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来岁月静好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

三,原来岁月静好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

睁开眼,时针已经指向了12,不偏不倚。窗外,一如既往地没有悬挂在空中的旭日,只剩一片惨淡的白色,我呆呆地看了一会百叶窗外暗沉的天空,便随意地披了一件粗线毛衣,泼了些冷水在额头上,才觉得人清新了许多。将将地拨了几个电话,打发这剩下的时光,相约着一些没有一撇的憧憬。自从大学毕业后,闲暇时间便直线下降,有时连一个像样一点的电话都打不成,就像现在这样:

“啊,子兮,是你啊,很久没有听到你的声音了,不过我在赶设计图纸啊,等我忙完这一段再和你好好聊聊啊。”

一分钟不到的时间,便挂断了。

叹了口气,是啊,现在都忙着上班,或者是忙着带孩子,哪有时间像大学里那样,随便拨个电话,就能聊个1小时。人们通常所说的“等会和你打啊”,往往不知道要等多长时间,也许真的只是那么一会儿,也许,是整整一个月。

难得的周末,从来不存在早晨这一说,习惯了一个人一直睡到正午12点,然后再摸索摸索,时间就像指尖的沙,在不经意间一点一点地流逝,无从寻到痕迹。

子裴肯定还在房间里睡得昏天暗地,凌晨3点的时候,还听见走廊里窸窸窣窣的声响,估摸他是那会回来的吧。子渊早已成了外公的得力助手,而子霖,我抚了抚额头,估计应该是和谢小开在约会吧。

子霖不爱谢杰人,哦,我习惯叫他为谢小开。充其量也不过是喜欢罢了,然而,我却不懂,为什么以子霖那么好的条件,虽不到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恐怖地步,但是,随手从那一条长龙中挑一个还是简单的,然而她却选了谢小开。彼时,我将这个疑问抛给子裴,结果,却白白得了一个卫生球,“每个人的心中总有一个照不进阳光的角落。”我愣了半响之后,傻傻地问“这个不是描述我更为合适么。”

温了一杯牛奶,呆呆地坐在电脑前,百无聊赖地浏览着网页。我没有喝咖啡的习惯,即使晚上熬了很久的夜,也不会去碰咖啡一次,相反,更愿意喝茶,不知道为什么,别人觉得味道很不错的咖啡在我这里便成了千遍一律的苦涩,不管放多少糖和奶,还是觉得苦滋滋的,那苦涩的味道竟然能顺着食道直直得抵达心底,随后,顺着青葱的血脉在四肢百骸流动一周天,匍匐前行,即使是早上6点喝了一小杯的咖啡到了第二天凌晨2点还清晰如昨,全身的细胞都叫嚣着要罢工,然而大脑却异常地清醒,不停地运转,有时候还会穿越一下时空,回到梳着羊角辫的葱茏岁月,看着那时的自己背着一个小书包,笑语晏晏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西下的斜阳将影子拉得老长,然后我就和之茵相互踩着影子,蹦蹦跳跳地跨过一座两米宽的桥,道别后各自回家。那个时候,还是一个叫做余生生的小朋友,那个时候,温婉的妈妈还会端上一杯温热香滑的牛奶,柔柔地说,“生生,先喝了这杯牛奶后再看美少女战士吧。”那个时候的牛奶还装在白色的玻璃瓶中,醇厚的香味从瓶口中逸散出,光是闻着香味,全身的细胞都如浸入热水中的菊花般能舒展开,层层叠叠,影影幢幢。

合上电脑,梦中的情形毫无征兆地跳入眼帘,梦中的高显嘻笑晏晏:“唉,你卖了我送你的项链,拿什么来赔啊?”面目模糊成水光一片,但我知道,那个人一定是你。

多么荒唐的梦,梦中的我老是和你唱着对台戏,仿佛这样,你就能再次多看我几次,那里的我像是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你不经意的一句话,就能撩起熊熊的大火,蔓延不息,记不清究竟是怎么一副场景,也不曾记得梦中你的容貌,总是白蒙蒙的,模糊的身影,但我知道,那个背影高高的男生一定是你,有人说,那个人出现在你的梦中,是因为他在想你,可是,当我每天都把鞋带系的紧紧的时候,我已经不再相信你出现在我梦中是因为此时的你正在思念我。人总是喜欢为自己找诸多的借口,而现在的我已经学会了做自己的观众,当一个清明的旁观者。

拿什么赔呢?梦中的我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把我陪给你好吗?”

而你却如同一阵清风了无痕迹。

我又怎么会赔你呢?

你还欠我很多东西,比如你曾经答应带我去婺源,看那片缠绕你心头很久的油菜花,比如,我们曾相约要一起去玉龙雪山,看第一缕阳光照耀山头,接受神祇的祝福,比如,你要和我一起见证你好兄弟的幸福,这一切的一切,都幻化成了一阵清风,绕了我三匝,便远去了。或许,终有一天,你会带着一个姑娘,也许她的眉角长得依稀与我相似,也许,她美得甩了我十八条大街,去我们说好的大溪地,住在波拉波拉岛上,在海风中喁喁私语,看调皮捣蛋色彩斑斓的群鱼绕着你们转圈,只可惜,站在你身边的人,早已不再是我。

我曾独自一人走过巴黎的爱墙,孤身一人流连在锁爱桥上,也曾踽踽独行在五渔村的恋人之路,形单影只地站在安纳西的恋人之桥上幻想着另一半的模样,是剑眉星目还是玉树临风,却忘了执起你的手,与你一路漫步在甜爱路上,与你游历上个世纪的老上海,穿梭在古旧而又深远的小巷里,寻找曾经的繁华与落寞,轻轻地与你说,愿岁月静好,一世长安。

不过想来这些细碎的琐事,与你与我都不曾有意义了。

梦醒,却发现10几摄氏度的空气中,仍然有蚊子在嗡嗡飞舞,一圈又一圈绕着我裸露在外的脑袋跳着回旋舞。

小徐曾经明里暗里地暗示我,这场风花雪月的故事,终究是会以悲剧收梢,然而他却不曾了解,余生生是不听劝的人,直到撞南墙都撞得头破血流了,只肖你的一句甜言蜜语,我仍然会乐颠颠地往南跑去。所以子裴曾经说过,对于莫子兮,我们所需要的不是苦口婆心地浪费唇舌,而是狠狠地在那条不归路上推她一把,让她跌得头破血流,这样,她的榆木脑袋才会开花。

是的,也许那一刻我不会马上醒悟,但是我会永远记得当时的疼痛,当我装上南墙时,我会马上选择踏上另一条路,也许是康庄大道,也许是独木小径。

既然决定要做回余生生,必要的手续还是要去办理的,比如说,辞职,真是难以想象人事部的主管会怎么看我,毕竟,我也曾经信誓旦旦地对她说,“放心,我一定好好在这里干下去。”结果,7月签的约,11月初就迫不及待地要解约了。

王叔开着一辆宾利在门口等着,看着这个架势,我就有些慌了,“没有必要这么隆重吧,我只是去辞职罢了,还是开一辆马自达吧。”

冷不丁的,子裴的魔爪就下来了:“没出息的家伙,我们家会有马自达吗?”

“但是这个样子,外界会不会传言我被人养了呢?”我不安地问道,身体不住地扭动着。

“就你这副尊荣?”子裴挑了挑眉,“还求人养?”

我低头看了看装束,脚上虽然没有踏着菲拉格慕的皮鞋,好歹也是套了一双耐克的运动鞋,花了我1000大洋。再上来,是lee的牛仔裤,也是个大牌啊,衣服是teenieweeniebear的套头衫,一只可爱的小熊咬着拳头的图片很蠢萌,这般从头到脚看着很青春很运动,好不好?

结果在去公司的路上,子裴把我拉进了以我的工资水平,到下辈子都不会去的美容中心,帮我从头到脚整了一番。出来时,我彻底地成为了莫子兮。只是,这双皮靴的筒实在是太高了,膝盖以下部位,全部包裹在内,温暖的,如笑春山。

“let’sgo。”子裴掏出一副gucci的墨镜,往我鼻梁上一架,眼前的世界笼罩在一片暖色调中,连子裴那张脸,看着都比平时柔和生动了许多。

“四小姐这样子真漂亮。”王叔乐呵呵地发动车子。

“那是,四小姐的底子还是在那里的。”我挺了挺胸。

子裴的头果真往一边一斜,“还不是小爷的眼光好。”

当车子缓缓开在街上时,恍然间发现空阔了不少,树叶早已随着萧肃的秋风簌簌地落下,冬,是不是你雪白色的脚印马上就要踏上这条马路,留下一串又一串阴冷的印记,以此来覆盖炎热的夏季曾带来过的汗渍?

雪,真的可以溶蚀如笑春山么?将澹冶的明媚格式化成惨淡的睡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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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岁当开墨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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