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栗子蛋糕

第23章 栗子蛋糕

项维森闻声抬起头来。本来打算吃完饭再继续收拾这俩人,可眼下看见林佳奈那副嬉皮笑脸的欠揍表情就气就不打一处来。他干脆把刀叉一放,往椅背上一靠,接着跟这俩人算账。

其实来之前他就想好了,既然包包愿意和他们玩,那就继续玩,正好他好几天没去餐厅了,公司更是一堆事等着他处理,平时让林佳奈带着包包涨涨见识也挺好。但是重点来了:不能二十四小时不务正业。摩托车的账算完了,接下来就是扫盲的事了。郑博文既然顶着“老师”的名头,就得把这事落到实处,不能天天带着他的学生到处疯跑,字不认得几个,倒是先学会了骑摩托,这叫什么事儿。

林佳奈自然是连连点头,说“好的好的,保证完成任务”。郑博文也跟着附和,拍着胸脯和项维森保证这回肯定好好教包包认字。项维森迷眼瞧着对面这一男一女,多少有点想问一下两个人什么关系,但想想还是算了,以他对林佳奈的了解,这种事肯定问不出来,于是他选择噤声,开始听着这俩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大聊特聊,偶尔才插一句,虽然话题都是年轻人的那种,但项维森在心里掂量着,觉得还行,自己还不算落伍,都能听懂,应该和包包还算没代沟。

然而,正聊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他忽然察觉到邻桌那只泰迪不知道什么时候挣脱了主人的怀抱,正趴在两桌之间的地板上,两只圆溜溜的黑眼睛直直地盯着包包。而包包的上半身也侧了过去,同样用一种极其专注的目光和那只狗对视着。

项维森几乎是立刻反应过来,包包又把那只泰迪当成小美了。

说到这个小美他就头疼,当初在公园偶遇了那只泰迪之后,包包就彻底沦陷了。小美虽然体格娇小,但每次见到包包都格外热情,或者说,过分热情……因为小美常常玩着玩着就直接骑到了包包身上。

狗主人每次都尴尬得满脸通红,连连解释说小美是母狗,一兴奋就爱这样,项维森嘴上说“没事没事”,心里其实比谁都清楚这个行为的意思——小美想当包包的老大。

话虽如此,他全程还是紧紧攥着狗绳,面上装大度,心里咬牙切齿。偏偏包包这个小笨蛋一看到小美就甩着两只大耳朵颠颠地跑过去,被小美骑了也不知道,还傻乎乎地吐舌头乐。项维森实在没辙了,后来只好骗包包说小美去世了,也不管狗能不能听懂人话,他愣是演了一整套“生死离别”的戏码,小美消失后还特意换了遛弯路线,绕开所有小美主人可能出没的时间段,才总算把这段孽缘掐断了。

可这会儿看到那只泰迪,过往闹心的回忆全涌上来了。项维森连忙伸手扳住包包的脸,把他的脑袋转回来:“包包,记不记得哥哥怎么跟你讲的?”

包包的脸被夹在两只手掌之间,五官挤得变了形,勉勉强强点了一下头,从被捏扁的嘴里挤出一句含含糊糊的:“记得……不能跟狗打招呼。”

记得就好。项维森松开手,习惯性地问了一句吃饱了没。包包点了点头,可脸上明显挂着一副心事重重的表情,目光时不时往旁边那桌飘。项维森看在眼里也懒得过问,在他看来,包包社会化的第一步就是绝对不能再跟小狗纠缠不清了。难受就难受吧,以后多交点人类朋友就好。

为了防止包包继续盯着那只泰迪黯然神伤,项维森果断提前清场。对面俩人吃人家嘴短,自然也跟着起身,林佳奈临走前还顺手打包了一块栗子蛋糕,项维森送佛送到西,又给郑博文也点了一份打包,正要回头问包包要不要也来一块,就看到包包正挺着吃得溜圆的肚子,眼睛直勾勾地黏在那只泰迪身上。

糟了。项维森心下一紧,连忙上前一步搂过包包的肩膀,把人往门口带。可带了一下,居然没带动,项维森这边连拖带拽,他那边拼命往回挣,两个人在餐厅拉拉扯扯了快一分钟,才好不容易把人拖到了门边。

结果气还没喘匀,包包忽然猛地一挣,趁项维森手劲松了一瞬,直接从他胳膊底下钻了出去,然后“噔噔噔”跑回了邻桌。项维森还没来得及伸手捞人,就看见包包已经端端正正地站在泰迪主人面前,用一种很有素质的语气开口了:“你好,请问可以不要给狗穿鞋了吗?他根本不喜欢穿鞋。”

泰迪主人是一位穿着精致的年轻女士,正举着手机给自家小狗拍照,听到这句话之后整个人愣住了,正在等蛋糕的两口子也看热闹不嫌大似的捂嘴偷笑。

项维森看得两眼一黑,连忙快步赶到,一把拉住包包的胳膊,朝女士微微欠了欠身:“不好意思,他……比较爱管闲事。”说完连拉带拽地把人往外拎,低头忍不住讯他,“你怎么回事?怎么跟人家说那个?”

包包被拽得踉踉跄跄,站稳之后抬起头来,一脸严肃地说:“我就是觉得我必须说出来,否则这里痛极了。”他一边说,一边抬起手,认真地指了指自己的肚子。

项维森看了一眼他的肚子,微微皱了一下眉:“……哪里痛?”

包包摇摇头,一筹莫展地答:“我的心。但是这个东西你是没有了。”

项维森定在原地,大受震撼。因为包包指着的地方分明是自己的胃……

算了,现在不是扫盲的时候,千言万语在喉咙里转了一圈,最后只化作一声叹息。

无论如何,此地不宜久留。

项维森拉着包包的手匆匆付了账,把那对白吃白喝二人组留在柜台等打包的栗子蛋糕,自己带着包先撤了。

包包被拽着往外走,不情不愿地回头冲林佳奈和郑博文摆了摆手。林佳奈冲他飞快地wink了一下,那个表情包包已经观摩很久了,林佳奈做起来又俏皮又轻松,可他就是学不会,每次尝试都像在用力过猛地挤眼睛。这会儿也不例外,他调动了全脸五官努力闭上了一只眼睛,但由于另一只手被项维森拽着重心不稳,再一闭眼,整个人差点栽倒在地。

项维森眼疾手快,那只原本牵着包包的手下意识往回收,一把兜住了他的腰。可同一瞬间,旁边忽然伸出一只手,也稳稳地扶住了包包的另一侧肩膀。

包包在两个人中间懵懵地站着,还没来得及站稳,眼睛就不自觉地朝那张扶住他的女人的脸看过去。

项维森也莫名跟着看了过去。说实话,很难不看过去。

这个女人打扮得太……特立独行了。身穿荧光蓝吊带裙,脚踩恨天高,一头正宗拉美卷,眼线画得老高,唇线分明,给人一种吵架很厉害的感觉,那张脸更是明艳至极,高光打得喜气洋洋,有种一拳就能打出玻尿酸的水润感。

项维森支持打扮自由,但这么自由的打扮还是给他那颗有些封建的心灵造成了致命一击。他飞速地扫了一眼,毫无感情地说了句“谢谢”就打算把包包带走。

结果下一秒,他就听见包包用一种极其兴奋、极其高亢、甚至带着颤抖的声音大喊了一声:“小美!!”

小美??项维森猛地转过脸,看见那张浓妆艳抹的脸上绽放出更加夸张的表情,然后亮晶晶的嘴唇啪地张开,用同款兴奋的音量回喊了一声:“包包!!”

确认过眼神,一女一包几乎同时朝对方扑了过去,四只手臂张开,两个人紧紧拥抱在一起。

美美转了小半圈,包包的脸埋进小美的拉美卷里,小美的下巴搁在包包的头顶上,旁边桌的客人纷纷侧目。项维森站在原地,看着两个紧紧相拥的身影,往日那只卷毛泰迪把包包按在草地上骑的噩梦画面又一次清晰无比地重现了——那时的小美也是这么热情、这么主动、这么毫不客气地对他家那只傻狗施加“友好”,而包包也是这么毫无防备地乐在其中。

完了,完了,都完了。

——好啊,好啊,太好了!包包则高兴得无与伦比。他实在没想到自己居然真的能再次见到小美,而且是化为人形之后的小美!比的天呐!真的太幸福了!

他搂着小美的肩膀,兴奋得颠三倒四地说了好几遍“你变漂亮了”,小美也笑得花枝乱颤,说“你也变矮了”,两人像失散多年的姐妹一样又笑又跳,快乐得不知天地为何物。

唯一的遗憾是老公似乎有什么急事的样子,很快把他从小美的怀里拆了下来。包包老公脑,不敢在外人面前忤逆老公,尽管心里千百个不舍,也只能乖乖被项维森牵走,来不及叙旧,一步三回头地跟小美匆匆道别。还好临走前小美眼疾手快地从包里掏出一支圆珠笔,一把抓过他的手背,在上面刷刷刷地写了一串数字。

坐在车上的时候,包包把胳膊举在眼前,一遍又一遍地看着那串写在皮肤上的数字,越看心里越美——啧啧啧,小美怎么连字都写得这么漂亮!

项维森一言不发地开着车,余光里包包那个傻乐的模样让他心里拱起一肚子无名火。这个小美,当狗的时候就欺负包包,现在变成人了居然还是这么强势。刚才他借口说自己没带手机想替包包婉拒,人家不知道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二话不说翻出一支笔来,拽过包包的手背就开始写,笔尖压得又重又急,包包被她写得直痒痒,整个人缩着脖子咯咯笑个不停。

项维森透过车窗的反光看着那张傻笑的脸,那些被他刻意封存的记忆正式像潮水一样涌回来:泰迪骑比格、小美蹬腿、包包傻笑、他在旁边握紧狗绳咬牙切齿。

攥着方向盘的手指越收越紧,他心里又好气又好笑——明明都变成人了,怎么还是一点心眼都不长?

回到家,包包第一件事果然就是钻进房间,把刚才写在手背上的那串数字小心翼翼地输进手机里。

平时包包很少用手机,出门更是连带都不带,这会儿自己鼓捣了半天也没搞明白联系人到底怎么存,最后只能踩着拖鞋“啪嗒啪嗒”跑到客厅去求助项维森。

“老公,你看,”他把手机举到项维森面前,屏幕亮堂堂地怼着他的脸,“这样就是可以打电话了吗?”

项维森正坐在沙发上看书。不对,确切地说,是装作看书。他一回到家连外套都没来得及换就摸了一本书翻到某一页——到现在还是那一页。他纯粹是摆出一副“我很忙别烦我”的姿态,试图通过这种方法表明自己的立场:不支持,不参与,不鼓励。

但显然包包没什么眼力见,拿着手机一个劲儿地问问问,项维森也只能心不在焉地教几下。他想着教得含糊一些,让包包自己觉得麻烦就放弃了,结果怎么着?还真被人家学会了。没多一会儿,包包就捧着手机窝在沙发另一头,和他最爱的小美聊得热火朝天。

因为不识字,包包只能按着发语音,笑嘻嘻地问:“小美能不能发语音聊天呀?我还不认字儿呢。”

那边也相当配合,语音一条一条,不要钱似的往这边砸,项维森用余光扫着那个把手机贴到耳边傻笑的侧脸,心里越想越愁。

小狗时期的猫狗朋友无非就是追追跑跑,谁骑谁一下也闹不出什么大事。可现在两个人都是人了,一个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另一个是能在别人手背上直接写号码的强势派,这俩人凑在一起,包包愣头愣脑地往前冲,小美熟门熟路地拉着走,天知道会走向什么方向。包包现在是空着脑袋学走路,身边经过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他模仿的对象。项维森不在乎他交朋友,但在乎那个朋友的品行和气质会不会影响到包包。

可包包自然不懂这套道理,聊了没一会儿就一脸兴奋地从屏幕后面探出脑袋,凑过来跟他请示:“老公,小美要和我见面,可以吗?”

“不行。”项维森一口回绝。怎么可能让包包去见那个一看就来路不明的小美?兔都还没养肥,狼就上门约饭了,天底下没有这么便宜的事。

“老公——”包包忽然伸手把他手里的书抽走,往旁边沙发垫上一扔,然后不讲道理地黏了上来。

项维森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灵活地一转身,直接坐到了他的大腿上。项维森后背一僵,下意识地往后靠了靠。虽然晚上他都抱着包包睡觉,可这还真是两个人第一次在白天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包包就这么大剌剌地坐在他身上,让他顿时不知道手该往哪里放了。

而包包显然什么也没察觉到,两只胳膊自然而然地搂住项维森的脖子,把整张脸凑到他眼前,然后拖长了尾音,小狗似的撒娇:“老公——就让我跟小美见一面吧……就见一面!好不好嘛?”

他边说边晃,整个人在项维森腿上不安分地扭来扭去,T恤的下摆随着动作往上卷了一小截,露出一小块白白的皮肤,正贴在项维森小腹的位置。他搂着脖子的手臂收紧又松开,松开又收紧,指尖无意识地在项维森后颈的发际线上来回蹭着。他的脸离得太近了,睫毛忽闪忽闪的,红润的嘴唇一张一合,说话间偶尔不经意地蹭过项维森的下巴和脸颊,带着温热又柔软的触感,像一颗熟透的樱桃轻轻点过皮肤。

项维森整个人僵在沙发里,呼吸越来越重。他理智上觉得不妥,这种距离、这种姿势,怎么看都不太对劲。可偏偏手又没办法推开,甚至不由自主微微收紧,指尖隔着T恤按在那截裸露的腰侧,细嫩的皮肤随着包包的晃动轻轻摩擦着他的指腹,酥酥麻麻的,整个人好似被微小的电流通过般变得混沌不清。

而包包却像一只抱着他不撒手的小动物,懵懂又大胆地做着一切亲密的举动,浑然不觉自己正在触碰什么。

“好不好嘛老公——”包包拖长了尾音,又凑近了一寸,“就一面,我保证乖乖的——”

那种酥麻的感觉越来越清晰了,从腰腹间慢慢涌上来,连心脏也紧跟着充血。项维森知道自己快顶不住了,理智和身体的拉锯战正在节节败退,他一边觉得自己该推开,一边又觉得这样被抱着好像也没什么不好。

“……行,”他几乎是咬着后槽牙挤出来的,“就一次。”

“耶!”包包欢呼一声,整个人弹簧一样从他腿上弹起来,“吧唧”一口亲在他脸颊上后,头也不回地扑回沙发另一头,重新捡起手机,开始了新一轮的语音发送。

他趴在沙发扶手上,两条腿翘在后面晃来晃去,屁股微微撅着,T恤后摆又滑上去了一大截,露出后腰弯弯的弧度。

项维森坐在原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

然后,他几乎是有些绝望地闭了一下眼睛。慢慢站起身,故意没有惊动沙发那头还在傻笑的包包,转身朝浴室走去。

花洒打开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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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你的名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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