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桃子冰淇淋
不行!绝对不行!
项维森干脆利落地拒绝了这个毫无来由的愿望,抓起包包的手就往外走。直觉告诉他,必须用最快的速度让那家摩托车店消失在包包的视野里——这是以前养狗攒下的经验,看不到就不惦记了,不惦记了就不要了。
对,就是这样。把场景切掉,把念想掐断,万事大吉。
可让项维森没想到的是,这一次的包包出奇地坚决。两只手死死攥着他的胳膊,拼命似的把身子往回扯。包包比他矮小不少,脸蛋生得圆润可爱,力气也不大,这会儿闹起脾气来在旁人眼里更像是撒娇,但只有项维森被抓得生疼的手臂才知道这人使了多大劲儿。
无奈之下,项维森只好又搬出那套已经被说烂了的“素质教育”,结果刚起了个头,就被包包一句气冲冲的话给堵了回去:“你要扣分就扣分吧!反正我就是要骑摩托车!”
项维森压低了声音,尽力保持冷静:“不行。这是你做人的第一天,不许做那么危险的事。”
他说的是事实,也是他最担心的地方,可这话落到包包耳朵里,完完全全变了味道。
他猛地松开项维森的手,整个人像被迎面浇了一盆冷水,那副气鼓鼓的劲头瞬间塌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大失所望的心碎表情:“你其实就没把我当成过老婆吧?”
又来了。项维森一阵无奈,太阳穴突突地跳了两下,嘴还没来得及张开,包包又用更委屈的声音接上了:“只要跟我在一起,你都不怎么笑,我说话你也不理。路过草地的时候我都看到了,你抓着我走那么快,其实是担心我会吃屎吧?”
这话说完,项维森彻底没词了,因为——确实是这样。他望着包包那副满脸幽怨的受伤表情,那句“你以前最喜欢趴在草地上找屎吃”怎么都说不出口。
包包也望着他,看到项维森脸上那抹被当场拆穿的尴尬,一字一顿地又补了一刀:“如果我是小男孩的话,你是不是就更讨厌我了?”
项维森被这个问题搞得更加一头雾水。小男孩和小女孩有什么区别吗?现在两个人讨论的问题又和摩托车有什么关系?
他尽力压住满肚子的疑问,最后只拧着眉头纠正道:“我根本不讨厌你。怎么会这么想?”
“因为你总是冷冰冰的啊!”包包的声音几乎带上了哭腔,鼻尖也红了一小块,“比冰淇淋还要冷冰冰的那种冷啊!”
冰淇淋三个字一出来,项维森本就不太清晰的思路彻底断电,可眼看着包包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他又只能硬着头皮想办法安抚。有些急切地环顾四周后,忽然在不远处看到救命稻草。
“包包啊。”他用尽可能温和的声音叫包包的名字,一只手指向身后一家甜品店,“要不要吃冰淇淋?”
*
其实这个世界就是如此简单,没有人会在悲伤的时候拒绝来上一支清凉可口的冰淇淋,包包也不例外。
手里的冰淇淋是桃子奶油味的,粉粉嫩嫩的一小团卧在蛋筒上,包包伸出舌头轻轻接住那滴冰凉,心里却开始给项维森开庭审判。冰淇淋是无罪的,桃子味的冰淇淋更是无辜,可项维森呢?项维森真的有他想的那么邪恶吗?
以前当小狗的时候,项维森只要抽空陪他玩上十分钟,他就能高兴得尾巴翘到天上去。可为什么现在变成人了,他反倒越来越贪心了?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欲望很像胃里空荡荡的饥饿感,哪怕被短暂地满足了之后也会叫嚣着“再多一点!再多一点!”
项维森给的时间已经无法填满他逐渐膨胀的胃口,摩托车也好,重新睡到一张床上也罢,这些不过都是包包想要真正被接纳的小小证明。可现实是,他能得到的只有一支桃子味的冰淇淋和项维森哄小孩似的随口敷衍。
哎,包包叹气。成为人类的第二天,他就心痛地领悟到了一个残忍的事实:作为人类的自己,比小比时期的自己更加贪得无厌。而更糟的是,他再也不能像小狗一样天真又纯粹地和项维森嬉戏相认。知道的越多就越沮丧,他情愿那种空荡荡的感觉只是肚子饿。
回去的路上,包包坐在副驾驶座上,把半颗脑袋探出车窗。头发随风高高飘起的瞬间让项维森忽然有些失神,他握着方向盘,忽然想起以前带包包出去兜风的日子,包包那时也喜欢把脑袋探出去,爪子紧紧扒着车窗边缘,两只大耳朵被风掀起来,忽闪忽闪地拍打着空气。
自己真的有那么冷漠吗?项维森开始质疑起自己来,还是说小狗时候的包包也觉得自己很冷漠,只是因为不会说话,所以从来没有告诉过他?转弯时包包的发丝轻轻拂过他的脸颊,细密的触感让他下意识地想要回避,项维森偏过头,可当车子行驶出树荫处后又被明媚的阳光灼伤眼睛。
都是我不好,他想。
*
到家后,项维森第一件事就是拨通了林佳奈的电话。
他其实犹豫了一路。冰淇淋哄得了情绪,哄不了一身黏腻的汗和痒痒的头皮。洗澡这件事必须解决,不洗澡包包就会痒,痒了就会挠,挠了就会把头发扯得更乱,乱了就得他再梳,梳了也不一定对。而除此之外,项维森自己也有很重的洁癖,他接受不了一个人连着两天不洗澡,哪怕那个人前天还是一只狗。
他在外面的时候就想过要不要干脆雇个人来教包包洗澡。家政公司的软件上翻了一圈,看到那些标着“金牌育儿师”“专业护理”的头像,他一个一个地点开看简介,又一个一个地退出去。不行。这些人他信不过。包包作为一个对人类社会一无所知的前比格,送到陌生人手里,万一说漏了嘴,对方是报警还是找媒体?万一被当成精神不正常的人送进医院呢?更别说那些来家里的阿姨年纪都不小,要解释“这个小姑娘为什么会怕水”“为什么不会用花洒”“为什么一碰头发就尖叫”,光想想他就觉得头大。
而且还有一层顾虑,包包现在是个女孩。让一个陌生的阿姨来教她洗澡,难免要脱衣服、看身体,包包自己会不会觉得害怕?会不会觉得不舒服?项维森想到那双湿漉漉的眼睛,就觉得这件事无论如何不能交给外人。
一圈筛下来,唯一合适的人选似乎只有一个:姨妈的女儿,他的表妹,林佳奈。
林佳奈20岁,和人形包包算得上是同龄人,以前就对项维森的小比格喜欢得不行,每次来都要抱着揉半天,嘴里“包包宝贝长包包宝贝短”的。关键是这姑娘性格大大咧咧,什么事到她那儿都变成“好酷好神奇”,属于那种你告诉她“我家的狗变成了人”,她第一反应不是“你疯了”而是“真的吗快让我看看”的类型。
电话接通。项维森简明扼要地说了情况,重点强调了“别多问”“来了再说”“别吓着他”。可挂了电话他就在心里打起鼓来——听筒那端传来的那几声尖叫让他开始重新思考自己是不是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林佳奈那个人,从小到大什么都写脸上,项维森甚至不确定她有没有真正理解“包包变成了人”这句话的含义。
他盯着手机屏幕想了一会儿,又看了一眼沙发上抱着小黄狗玩偶发呆的包包,觉得再怎么思考也都晚了。
因为电话挂断不到二十分钟,门铃就响了。
门打开的瞬间,一颗脑袋就从门缝里探了进来,林佳奈穿着宽松的吊带背心裙,整个人像打了鸡血一样,探头探脑地往屋里扫了一圈,压低声音却压不住兴奋地问:“包包呢?包包呢?”
项维森抬手做了个“嘘”的手势。可表妹的个性向来叛逆,亲妈的话都不听,何况他这个表哥。
包包的听觉依旧敏锐,门铃响的那一瞬他就从沙发上坐直了身子,听到林佳奈的声音之后更是变得紧张起来。他把小黄狗玩偶放在沙发上,趿拉着那双大了不止一号的拖鞋,小心翼翼地从客厅挪到了玄关。站在项维森身后,只露出半张脸和一只警惕的眼睛,看着门口那个满脸写着"哇塞"的女人。
林佳奈看到面前这个探出半张脸的小女孩时,整个人眼睛都亮了,声音又惊又喜:“你真的是包包吗?”
“我……”包包张了张嘴,害怕极了。
说实话,他是认得出林佳奈的。可现在的他对人类一点信心都没有,万一林佳奈也接受不了他的新身份呢?更何况项维森千叮咛万嘱咐过,不要轻易跟外人透露小狗的事。于是犹豫再三,他没有回答,只是慢吞吞地往后退了半步,把自己整个人藏到了项维森身后,只从手臂边缘探出一只脑袋,用一双琥珀似的眼睛去迎接对面人充满惊奇的视线。
三人之间陷入了一阵短暂的沉默。最后还是项维森弯下腰,牵起包包缩在身后的那只手,带着他往前走了小半步,温声提醒道:“打个招呼吧,包包。”
得到了允许的包包终于有了一点底气。他从项维森背后挪出来半步,大大方方地冲对面的人说了句“你好”。
林佳奈沉默了片刻,然后忽然两步跨到包包面前,开始了铺天盖地的提问。
短短几分钟,包包就被她砸过来的一连串问题晃得有点晕,但他还是尽量一一作答。可有些问题实在太过细节了——什么“我是哪一天带你出去玩的”,什么“我上次来家里喂你吃了什么牌子的肉干”——这种精确到日期和品牌的问题让包包实在难以招架。他努力地回忆着,可脑子里那些属于小狗时期的记忆都是模糊的色块和气味,没有日期,更没有标签,只有“这个人对我很好”和“她身上有香味”这样笼统的感觉。
他越答越磕巴,越磕巴越急,声音也开始发虚,而对面林佳奈那双亮晶晶的眼睛里,原本兴奋的火苗正一点一点地变淡,取而代之地浮上一层薄薄的怀疑。
包包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心里急得像有一只爪子在挠,他拼命想从记忆深处翻出点什么来证明自己,可越急越找不到。
项维森站在一旁,看着包包那双眼睛越瞪越圆,眉毛越拧越紧。大事不妙。他赶紧伸手牵住包包的手,准备在包包被吓到炸毛之前把人先带走。
可拉了第一下,居然没拉动。
项维森皱眉回过头,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到包包站在原地,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用一种破釜沉舟般的语气,掷出了一个相当重磅的信息——
“有些我虽然不记得了,但是去年夏天你带我出去玩的时候,我看到你和一个长头发姐姐亲嘴了——”
林佳奈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包包继续说,嘴巴微微嘟起来,模仿着一个“啵啵”的形状,笨拙又急切地在空气中展示着自己记得的画面:“——就这样!”
这个画面让原本还在紧张气氛里站着的项维森,忽然没绷住,“噗”地一声笑了出来。
包包眼睛一瞥,立刻捕捉到那个笑容,整个人像是受到了莫大的鼓励般,开始更加卖力地继续对着空气“啵啵啵”地亲吻起来。
直到被曝光了秘密的林佳奈终于忍无可忍,一个箭步上前,两只手“啪”地捂住了包包的嘴。
“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