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三章(1)
法医鉴定书就附在现场笔录的后面。依照必须鉴定的项目,法医对被害人做了详细检查。
法医认定死者是被他人用锐器(管叉类)刺破心脏,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被害人一共挨了八刀——头上两刀,前胸三刀,后背三刀。其中前胸有两刀,后背有一刀,都深达胸腔,是致人死命的三刀!
预审员接受的有关案件,大多数是间接、抽象地反映犯罪事实的。摆在我面前的只有这些案报告、照片以及法医认定的管叉类作案凶器等文字材料。仅凭这些,不可能真正认识案件,还需要我的想象力,能通过时间和空间,勾画出案件的整个轮廓和几个关键性的具体节,以便在审讯中能胸有成竹地及时核对罪犯的供述,揭破罪犯的谎,弥补占有材料少和缺乏感性认识的不足。
对照现场照片和尸体解剖照片,从被害人淌血况倒伏姿势和前后几刀的进刀方向、刺伤位置、刺进深度等综合起来分析和想象,我判断,凶手是先从背后向被害人猛刺了一刀,这一刀是凶手铤而走险、破釜沉舟的一刀,所以,手劲憋得特别足,扎得特别狠。这第一刀,深达胸腔,使被害人当即失去了反抗能力。不容被害人转身回头,凶手又接连在他背上扎了两刀。可以想象,当第一刀刺中之后,刀尖捅穿**的声音和刀尖向凶手握刀的手上传来的被害人肌肉的痉挛,使凶手为之一颤,手上的劲儿也就泄了几分。所以,在仓促间接连又扎出的这两刀,就不及第一刀来得狠,没刺进胸腔。这时候,被害人已经吃力地转过身来,面向凶手了。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凶手心头的恨又猛然间涨起十倍!握刀的手顿时又生了力。加之被害人已毫无反抗能力地软成一瘫,又给了凶手以从容不迫的时间,所以,跟着而来的当胸三刀,扎得又狠又准,其中有两刀刺中了心脏。至于太阳穴上的两刀,很可能是凶手见被害人身中六刀后,仍在血泊中抖动,怕他不死,又直上直下地朝他太阳穴上补了两刀。其中一刀,竟差点把脑袋扎了个对穿!
好狠的刀!
好深的仇!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看着照片上的被害人那由于极度疼痛而扭曲得变了形的脸,和那窝着脖子蜷缩在床下的微胖的身躯,我仿佛听见王柏树老头苍老、喑哑、颤抖的哭泣声,看到他不住哆嗦着的肩头和抹泪的干枯多筋的手背。
被害的不是别人,正是王老头的义子王少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