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此恨绵绵无绝期
“兮兮,车子已经在楼下了,我们走吧。”头转过45度角,眼角处就闪现了三哥莫子裴那张据说是360度没有死角的脸,其实,也不过是一副稍微好一些的皮囊罢了,若不是他姓莫,估计也没有那么多的热捧了,“貌比潘安”这般的词汇是断断不会这般自然地套在他的头上,由此可见,身中流的血液是多么地重要。
看了看手中的日记本,我的嘴角拉出一个用子裴当时的形容就是“画皮变身后诡谲的笑”,随手一丢,抛物线形下,它进了一个鱼池中,我是不是可以矫情地借用一句话来结束:“我的爱,像济慈一样,写在水中”或者是“我的情书,写在水中,一边写,一边消失”?水会溶解那些雀跃的文字,一丝一丝,湮了脆薄的纸,蓝色的墨汁想来很快就会游离成没有魂魄的墨渍,一团一团的,再看不清曾经热切的心情了吧。
“欢迎归来,莫家的四公主。”子裴递过一只手。
莫家的四公主,多少年没有听见这个称呼了?十岁到二十岁之间,我顶着这个称号,和子裴——莫氏的三少爷,肆虐了方圆二十公里,那些叔叔伯伯阿姨婶婶们听到莫子兮和莫子裴都会摸摸他们家孩子的头,“千万别学莫家的三小子和四丫头,整天介疯疯癫癫的,把莫老的胡子都气白了。”我永远都学不来二姐子霖的温婉娴静,子裴也仿效不来大哥子渊的温润如玉。
每每外公摇着头,无奈地瞪着我说,“朽木不可雕也”,转厢和子裴道“烂泥扶不上墙”时,我总会嘻嘻哈哈地和道:“外公,没有我和子裴充当烂木头和泥巴,谁来衬托子渊的谦谦君子和子霖的大家闺秀呢?”那时外公总是一脸的笑意,也随得我们胡闹,只要不是闹得天翻地覆,从来不曾来打我们,只是罚我们抄一些陶潜或者是苏轼的名篇,只一条,需要用毛笔,于是,总有一段时间,外公的书房总是被我和子裴闹得鸡飞狗跳的,我们的衣服上也常常带着黑色的墨渍,张牙舞爪的,渲染在柔和的料子上,仿佛是一段隐秘的讯息。学不来五柳先生的不为五斗米折腰,却隐隐约约地体会了“愿在衣而为领,承华首之余芳;悲罗襟之宵离,怨秋夜之未央。愿在裳而为带,束窈窕之纤身;嗟温凉之异气,或脱故而服新”的无可奈何。有时,抄写到兴致起时,也会学着古装电视剧中那些书生,一边念念有词,“悲晨曦之易兮,感人生之长勤;同一尽于百年,何欢寡而愁殷”,一边将头拗过来,拗过去。遇上些不懂的诗词,有时我会问外公,有时,我却乐于一知半解地背诵下来,总觉得这样才半透着朦胧美。
10岁的童年总是可以矫情地被称为“无忧无虑”,虽然,彼时,我已经失去了妈妈,那个爸爸,不提也罢,但是,外公总是宠着我,子裴也护着我,子渊和子霖向来是拿我没有法子的,他们两个人是附近所有孩子的好榜样,小小的年纪,便懂得很多事情,乖巧而学识渊博,人又彬彬有礼,见到谁都会甜甜地叫上一声,不像我和子裴,尽想着如何去作弄别人。所以,上天是很公平的,在赐予莫家闪闪发亮的两个宝贝后,还附赠另外两个使人头疼不已的捣蛋鬼。所以,子渊和子霖见了我和子裴,尽量小心地躲开去,从来不和我们交手,想来也是在怨恨老天,为什么他们会有我们这么两个不上道的弟弟妹妹吧,所以,那段长长短短的时光,我竟过得十分愉快,只是,妈妈那幽怨的眼神会于午夜前来,梦醒,总是会发现枕巾湿了一大块,但不论怎么说,我都是莫氏捧在掌心的珍宝。莫家大公子、二小姐、三少爷都没有四公主的风头劲。
其实,我原本的名字不叫子兮,而是余生生,生生不息的生生,这个名字包含了妈妈曾经短暂而又热烈的爱情,虽然,它是以悲剧收梢,但是,妈妈却从未后悔过。然而,所有的故事在10岁那年的生日改写了,我成了莫家的四小姐。我的妈妈终于如花般凋谢在了灰败的夜色中,带着无尽的哀思与惆怅,我不知道她这一生是否会为当年的选择后悔,毕竟,她的眼神中含着怨念,只是当时还年少,不知道何为“才下眉头却上心头”那般入骨的相思,也不曾领悟到“一寸相思一寸灰”的绝望。只知道,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柔柔地唤我生生了,只有人和我说:“走,我们去周生生挑一条链子。”
然而,现在应该不会怎么有人会叫我去周生生了。尤其是我当着外公和子裴强烈地表达了我对周生生的厌恶,还特意地像他们描述其中某一个款式的差劲之后,莫家上下就不曾再出现周生生的影子,谁说任性不好呢?至少我的任性可以让我眼不见心不烦。虽然,子裴管它叫做“孩子气”。其实,以前我还挺喜欢周生生的款式的,只是,所有的喜欢都随着那条链子远去。曾经,我喜若珠宝的链子成了我费尽心思想要抛却的枷锁,因为它时时刻刻地提醒着当初的甜蜜,衬托着现今的人走茶凉。
时常在想,如果那一段短短长长的岁月可以回收就好了,只是,那时间的明码标价又是多少呢?是以一天来计价还是一个月想到这一点,我的心情瞬间明朗了些许,黄金的回收价是240元/克,高显,原来我们之间的过往竟然也是可以用折现的,虽然,拿在手上并不会感到沉甸甸的感觉。
黄色的坠子上刻着一颗心,半是抛光,半是磨砂,黄橙橙的,若是在阳光下,或许还会折射出太阳的温暖,明晃晃的,带着我刻意营造的甜蜜。
高显,你看,公司那么小,笼统不过是两幢楼,从东楼慢慢踱步到西楼,或从西楼缓缓走到东楼,都花不了5分钟,可是那么多天过去了,我连你的衣角都没有看到过,今天,竟然在我卖掉了你送我的生日礼物后,我们差一点迎面相遇,只是差了那么一点。你躲到了白色巨型的柱子后方,身边是兀自不息川流而过的汽车,灰蒙蒙的车身在阳光下分外明显,颓废如同当初那个抱着膝盖无力地看着散成两条线的鞋带的我,原来我们连说上一句“好久不见”的寒暄都是多余。
那天,你的声音从手机中传出来,冷漠地不带一丝的感情,你说,“生生,我爸爸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要帮我开一家酒楼,有上百多桌呢。”
耳边所有的一切只幻化为了断断续续零碎不堪的句子,高显,原本我以为感情可以打败金钱,可是我的爱情在面包面前却不堪一击。
那时的我半蹲着身子,阳光透过斑驳的树叶毫不吝啬地将温暖撒在我身上,可我却只顾盯着左脚散开的鞋带,颓废地逶迤在落叶满地的人行道上,终于,我明白了一个成语叫做自欺欺人。以前,我总是习惯把鞋带系的松散些,再松散些,好像这样,你便可以对想我几次,然而,当我的鞋带散在荒凉的西风中时,你却要和我永远地说再见了,这次是再也不见。
泪水没有来光顾我,然而我知道,有一根弦在心中断了,从此,你再也不是那个可以拨响乐章的人。你真让我感到不堪,你以为采用了最为有效的方式,毕竟可以省却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原来,你竟从来不曾了解过我,这个方式于我而言,却是最侮辱人格的,这真是一种懦夫的表现。
原因的原因,理由的理由,不过是胡编乱造千拼万凑以此来掩饰真实想法的借口罢了,其实事情的真相转过来转过去,无非就是厌倦了,却仍然要冠冕堂皇地仍由自己躺在编制的理由中不能自拔,我这么做都是为了家。完全就是一派胡言。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当初选择和我执手时说,与其找一个有钱但是自己不爱的人,还不如找一个相爱的人一起奋斗。这样,就算吵架也是理直气壮的。
从此,我们之间,连陌生人都算不上。
思绪如浮絮,零零碎碎的,断不成句,每每想起那副场景,总觉得恍惚,
“把这条链子也拿走吧,我只戴我的男人送我的东西。”那时,我早已落下了这份生日礼物。
“我送出去的东西从来不会收回。生生,你送人也好,或者去周生生换一条新的链子也好,只是一条,千万不要把它扔了,不然我会诅咒你的。”
从不收回吗?但是你却忘了,高显,你送出的感情说收就收。比戏剧更跌宕的,是人心。你那些冠冕堂皇的话,不知道对着多少女友说过,所以说的一点瑕疵都没有。初听着,真的能感动人,然而,在我们分开的63天后,我终于领悟到,这般的甜言蜜语,不过是你为我构筑的一个象牙塔,呵呵,24岁的我竟然还像一个孩子般深深地沉醉在你编织的童话故事中不愿醒来。
你知道的,我曾经和你说过,倘若有一天,你遇上一个倾心的女孩子,或许她温婉可人,或许她倾国倾城,或许她贤惠淑良,那时,请记得要放开我的手,因为那是作为女朋友的我能够给你的最后的自由,但是,请记得一定要第一个和我说。只是,你找到了,却忘了和我说,只用了这般的借口。我又不是那种会死缠的人,何必呢?
我的前男友,只能收进收纳箱,从此没有见到阳光的机会。你说分手后还是朋友,这在我这边是绝无可能的,因为,我这个人,断的很彻底。也许时隔多年之后,偶尔会翻出来,和别人开开玩笑,想我年轻的时候,也是风流潇洒过的,不过那毕竟也是多年后,我的回忆都深深地藏在皮肤的褶子后。没有人可以把它翻出来,把玩一番。
今天之前的我还执意要当余生生,日子过得一塌糊涂的余生生,那笔卖项链的钱,正好够我还珊珊的钱,剩下170元人民币,都被我换成了一摞一摞的书,那时,我看李碧华的书,一本接着一本,在那些心酸的故事中,不能自拔,以此来哀悼我那微不足道的爱情。高显,你看,现实和故事同样狗血,所不同的,受到再怎么严重创伤的女主角身边肯定可以出现,让我们可以心仪地唱出“宗之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的男一号。
日子一天一天如指间沙一般流逝,我躺在黑色的房间中不知今夕何夕,囊中羞涩,竟连一碗细面的钱都拿不出,当一切都需要精打细算的时候,日子好像失去了五彩缤纷的光彩,只余下捉襟见肘的暗灰,似乎绞尽脑汁也无法弥补拆了东墙补西墙的窘境。
幸而,子裴如神祇般从天而降,将我拖出了黑黢黢的泥淖。那一刻,我真的觉得他是360度无死角,浑身散发着闪闪的金光,与满头散发,双眼呆滞,浑如贞子的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子裴,我拽着他,不由分说地嚎啕大哭,像是要把这辈子受的委屈都通过泪水蒸腾出来,他身上阿玛尼的西装在我的眼泪鼻涕双管齐下后早已不忍细看。
“莫家的四公主怎么成了这副德行。”彼时的他,眉梢一挑,炎凉地开口。
“可是,子裴,我现在是余生生,不是莫子兮。”我手中掖着被角,不甘示弱地开口。其实,余生生也好,莫子兮也罢,不都是这副躯壳么?只是,莫子兮不会因为这点劳什子而被别人甩,而余生生的爱情却终究抵不过金钱。
“子裴,我错了。原来爱情,并不是两个人的事,当它涉及到家庭,或者金钱时,它会变得很复杂。生生还是输给了子兮,一个没有感情的子兮。我原本以为只要有感情,就可以打败一切,却不曾料到,他爱我,还爱得不够深,至少,我还不值得他为了我而放弃了那座酒楼。”
“莫子兮,你这是发的什么羊癫疯,为什么只有余生生是鲜活的,而莫子兮只能是行尸走肉?”子裴居高临下地蔑视我,好像我再多说一句,他就立马把我拉出去凌迟处死。“莫子兮,你只是你,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身为莫家的四小姐,也可以活的很潇洒,不需要往自己身上扛那么多枷锁。”
可是,子裴,你怎么懂呢?那些人看中的,不过是我身后那个莫氏闪闪发亮的招牌罢了,并不是这个名叫莫子兮的我啊。
甩了甩肩上的发,暗暗地对自己说,“从此,你就是莫子兮,莫家的子兮,我与莫氏血脉相连,此后,我背负的不止是我,还有这个家族,外公,子裴,子霖和子渊。”你看,子裴,这就是身为莫子兮和余生生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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