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柚子醋
问题落下不到十分钟,一人一狗,不对,一男一女就这样出了门。
出门前项维森蹲在包包身前,帮他把小裙子整理了一下,裙摆翻过去又翻回来,然后意料之内地在侧腰的位置发现了一小块柚子醋留下的浅褐色污渍。
包包顺着他的目光低头一看,立刻不好意思地拿两只手盖住了他的眼睛,很机灵地转移话题:“老公!时候不早啦,请快一点吧!”
项维森想说就算你拿手盖住我的眼睛,我刚才也已经看见了,但想了想,还是把这句话咽了回去。算了,出门再买一套吧。
说实话,他的心情相当忐忑。眼下就算在家里,他也还没完全适应包包的全新身份,现在又要把人带到外面去,扑面而来的全是未知。他对自己没信心,对包包更没信心。从单元楼到车库这短短一段路,他整个人都紧绷着,右手紧紧攥着包包的手,生怕他忽然跑出去在大庭广众下做出什么奇怪的举动。
走到小区花园拐角的时候,项维森很敏锐地看到前方草丛边有一坨棕色的固体。不用再靠近他也知道那是什么。看清那东西的瞬间,他几乎是下意识地伸出手臂,一把搂住包包的肩膀,把人往自己身侧一拉,然后加快脚步,带着人绕过那片草坪,步伐飞快地朝地下车库走去。
好在包包全程没有任何异议,一路上只顾着欣赏外面的世界。他从前被带出门的时候是四肢着地的视角,脚底下是地砖的缝隙、车轮的底部、草丛的根茎,还要时不时提防被石头硌到肉垫。可现在他站起来了,整个世界都抬高了那么多,连路边圆圆的冬青都够不到他的腰。
他左看看右看看,鼻子微微抽动着,把雨后清冷的空气和泥土的潮气一口一口地吸进去,手指乖乖被项维森牵着,可脸上还是露出一副好似迷路般的表情。
“你还好吗?”项维森有些担心地问。他低头看了看包包的脸,怕他被外面乱七八糟的东西吓着。
“好!”包包点头,随即露出一个心情很好的笑容。他是真的高兴,因为他闻到了雨、草、泥土、还有很远很远的地方飘来的烤面包的香气。所有这些气味一层层叠在一起,比他当狗的时候闻到的要清淡一些,但又刚好够他细细分辨、慢慢享用。
项维森放下心来,开始用老父亲般的语气千叮咛万嘱咐起来。
其实这些出门之前就该说了,可当时包包一听到“出去玩”三个字,整个人像通了电一样“噔噔噔”跑到玄关就开始自己笨手笨脚地穿鞋,根本什么都听不进去。项维森没办法,只能到了外面再慢慢讲。总的来说,就是在外面绝对不能吃陌生人给的东西,绝对不能和任何人透露自己以前是小狗的事情,最重要的是——有外人在的时候绝对、绝对、绝对不能叫“老公”。
“为什么!”包包猛地停住脚步,拧着眉毛仰头看他,一脸受到巨大冲击的表情。
项维森赶紧朝四周看了看,确认路边没人注意他们,才微微弯下腰来,凑近包包的脸,尽量用平静的语气解释:“因为这不是外人能理解的事情。我能理解你,因为我知道你是包包。但你走在外面,喊一个男人老公,别人会以为我们是那种关系。你明白吗?”
“哪种关系?”包包歪着脑袋,一脸茫然。
项维森沉默了一秒,换了个好理解的角度:“总之——就是在外人面前你叫我老公,既不合适也没素质。”
又是“素质”。包包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要多不屑就有多不屑。
但是呢,他今天早上已经被扣了“不洗澡”的分,不想再因为“乱叫人”被扣第二次了。于是只能撇撇嘴,又一次放弃了抵抗:“好吧。那我该叫你什么呢?”
关于这个问题项维森早有准备。他几乎没有任何犹豫,语气自然地答道:“我比你大,就叫哥哥吧。”
本来只是一次普通的素质教育,但显然“哥哥”两个字为包包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接下来的一路上,包包像是拿到了一张全新通行证一样,开始不遗余力地逢人就介绍。
出小区大门的时候迎面遇到遛狗回来的邻居阿姨,包包立刻松开项维森的手,朝阿姨甜甜一笑,指着项维森大声说:“阿姨好!这是我哥哥!”
和项维森只是点头之交的阿姨愣了一下,视线在两个人之间来回扫了两圈,笑呵呵地夸了句“兄妹俩长得真像”,项维森尴尬地站在原地,只好硬着头皮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走到便利店买水,收银台的小姑娘扫完码随口问了一句“两个人出来逛街呀”,包包立刻把脑袋从冰柜后面探出来,兴奋地接话:“对呀!跟我哥哥一起!”
进了商场坐电梯,电梯里挤了四五个人。包包站在项维森旁边,仰头看了看楼层指示屏,又环顾了一圈电梯里的人,然后喜气洋洋地分享道:“我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呢,是我哥哥带我来的。”电梯里的大妈和善地笑了笑,旁边一个穿校服的女生偷偷瞄了项维森一眼,小声跟同伴嘀咕“这个哥哥好帅”。
项维森面不改色地盯着跳动的楼层数字,余光却瞥见包包正仰着脸对着他笑。
应该要扭过头回应一下吧,他想。可这样小狗般的示好还是让他有些不知所措,纠结半晌后也只能对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熟视无睹,然后花掉好大力气才压住差点扬起的嘴角。
这一路上他都在这样无声地别扭。毕竟还没来得及适应这个新身份就被推到了所有陌生人面前展览,每一个人回应时多看一眼包包他就多紧张一分,生怕被看出什么不对劲来。而对“兄妹”这个说法他又无从纠正,因为他现在确实在扮演一个哥哥的角色,只是这个角色是他自己给自己安排的,而他还没想好该怎么演绎。
心绪正乱着,两个人正好路过商场中央一面巨大的落地穿衣镜。项维森无意间侧了一下头,目光扫过镜面——
镜子里映出两个人的身影。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薄外套,个子高,肩也宽,步子迈得大。包包走在他旁边,矮了整整一大截,碎花裙子的裙摆随着步伐轻轻晃动,那根他亲手扎好的低马尾安安静静地垂在肩上,包包正仰着脸在跟他说什么,色泽红润的嘴唇一开一合的。
两个人站在一起,确实挺像一对兄妹。一个成熟的哥哥,一个活泼的妹妹。
项维森看着镜子里的那个画面,忽然觉得,也许包包变成人真的是一件好事。不是没有麻烦,不是不用操心,但——他看着镜子里那个走在他身边、叽叽喳喳说着话的小身影——好像也不错。
幸福的感觉开始在空气里淡淡地氤氲开来,像一层薄薄的糖霜慢慢地覆在两人之间。可项维森高高悬在空中的心还未来得及落地,那短暂的宁静就立刻被残酷的现实冲散。
“我不要!!”包包两只手死死捂着头发,一脸警惕地盯着理发店里的所有人——理发师、洗头小妹、收银台后面的老板娘,甚至连门口那只用来招揽客人的旋转灯柱都被他瞪了一眼。
项维森站在两步开外,有些疑惑地上前想安抚两句,可他的手刚抬起来,包包就迅速往后退了半步,再次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两只手始终牢牢地护着自己的脑袋。
尽管不知道什么情况,项维森也没再为难。他朝理发师不好意思地道了个歉,然后拉过包包的手,把人往外带。包包则像劫后余生似的紧紧搂住他的胳膊,一点也不肯松劲。
无奈,项维森只好任他搂着,等走出理发店大门、拐过走廊拐角了,才停下来低头问他:“怎么了?”
包包却垂着头,连看都不看他。
“是不是饿了?”项维森恍然大悟地问,毕竟包包这小身体对食物的需求他现在是领教过的。
可包包只是皱眉看了他一眼,然后沉默地摇了摇头。
项维森又纳闷起来:“那为什么不想洗头发?不是说头发痒吗?”
包包眨眨眼,继续摇头,脸色却越来越难看,憋了好半天,才勉强憋出一句:“……现在不痒了。”
拙劣的谎言明晃晃地送到面前,项维森低头看着他,看破却没说破。不管怎么说,今天是包包作为人类体验世界的第一天,头发不想洗就不洗吧。
于是抱着“先把人哄好”的慈父心态,项维森牵起包包的手,带他走进了商场一楼的玩具店。
玻璃门一推开,暖黄色的灯光混着柔软的轻音乐哗地涌出来,把两个人都裹了进去。店里满满当当地堆着各式各样的玩具,毛茸茸的玩偶挤在筐里、挂在钩子上、甚至从天花板上垂下来,兔子、熊、大象、猫咪,圆头圆脑的,每一只都支棱着柔软的耳朵冲路过的人咧嘴笑。
盈盈活着的时候,最喜欢这些东西了。从小到大的零花钱几乎全都花在了这上面,每到一个新的国家都要去当地的玩具店打卡。时间久了,她在香港那间小公寓里专门腾出了一面墙,从地板到天花板安了整整一排开放式的搁架,密密麻麻地塞满了那些她从世界各地背回来的毛绒玩具。
盈盈走之后那面墙一直保持着原样,项维森没有动过,尽管每次去香港都会特意叫车去那间公寓,却很少进去,大多数时候都只是站在门口隔着门板看一会儿就走了。
他不知道包包会不会喜欢毛绒玩具。当狗的时候,包包对玩偶的态度很单一,不管什么造型什么材质的,到他嘴里都是五分钟之内被撕开、掏空、棉絮满地。但现在毕竟是小女孩了,也许也会喜欢这些?
于是项维森试探着从筐里捞出一只小企鹅塞进包包手里。可包包只瞥了一眼,就皱起鼻子很嫌弃地把它丢到一边。
项维森连忙弯腰把企鹅重新归位,再抬头的时候,包包已经绕开了毛茸茸的海洋,径直朝店铺最里面的角落走去。那儿立着一整面玻璃展示柜,里面整整齐齐地排列着几十辆微型赛车模型。
对这些他倒是有些印象,以前在美国读书的时候,认识的一个芬兰男生就超级爱收集这些,假期甚至常常特意飞到日本去买,只是没想到包包居然也喜欢。但惊讶归惊讶,项维森倒是没多想,更没有过“女孩该玩什么男孩该玩什么”的念头。他一直认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战场,而这些往往和性别无关。
于是他跟着走过去,也俯下身子,目光平行地落在那排赛车模型上。玻璃柜面映出两个人并排的模糊倒影,一大一小,在射灯的暖光里轻轻晃动着。
“喜欢哪个?”项维森问。
实际上他想说的是“喜欢哪个都给你买”,但仔细想想这么惯孩子未免有溺爱的倾向,以前做狗主人的时候他就常常有求必应,现在如果连玩具也一口气全买,那离“毫无原则”也就不远了。他得克制一下。
可等了半天,包包没吱声。项维森偏过头看他,发现包包的视线压根儿就没落在那些汽车模型上,他顺着包包的视线望过去,很快就看到不远处斜对面的那家店铺。
不知道为什么,看清的瞬间项维森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果然,下一秒,包包指着对面坚定而清晰地许下愿望:“我要骑那辆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