛教寺庙之事,对于研究明清王朝的宗教政策及土族的宗教信仰等极具参考价值。
(三)建筑碑志
主要有弘治十六年(1503年)李■撰《新修札都水渠记》、嘉靖十六年(1537年)李复初撰《增修巴暖三川堡寨山城记》、嘉靖三十年(1551年)兵备副使范瑟撰《创建定西门碑》等,内容主要是记述土族地区土司或地方官员兴修水利、修建城池和军事堡垒等。
(四)墓志碑铭
主要有明代的《明故前推诚宣力武臣特进荣禄大夫柱国会宁伯李公神道碑》《明故奉天翊卫推诚宣力武臣特进荣禄大夫柱国高阳伯李公墓志铭》《追赠特进荣禄大夫右军都督府左都督李公神道碑》《明故荣禄大夫靖虏将军总兵官都督鲁公墓志铭》等。在这些碑文中,除了对这些官员的肯定和褒奖之类的溢美之词外,还有一些有关土族源流等方面的史料。此外,明人金幼孜的《金文靖集》中所辑《会宁伯李公墓志铭》,是考察青海民和东李土司家族族源及先祖世系的珍贵资料。青海省同仁县年都乎寺所保存的明万历时的《王廷仪碑》,系对明代屯居保安四屯的“屯”王廷仪的“拜祭”碑。该碑碑文残缺不完整,但部分字样尚能辨清,着重记述了王廷仪驻防保安堡期间在“抚番”等方面的事迹,对研究青海同仁“五屯”土族历史、文化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史料价值。
五、家乘谱牒史料
深受汉文化熏陶的土族有用汉文写家谱的传统,以作为一部记载自己家族或宗族历史的册籍。土族家谱大多保存于民间,其中不少具有较为珍贵的史料价值,从中既可以了解到朝廷对于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的优待政策和统治管理政策,又可以看到土族地区土司制度的演变、民族变迁、人口经济及文化融合等内容。
现在我们能够看到的土族家谱有《李氏宗谱》《李氏家谱》《祁氏家谱》《辛氏宗谱》《赵氏宗谱》《纳氏宗谱》《邓氏宗谱》《重修鲁氏家谱》及《鲁氏世谱》等。内容一般有谱名、谱序、凡例、姓氏源流、世系考、世系表、人物传记、祠堂、坟茔、家规家训、恩荣录、像赞、艺文、字辈派语等。青海民和的李土司后裔李鸿仪先生倾注50年心血编纂的《西夏李氏世谱》,由其子李培业先生整理后,于1998年由辽宁民族出版社出版行。该谱虽是近代续纂,但其中辑录了许多明清时纂修的李氏家谱中的内容,特别是辑入了明清时期的一些敕诰、印照、委牌、委札等,是在其他家谱中所不能看到的,是研究土司宗族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的重要资料,非常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