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为什么要研究同性恋现象(1)

1.第三章 为什么要研究同性恋现象(1)

同性恋这一性取向是指以同性为对象的**倾向与行为;同性恋者则是以同性为**对象的个人(男人或女人)。***虽然同性恋现象古而有之,但同性恋这一概念却是晚近才出现的。随着十九世纪对人类个性展与人类性行为研究的开展,人们才开始了对同性恋现象的研究,创造出同性恋这一概念。今天社会学研究中普遍采用的同性恋一词,英文写作homo

sexuality。homo这一词根的本意是希腊文同样之意,而非拉丁文人之意。

同性恋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是社会学研究的理想课题。说它理想,是因为同性恋现象外延清晰,内涵独特;同性恋作为一种亚文化(subculture),有着它独特的游离于主流文化的特征;同性恋者作为一个亚文化群体,具有独特的行为规范和方式。因此,世界各国的社会学者都很喜欢这个题目,对它做过大量研究。

仅从1898年到1908年间,关于同性恋这一问题的出版物就达到一千种以上,本世纪随后的90年间,关于同性恋的研究就更多了。然而,在我国,除了散见于报章杂志的零星文章,直到90年代以前竟没有一部关于同性恋的研究专著,这实在是令人惊异的事。作为国内社会学对同性恋现象的次研究尝试,我们不能不感到责任重大。

在中国做事讲究正名,名不正则不顺。所以,在研究之前,我们先应当阐明,为什么要研究一种仅属于人口中很小一群人所有的亚文化。

先,人与人之间的区别莫大于文化上的差异。社会学反对文化中心主义,而持如下观点:各种文化在各不相同的环境中产生,人在其中,有出生有死亡,有婚丧嫁娶,有前因后果,完全可以自圆其说。不可以认为,一些人所属的文化高级,另一些人所属的文化低级;毋宁说,各种人有各种人的活法。对于同性恋这一亚文化,也应当如此看待。

其次,如果同性恋行为模式并不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其他动物中没有这一现象,在人类中也只是极个别人才有,那么研究它的意义就会降低。但是如果我们证明,它不仅是人类活动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哺乳动物世界中普遍存在的行为模式,那么事就完全不同了。(金西,第199、200页)

动物学研究现,许多灵长类动物,如猕猴、狒狒、黑猩猩等,都有同性性行为。有人以此为依据提出,人类的同性性行为因此也不能认为是违反自然的。但需要加以说明的是,不少灵长类动物中的同性性行为,其内容主要不在于性,而在于以这种动作表示自身对对象的统治地位,或者是以同对象加强联系为其目的的。

大量已有的研究表明,同性恋者虽然在整个人口中占少数,但其绝对数量并不少;尤为重要的是,它是一种跨文化而普遍存在的现象。怀特姆在对美国、危地马拉、巴西和菲律宾四国的比较研究中曾得出过下列重要结论:(1)这些社会中都存在着同性恋现象;(2)在这些社会中,同性恋者在人口中所占比例十分接近并保持稳定;(3)社会规范既不能阻碍也并不助长同性恋倾向,换之,同性恋倾向并不会因为某个社会对它持严厉的否定态度而减少,也不会因社会规范的宽容而增多;(4)只要存在一个足够大的人群,就会产生同性恋亚文化;(5)虽然所在的社会不同,同性恋者在行为兴趣和职业选择上趋于一致;(6)所有的社会都会产生相似的性关系连续体,从男同性恋到女同性恋,种类齐全。怀特姆认为,同性恋不是由某种特殊的社会结构产生出来的,而是在各种不同文化背景下人类性行为的一种基本形式。(怀特姆,1983年)

凯查多利在《人类性行为基础》一书中也表达过类似的观点,他指出:同性恋者当中既有穷人也有富人,既有受过高深教育的人也有无知无识的人,既有有权的人也有无权的人,既有聪明人也有愚笨的人。同性恋存在于各个种族、各个阶级、各个民族和各种宗教信仰的人们当中。(凯查多利,第3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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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婚姻――东方与西方(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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