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9章 不夺其志?断章取义假爽文

第479章 不夺其志?断章取义假爽文

各朝各代,原本还沉浸在那股子“爽”劲里的人,齐齐愣住了。

方才还拍着大腿叫好、替卢氏解气的百姓,这会儿张着嘴,面面相觑。

“啊?”有人半天憋出一个字,“莫非……是假的?”

“不能吧?讲得有鼻子有眼的,连骂的什么话都有。”

“就是就是,翻墙、剪头发,还能是编的不成?”

也有人底气不足,小声嘀咕:“那、那总有一半是真的吧?”

与这帮懵住的人不同,另一些从头到尾没被带进去的,此刻反倒舒了口气,露出“果然如此”的神情。

“我就说嘛,哪有天子闲得慌,专下旨逼一个寡妇改嫁的。”

“果然有隐情。”

“且听听,这隐情到底是什么。”

【这个故事被营销号包装成古代女子硬刚皇权、自主反抗包办婚姻的爽文。

评论区很多人感慨,说即便是古代的女子,也能按照自己的心意选择婚姻。

还有人把这件事当成是武后体恤女性、尊重女子选择的例子。

可这套解读,完全是断章取义。

核心问题就出在对“敕不夺其志”里这个“志”字的理解。】

各朝各代,先是静了一瞬,随即有人笑出了声。

“硬刚皇权?反抗包办婚姻?”有读书人摇着扇子,直摇头,“真当皇帝是纸糊的,真当家门是篱笆墙?”

古代女子按自己心意择嫁,不是没有。

可那是凤毛麟角,得看天时,看爹娘,看祖宗脸色。

寻常百姓家尚且由不得女子,何况卢氏这等大族之女。

婚姻从来是家族的脸面、联姻的筹码,哪轮得到一个寡妇自己翻墙做主?

“所以啊,爽归爽。”那人收起扇子,“可谁要真拿它当史实,就离谱了。”

武周。

女皇看着天幕,眉头轻轻一挑。

“体恤女性?”她嗤笑一声,“朕体恤女性的事,还少么?”

开女科,任女官,劝农桑,宽刑狱,桩桩件件摆在那儿,哪一件不比这桩寡妇拒嫁的官司来得实在?

偏偏挑一件最不搭边的来说。

也真是难为后人了。

而天幕说,问题就出在这个“志”字上。

战国。

有士大夫皱着眉头。

“‘志’者,心之所之也。士志于道,志于学,志于天下。”

他一脸不解:“何时起,一个‘志’字,竟还能专指‘不改嫁’了?”

汉朝。

有人拍案道:“慢着!‘守志’一词,我倒是听过!”

他掰着指头:“夫死而妻不再嫁,便叫作‘守志’。这‘敕不夺其志’里的‘志’,怕就是‘守志’之‘志’吧?”

众人闻言,纷纷恍然:“哦,原来这‘志’,是‘守志’的意思。”

唐朝。

唐人自己,反倒最是清楚。

律法里写得明明白白,“夫亡,妻守志者,不得强嫁。”

“所以‘敕不夺其志’五个字,就是照律批复。她不改嫁,朝廷便不强逼。一句公文罢了。”

他摊手:“这和‘体恤女性’,到底有哪一文钱的关系?”

明清。

这两朝的人,对“守志”二字再熟不过。

贞节牌坊立得到处都是,寡妇不改嫁,正是他们最推崇的事。

“守志……是了,夫死不再嫁,便叫守志。”有妇人反应过来,“这‘志’字,原是这么个意思。”

可也有人犯起了迷糊。

“皇帝允许寡妇不再嫁,难不成不是体恤吗?”

【古时落在女性身上的“志”,特指丈夫亡故之后,守志不嫁。

唐代律法写得很清楚:男子二十、女子十五以上,丧期结束的寡妇,按理应当婚配,由官府撮合促成嫁娶。

但是寡妇如有生育,或是自愿守志守节的,全都遵从本人意愿,不得强逼。

这套规则,勋贵士族一样要遵守。】

各朝各代一听,先是被头一句砸懵了。

“什么?”明朝有读书人“啪”地合上折扇,“寡妇丧期一满,还‘应当婚配’?还由官府撮合促成嫁娶?”

他眼睛瞪得溜圆,仿佛听见了什么大逆不道的话。

他们大明,寡妇守节那是要立牌坊、载入志书的大好事,朝廷表彰还来不及。

到了唐朝倒好,官府居然还催着寡妇改嫁?

“这、这还有没有王法了?”他半天憋出一句。

旁边有人却是听明白了,咂摸道:“你莫急。你听后面,‘自愿守志守节者,遵从本人意愿,不得强逼’。唐朝律法,是两头都占:一边劝嫁,一边又不夺守志之人。”

那人恍然:“合着卢氏能翻墙、能出家、还能安安稳稳活到开元年间,靠的不是什么‘硬刚皇权’,是这条律法护着?”

“正是。”老儒捋须,“‘敕不夺其志’,就是照着这条批的。哪来的皇帝认怂,哪来的女皇体恤?”

正说着,天幕又放出了楚王妃上官氏的事。

【唐代楚王妃上官氏,丈夫过世,没有子嗣。

服丧期满之后,家人劝她改嫁:你尚且年轻,又无子嗣,改嫁合乎礼仪,不妨好好考虑。

上官氏却答道:丈夫凭忠义刚烈立身扬名,妇人当以守节为本。我不能早早埋身沟壑,又岂能改换服饰,生出二心?

随后拿刀割鼻自残以明心志。

兄长见她志向坚定无法动摇,只能叹息作罢。】

天幕下一片倒抽凉气。

“拿刀割鼻?”有妇人捂住脸,光听都觉得疼,“这、这也太狠了吧。”

“对自己都能下得去手,这守节的志气,也算刚烈到极处了。”

有人却摇头:“和卢氏剪发一比,倒看出高下来了。卢氏剪头发,都算轻的了。这些女子,为了一个‘志’字,真是什么都豁得出去。”

一时有人敬佩,有人不忍,也有人久久不语。

而后,天幕把话头收了回来。

【我们就能看懂“志”的用法与内涵。

之前我们也讲过,在古代的语境里,男子辅佐君王、治理地方、戍守国土,这是属于男子的志向,是男子该守的节。

而古代女性的社会分工以内务为主,所以女子的“志节”,便是打理家事、辅佐丈夫、侍奉长辈、抚育儿女,管好家中产业。

故而女子丧夫不再改嫁,就叫守节。“夺志”,特指逼迫守寡的妇人改嫁。】

听到这儿,各朝各代终于彻底回过味来。

“原来‘夺志’二字,就是逼着守寡的妇人改嫁。”有读书人长叹一声,“那‘不夺其志’,说白了,就是不逼她改嫁。”

“字面意思,律法条文,半分玄虚都没有。”

有妇人跟着点头:“女子守节,便是一个‘志’字。男人有男人的志,女子有女子的志,各守各的,谁也夺不得。”

众人再回想天幕最初那套“爽文”,只觉荒唐。

把一个“依法不逼守节寡妇改嫁”的寻常批复,说成“女皇体恤女性”,说成“女子硬刚皇权”,可不是断章取义?

“闹了半天,”有人苦笑,“最该被夸的,是那条护着寡妇的律法,和一个宁肯割鼻也要守节的刚烈妇人。”

“倒被后人编排成了什么‘爽文女主’。”

故事还是那个故事,可经这一通拆解,众人再看天幕,只觉得那“爽”字,早没了先前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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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携天幕归来,历史画风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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