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说话之人顿了顿,眼中闪过一丝精明:“陈公子既已揽下此事,断不会如此敷衍。
若要让这些饿狼般的灾民吃饱,还得有肉有菜,这开销至少得是官府的三倍。
算下来,一日便是九十两白银!再加上请来的郎中、从梁记绸缎庄批发的麻布衣裳……这哪是救人,分明是在烧钱!”
“花溪别院虽阔绰,也经不住这般挥霍啊!”
几位老主顾微微颔首,神色凝重。
然而,角落里传来一声轻笑,打破了凝重的氛围。
“你们还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那人摇着折扇,意味深长地说道,“如今的陈公子,早已不是昔日那个纨绔子弟。
他这般大手笔,绝非一时兴起,其中必有深意。”
“你是说,他在算计?”
“或是布局。
咱们凡人看不透他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陈公子并非做半日善事,而是要让这些灾民长期留在别院。”
“长期留下?难道要他们白吃白喝?”
“怎会如此?在那别院做工,总比在这乱世中如浮萍般漂泊强上百倍。
他出钱出力,换的是人心,更是劳力。”
周围顿时安静下来。
无人再敢妄加揣测,因为所有人都意识到,陈小富所做的,不仅仅是一场慈善,更是一次魄力惊人的豪赌。
这等胸襟与手腕,放眼整个临安,谁人能及?
映月岛的喧嚣如潮水般涌来,岸边早已人声鼎沸。
“诸位,花魁大选在即,不如随我去岛上寻个佳处?说不定还能偶遇那位陈公子。”
有人高声招呼,引得众人纷纷响应。
“说得也是,去晚了连个坐的角落都难找!”
人群推搡着,如潮水般向江心岛涌去。
然而,临安城万众瞩目的陈小富,此刻却不在那里。
他与红袖姑娘在闻香楼用过午膳,又转至青鱼巷的半夏茶楼品茗。
尽管红袖软语温存,极力劝诱他去一睹盛会,但陈小富心意已决。
他挥毫泼墨,为红袖题了一阕词,以此婉拒了赴约。
红袖望着那墨迹未干的纸页,眼中虽有几分失落,更多的是掩不住的欢喜。
能得到他的亲笔之作,足矣。
黄昏时分,二人分道扬镳。
红袖奔赴赏月楼,准备迎接今晚的风光;
陈小富则回到花溪别院,陪祖父母共度中秋佳节。
与此同时,临安城的欢歌笑语背后,一条通往帝京的官道上,一支神秘的队伍正快马加鞭。
夜色深沉,一辆漆黑厚重的马车在四匹骏马的牵引下,如离弦之箭般划破寂静。
无人知晓,这车内坐着的是当今女皇。
更无人知晓,车厢角落里,躺着一具名为“老鬼”
的棺材。
自八月初九启程,一路疾驰六日,江南道的界碑已在望。
女皇并未骑马,而是端坐在马车之中。
车帘高挑,夜风灌入,撩动她的发丝,也翻动着案几上的奏折。
她抬眸瞥了一眼窗外清冷的月色,目光最终落在对面的老鬼身上。
昏黄的灯光映照下,那张布满沧桑的脸庞,在幽暗中竟真显出几分鬼气森森。
小仙在外围策马护卫,狭小的车厢内,只剩主仆二人。
“月已圆满,朕这才惊觉,今夜竟是中秋。”
女皇轻叹一声,声音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恍惚。
“记得刚入宫那年,首个中秋便是与你同度。”
“那时的集庆皇宫,内务司衙门逼仄阴暗,宛如一**棺。”
“可那时的朕,从未感到恐惧。”
“唯有在那口‘棺材’旁,朕才觉得世间再无险恶,唯有安宁。”
提及往事,女皇嘴角泛起一抹温柔的笑意。
“老鬼啊,如今朕反而有些怕了。”
老鬼闻言,面容虽依旧枯槁,眼底却掠过一丝温和的笑意。
“陛下何须惧怕?”
“老奴还是那个老奴,只是陛下已非昔日宫女。”
“身份转换之间,在陛下眼中,老奴便不再是曾经的那人了。”
夜风卷着寒意,车帘被一只枯瘦的手缓缓掀起。
老鬼那只浑浊的独眼映着清冷的月光,声音沙哑得像是在砂纸上磨过:“陛下疑心重,老奴懂。
能跟在圣驾旁,老奴心里踏实。”
他望着窗外那轮孤月,眼底竟泛起一丝不易察觉的沧桑:“许久未出宫了。
没想到这中秋夜的月亮,依旧圆得刺眼,亮得人心慌。”
车内光线昏暗,女皇指尖轻轻敲击着膝上的折子,发出规律的轻响。
她并未回头,只是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累了?不如停下歇息一晚,陪老奴看看这月色?”
老鬼沉默了片刻,似乎在权衡利弊,随后才不紧不慢地开口:“若是陛下想赏月,老奴便伺候着;若想早日抵达临安,老奴这就下令加速。”
女皇没有接话,车队依旧在夜色中疾驰,车轮碾过碎石的声音显得格外清晰。
她的目光重新落回案几那份密报上,语气平淡得听不出情绪:“蔡燕妮带着那一双儿女,应该已经快抵临安了。”
提到这个名字,车厢内的空气似乎凝滞了一瞬。
蔡燕妮,开阳神将府那位不可一世的大夫人。
老鬼脸上的肌肉纹丝不动,仿佛听到的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消息:“若是不闹腾,反倒显得她没本事。”
“你说,要是她冲去花溪别院,要把即安那个**赶出来……即安会作何反应?”
女皇似笑非笑地问道。
老鬼眉梢微挑,眼中闪过一丝讥讽:“蠢货才会那么做。
即便她脑子不清醒,她背后的忠义侯爷也不是吃素的。
再者,只要庄老夫人还在那宅子里坐着,她就只能夹着尾巴做人,连个屁都不敢放。”
女皇轻哼一声,不再纠结于此,只问了一句最实际的问题:“还有几日能到?”
“按现在的脚程,四天。”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的临安城,早已是一片沸腾。
花魁大赛的结果毫无悬念——红袖姑娘,再次登顶。
这一届的比赛,堪称历届以来最为惊心动魄的一场盛宴。
当红袖身着素衣,领着二十四名侍女登上高台时,全场寂静无声。
紧接着,《梅花三弄》的旋律响起。
那不是传统的词牌旧调,而是一种前所未闻的全新曲式。
歌词通俗易懂,直击人心,曲调更是独树一帜,打破了所有乐理的陈规。
没有繁复的铺垫,只有纯粹的艺术冲击。
随着琴瑟合奏与红袖婉转的歌声交织,在场的所有文人雅士、达官显贵,无不为之震撼。
那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如同电流穿过脊背。
有人试探着询问此曲渊源,红袖嫣然一笑,抛出一个足以引爆全场的名字:“此词此曲,皆出自天下第一才子——陈小富之手。”
轰!
人群瞬间炸开了锅。
质疑声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如潮水般的惊叹与推崇。
陈公子之名,一夜之间响彻大江南北。
这种新颖的唱法迅速蔓延开来,因其极高的传唱度和老少皆宜的特质,后世将其统称为……流行音乐。
而真正让这场花魁大赛达到**,甚至令其他青楼女子不敢再登台献艺的,是红袖随后唱响的另一首作品——《一剪梅·中秋元月》。
当那熟悉的旋律再次响起,整个会场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随即爆发出近乎疯狂的掌声。
无数文人墨客眼眶湿润,在这绝美的词句中看到了灵魂的共鸣。
而这支曲子,同样出自陈小富笔下。
词韵落下,余音未绝。
原本嘈杂的议论声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强行掐断,所有目光汇聚处,皆是陈公子那道清瘦却挺拔的身影。
无人敢置喙半句,唯有满心的折服与震撼,如潮水般将人淹没。
那些原本抱着看戏心态围观的才子、学子,乃至市井间的闲散百姓,此刻看向陈小富的眼神中,已多了几分近乎信仰般的崇敬。
夜色渐深,银盘高悬。
临安书院内,酒香混合着月华,弥漫在每一寸空气里。
从花魁大赛归来的学生们并未歇息,三三两两聚在庭院角落,借着月色续上了未完的酒局。
王子贤独坐一方,手中玉杯轻晃,目光穿透层层枝叶,死死盯着头顶那轮皓月。
酒精微醺,让他平日里的沉稳尽数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难以抑制的激昂。
“以前总觉得这月亮不过是阴晴圆缺的自然更迭,寻常得很。”
他忽然开口,声音有些沙哑,却字字铿锵,“可今夜……这月亮怎的显得格外皎洁,甚至带着几分崭新之感?”
身旁同窗一愣,还未回应,他便自问自答道:“月还是那个月,变的是人心,是眼中之景因陈公子而变得通透明亮了。”
他站起身,衣袂翻飞,指着远处那片曾经灾民聚居的荒凉之地,眼中闪烁着泪光:“诸位可知,今日陈公子做了什么?万余灾民,如蝼蚁般从黑暗深处爬出,而在临安,他们遇见了陈公子。
他就像这天上明月,生生撕开了夜的帷幕。”
“那光芒照进了他们死灰般的心田,照亮了他们迷茫无助的眼眸,更照亮了脚下原本通向万丈深渊的绝境!”
王子贤越说越激动,双手紧握酒杯,指节泛白:“你们以为这只是施舍?不!陈公子斥巨资,请动了临安城十余位名医,携万千草药深入灾区;他又在书喻兄的绸缎庄订下了数万丈上等布匹!他要让那些衣衫褴褛的人,穿上体面,穿上新衣!”
话音刚落,数十道惊愕的目光齐刷刷射向坐在阴影中的梁书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