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煤球成了争相哄抢的香饽饽!

第37章 煤球成了争相哄抢的香饽饽!

小王身手矫健,三下五除二便爬上了路边一棵白杨树。

极目远眺!望向西方!

荒郊野岭,除了树,便是农田,层层阻隔,如同乌云密布的天气下,在漫天寻找一颗灰色的气球,如同大海捞针,色差难辨。

小王睁大眼睛,搜寻整片大地,看得眼睛酸痛。

忽然,一点极为细小的光亮,出现在视野,那是一星极其微弱的光点,忽闪忽闪,若隐若现,如同夜中银针反射的光般微弱,时明时暗,如果找不好角度,用力去看,根本无法看不到。

“小王,怎么了?你小子爬那么高干什么?”

“走啦,回去了!“

几名同事看小王爬那么高,有七八米,连忙开口劝道。

队长也觉得这个新入职的小年轻,话虽然多了点,但还是挺敬业的。

几人望着树上的小王,呼喊他下来。

“天不早了!还得回去交差呢!”

众人招呼小王,准备离开。

“队长!等等!”

树上的小王却突然喊住同事。

众人心中不解,问道:“怎么了?”

“前面有光!可能有人!”

“什么?有光?怎么可能?这荒郊野岭的!”

寂静的田野,树上传来的话语十分清晰,树下准备返程的众人,听到这话,心中一凛!

随即便向小王指的方向看去,因为有重重阻隔,什么都没看到。

......

少时,

一行人提高警惕,在黑暗的田野中潜行,循着光源的方向一路前进。

终于,在经过了无数田陇,鞋子里灌满土渣的时候,来到一处田地,看到了之前茫茫视野中的那一处光亮。

“竟然还真的有人?”

“这荒郊野岭的,离村子有好一段路,居然有人住在这儿?”

“这不正常啊!”

在看到修建在田地里的两间破房子的时候,队伍中的同志露出惊讶的表情,低声说道。

其实到了这时候,是个人都能发现,事情不正常了!

“提高戒备,准备战斗。”

队长没有多说,直接拔出配枪!

其余几人听到命令,收敛起笑容,表情严肃,也纷纷拔出配枪。

八十年代警察持枪条例并不严格,警察可以把枪带回家中,出任务的警察,基本都随身配枪。

旷野的风吹来,凉风习习,安静的空气,蝉鸣是如此嘹亮。

一行八人压低脚步,悄悄往房子靠近。

虽不能断定,屋子里的一定是凶手,但这是追寻了一天的结果。

话又说回来,谁家好人放着家不回,住在荒郊野岭?就算不是凶手,也一定多多少少有问题。

而作为队长的老警官,凭借多年从业的直觉,在看到光亮的第一瞬间,也隐隐觉察到不对。

心中猜测,那条狗可能真有些超乎寻常的本事,自己可能真的碰到真凶了!

众人轻声慢步来到屋前,透过窗户,清晰看到屋内的人影。

几人俯下身子,压低脚步,绕过窗户,来到门前。

‘啊?有狗?!!!’

众人赫然发现门前竟然拴了条狗,正睁大眼睛瞪着他们!

这可让几人吓了一跳!差点惊呼出声!

万幸这狗居然没有出声,只是躲在狗窝!

似乎......似乎是在瑟瑟发抖!

狗窝中的大黄狗,瞪着黑黑的大眼睛,看着几人身后,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像是黑暗中有什么恐怖的存在,让它感受到害怕,不敢出声犬吠挑衅。

只得如鹌鹑一样,安静地匍匐在地上,唯唯诺诺。

几人心中忐忑,谁也敢保证这狗下一秒会不会提醒屋内的主人。

再三思索,队长于是决定速战速决,对着几名同事做出手势:

‘我和小王先进去,你们紧随其后,如果有什么不对,果断开枪!’

几名同事点头表示收到!

荒郊野岭,没有水,也没有电,屋内的光亮,紧紧靠着两根白蜡支撑,并不能照亮整间屋子!

微弱的灯光,只能让人看清,桌子,案几等几样主要摆设。

灯火摇曳,映照着屋内的人影。

人影来来回回,穿梭在两间屋子,当屋内的人影再次来外屋时,像是觉察到了什么,竟然突然止住了脚步,立在原地不动!

门外的八人,同样觉察到屋内突然安静了下来,脚步声消失了。

一时间,几人屏息凝神,气氛变得异常紧张,他们也不敢确定,对方是否发现了自己。

心中不免再次忐忑!

都到这一步了,管不了那么多了,老队长眼一瞪,心一横,持枪撞开了门!

“咚!”

木门被撞开!

老队长一马当先,闯入屋内!

小王见队长上了,不甘示弱,紧随其后,一前一后,只差半步!

“不许动!”

“举起手来!”

“不许动,举起手来!”

屋内的人是个四十来岁,胡子拉碴的中年汉子,看到有人忽然闯入自己屋子,神情似乎很是慌张,不禁吓得往后退了两步,想要扶住身后的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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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动!举起手来!”

老队长第一时间将枪口对准嫌疑人。

小王在看到嫌疑人后退的动作,突然警钟大作!

昏黑的环境,让人难以看清屋内的布局,但小王还是凭借侦察兵过人的视力,看到了嫌疑人身后的墙上发着黑色金属光亮的枪管。

看到这一幕,小王来不及过多思考,一下子纵身扑向嫌疑人!

就在众人以为将嫌疑人成功制服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惊呼。

“屋内还有人!”

扑向敌人的小王,心中凛然,浑身冰冷!

微微侧过头,只见昏暗的房间内,赫然还有一人,藏身在门后,手里赫然端着一把猎枪!

可此时在回头,已经来不及了!

另一边,队长也没想到,屋内竟然还有一人!

而且狡猾的藏在门后!

这迫使他的视野根本无法瞄准敌人。

看着半空中扑向敌人的小王,队长出声提醒,可为时已晚!

一股刺鼻的味道,那是火药激发产生的二氧化硫在空气中弥漫扩散!

老队长仿佛已经预测到下一秒要——

“砰!”

一声枪响!

轰鸣的枪声震得人耳晕目眩。

“啊——”

伴随撕心裂肺哀嚎的,是一道喷涌的鲜血,溅了老队长一脸!

老队长心中悲愤,怒火中烧,眼珠子通红,望向几个小时前还在他耳边唠叨的小王,回忆起过往点点滴滴,回忆起新人入队时的欢声笑语,回忆起自己平日里对他的严厉,回忆起——

“嗯?”老队长发出疑惑的声音。

看着眼前的一幕,他突然愣住了!

“小王?你没事?”

只见小王从地上爬起揉了揉脑袋,抱怨道,

“哎呦喂,咋没事啊!摔死我了,一头撞到墙上,能没事儿吗?”

地上的嫌疑人的手被拧成麻花,被小王提了起来!

队长摸着脸上血,头晕乎乎的,“你没事,那这血是谁的?”

“还能是谁的?他的呗?”

小王指了指门后。

“他?”

队长进到屋子,看到门后躺着一个和嫌犯差不多的中年男人,此时正瘫倒在地,身体不断抽搐,脖颈处有一道被野兽撕裂的伤口,正血流如注地喷涌了腥红的鲜血。

“汪!”

一声狗叫声响起。

队长这才注意到,瘫倒在地的嫌疑犯,身旁的阴影处竟然站着一道个头不大的黑色影子。

队长又看了一眼窗户上破的大窟窿,满是弹孔的房梁,滴答着鲜血的獠牙,瞬间明白了一切。

“是它?”队长惊呼出声,难以置信道:“难不成这狗真是从749局接过来的?”

“喝——呸——”

那狗似乎听懂了他这句话,路过他身边时,竟然似人一样,吐了口唾沫!

眼神中仿佛充满了不屑与嘲讽。

......

“队长,嫌疑人怎么处理?这个已经断气儿了!”

“活的带回去,死的先放这儿,留一个人看着!”

队长敷衍地回答着,注意力一直都放在门外的黑狗身上。

作为一位唯物主义者,以前,他是从来都不相信有灵异事件,能人异士存在的,但今天经历的一切,确实有点小小颠覆了他的世界观。

当然,他现在心中主要想的问题,并不是调查清楚能人异士是否真的存在,而是在想:“能不能把这狗带回队里去,配个种,多生几个狗崽子?”

如果队里面以后要是有个十条八条这样的神犬,那破案什么的岂不是轻轻松松?

时间隔着一星期,距离超过六七十里的犯人,都能给逮着,那在京城这地界儿,还有什么案子是他们破不了的?

......

半个月后,

成功破获案子的八人组受到局里表扬,作为直属领导的李红兵不但顺利完成任务,还得到了部委的嘉奖!

为仕途积累了沉淀,也使自己的履历再次多了一丝光彩!

同时,房山分局有一条神犬,追凶百里,擒获凶手的消息不胫而走。

消息渐渐在京城刑警圈子中,传播开来。

在气功、灵能、特异功能……满天飞的年代,一条能力突出的狗,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

一时间,有不少人登门拜访,有借狗的,有看稀罕的,还更多的......是来......配种的。

一个个分局兄弟单位,不请自来,直接牵着自家的警犬就过来了,轰都轰不走!

分局大院,办公室,

李红兵看着各个兄弟单位递来的申请,厚厚一沓,京城混的,来历都不小,没几个比他差的,看着这些信上的要求,他是一个脑袋两个大!

处理好了是人情,处理不好了得最一大批人。

李红兵坐在办公室思考了一上午,最后决定,借还是得借,小舅子那边再拖拖,至于怎么借,公平起见......价高者得!

“李局,你也知道,我们局里的案子部委一直盯着,这都快托半个月了,要是再不能破案,兄弟我这乌纱帽估计都保不住了!”

“黄局,真不是我不借,真的只是以讹传讹,一条狗而已,哪能那么厉害?”

“李局,兄弟我真的是走投无路,你就帮帮忙,事成之后,哥哥我一定好好谢谢你。以后你但凡有什么事,只要知会一声,哥哥绝不说一个不字!”

“真的?”

“那必须是真的!我老黄一个唾沫一个钉,你去打听打听,满京城谁不知道?”

“那...那我听说,你们局里最近新换了两辆212......”

"你听谁说的?"

“没这回事儿,子虚乌有,根本就没这回事儿!”

听到李红兵的请求,黄局脸色大变,连连摇头!

“弟弟啊,我们局里你也知道,一年经费就那么多,穷的是叮当响,就差在局子门口撑个摊子卖茶叶蛋了!”

”这样吗?可是我听你们局里弟兄说,你们局大院可是停着两辆崭新得硬棚212啊,气派的很!“

”那个狗娘养的瞎叨叨!纯属瞎说!毁谤!绝对是毁谤!“

黄局愁容满面,色如苦瓜,乞求道:

”兄弟,那两辆212是真的不行!“

“咱换一个,那两辆212是局里求爷爷搞姥姥才弄到手的,车牌儿都没挂呢!我要是给你们,回去非得被骂死不可!”

“那就没办法了。”李红兵唉声叹气。

一脸无奈与同情地摇了摇头!

”老哥,我也很想帮你!“

“可是海淀的老郑刚打完电话,我觉得还是他们那边的案子更紧要一点儿,其实212啊,250啊,750啊,都没什么区别,都一样开,都是为人民服务,开什么车,又有什么关系呢?你说是不是,黄老哥?”

212,全称BJ212是第一种国产的越野车,参照了苏联的嘎斯-69型越野车,最开始只给部队配备,到了八十年代才有一部分变成了警用车辆。

250,全称幸福250摩托车,是仿照捷克佳娃250摩托车造的,与长江750一先一后出现,七十年代开始配备城市警用。

”哎哎哎,是是是!“

黄局满脸肉疼压不住,愁眉苦脸,眉宇之间,尽是不舍,如同将新婚之夜的小娇妻拱手送人一般。

“唉!一辆行不行?给兄弟留一辆,好不容易才......”

“哎,黄老哥,你这话说的,我是那种强人所难,夺人所好的人吗?咱满京城打听打听......哦!咱不勉强,其实再等等也没什么,你前面也就海淀的郑局,朝阳的赵局,西城的吴局......我估计等不了太久,最多...最多明年七八月份,绝对能排到你们!”

“唉,两辆就两辆!不过说好了,两辆212,我们先用!”

“没问题!”李红兵爽快答应!

“用一个月!”

“那不行!最多一周!其他人还排着队呢!一周够用了!”李红兵摇了摇头。

“两周!万一不够呢!”

“够了!”

“十天!”

"行吧!那就这么说好了!"

......

看着院子里多出来的两辆崭新又气派的BJ212大越野,李红兵不禁开始畅想接下来的富裕日子。

“回头得给陈泽商量商量,煤球恐怕一时半会儿换不回去了!”

......

南锣鼓巷,四合院

“什么?有编制了?还要给煤球配种?”

陈泽听说自家煤球摇身一变,成了警犬,有了编制的消息,整个人都亚麻呆住了!

尤其是听说,还有人想要给煤球配种!

陈泽对此更是无语!

“我的天,煤球还没成年呢,还是个孩子,配个屁的种啊!”

“配什么种啊?小舅,煤球什么时候能回来啊?”

这大半年一直都是她在喂煤球,这么长时间也有感情了,不见挺想的。

“别问我,我不知道,问你姨父去!”

“什么啊,早知道就不借他了,说好借一天就还回来的,现在都快一个月了!”

“你们俩!你姐夫借走,肯定是有用,你又没啥事,天天守着它干嘛?”

“还不如多想想怎么找个好工作,去大栅栏卖茶也行啊!”

陈母听着两人的讨论,忍不住开口了。

“不知道怎么说你俩!”

“也这么大岁数了,整天好吃懒做,还不出来找个工作!”

“你看看,你看看,现在咱家的狗都有编制了,就你俩,还整天赖在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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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南锣鼓巷街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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