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第三章 为什么要研究同性恋现象(8)

8.第三章 为什么要研究同性恋现象(8)

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畜养相公成风。***这些大户人家买来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供主人赏玩,称男风,小孩被称为相公或象姑。据潘光旦先生考证,相公的称呼原先只适用于男伶而演旦角的人,后来则成为男伶而同时是同性恋对象的人的一种称呼。再后,好事者认为相公之名不雅,又改为象姑,声音相近,而义则更切。当时北京通行的一种近乎旅游指南性质的书,叫作《朝市丛载》,载有咏象姑车诗曰:斜街曲巷趋香车,隐约雏伶貌似花,应怕路人争看杀,垂帘一幅子儿纱。到清末及民国初年,才有伶人出而倡议废止所谓私寓的制度。(蔼理士,潘注,第322323页)潘光旦先生指出,在男女伶人不许同台演出的规矩之下,男人必须演旦角,女人必须演生角,因此,伶人这一职业便成为同性恋者和易装癖者最好的一个出路。

中国历史上不少小说中都有对同性恋现象的描写,如《红楼梦》《金瓶梅》等,更有《品花宝鉴》一书,完全是以描写梨园界的同性恋为主题的。近代我国称同性恋风气为男风,又称南风,因为这一风气闽广两越尤甚。男同性恋者互称契哥契弟;女同性恋者则结拜金兰。高罗佩也注意到清代对同性恋宽容、对异性恋反而严厉的态度:当时的社会规矩对这些关系的公开表现(男人手拉手在街上走,戏剧表演中出现娈童等)相当宽容,反而把异性恋严格限定在私人生活的范围内。(高罗佩,第73页)他的观察是引人注意的。

有人对我国历史上各个朝代同性恋风气的兴与衰的看法与上述略有不同,这种观点认为,中国古代同性恋的存在状况是前后一致、无甚大起大落的,不能仅以古籍上对同性恋现象记载的多少来推测各朝代同性恋风气的兴衰。我们认为,用这种观点来推测明清以前的况大致不错;但由于明清禁女娼而使社会上层人物中同性恋活动兴盛起来倒也是合乎逻辑的推理。因此况很可能是这样的:在前几千年,同性恋活动状况大致平稳,到明清达到一个小小的**,而这个**是由政府的禁娼规定所导致的。

由前引大量事实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同性恋现象是在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行为模式,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注释及参考书目

布鲁玛:《日本文化中的性角色》,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

蔼理士(ellis,h):《性心理学》,三联书店,1988年。

盖格农(gagnon,j·h):《人类性行为》,斯科特和弗里斯曼公司,伊利诺伊,1977年。

高罗佩(vangulik,r·h):《中国古代房内考》,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

亨特:《爱自然史》,作家出版社,1988年。

凯查多利(katchadouria,h·a):《人类性行为基础》,cbs学院出版社,1985年。

金西(kinsey,a·c):《人类男性性行为》,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

拉里亚等:《人类性心理》,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

刘达临:《中国当代性文化》,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

潘绥铭:《中国性现状》,光明日报出版社,1995年。

坦娜希尔:《历史中的性》,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

唐纳希尔:《人类**史话》,中国文联出版社,1988年。

怀特姆(whitam,f·l):男同性恋的跨文化相似性:从跨文化研究获得的推测性结论,《性行为档案》,1983年总12期,第207226页。

谢荣镇:同性恋在美国,《广角镜月刊》,1995年1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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