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美无言(2)

2.大美无言(2)

这里我要特别说明,这篇小说我一开始写得并不好,当时在《北京文学》当主编的林斤澜老师把我找去谈了一上午,对小说提了不少修改意见,我才改成后来的样子。回头再看这篇小说,我还是不太满意,主要是语上下的功夫不够。

牧:复仇是一个古老的结了,《摩西法》和《可兰经》都认为复仇是对的。复仇,贯穿了“亲亲”,即亲疏等级的原则。五伦之中,人们认为君父最亲最美,父仇是不共戴天的,然后兄弟之仇,朋友之仇,关系渐疏。在古代,复仇被说成是一种神圣的义务,因为“神圣”也就有了“庄严的美”的意思。您的《走窑汉》,还有上面说的《玉字》,是否也把“复仇”当作一件“神圣”的事来处理?

刘:复仇,这个问题怎么说呢?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复仇小说是用小说把握生活的一种方式,所表达的是一种强烈的感,极端的感,或者说是一种激。

我写的第一篇被称为复仇的小说是《走窑汉》,1985年写的。当时我正寻找创作上的突破口,正想挖掘人性的复杂性,加上我正在读外国作家的一些小说,比如雨果的小说,就尝试着写一点把人类感推向极端的小说,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复仇小说。这类小说我写了好几篇,除了《走窑汉》、《玉字》,还有《拉倒》、《血劲》等。在写这类小说之前,我对复仇并没有过多的研究。在写小说的过程中,也没想到把复仇当成神圣的事来处理,只是觉得复仇的故事对表现人性比较方便,同时可以营造出一种冷峻严酷的艺术氛围,能吓读者一家伙,冲击一下读者麻痹的阅读神经,震颤一下人们的心灵。从读者反应看,效果还真的不错。

我们中国的文化传统和哲学传统,讲究中庸、和谐、含蓄,不主张把事做绝,不大喜欢太强烈的东西。但这不等于我们中国人感不充沛,不强烈。我觉得表达一下我们大爱大恨、敢爱敢恨的感还是必要的。汪曾祺就主张作家在年轻时写一些带血性的狂放的东西、他看到一些作者年纪轻轻的就模仿他,小说写得平实,冲和,雅致,汪先生很不以为然,他嫌年轻作者太缺少朝气和锐气,他说,你们现在就这样写,到老了你们怎么写(大意,不是原话)?

牧:但至少在东汉末年,复仇已成为国家法律不允许的。魏文帝曹丕规定:“敢有私复仇者,族之。”复仇有害法律,渲染这种美,是否会对“恶”的形象有所张扬。

刘:关于复仇的话题,我们谈得是不是有点多了。在写小说时,我没有把复仇和法律联系起来想,但我现在来想,复仇是不会消失的,只要有仇恨,就可能有复仇,如同只要有压迫就有反抗一样。复仇有时表现为一种责任,它代表的起码是正义的力量。当然了,在法制逐步健全的今天,最好不要采取个人复仇的办法实现心理平衡。其实说白了,法制也是一种复仇,它是公共复仇,代表着公共的意志,维护的是人类正常的生存秩序。

就我个人而,从小到大,我从没有真正仇恨过哪一个人。过去,我遇到过不少不愉快的事,受到过一些不公正的对待,曾产生过激愤的绪,但还说不上到了仇恨的程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阅历的增长,连那些激愤的绪也早已淡化了。

不可否认,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恶人、小人、心胸狭窄的人、嫉妒心极强的人、拨弄是非的小丑等,还存在着。我们有责任通过文学作品揭露他们,鞭挞他们,以抑恶扬善。具体到某一个人,我们没必要拿来当作仇限对象,更不能在文学作品中泄私愤,那样的话,作品就会丧失宏大的气度,就不美了。

牧:看了您最近的小说《响器》,您还告诉我,一个人其实就是一个响器。老实说,这篇小说也写得很美。但这象征了什么?是否有一种神秘的色彩?

刘:《响器》在2000年《人民文学》第4期,是我比较偏爱的一篇小说。在写这篇小说时,我觉得灵感奔涌,让人喜之不禁。表后,我读了又读,老也读不够。如果用两句话来概括这篇小说,那就是写了人类的音乐性,音乐的自然性。人类,音乐,自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三者是相通的,是浑然一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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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地白花(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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