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无外心
行宫,某处僻静的宫室,两人对坐着。
李粟跟高门显贵的公子哥不同,他出身不好,被寡母好不容易拉扯大,学问不深,只勉勉强强认得几个大字。
但他有些运气在身上,平城生乱的时候,他被鄢国大将骆益的军队抓去做了壮丁,立了些功,然后在拼杀之时,又侥幸救下一个老丈,得知他家中还有老小,就放人走了。
老丈眼泪汪汪说,以后结草衔环报答他的恩情,他当然也没在意。
然后平定了平城的乱事,安顿好老母兄弟妻儿,他就跟着骆益回临丹述职表功了,但事情有点不妙,他以为他们立了功,可骆益却莫名其妙被关进牢狱,鄢王还要砍他的头。
他心说完了,干了那么久的活都白干了,连忙借机逃出营队,免得被清算,在临丹躲躲藏藏几天,没看到有人搜捕他,然后他放心回平城了,果然还是老老实实种地更实在。
然后就在那个时候,遇到了那个老丈,原来他是本朝的御史,还说要报答他的恩情,当然就跟他回家了,心想就算没功劳,但吃饱一顿也不白来。
他万事不管,每天吃吃喝喝,某天夜里听到鄢王翘辫子的消息,吓了一跳,正准备跑路,结果这个老丈突然冒出来,说骆益逃了,问他想不想接管他的军队……
真是无稽之谈,你一个干御史的,怎么帮他拿兵权?放在现在他都觉得玄乎,可他就是这么掌控了骆益的军队,还靠着它称了王。
当然这些都是前话。
李粟道:“邺大人旅途劳顿,李某本不该在这个时候请你来的。但是底下兄弟催得紧,要我给个答复,没办法了这才出此下策。”又取了酒樽满上一只,“李某无礼了,给邺大人赔罪。”
他来罗兹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和卫国势力联盟。
李粟自认不是很贪心的人,他称王并不主要为了权势,更多是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体验一下感觉就行了,他还是打算回老家做土地主的。但就因为这个事,他被赵国那边针对了,对方绝了他的粮道,又威胁临丹不准接济他,然后还时不时派军队攻打他,尤其是那个赵轫,简直如疯狗一般,逮着他咬!
听说卫国和赵国也不是很和睦,那只疯狗还把卫国的王族屠戮殆尽,他就来了,乞求同盟灭赵。
邺良听了他那番陈述,也取了酒水回敬,“不妨事。反倒是邺某耽搁久了。”
李粟在外闯荡多年,见过不少王公贵族,但多的是一些酒囊饭袋,欺男霸女之徒,少有像邺良这样钟灵毓秀的人物,他实在欣赏至极。
席间两人又说了好些话,李粟才将话题绕回原点,问他的意思。
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邺良也有意除掉赵国,“自无不可。”
李粟大喜过望,“善!”
接下来上酒上菜,说说笑笑,各自都有意识拉进彼此的关系。
但李粟尤觉不够,这会让同盟的关系不够稳固,开始扯关系,你别说,有的人本来联系不大,但扯着扯着就亲近了。
何况,他们之间本身就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纽带。
李粟说:“干娘坐了数日马车,这一路颠簸想必身体亏损。我这有一笾上好的鹿胶,到时候送去。”他本来想唤邺良的名字,结果在这个语境下他得叫干爹,这青年年纪几乎小他一半,如何叫的出口?
一笾鹿胶就是两斤多点,但此物贵重又极为难得,放在从前属于天子专供,旁人不得肖想。
鹿胶温补阳气,可以改善虚寒怕冷,阴阳双补,对女子极好,邺良府库都没有的,很是心动。
他也不推辞,施了一礼:“那就有劳了。”
李粟哈哈笑,说没什么都是自家人,改日还会跟亲娘上门拜访。
两人用完晚饭,说起后续的布置,大致有了雏形,天色实在很晚了,李粟亲自将人送到门口。
“具体之处,改日再找邺大人细谈。”
邺良颔首,与他作别。
月光下,李粟看他的车架遥遥远去,目露留恋。
这邺大人温文尔雅、卓尔不凡,就好比如松如柏的庭下君子,叫他即欣赏又喜欢,每每谈话都觉得是一件幸事。
李粟负手返回,内心窃喜,不管怎么说这样的贵族公子,也算他的亲戚了。
……
邺良回到家中,已至亥时,正院的灯全都灭了。
寂静无声,整座府邸都在夜色中沉睡。
值夜的仆役半梦半醒,头一点一点的,忽地眼睛晃了下看到个人,瞬间清醒了,忙张口请罪。
邺良抬手压下,小声道:“别惊着夫人。”又点了点他,“上值仔细些。”
仆役忙不迭应下,邺良没再理会,脚步轻微向院内走去,周围只有细碎的虫鸣,夹杂几声蝉叫,快入夏了。
他先去了偏室,将自己打理整齐,才带着一身水汽推开正屋的门,屋里窗户半掩,漏了一截月光进来,他可以清晰地看见妻子侧躺在榻上,呼吸起伏平稳。
再放轻脚步走了过去,他不欲打搅她沉睡,掀开被褥躺了进去,自他们夫妻同房以来,他睡的位置从来都在外边。
还有一事,以前妻子说谁上床晚谁吹灯,但自从他来了以后,似乎就变成了她吹灯的仆人。
倒不是不愿,就是觉得好笑。
邺良神情温和,正陷在过去的回忆里,忽地一道温热的触感摸了过来,别过头看去,沉睡的妻子不知何时醒了,小脸隐在暗色当中,只能看清脸部秀丽的轮廓。
他心头一软,握住她的手,“吵醒你了吗?”
这么晚才回来,郑爱娥准备兴师问罪来着,听到这话倒怪不出口了,侧身挪过来,跟他挤一个枕头,“没有,我一直没睡。”臭小子睡得枕头总跟她不一样,在渠县睡木头枕,来了罗兹就睡玉枕头,看起来是越睡越好了,可是她枕着硬邦邦的,很不舒服,还是她的软枕好。
两人的头挨得很近,几乎贴在一起。
鼻端是妻子身上的馨香,邺良眉眼软乎到了极点,他侧过身,抬手摩挲她的手臂,软肉细嫩绵密,嗓音从未有过的柔,“是在等我吗?”
郑爱娥蹭了蹭他笔挺的鼻子,“嗯。”
他莞尔,下意识亲亲她的唇,“下回不用等了,耽搁你睡觉总是不好的。”内心却无比受用,将她搂到怀里揉了揉。
这小女子,每每都能叫他更爱几分。
郑爱娥嵌在他的怀抱里,双手勒住他的腰,“可身边少了个人,就会睡不着。”尤其是她午后还睡了小会,晚上就更清醒了。
邺良觉得妻子今晚乖得不像话,嘴巴像裹了蜜糖一般甜,叫他爱欲止不住翻涌,“那我们做些别的事吧?”
“……不要。”她改口道,“我突然困了。”
“真的?”
“当然。”他哼笑,凑过来啄她的唇,“那让为夫看看你真困还是假困。”
被褥拉过头顶,牢牢将两人盖住。
“你要干什么?”
“你说干什么。”
唇齿间碾出一声濡湿黏稠的轻响,呼吸声越来越重,心跳鼓动似要冲出胸膛,停歇了片刻,鸳鸯戏水的被褥里又溅出细密、带喘的杂音,舌尖分离勾缠,双方气息越来越乱,可却舍不得分开,亲吻的声音急切,像在索取,又像在吞咽彼此的灵魂。
被褥隆起一团混沌的形状,绸面泛起细浪,褶子接着另一道,像被夜风吹起,又像无风自动,时而规律时而杂乱无章。
雷雨声中,一只雪白细腻的脚探出被沿,脚趾猛地一下蜷紧,向下紧紧扣住,须臾,又被另一只脚勾回帐内。
凌乱的风裹着濡湿的喘息,将两人推向更滚烫的夜。
……
次日,日光大亮。
昨夜闹得太晚,郑爱娥被推起来的时候,还迷迷瞪瞪睁不开眼睛。
她又困又累,浑身还软塌塌的,没力气更衣洗漱,但自有人乐得帮她。
邺良为她穿上中衣中裤,他这些活还是能轻松上手的,在他看来,妻子和他之间,似乎除了那层薄薄的小衣,穿衣多少、穿衣方式都无有不同,这倒很是方便。
两人面对面坐着,郑爱娥倚在他身上补觉,邺良看不见底下,摸黑为她系系带,哄着:“先起了用些饭食,等会儿稷王要派人送些东西来,你也好出面收着。等过了午时正好又能睡午觉了。”
“好困,起不来。”
他亲亲她的额头,“待会再睡,到时候我陪你。”
郑爱娥气得捶他,却没什么力道,“还要陪我?我可以不敢让你陪。”跟吃人不吐骨头的妖精似的,受不住受不住。
他失笑,一旦开始,他确实控制不住越来越贪。
这话说下来,郑爱娥都清醒了,绝对是他的诡计,撇嘴推了他一把,“让开别挡路,我起了。”
邺良被推到半边,眼一垂,默默让开,一副很好摆弄的温顺绵羊。
郑爱娥刚下地就站不稳了,双腿软得跟面条似的,要倒下去。
他手疾眼快将人搂到怀里,“你慢些,别着急。”手覆在她腰上,很熟练地按揉起来,手法顺畅,力道不轻不重,正正好。
她这才舒服过来,坐他怀里根本不想动,干脆揽着他脖子靠着了。
妻子如兰的气息喷洒在颈侧,他喉结滚动,难免又想到了昨夜,指腹挪动,在她柔软的腹部轻揉,眸色渐深,他留了好些给她。
他也不小了,他们时候有个孩子呢?
哑着声:“那鹿胶大补之物,到时候你我都用些吧。”据说助孕效果显著,可以试试。
郑爱娥不明所以,应了下来。
……
收到礼物,自然要回礼。而且世上有牛胶、驴胶,只有这鹿胶最为名贵,权贵都不一定得到,可见一斑。
郑爱娥在府库里翻翻找找,理了一下,就带着人往行宫去。正好去看小娟,她走那么久了,还能见个面。
这行宫她都跑熟了,门口的守卫见是她,不用禀报就匆匆放行。
“邺夫人请。”
哪知走到半路,碰到新儿子,人家喜气洋洋地跟她打招呼,郑爱娥停下来,都不知道唤什么,“……老三?”
李粟毫无心理负担应了,笑容满面:“干娘这是要去找我娘?”
“……对。”
李粟正愁没机会拉进关系呢,登时道:“我给您带路。”
郑爱娥来了千八百遍哪里不知道地方,可对方显然有别的心思,就跟着他走了,然后一路上说了不少话,她觉得小娟这三儿子挺有趣的,当王了半点架子没有。
忽地,看到前边庭下立着一个姣好明丽的女子,“那是谁?”从没见过,也不是李家三个里头谁的妻子。
李粟笑道:“干娘有所不知,这是我的如夫人,幼姬。”其实是那御史的小女儿,自那晚之后,他们没多久就约定联姻。
原来是小老婆。
旁人的事碍不到她,可郑爱娥有点好奇,“你夫人不在意吗?”
倒是李粟诧异:“男子纳妾不过常事,她绝非那等妒妇,岂会介怀?”
郑爱娥:“……”张了张嘴,又闭上。
算了,现在的夫妻关系和她认知里的又不一样。
跳过这个话题,“我们走吧。”
李粟却叫了幼姬来给她请安,也算见过人了,郑爱娥挠挠头,又荣获一声‘干娘’。
虽然有些尴尬,但人家跟她无冤无仇,还比她小,郑爱娥想学电视剧里塞点首饰给她当见面礼,但想到给李粟的正室夫人好像都没有过,遂作罢。
之后队伍又得到扩大,幼姬说要跟王太后请安,跟郑爱娥一道进去。
她沉叹,她一个外人都觉得累,别说李粟的正妻了。
想来想去,还是她的小狗比较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