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三节文化互动(3)

10.第三节文化互动(3)

近代,毛南山乡附近的壮族地区,如川山、水源、洛阳等乡镇的一些壮族群众,还有南丹县一些瑶族同胞,也请毛南族师公到他们那里主持“还愿”法事。只是到壮族地区,“还愿”中的三界公爷换成莫一大王(壮族地区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而删掉太师六官、三娘、土地这几个角色;到瑶族地区则减少瑶王这个角色,其他表演程序和角色照搬。毛南族“还愿”的表演形式,神灵名称及主要伴奏乐器(陶鼓,形如峰鼓),与桂林汉族跳神及壮族师公戏有许多相似之处。这不仅说明三者有渊源,而且也是汉族、壮族、毛南族文化交流和融合的印证。

九、戏剧文化的互动

毛南族在戏剧上与外族的互动在近代以来很频繁。据记载,最先到毛南族地区演出的是壮族的彩调剧。毛南族艺人现本民族人喜欢彩调,便也组织民间彩调团,在春节期间巡回演出,有时还到川山、洛阳、水源一带演出。

新中国成立后,在汉族和壮族剧作家、曲作家、导演的帮助下,毛南族文化人成功地把《三娘与土地》改编成毛南戏,并由毛南族及壮族、汉族演员联合在毛南山乡演出,大获好评。随后,又有改编剧《迎春》《心红菜牛肥》《蜜堂火红》《黄三打鸟》等现代题材的“毛南戏”相继出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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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毛南族(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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