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减脂餐

第28章 减脂餐

小美走了,包包的心也空了。

说实话,一直到现在他也没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有一件事他倒是想明白了,小狗时期的自己虽然没有所谓的“自由”,但在某些方面,他们知道的事情似乎确实比人类还要多。

看着小美哭泣的脸,包包不禁想起了盈盈生前的样子。除了最开始包包为了极力证明自己之外,他再也没有和项维森提起过关于盈盈的事。虽然包包不太清楚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但他知道,跟死亡有关的人和事,无论何时何地被提起,都是充满悲伤的。他那么爱项维森,是不会故意让他难过的。

可经历了咖啡厅的事情之后,他又忍不住去琢磨,项维森会不会也想知道一些关于盈盈的事情呢?毕竟包包知道的那些事,从他自己的角度看,并不觉得有什么伤感可言。盈盈抱他的时候手很暖,连剪指甲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蹲下来跟他说话的时候头发会从肩膀滑到胸前,那味道是洗发水的桃子味。这些都是好事情,好事情说出来应该不会让人难过的吧?

包包想着,目光试探般地朝正在开车的人飘过去。

其实每次包包看东西或者人的时候,初衷都并非想要通过眼神传达出什么。以前当狗的时候,看东西就是看东西,他想看什么就看什么,想看多久就看多久。可变成人之后,他才隐隐约约体会到“看”这个字背后有一万种含义。看老师讲课是恭敬,看朋友讲笑话是捧场,看喜欢的人要温柔,看不喜欢的人要收敛。

于是他开始学着在不同场合用不同的方式去看别人,可奈何学习时间有限,学也只学了皮毛,那些层次和分寸到了他脸上全变成了一种用力过猛的呆滞。他以为自己老谋深算又不动声色地瞥上那么一眼,完美!可在别人看来,那双眼睛瞪得圆圆的,目光直勾勾的,一眼现眼包,十足的大笨蛋。

这会儿项维森也被包包盯得浑身不自在。他早就注意到旁边那道目光了,强忍了两个路口,终于在一个红灯前面无奈地偏过头,腾出另一只手伸过去揉了包包的头发。

“怎么了?”他问。

包包被这一摸,心里那点纠结忽然“咻”地一下就散了。他往项维森的掌心里蹭了蹭,只轻轻摇了摇头,连声说“没事”。

项维森也没再追问,扭过头继续开车,一只手则随意地搭在了包包的腿上。他的手掌很大,骨节分明,五指微微张开就轻轻松松地覆盖住包包大腿的大半圈。

包包低头看着那只手,项维森的手背上有浅浅的青筋,指节也很宽大,和他自己那条细瘦的、连膝盖骨都圆溜溜的腿放在一起,显得格外突兀,有那么一瞬间,包包甚至觉得项维森稍稍一用力,就能把自己的腿给折断。

说来不好意思,即便包包再迟钝,他也很快发现床上的项维森对自己的腿格外迷恋,那也是他第一次发现人类居然也可以用腿来做那种事。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很羞耻,很不好意思,但又不想停下来,于是只能按照项维森教他的,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

一想到这,包包忍不住拿手捂住脸轻轻笑起来,一颗心化成热巧克力,又烫又甜。

项维森偏头看了他一眼,正好撞上那个笑,还没来得及问,就看见包包伸出自己的手,轻轻地按在他的手背上。

“老公,”包包抬起头来看他,“我身体的哪里都是你的。”

说完,他自己倒是先不好意思了。耳朵尖红红的,可眼睛还是直直地看着他,里面盛着一种又痴又软、简直能把人溺死的光,项维森被照得说不上什么滋味,只知道自己恨不得一脚油门就到目的地。

还好,真的就到了。

车子拐进一个安静的地下车库入口,在靠墙的车位停下来。项维森一熄火,就匆忙解开了安全带,包包还没来得及反应,就看见身旁人的一只手忽然撑在他耳边,下一秒,一个吻就落了上来。

包包被亲得整个人往后一仰,两只手下意识地抓住了项维森胸前的衣领,但很快也开始乖巧地回应对方,一直到旁边车道又有车驶进来,两个人才在由远及近的引擎声里依依不舍地分开。

项维森往后退了一点,看着包包那张被亲得红扑扑的小脸,低声说了一句:“知道了。”

包包眨了眨眼:“知道什么?”

“知道哪里都是我的。”说完又在他嘴角轻轻碰了一下。

包包的脑袋“轰”地一下炸成了漫天的烟花,忽然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噼里啪啦地飘起来了。他被项维森从车里牵出来的时候腿还是软的,一脸甜蜜地搂着项维森的胳膊,整个人恨不得挂在他身上,可被带着走了好长一段路,才忽然发现周围的景象有点陌生。

“老公,”他拽住项维森的袖子,仰起脸呆呆地问,“这是哪儿呀?”

项维森低头看了他一眼,又指了指前面一扇巨大的玻璃门:“是老公赚钱的地方啊。”

这还是项维森第一次带包包来餐厅。来之前他就想好了,从今往后,要把包包正正经经地介绍给所有人,不再藏着掖着。

可是很遗憾,现实在这个痛下决心的关键时期给了他一个不大不小的冷场。大概是由于他平时过于严肃,导致眼下哪怕他和一个男孩十指相扣着走进来,也无人上前搭话。大家只是恭敬地叫一声“项总”,便低头忙自己的事,连目光都不敢在他身上多停半秒。

这也是项维森第一次留意到,原来餐厅里的工作人员都在有意无意地回避和他的对视。意识到这点的他百感交集,说是百感,首当其冲地还是尴尬……他故作镇定地攥着包包的手,站在餐厅正中央,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直到助理琳琳非常捧场地走过来,热情洋溢地叫了声:“项总。”

项维森一脸淡定地冲她点点头,又捏了捏包包的手,示意他叫人。聪明的包包立刻会意,非常有素质地朝琳琳打了个招呼。

八面玲珑的琳琳小姐一开始自然是笑着的,可当她隐约从眼前这个男孩的脸上辨认出“包小姐”的轮廓时,笑容也彻底僵在了脸上。

她看着包包,包包也看着她,四目相对,两两无言。琳琳的脑子像一台过载的机器,齿轮卡死,火花四溅。

她张了张嘴,又闭上,又张开,又闭上,最后发出一个意义不明的音节:“呃。”

话音落下,她立刻意识到自己的失礼,连忙上前握住包包的手,摇了两下,把方才的尴尬场面硬生生圆了回去。

项维森看出对方的窘迫,也没再勉强,打好招呼后就牵着包包朝办公室走去,只留下琳琳僵硬地站在原地,脸上还维持着那个摇摇欲坠的微笑,半天没动地方。

办公室在餐厅二楼最里面。哪怕在包包出现之前,项维森也很少来这,真正需要开会的时候都去写字楼,这里主要用于会客。所以在环境上,布置得比写字楼讲究得多,因为项维森五行缺木,经过香港风水师的指点,特地在办公室里摆满了绿植。项维森不在的时候,琳琳确实有按时来浇水,但有些植物显然不太买账,尤其是窗台上并排摆着的那几盆,明显有点呈微死状。

项维森走过去,从桌底下拿出水壶,开始一盆一盆地收拾。

包包跟在他后面进了门,开始在办公室里东看看西摸摸,最后目光落在了办公桌上的一张相片上。他拿起来看了一眼,眉毛就皱了起来。

“老公!”包包转过身,拿着相片有些不开心地怼到项维森眼前,“你原来还养过别的小狗吗?”

项维森还在倒水,听到动静偏过头来,刚看到照片就乐了。

“你说呢?”他使坏似的问。

包包拿鼻子“哼”了一声:“我说不出来才问你!”

“那是你小时候啊,”项维森笑看着他,“小笨蛋。”

包包愣住了。他低头看了看照片里那只穿着条纹小毛衣、歪着脑袋傻笑的奶比,又抬头看了看项维森的脸,满眼的不可思议。“……我小时候长这样?”

“是啊,”项维森说,“那件衣服还是我妈妈送你的。”

包包皱起眉,凑近又看了看。奇怪,完全记不清了。项维森看他那个疑惑样儿就乐:“傻不傻?”

切。包包瞪他一眼,本来还觉得照片里的小狗挺丑的,知道是自己之后,顿时觉得眉清目秀的了。非常爱自己的包包越看心里越美,最后情不自禁地拿袖子擦了擦照片上的玻璃,才小心翼翼地放回原位。

项维森看着他,也把手里的水壶放下了,犹豫了一会儿后,才用闲聊般的口吻开口:“包包想不想去见见我妈妈?”

空气安静了几秒。

包包猛地抬起头,四目相对的瞬间,发出了数声比项维森预想中还要崩溃的尖叫——

“我不想!”

“我不要!!”

“你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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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你的名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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