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总论:中华民族又处在一个十字路口中间(6)
五、土地和住宅体制潜在的巨大风险
目前土地和居住体制对人口流动和城市化景观的不利影响,是潜在的巨大社会风险。***经济展中城市化的过程,总是与人们的土地、居住、流动密切相关。人们从农村向城市流动和迁移,是不是从居住上离开故土,原来的土地和院落怎么办?到城市后是暂时租住,还是长久居留?在整个城市化过程中,土地资源如何调整和在城市与乡村之间进行再分配,等等。本书第六章用了近6万字的篇幅讨论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和住房问题。
阻碍农民进城的最大障碍,是在城市固定居住的支付能力和成本高低。实际上,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人口的城市化过程,有一个人口从农村退出和向城市进入的过程,其退出和进入,必然地涉及财产、置换、交易等制度和行为,并且,退出的成本收益和进入居住的能力与成本,是人口最终能不能完全城市化的关键因素。大部分学者以为户籍制度和就业体制是农民进城的障碍。我觉得值得探讨。实际上,就业自从取消劳务证和对农民工就业繁多收费,加上企业招工是一种市场行为,已经不存在体制上的进入障碍;而临时居住证制度的实行,许多农民工可以在城市长久合法居住,居留也不存在法律上严厉的障碍。影响农民永久迁移进城的,实际是退出农村的损失较大,以及进入城市长久居住的支付能力低和成本高。
中国的土地制度问题较多,综合起来看,主要是:(1)主要是农民承包土地与集体所有土地之间产权和利益不清;(2)政府征用城郊和农村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没有按照不同所有制之间等价交换的原则,因此,给集体和农民的补偿太低;(3)农村土地曾经承包期的时间较短,以及不确定性,加上城市出让期限的较短,不利于土地产权的稳定性,并且,住宅等其土地使用期到期后,其是否再需出让并交一次出让金,成为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一道难题;(4)由于农民无权自行处置级差地租较高的承包土地,包括宅基地,而大片农田和山区边远地区的宅地,退出复垦,国家也无补偿,无法变现换取城市住宅,他向城市流动的退出损失太大,实际上形成了城市化中农村人口的退出障碍;(5)农村建设用地、宅基地、耕地,都不能进行抵押贷款,也不能入股,交易也受到限制,因此,土地不能作为资产来为农民获得利益,使中国农民与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农民相比,少了一个重要的能增加收入和能致富的渠道;(6)土地资源分配和管理方面,由于从县到中央,国家太大,层级太多,土地按照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与土地的集中中央管理和分配之间,存在着较多的矛盾;而城乡规划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系统进行,土地利用规划又由国土资源部系统来管理,实际上就可能形成掣肘。结果,管理成本高,管理难度大,管理的效果也不理想。
我们看到,农民没有得到城市化和工业化在土地重新分配中带来的利益。在不合理的集体土地被国有征用的体制下,农村和城郊的土地财富转化为了城市化和工业化中的电站、供城市淡水的水库、高速公路、城市住宅、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商业金融大厦、工厂等巨额的实体财富,政府和开商也在土地的征用和开中赚得了暴利,村民世世代代守着其赖以生存的土地在被征用后,却形成了数千万之规模的失地、失业和失保农民;绝大部分当事农民没有因征地而致富,却因建设征地而致贫。有人戏但切中要害:“这样的土地产权和征用制度,将中国许多城市建成了欧洲,而使农村凋敝落魄成了非洲。”
将农民受损的话题先放在一边,我们来看居住成本的日益快速升高,对中国城市化的严重影响和其给未来社会稳定积累的巨大风险。2008年,中国城镇居民平均房价收入比为7。4,2009年上升到8。3,而全国进城农民夫妻二人房价收入比,2007年平均为16。52,农民三口人房价收入比为25。53,2009年估计分别上升到了22。08和29。44。从国外许多国家看,居民房价收入比一般在3~6,超过7就被认为较高了,而且他们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较小。我们从城市居民7等分收入看,实际上60%的居民已经无力购买住房,加上进城有购买住房意愿但实际无支付能力的农民,85%以上需要住房的居民没有购买能力。这实际上会形成和积累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