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老公你好!
包包抬起手准备敲门的那一刻,还是胆怯了。
包包啊包包,他在心里语重心长地对自己说,狗时候无法无天,多么霸道,多么威风,怎么到了人时候,就这么畏缩,这么怯懦。
这副怂怂的模样不禁让他想起了狗时候在公园散步时遇到的法斗,那只小狗长了猪一样的鼻子,腿短极了,整天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包包路过,包包叹气:出来玩这么激动人心的时候怎么还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于是包包热情地扑上去,想要逗它开心,结果这一扑把法斗吓得直接开始嚎叫,下一秒自己的脖子就被主人狠狠勒住——
“包包!回来!”项维森厉声命令他。
包包停住,包包生气:好你个胆小狗!
自那之后,包包最讨厌胆小的狗,所以他尤其瞧不起现在自己的这副模样。
我雷厉风行、声音嘹亮的项包包,怎么沦落成和法斗猪一般的模样了?
哎,事情要从包包第一天离开旺星球说起。
说实话,旺星球的日子是不错的,刚推开那扇金闪闪的大门时,他甚至忘记了远离主人的悲伤,因为门后面,是好大一片汪洋般的草地,望不到边,草尖被风吹得一浪一浪地滚。草地尽头堆着吃不完的肉干和牛奶,天边还挂着一道永远不落的彩虹。
头一天,他就被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晃花了眼。
生前只有一个小时的放风时间变成了好多个小时,他追蝴蝶,刨土坑,从草坡上滚下去又冲上来,他跑呀跑,叫呀叫,很快,包包就结识了一大帮狗友。
大狗们个头大,脾气却温吞得很,被他扑倒了也不恼,只是懒洋洋地打个哈欠,翻个肚皮继续晒太阳。包包觉得它们好欺负,但玩久了又嫌无聊——太没劲了,扑倒了连叫都不叫一声。小狗们倒是精力旺盛,可那些吉娃娃呀、泰迪呀,嗓门怎么比他还尖还碎?包包皱起眉,竖起耳朵听了半天,心里烦得要命:吵死了!吵死了!!
就这样,交际花的日子热热闹闹地过了几天,包包终于找到了真正合拍的同类——小比们。他们和他一样,拖着两扇软绵绵的长耳朵,有着黄茸茸的肤色,和一副极具辨识度的好嗓子,看见他们,包包就有一种小狗归家的踏实感。
找到组织后的包包更加得意忘形,他很快变成了小比团体中发号施令的大王,每天带着一群比耀武扬威。
大喊大叫是必须的,不会werwer乱叫的比不是好比。他带着一群小比在彩虹下跑步,一边跑一边werwer叫,比群所到之处,草叶纷飞,小鸟逃窜。
夜不归窝也是必须的。以前在家,天黑就得进笼子,现在他才不要!他带着小比们钻进灌木丛里打滚,把狗尾巴草编成帽子歪戴着,对着星星嚎到半夜。
他还毫无节制地吃东西。肉干论盆端,牛奶成桶喝,连草地上冒出来的蘑菇都想啃两口尝尝。什么好吃吃什么,哪儿好玩儿去哪儿,日子过得像爆米花一样嘭嘭嘭地炸开,真是太开心啦!
直到有天醒来——
包包发现自己居然在笼子里!!
比的天呐!包包脑子里“嗡”地一声炸开了锅,他彻底慌了,仰起脖子就开始嗷嗷叫唤,可他很快发现,自己越叫,笼子就越小,引以为傲的嗓子彻底没了用武之地,包包心如死灰地趴在笼子里,心里祈祷着这只是一场梦。
很遗憾,愿望并没有成真。
没过多久,不远处那扇气派的汪汪大门“嘎吱”一声打开了。一个穿着黑色西装裙的女人走了进来,她的头发盘得一丝不苟,手里还夹着一个平板。
包包一下子瞪大了眼睛——这是他来旺星球之后,第一次看见人类!
他的心“咚咚咚”狂跳起来,尾巴不自觉地开始摇,先是一下两下,然后越摇越欢,最后整个屁股都跟着扭了起来。这一次他长了个心眼,不再嗷嗷乱叫,而是用友善又富有激情的“啪啪声”吸引人类的注意。
很遗憾,美狗记华丽失败。
女人压根儿没多看他一眼。她在包包笼子前面两步远的地方站定,面无表情地举起平板,清了清嗓子,开始用一种不带任何感情的机器音朗读:
“比格犬,代号包包,自进入旺星球以来,累计违规九十八次——第一宗,在公共草地超速奔跑,扰乱秩序;第二宗,无故嚎叫超过二十分钟,噪音扰民;第三宗,破坏公物;第四宗,带头组织集体嚎叫,影响恶劣……”
包包目瞪口呆地听着,尾巴慢慢地从竖着变成了耷拉着。一条条一桩桩,连他哪天刨了几个土坑都记得清清楚楚。
“……第九十八宗,深夜在灌木丛中聚众喧哗,拒不回窝。以上罪行,证据确凿。”
女人终于抬起头,冷冷地看了包包一眼:“包包,你可知罪?”
包包缩了缩脖子,偷偷掀起一只眼皮瞄了她一眼。他的尾巴在身后犹豫地晃了两下,最后垂下去,轻轻地、忧郁地点了点——算是默认了。
不认还能怎么办呢?总不能告诉人家,那个发到他手里的计分器,早就在第一天刚拿到的时候就被他给咬烂了吧?不过这也不能怪他,谁让他们的计分器做得像骨头一样呢?
女人看他耷拉着脑袋不说话,冷哼一声,居高临下地撂下一句:“你再这样淘气不听话,就别想见到主人了!”说完转过身,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包包整只狗僵在笼子里,耳朵“唰”地飞了起来。
——主人?
——原来……我还有机会能见到哥哥的吗?
“哥哥”两个字跃上心头的瞬间,包包像是被什么东西从后脑勺轻轻敲了一下,整只狗都愣住了。他缓缓眨了眨眼,眼皮慢慢塌下去,脸上露出一种如梦初醒般的茫然。
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死亡这个词,对他来说并不陌生。人也好,狗也罢,死去的东西——他想了想——就像那种极其辛辣的食物,是红色的、恐怖的、能把人逼出眼泪的。
更重要的是,死去就意味着消失不见,这个道理他很早就懂了。哥哥的奶奶消失了,那个总爱在他吃饭时凑过来摸他脑袋的奶奶,有一天忽然就不来了。他的好朋友——另一只黄茸茸的小比,也在三年前消失了。没有告别,没有摇尾巴,就是凭空不见了。包包那时候趴在窗台上等了好多天,等到窗台上的爪印都模糊了,也没等到。
而他自己消失的那一天,既没有悲伤也没有恐惧。他只记得自己躺在一处冰凉凉的地方,身子底下硬邦邦的。他拼命想抬起头,可脖子软得像棉花,最后只能睁着眼睛,在那些晃来晃去的人影里,焦急地寻找哥哥的身影。
可哥哥没有来。
他死前最后看到的东西,是一张陌生又年轻的脸,还有头顶上白茫茫的天花板,死亡的感觉就像冬天的太阳照在雪地上。为了把最后一点听觉留给哥哥的脚步声,他强忍着没有发出声音——
他等啊等,等到天花板从白变灰,等到那些模糊的人影一个个散开。
什么也没有。
死亡比哥哥早到一步。
*
包包严于律己,终于熬到出狱。
出狱后的第一件事,他直奔旺星球最老的那只比格犬,一只胡子都白了的、走路摇摇晃晃的老祖宗,去打听见主人的法子。
也就是那场谈话之后,包包彻底开启了他浩浩荡荡的捡垃圾生涯。
老比告诉他:陆地上人类过一天,汪星球就要过去整整十年。所以包包自打登球以来,总觉得时间过得格外快——因为汪星球的一天,只有短短六个小时。六个小时能干什么呢?你可以躺在草地上晒晒太阳,追追蝴蝶,吃几口肉干,惬意又安稳,只要不犯事儿,日子就太太平平。可你要是想攒积分,想见到主人,那就得换条路走——勤劳工作,积分暴涨,而积分攒够了,就能和主人重逢。
包包听到这里,眼睛“唰”地亮了,摇着尾巴原地转了三圈,心里头只有一个念头:干!
于是从那天起,旺星球多了一只疯狂的、不要命的、满世界翻垃圾的小黄狗。
每天天还没亮,他就叼着一个破布袋出了门。他跑遍草地边缘的每一个角落,把埋在土里的塑料袋一颗颗拽出来;他钻进灌木丛最深的地方,把卡在枝条间的空罐头盒拱出来;他甚至跑到河边,把飘在水面上的破瓶子一个一个捞上岸,甩甩湿漉漉的爪子,继续找。
那些别的小比看都不愿意看一眼的破烂——生锈的铁皮、打碎的碗片子、发臭的烂布头——包包全当宝贝似的叼进袋子里,拖着一路小跑回去交差。
他变得小心翼翼,再也不敢乱嚎乱叫,连走路都夹着尾巴,生怕踩坏了哪根花花草草又被扣分。每天晚上,不管多累,他都要准时拿起那块小小的、骨头形状的计分器,用鼻头轻轻一碰,屏幕就会亮起微光。
那点光很弱,但在黑暗的窝里显得格外珍贵。包包把计分器捧在两只爪子之间,凑近了看——上面显示着他当天的得分:加一分,加两分,有时候忙活一整天却一分不加。他盯着那串数字,眼睛都不眨,好像多盯一会儿就能多蹦出一个数字来。有时候数字真的跳了一下,他的心也跟着“咕咚”一声,尾巴尖儿不自觉地翘起来,可更多时候,屏幕安安静静的,像一块冰冷又沉甸甸的石头。
包包叹口气,把计分器小心翼翼地塞进窝最里层的干草底下——那是他给自己找的“保险柜”,白天出门捡垃圾之前还要再摸一下确认没丢。有一回他翻遍了整个窝都找不到,急得在草堆里打转、刨坑,差点哭出来,最后发现是自己挂到了脖子上。
从那以后,他就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晚睡觉前,一定要再看一眼计分器,确认那个数字还在,确认今天的辛苦没有被浪费。然后他才把脑袋埋进两只前爪里,闭上眼,心里默默数着:
一分,两分,三分……
快了,快了……
哥哥你再等等我……
就这样,他用了整整三十年的时间,一步一步,一袋一袋垃圾,一分一分地攒,终于站到了这扇门前。
只不过今日不同往时。现在的他,不再是一只比——而是一个水灵灵的小男……不对,小“女”孩?
一想到这儿,包包忍不住又叹了一口气,从兜里掏出一面小镜子,对着自己照了照。镜子里映出一张白皙的脸,鼻子秀气小巧,一双眼睛亮得不行,睫毛又长又翘,眨一下忽闪忽闪。他歪了歪头,镜子里的人也歪了歪头;他眨眨眼,镜子里的人也眨眨眼。
在汪星球的积分兑换系统里,你可以用攒下的积分兑换一次“人间体验卡”——变成人类的样子,回到人间去,而你的长相,是根据你当狗时候的模样自动生成的。那一批兑换的狗里,数包包出落得最漂亮,皮肤白净,五官精致,连身段都是杨柳细腰,往那儿一站,活脱脱一个一顶一的美男子。
哎,对,是的,还是公的。
怎么还是公的呀!!
包包当时拿到兑换结果的时候,整只狗都傻了。他甚至专门跑到一个没人的墙角,偷偷摸摸拉开裤子检查了一下——是的,没错,公的。他当时差点当场哭出来。他想不通啊!哥哥明明带他去做过绝育,他以为绝育就是从此以后跟“公的”没什么关系了,他天真地、满怀期待地以为自己一定会变成女孩子!
为什么……为什么……包包彻底崩溃了,蹲在墙角用新长出来的人类手指头在地上画圈圈,为什么老天要这样对待一只比……
不过包包生性乐观,没什么事情是能难倒他的。更何况,无论如何,他都是要和哥哥结婚的!管他男的女的,管他公的母的,他这辈子非哥哥不嫁——不对,非哥哥不娶——也不对……哎呀反正就是那个意思!
于是一不做二不休,他直接把自己的两只耳朵变成了双马尾!!
是的,走投无路的包包打算扮演一个女孩。他想:哥哥一个正常男人,肯定不会跟另一个男人结婚,但是如果他看起来像个女孩子呢?只要他装得像,只要他不露出破绽,只要他把裙子穿好、假发戴好、说话细声细气一点……哥哥应该、大概、也许、可能不会发现吧?
回归的第一天,他把积分兑换来的现金几乎全部挥霍一空——买了三条小裙子,两顶长直的假发,还有一双亮晶晶的小皮鞋。他站在商场的试衣镜前,转了个圈,裙摆飘起来,双马尾跟着甩了甩。镜子里的小姑娘看起来活泼又可爱,脸蛋红扑扑的,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
漂亮,实在是漂亮。哈!有些幸运儿是这样的,做人做狗都精彩。
包包满意地点了点头,心里暗暗给自己鼓劲儿:没问题,绝对不会露馅的。
只是这么点自信,在他真正站到这扇门前的那一刻,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门是的深棕色的,上面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包包认识这扇门——不,应该说,他太熟悉这扇门了。以前他还是狗的时候,每天就趴在这扇门后面等哥哥下班,爪子把门板底下的漆都蹭掉了一块。他的鼻子记得这扇门的味道:金属的涩味,一点点实木的香气,还有哥哥每次开门时带进来的一阵风,风里有外面世界的气息。
可现在,他站在门的这一边。作为一个“人”。
他的手抬起来,又放下。抬起来,又放下。
心口像揣了一只受惊的小兔子,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他突然害怕起来:万一哥哥认不出他怎么办?万一认出来了,但不喜欢他变成的样子怎么办?万一哥哥已经有了新女朋友、新狗狗,早就把他忘了怎么办?万一——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平坦的胸口和花裙子——万一哥哥一眼就看出他是个男的呢?
他深吸一口气,又吸了一口……
不行,不能想了。再想下去,得在门口站到天亮了!
他终于抬手敲了敲门。
“咚咚咚——”
虽然变成了人,但狗的听觉还在。他甚至不用把耳朵贴上去,就清清楚楚地听到了门那侧传来的声音——先是一阵拖鞋踩在地板上的“哒哒”声,然后脚步声顿了一下,接着又响了起来,越来越近。
一步,两步,三步。
每一步都踩在他的心坎上。
他连忙笨拙地整理了一下齐刘海,把两边垂下来的双马尾顺到胸前,又扯了扯裙摆,然后两只手虔诚地攥在胸口。
哥哥……好哥哥……
我曾经的爸爸,未来的老公……
我……
门开了。
门把手转下去的那一瞬间,包包的大脑就像被人按下了清空键。他准备了一大段台词——体面的、有条理的、彬彬有礼的——全飞了。一个字都不剩。
他看见项维森了。
一张熟悉的、他朝思暮想了三十年的脸。眉毛还是那个弧度,鼻梁还是那么挺,下巴上有一点点没刮干净的胡茬。大概是因为周末的缘故,他的头发乱蓬蓬的,一副刚睡醒还懒得清醒的样子。
包包的脸“唰”地红到了耳根。他的眼睛变成了两颗桃心,嘴巴微微张开,差点没兜住口水。整个人僵在原地,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心脏跳得像是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两只手在裙子前面羞涩地绞来绞去。
然后他开口了——掐着嗓子,用他能发出的最细、最甜、最像女孩子的声音:
“老公,你好!我是老婆!”
说完他自己都傻了。
比的天呐!台词不是这样的!!!
项维森扶着门,面无表情地把他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
沉默了两秒钟。
然后——
“砰。”
门在他面前毫不留情地关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