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好狗
翌日清晨,下起哗哗啦啦的雨,小动物纷纷躲进洞穴、林间,天地仿佛都笼罩在雾霭之中。
雨珠伴随冷风卷来,滴滴嗒嗒打在窗户上、屋顶的瓦片上,此时檐下响起一阵琴音,平淡和缓,余韵悠长。
郑爱娥迷迷蒙蒙间醒了过来,听到声音还懵了一会。在这里大家生活都很朴素,举行腊祭的时候,使用的乐器多是瓮啊鼓啊之类的,像琴箫这类高雅的东西,她只在上辈子听到过。
她揉揉眼睛,穿好衣裳鞋子,摸出房间。
檐下坐着一个人,墨发青衣,身形消瘦,正坐在椅子上抚琴,而他身侧靠着一柄木拐。
听到声音,他微微侧首,眉宇兼具少年气的同时,又透出清润,“夫人,你醒了。”收了拨弄琴弦的手。
郑爱娥:“嗯嗯。”她就说怎么听声音闷闷的沉沉的,原来是他,果然是他,这琴音肖主,与他本人很贴合嘛。
一样深沉,庄重,古板。
感慨完毕,她抬脚正准备去吃饭,刚迈出半步又被叫停,“可是我吵到你了?”
郑爱娥蹙眉,思索了一下,“没有……?”琴音平和并不尖锐,并不影响她的睡眠状况。
“那就好。”
她下意识问:“你弹很久了吗?”
“还好。”看向她,双目清澈明亮,隐隐带着期盼。
但郑爱娥被一阵霸道的香味吸引,回头看去。
庸伯端着早食从后面走过来,听到邺良的话险些一个趔趄,公子都抱着琴在檐下吹半个时辰的风了。
但他不好说什么,只当自己是透明人,默默从两人旁边走过。
郑爱娥脖子都要伸到盘子里去了,舔舔唇,像只小尾巴跟在他身后进去。
“小……”邺良还没喊出口,人就已经消失不见。
他放下琴,有些郁闷。
他绝无仅有的琴音、他这个芝兰玉树的公子,还不如一碗饭、一张饼?
他很不服气,借着旁边的门框站起身,杵着一旁的拐杖进屋。
于是,郑爱娥饭吃到一半,就感觉到一道强有力的注目,她硬着头皮视若无睹继续吃,可这道视线太过灼人,她犹犹豫豫了好一会,终于忍不住抬头。
迟疑问道:“你也要吃吗?”阿弥陀佛,她虽然很舍不得,但人家伤还没长好,要多照顾照顾。
庸伯搬了凳子过来,他缓缓坐下,绷着张脸,冷淡答:“我不吃。”吃吃吃,饭饭饭,她就只知道吃,就只知道饭。
庸伯静立在旁边,恨不得自己是个瞎子,是个聋子,哎呦公子前些天,就抱着琴默默练习了,只不过挑的都是夫人不在家的时候。
感觉手法跟得上从前,就终于在夫人面前抚了一曲,结果……哎呦!没眼看啊。
郑爱娥懒得理他,她主动分他东西吃,竟然又给她甩脸色,简直有毛病,“哼。”正好他不吃,她可以把这些通通包圆。
室内气氛古怪,尤其是庸伯,感觉地面很是烫脚,他见了这么多公子的笑话,真的好吗?
正欲找个借口退下,然而郑爱娥点了他名。
“过两日去大父大母家,是不是要准备些什么?”
庸伯感觉一道视线落到自己身上,隐隐带着不满,心头欲哭无泪,他都白发苍苍的一个老头子了,怎么还要卷入小两口的纷争?
“是、是,不过都已经准备好了。”庸伯硬着头皮,为公子说好话,“公子心思细腻,爱重夫人,把一应的事物都理过一遍。”话罢,他感觉身上一轻。
只是这些眉眼官司,郑爱娥通通不知道,她闻言对旁边的人改观几分,现在的脾气虽然更怪了,但人还是不错的。
“好吧,没问题就成。”
匆匆咽下一口,早饭就被她扫荡的干干净净。
郑爱娥擦好嘴巴站起来,准备拍拍屁股走人。
岂料衣袖被人拽住,她回头。
邺良神色纠结,这段时日他思忖良久,从前是他对小娥了解太少了,所以才在她面前展现自己高超的琴艺,引她心驰神往,然后借着探讨琴艺的机会,加深对彼此的了解。
结果,狠狠死在了第一关。
他还是不甘心,揪着她的衣袖,固执地问:“你就不喜欢我的琴音?”
他从前在卫国乃至整个天下,琴艺都能称得上登峰造极啊。
……
郑爱娥脚底抹油跑了,跑得非常迅速。
臭小子贼心不死,又想指使她干这干那,给自己培养完美妻子了!只不过这会手法更新迭代,更温和了,还问她喜不喜欢学琴?
呵呵,真以为她会上当啊?
郑爱娥漫无目的走在林间,此时雨早就停了,出了太阳,置身其中清清爽爽,蝉儿扒在树上叫嚷,分明很吵,却又让人感到岁月静好。
郑爱娥恍然惊觉,哦!她可以去看秦氏的宝宝,她走了一个多月,小孩子应该又长大不少吧?
但是她在身上摸了摸,这么空手上门好像不对?
没办法,她只能折返回家,准备偷偷回房间拿点吃的就出来,结果半道上又遇上蒲氏,她单手挎着个篮子。
蒲氏看到郑爱娥很是惊喜,她前几天就听到小娥回来了,她受小娥照顾良多早就该去看看,但踌躇两天都没敢登门,今日终于鼓足勇气,还特地蒸了粟米糕,想着无论挨多少回白眼,都得把东西送到小娥手里,却没想到路上就碰到了。
郑爱娥也很惊喜,迎上前去,蒲氏身边带着两只小狗,它们还认得她,汪汪两声,欢喜地跑过来围着她转圈。
郑爱娥对可爱的东西一点抵抗力都没有,当即蹲下抱着两只狗玩,摸摸它们的头,顺顺它们的毛,然后握握它们的手,笑容满面:“你们好呀,我回来啦!”然后严肃地拒绝了两小只的舔脸申请。
两小只高兴地疯狂摇尾巴,舔她挡在自己面前的手。
蒲氏看得眼眶湿润,“听说平城出了事,您能平安回来就好。”
确实出了亿点点意外,但这已经过去了,过去的东西再苦再累再惨,对于郑爱娥而言都不重要。
但可以拿来当做吹牛的素材!
观众有一个算一个,她登时就将当时的见闻,以及自己如何如何沉着应对,如何如何冷静分析,又是如何如何趁乱救走邺良,大肆渲染一番,然后告诉蒲氏。
当然有些不能说的,被她悄悄省去了。
但这并不影响蒲氏震撼的心,“您就猜到了?就那么轻而易举解决了?”同为女子,她还多活了许多岁,但根本做不到也想不到那些。
郑爱娥得到显摆,得意极了,“那当然了!要不是有我,臭……我是说夫君很难脱身回来。”好险,差点在外头说溜嘴。
狗狗什么都不懂,但能感知到喜欢的人类很开心,它们很捧场,跳起来吐着舌头汪汪叫,反应热烈。
郑爱娥又被哄好了,搂着活蹦乱跳的两小只,“好狗好狗。”心说她也养了狗狗的,只不过既不活泼,还瘸了条腿。
她还记得自己最开始的想法,提议道:“好不容易见到,我们一起去找秦氏吧,也不知道她宝宝怎么样了。”
蒲氏自无不可。
郑爱娥让她稍稍等等自己,她回家拿点东西再去。其实这种感觉蛮新奇的,像自己亲手准备礼物去走亲戚一样。
在柜子里放好蒲氏送的米糕,又装了点饴糖、她的零嘴什么的,感觉差不多了,她拎着布兜子准备出门。
结果甫一开门,就看到她瘸腿的狗狗杵在门前,脸色臭臭的。
他眼睛扫视她一圈,最后对上她的双眸,问:“你要去哪里?”
郑爱娥手里拎着东西,在附近也没几个熟悉的,知道瞒不住他,就如实交代:“去看秦氏和她孩子。”其实心里很是无奈,臭小子从前就很讨厌她和蒲氏、秦氏往来,什么身份地位差距,叫她不要给邺家惹麻烦云云,说得言之凿凿,两人还为此闹了矛盾。
今天恰巧又撞到她出门,还不知道该如何收场呢。
他仍紧紧盯着她,“送东西你可以叫婢女代劳。”刚才一句话没留,抛下他一个人就跑了。他好不容易守到人出来,而她却精心准备一番,要去看一个认识没多久的奴隶。
难道在她眼中,他不仅比不过那些吃的,还比不上一个奴隶?
这个想法让他感到烦躁不安,他看得清旁人,算得清旁人,置身权利中心也能轻而易举抽丝剥茧,抓取关键重新布局,可独独看不透小娥。
她不惜九死一生,也要来救他,显然对他深情不愈,忘乎生死的。
可是他又常常感受到她的敷衍、她的躲避,与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比较,他也往往排在末尾,这究竟是为什么?世间究竟为何有这种若即若离,忽闪忽现的感情?
郑爱娥努努嘴,说:“我就想自己去。”若真吵起来,她可不会顾及臭小子病人的身份,就轻易认输。
邺良神情复杂,定定望向她,见她脸上轻快,心头像胸口堵了一块湿透的棉花,更沉闷了。
“你去吧。”他抿住唇撑着拐转身,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件小事,她总是知道如何折磨他的。
郑爱娥瞪大眼睛,欸欸欸?他居然答应了,还这么轻描淡写地离开,不教训她了?她茫然地摸脑壳,臭小子最近行事作风真的好反常。
前方的人路走到一半,似乎听到她的心声,徒然转身,郑爱娥屏气凝神,她就知道,臭小子果然又要施展魔法攻击!她要准备捂耳朵了。
邺良微垂着眼睫,轻声叮嘱:“外头晒,早些回来。”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我等你回来一起用午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