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虾仁莴笋卷
于是,怀揣着这样幸福的心情,项维森开始更加用心的烹饪各种料理,脆生生的蔬菜三明治,松软的烧卖,橄榄油沙丁鱼配烤番茄,外加项维森餐厅里的招牌秘制酱料。
他甚至单独买了一台小冰箱来存放自己亲手调制的果汁,透明的玻璃高瓶在保鲜层里排得整整齐齐,杏子薄荷、杨梅紫苏、西柚百香果,每一瓶都是他用糖渍过的时令果实和新鲜香草慢慢浸出来的,最后倒入苏打水,果香便在气泡里悠悠散开,比市面上的任何饮料都要清爽健康。
除此之外,他还会在每一餐都搭配不同的果汁。烤牛肉配萝卜泥的时候,他端出酸一点的杨梅汁;天气热时吃的凉拌荞麦面浇了梅子酱汁,便用柚子蜂蜜水来陪衬。其实并没什么讲究,他只是凭着直觉去搭配,而包包每次都喝得眉开眼笑,杯底空了还要把冰块捞出来含在嘴里嚼得咔嚓响。
好,真好啊,一点也不挑食。项维森一脸欣慰地看着他,把心肝从头到脚夸了个遍。
不过为了让包包更全面地体验这个世界,项维森也会偶尔给他买些市面上常见的可乐、雪碧和果味牛奶。出发点是好的,可自从包包爱上冰可乐之后,事情就有些失控了,他开始走到哪儿喝到哪儿,连吃饭都要先灌两口可乐再夹菜。
项维森小时候黎曼蓉是严格控制他和盈盈喝可乐的,那东西除了糖和碳酸没有任何营养,喝多了容易胀气,甚至刺激血糖,一不小心就会变成糖宝宝。如今包包随地大小喝,项维森越看越愁,嘴上虽然没有明令禁止,但他悄悄停止了往冰箱里补充新的可乐库存。每回看到包包在厨房里探头探脑地翻找那排熟悉的红罐子,他就装作没看见。
不过,也恰恰是通过这罐可乐,项维森发现了一件他一直以来都忽略的大事。
这要从前天傍晚的一顿晚餐说起。司机在清晨送来了空运抵达的海鲜和各类鲜鱼,为了图个新鲜,项维森当晚就开始着手准备——盐焗烤鱼配虾仁莴笋卷,外加一份蟹肉盖饭。
盐焗烤鱼的味道无比鲜美,撒过柠檬海盐的鱼肉在高温里膨胀开,既保留了原始的鲜甜,又透出一层恰到好处的咸香。虾仁莴笋卷则清爽得多,一个一个精心包好的蔬菜卷甜脆爽口,莴笋的脆嫩与虾仁的软绵交织,配上特制的油醋汁,仿佛进入田园世界般清新。
但这类清爽的食物吃完容易饿,于是项维森又用砂锅焖了一锅蟹肉饭。他正戴着手套一只一只地拆蟹壳,吧台那边忽然传来包包一声惨叫。
他连忙扔下手套赶过去,看到包包手里拿着一只玻璃瓶,舌头吐在外面,脸上的表情相当痛苦。项维森低头一看那只瓶子——深褐色的液体,印着醒目的“鱼露”两个大字。
眉头一皱,他赶紧一把揪住包包的胳膊把人拎进洗手间,拧开水龙头就往他嘴上冲,一边冲一边忍不住训他:“你喝东西之前不看标签的吗?”
包包被水冲得直躲,好不容易等项维森关了水龙头,才顶着湿漉漉的嘴巴吞吞吐吐地憋出一句:“……它们不都是黑的嘛……”
都是黑的?项维森愣住了。他举着那只鱼露瓶子,瓶身上的“鱼露”两个白字清清楚楚印在深色背景上,正常视力的人绝不可能看不见。刚要开口追问,结果看到包包那双躲闪的眼睛时,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他的包包,那个聪明机灵、会撒娇会耍赖、天天抱着遥控器傻乐的包包,其实大字不识一个。
意识到这一点的项维森豁然开朗,之前那些零碎的困惑忽然全都串起来了:包包看电视时总是把音量调得很大,起初他以为是耳背,如今想来大概是字幕跟不上只能靠听;带他去超市购物的时候,每次路过炸货区都使劲凑近闻,而不是看标签牌;手机上那些app图标他倒是记得挺明白,但一旦更新换了位置就找不到了,现在想想,原来是因为他记的是图像而不是文字……
项维森站在洗手间门口,脑子里嗡嗡作响,竟久违地感受到了那种天塌了的感觉。
要知道,他从小生活在一个高知家庭里,黎曼蓉是医学院出身,父亲项泽林那边更是连着三代都是高校教授。他自己一路从国际学校读到海外名校,整个家族连旁系亲戚都没有一个本科以下学历的,连林佳奈那个吊儿郎当的家伙好歹也是英国水硕归来。可现在,他家里居然住着一个彻头彻尾的文盲……
虽然包包曾经是一只一天学都没上过的小比,但一向以完美主义自居的项维森,在“我的宝宝不识字”这件事上,无论如何也做不到淡然接受。
什么蔬菜卷,什么蟹肉饭,统统被抛在脑后。学霸基因在这一刻全面接管了他的大脑,所有关于“计划”“目标”“方法论”的神经元同时亮了起来,项维森感到一阵五雷轰顶般的紧迫感。
事不宜迟,立即行动。
可怜包包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脑袋空空地看着项维森那张瞬间变得焦急的脸。厨房里飘来的蟹肉香气让他忍不住抽了抽鼻子,小心翼翼地开口问:“……什么时候开饭呀,老公?”
对,开饭。项维森连忙朝厨房走去,把准备好的鱼虾端上桌。至于那锅费了他半天功夫的蟹肉饭——算了,没文化是大事,肚子饿就饿一天吧。他拿了一只空碗盛了白米饭,滴了几滴香油和寿司醋,用筷子快速搅拌匀了端到包包面前,又拿了一小碟酱菜放在旁边。
“乖包包,今天你自己吃饭,哥哥有点事,一会儿就回来。”
他一边说一边解围裙,随手往料理台上一丢就去找手机。通讯录从头翻到尾,该联系谁呢?
琳琳的话,太多内情都不知道,包包是文盲的事情告诉外人又实在让人笑话。林佳奈倒是自己人,但那个小鬼天天吃喝玩乐,她能认识什么靠谱的人?
还是说……项维森开始努力思考自己的关系网,忽然想到自己曾经高中的老同学,前一阵子听说她从事了教育行业,那个人叫什么来的……?啊对,Alison!但是没记错的话,人家学历很高的,让剑桥大学毕业的人过来教包包拼音会不会有点大材小用了呢?
正思考得一团乱麻,包包不解的声音从身后追上来:“哥哥,你干嘛去呀?”
项维森没有回头,手指仍在通讯录里飞速地滑动着,嘴角倒是一弯,情不自禁地苦笑一声——
哥哥干嘛去?哥哥扫盲去啊!
*
“你能不能别笑了?”
项维森看着对面笑得整个卧进沙发里的人,忽然很后悔找来了林佳奈。可后悔也晚了,电话是他主动打的,事情是他亲口说的,这会儿想把话收回来显然不太可能。
林佳奈笑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指着他,哈哈了半天一个字都没蹦出来,可那动静在项维森听来比直接骂他还刺耳。
“你差不多得了。”他板着脸拿起手机,装作毫不在意地划了两下屏幕,实则颜面尽失,恨不得原地挖条缝钻进去。
林佳奈才不管他,溺爱自己笑了足足五六分钟才慢慢刹住车。她在笑声的余韵里直起身,以一种大包大揽的姿态拍着胸脯保证:“行行行,这事儿交给我了。”
可项维森已经被她那阵笑声搞得信心全无。自己被笑话倒无所谓,就怕林佳奈这个不着调的教包包认字的时候也这么笑——包包本来就爱面子,被她一笑估计当场泄气,万一从此得了厌学症,那岂不是一辈子当文盲?
他干脆把手机往桌上一搁:“算了,你就当我没说过这事吧,我回头自己再找别人。”
“哎?”林佳奈一听这话不高兴了,眉毛挑起来,“你信不过我?”
项维森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我说我信得过你,你信吗?”
林佳奈嘴张了张,又合上,最后理直气壮地“哼”了一声:“我又没说我要亲自上阵。你觉得我有那个耐心教小狗识字儿?”
“那你要找谁?”
“我朋友啊!”
“你朋友?”项维森眉头皱起来,没等她把话说完就一口回绝了,“免谈。”
林佳奈“啧”了一声,用一种“你这个人怎么这么难搞”的眼神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然后开始尝试语重心长的“说服”——尽管项维森觉得更像是洗脑。
林佳奈从少女时期就一直梳着《名侦探柯南》里园子的发型,个性也和园子一样大条,所以认真起来格外像被柯南拿麻醉针毒晕了的样子。
她把手肘撑在膝盖上,腔调逐渐睿智起来:“哥,你冷静想想。你为什么找上我?不就是因为‘小狗变人’这种事一般人接受不了,要是随便找个老师来,人家一看包包那么大个人连拼音都不会,再问两句就露馅了,到时候麻烦一堆。但你想啊——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当初我能用零秒接受这件事,我朋友凭什么不能?你以为我是路边随便拉了个初中同学?我交朋友是有门槛的好吧。”
她往后一靠,翘起二郎腿,语气里也带上了一点得意:“再说了,我朋友里可有不少高材生呢。”
高材生。项维森听到这三个字,心里稍稍松动了一下。
倒不是他学历崇拜,就是单纯觉得成绩是一个人认知能力、理解能力和执行力的综合体现。书读得好的人,大概率逻辑清晰、表达利落、沟通成本低,教课这件事说到底是个教育工作,光是思想前卫能接受“狗变人”这种奇葩设定可不够,还得真的能把知识传授出去。否则饶是他心里再开明,讲出来的道理一盘散沙,包包听不懂,他也白费劲。既要有理解力,又要有耐心,还得脑子转得快,这三条筛选下来,确实只能靠成绩来兜底。
于是,在林佳奈拍着胸脯的保证下,项维森于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携带包包,在自己名下的一家餐厅里开始了一场半信半疑的教师面试。
为什么是餐厅而不是自己的办公室呢?主要还是因为自己主要办公的地方是写字楼,不太适合这种扫盲行动。这家餐厅呢,开在城郊一处温泉旁,平日只有节假日才热闹,今天为了这场面试,项维森特地给员工放了假,后厨、前厅、吧台全空着,整间店都安安静静的。
至于为什么要携带包包……那当然是因为项维森自认是一个非常开明包容的人,选老师这种事,必须尊重当事人的意见,毕竟要接受教育的是包包本人,他总不能替他闭着眼拍板。再者,包包无忧无虑的无业游民生涯即将结束,怎么着也该提前通知一声,让他有个心理准备。
当然了,最重要的是,包包离不开他。临走前牢牢抱着他的大腿,让他寸步难行,最后实在没招了,只能带着包了。
就这样,一人一包坐在窗边的木质大桌旁,静静地等待着面试的开始。
人很忐忑,因为项维森对妹妹的朋友圈一直持怀疑态度。包也很忐忑,因为包不想学习。
虽然嘴上答应得好好的——项维森一提“教你认字”,包包立刻点头如捣蒜,一脸“好啊好啊我好期待”——但请问呢,天底下有哪个大傻子真的喜欢学习啊?
包包知道自己是个文盲,但文盲怎么了?就算是文盲,他也没打扰到任何人!他是一个有素质的文盲!可是最基本的察言观色他还是懂的,那天在家老公一听到自己不认字,表情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包包自己也莫名地心虚,为了讨老公欢心,只能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实则心里比苦瓜还要苦。表面笑嘻嘻,心里全是碎玻璃。
哎,包包我呀,为这段婚姻付出得实在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