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总论:中华民族又处在一个十字路口中间(7)
在城市中形成15%以下靠出租房屋不劳食利和85%以上辛勤劳动而将收入的一部分交租的两个阶层,而且由于人口多、土地少,房租水平会持续上升,普通工薪阶层收入中越来越多的部分要用来交租给食利阶层。这种格局,必定会造成城市化过程中巨大的贫富差别。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按照邓小平同志的设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追求共同富裕,避免两极分化。如果我们在城市住宅建设、供给和分配方面处理不当,固定15%以下的人将住宅购买后租给85%以上的人住的格局,这本身就说明,我们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努力还有待加强。
由于体制的原因,农民难以割舍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而进入城市的成本门槛又很高,于是形成这样的中国特色的城市化:进城务工农民工棚式居住、城郊农民家中简陋式居住、集体宿舍特别拥挤式居住,是中国进城农民的居住方式;人口在城乡之间钟摆式剧烈流动;夫妻分离、上下代分离,家庭不能团圆;青壮年到城市贡献,老年回农村,农村老龄化速度要远比城市快。而且,还有上面所述,城市中形成有房食利和租赁交租的两个阶层,形成两极分化。是家庭团圆的社会稳定,还是妻离子散、单身在外的社会稳定?是人口在一地稳定居住的社会稳定,还是人口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剧烈流动的社会稳定?是老年人口均匀地分布在城乡,与下一代离得较近的社会稳定,还是老人和下一代人天各一方的社会稳定?是城市中大家都有房的社会稳定,还是一少部分人有房资产出租不劳食利,而大部分人工作交租,形成社会巨大心理反差和失衡的社会稳定?这是需要我们深思。从务实的角度看,财富差距这样大,大部分人交租给少部分人,会形成巨大的心理反差,是引未来社会动荡和失稳的巨大隐患。
中国人多地少,想搞美国和拉美那样的大规模经营的现代农业,几乎没有可能。但是,农业增加值在整个国家gdp中比率下降是一个世界性的趋势,你要是不将土地上过多的农民转移出来,土地适当集中经营,提高土地的劳动生产率,农民收入增长比城市居民收入增长就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就会永远也解决不了,而且会越拉越大。反而,因种地不赚钱,土地的投入会减少,技术进步因规模太小而不合算,耕地撂荒率会上升,导致粮食生产和供应的不安全。
从上面的这些问题和风险看,其产生原因在于我们土地管理战略、体制和政策的不顺。(1)城市化不仅是人口从农村向城市流动迁移的过程,相适应的也是一个重新调整和分配土地资源的过程。按照城市化人口对重新居住地的需要,土地既要考虑粮食的安全,也要较为充足地分配城市住宅建设的需要。如果重点考虑粮食生产对土地保有的需要,而对于城市住宅建设土地供应不足,住宅价格势必上涨。(2)从体制上看,虽然可能是无意识的,我们其实形成了持续推高房价的制度和机制,现行的土地供给政府一家高度寡头垄断和房地产需求商充分竞争的市场,加上招拍挂供应方式;地方政府一年内将几十年土地收入收支的卖地财政,包括地方政府在房地产方面繁杂的税费;还有对房产不开征房产税,无法抑制房屋投资和投机需求。总体上看,为了我们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原则,更是为了我们未来社会的安宁,我们的土地和房屋制度,已经到非改革不可的地步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收入和财产分布的不均,是共同富裕的障碍。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制度下,每个家庭财富的积累能力不同,在改革开放30年中由于制度和法律的不完善,也有过去讨论“原罪”性质和“灰色”性质的资产积累,我们不可能再用暴力革命的方式,再来一次“打土豪、分田地”,也不能被动地等社会动荡,以极端的破坏性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怎样在市场经济和多种所有制条件下实现社会主义?笔者认为,应当用房产税等这样的财产税来温和地进行调节财产的分布结构,以和平和社会和谐的方式来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