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对手
几天后,邺良在昏暗的黎明正式出发,没有分别的仪式,没有伤感的情话,走得非常平淡,甚至没跟妻子道别。
也不能说没有道别,他倒想听妻子关切自己几句,只是刚推了两下郑爱娥,就被带着起床气的她一巴掌拍开,然后蒙起被子继续睡回笼觉。
郑爱娥睡醒,又到大中午了,迷迷瞪瞪洗漱完去吃饭,左右环顾一圈,才反应过来,“走了啊?”
春爻捂着嘴巴笑,“可不是嘛,天刚亮就出城了。”就夫人心最大。
“哦。”郑爱娥继续吃,真觉这事不用大惊小怪,六十万对二十万,如果输了那是对臭小子的侮辱,她对他有信心。
今天吃的是炖鸡菌汤粥,又鲜又香,上头泛着一层薄薄的油光,还洒了几粒葱花,配一碟子豆酱,这也是庸伯自己做的,她舀了小勺尝过,暗道他老人家手艺见长,吭哧吭哧吃了起来。
吃到一半,她突然止住。想起今早似乎有人扒拉她,被她一巴掌呼走了……臭小子是不是临走前,有话跟她说?
郑爱娥挠挠脸,她这个当媳妇的,似乎对丈夫太不上心了一点?
但她只纠结了一小会,就将这事抛到九霄云外了,人走都走了,想再多有什么用?等人回来,她再好好弥补他吧,一定!
愉愉快快填饱肚子,她就大摇大摆钻进了里间。活‘爹’终于走了,从今以后她就是这个家的皇帝!嘿嘿。
覃氏也是吃过早饭,才知道邺良走了的消息,听到了还讶异了好久,这段时间久居后院,竟一点风声都没有听到,赶紧和郑老头一起赶了过来。
当家的走了,女人又势单力薄,很容易被人蒙骗、欺负,更有甚者,会趁机窃取家业,尤其是像小娥这样涉世未深,懵懵懂懂的小姑娘,万一夫君在外有个好歹,她又没孩子,外头野心勃勃、不择手段的多得很,她被人夺财篡权分分钟的事。
覃氏和郑老头到的时候,郑爱娥正趴在床上摆弄新玩意,是串在一起的玉连环,一共有六只,碰撞在一起叮叮当当很好听,不过这是邺良临走前特地留给她的,说等她解开,他就回家了。
郑爱娥刚拿到手的时候,还嗤之以鼻,这一副玉连环碎了不就解开了?真以为她傻呀。但她将玉连环捧在手里,左看看右瞧瞧,到底没给摔了。
覃氏看她在那撅着腚趴着,听说还刚吃了饭,心头就窜起一把火,连此行的目的都忘了,上去就问候了她屁股一下,“给老娘坐正!”
郑爱娥吓了个哆嗦,忙不迭起来,“大母、大母你来了,大父你也在啊,你们怎么来了?”
覃氏腹中数不尽的话就倒了出来,主要对准她的坏习,“说千次百次,你就是记不住。”跟他们一起逃难的时候还好好的,才跟邺良住了四五个月,就又成这样了,说到底还是被他惯的。
郑爱娥蔫了吧唧听训。
郑老头立在一旁,默不作声,还刻意离孙女远些,生怕被动卷入战火。
但还是被波及了,“就跟你大父一个样,死猪不怕开水烫。”
郑老头:“……”又关他啥事。
郑爱娥讪笑,给二老奉了茶来,“嘴巴干了吧?喝茶喝茶,去去火气。”
覃氏没好气瞪了她眼,还不清楚这死丫头心里的弯弯绕绕?但到底吃了茶,然后想起此行的目的,“你这小丫头也是,不知轻重,夫君出征这样的大事,都不知会我们,我跟你大父还是今天知道。”要是提前知道,能多做些准备,情况能更好些。
郑爱娥:“不算大事吧?不是稳赢吗,他去就去呗。”试探性坐下,很好没被打断,屁股稳稳坐住。她还以为臭小子走了,就高枕无忧呢,没想到大母比他还凶,臭小子那儿她还敢还嘴顶嘴,大母这儿她声音都不敢吱一声。
郑爱娥发自内心的,有些想他了。
覃氏听了孙女的话,嘴角抽搐,都为邺良感到心酸,她这姑娘天生就少了根筋。
但站在为人大母的角度,她其实乐见其成,做长辈的,宁愿孩子活得潇洒活得畅快些,也不愿看她为旁人愁容满面、不展笑颜。
不过自古一物降一物,她也没见孙女婿哪里不喜欢。
这事先放一放,目前紧要是别被有心人得逞,覃氏问:“你可有身孕?”若有孩子,那么哪怕邺良在外不幸身死,家臣家仆还能继续辅佐小少主,小娥也会得到更多拥护,根基才会稳固。
郑爱娥摸摸肚子,眼神有些闪躲,前几天是有一个,但隔天就没有了。
“没有的。”
覃氏头疼起来,他们郑家在渠县关系网络密布,但在罗兹哪算什么气候?到时候倘若有人闹起来,根本挡不住。
郑老头也开始唉声叹气,愁眉不展。
郑爱娥:?就这么想要抱曾孙?
她好心安慰:“我还早呢,但是二婶前段时间不是生了个闺女?大母你们可以先抱着过过瘾。”
覃氏无语,她当初养孩子的时候,是不是哪一步没对……“你就继续没心没肺吧。”对着这丫头一顿好说。
郑爱娥却十分惊异,“你们怎么还担心这个?”
郑老头听她话里似乎很不在意,追问:“怎么说。”
“家里有庸伯坐镇,家臣中还有一个徐入荧,怎么可能乱起来?”这会儿杏儿甜,郑爱娥剥了一个送嘴里,难免手指沾上果浆,又掏出帕子擦擦,没办法,之前帮她剥杏儿的人走了,她只能自食其力。
“我夫君说了,内宅的事找庸伯,他会把郡守府稳固得如铁桶一半,外头的事找徐入荧,他心思活络,进退有度,会把不好的东西处理很完美。”说着,她从腰封里头抽出一个铜制的令牌,笑嘻嘻的,“整个罗兹的府兵都归我调动了。”
而且听说她有一个,小娟也跟她儿子要了一个,她们两个手底下的人合在一起,大概有几千余人,若真有坏蛋作恶,正好趁此机会一网打尽。
这段时间日子好过是好过,但日子总归有些寡淡,郑爱娥想到后面可能会有练手的冲出来,就不由得两眼放光。
覃氏沉默了。
郑老头也沉默了。
覃氏看孙女那斗志昂扬的模样,转过头,“老头子,咱们回吧。”
“走吧老婆子。”
这下走得干脆,换郑爱娥不适应了,“用过晚饭再走嘛。”
二老双双摆手,消失在门口。
两人走在返回的路上,是丁点都不担心了,郑老头破天荒地感慨了一句:“孙女婿找的好。”
覃氏也道:“是啊。”
看看天,依旧和昨日一样烈日炎炎,周围的风都是燥的,可是小娥那儿依旧凉生生的,冰化完成水,马上就有婢女过来换,主君走了,上上下下一点没乱。
这要是走前费过心思,她是一点不信的。
家里里里外外,前前后后都安排妥当,还不放心,连将调兵的令牌都给小娥了。
这男人啊,真正在乎一个人,就算不能带她走,也会使劲浑身解数确保她的安全,连细枝末节抠得仔仔细细,直到完全安排好才敢走。
……
卫赵从前就是比领而居,一个在东边,占据中原腹地,一个在西边,收拢广袤湖泽。
所以,邺良与李粟组建的大军一路西进,行进一月有余,大军终于停下修整,驻扎在卫国某个边境小城,此时距离赵国仅有几日的路程。
赵轫谋权篡国,在郗城坐镇称王,而郗城远在赵国偏北,奔袭过去,要攻下一个个防线,稍不留神就会拖到冬季,若那时候开战,对他们尤为不利,因而他们仔细商讨后,划定了一个叫做林趾的地方,正属于卫赵交界,拥有一望无际的大平原,少湖泽山林,地多人希,最适合决战。
战书已经送了过去,他们力求在秋季前开启会战。
李粟心知肚明,自己与赵国开战,主要是因为赵轫怀恨在心,根本不肯放过他,迫不得已而为之,而邺大人与赵国开战,主要是为了血洗赵轫弑君之仇,这场大战同时也是双方期盼久了的。
但其实李粟一直有个疑问,为什么战书送去,那疯癫的赵轫小儿就会应战?如今双方六十万对二十万的兵力悬殊,换作是他,绝对绝对绝对绝对不会应战的,还会一直龟缩在城内,耗到敌方粮草断绝,再派兵一直骚扰,骚扰到对方坚持不住,撤兵走人。
他承认自己的打法是猥琐了点、鼠辈了点,但赵轫那狗东西坏事做尽、丧尽天良,也不像君子吧?
邺良从檀木盒中取出一把长剑,剑身冷白的光打在他脸上,映出那对幽深莫测的瞳仁,包含冰冷的杀意。
他垂目下瞥,指腹拂过剑身,“只要他是男人,就一定会来。”
沉寂的帐中,青年单手飞速挽出剑花,剑刃破空,划出道道鸣响,恰似惊雷突变。
眸中冷意不改,他给赵轫一个做他对手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