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if 番外(一)

第123章 if 番外(一)

二月中旬,N城气温很低。

昨晚下了一夜的大雪,街道和建筑全都白茫茫一片。高楼之下可以模模糊糊看到铲雪的人影。

沈行云擦到蒙在窗户上的水汽,刚拿起手机,就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鳖脚的汉语跟着传进来,隔着一道门,听上去闷闷的:“沈!收拾好了吗?我们要出发了!”

他抬高声音应一句“来了”,一边往外走,一边随手回消息。

云:A国那么大,哪有这么巧的事。

云:再说,那些都只是随口一聊,我们那之后都没再联系过,他是不是真的在做驻唱都不好说。

他没再看对方回的消息,拉开门朝站在门口的红卷毛笑笑。

“久等了,维斯塔先生,走吧。”

维斯塔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容,直接靠过来,揽着他的肩往外走,一边用英文跟他介绍今天的会议安排。

沈行云不动声色地皱了下眉,稍稍拉远两个人之间的距离。

他这次是接了导师的任务,代表学校来参加金融论坛。来自世界的优秀大学生荟萃于此,针对各种各样的金融问题展开为期一周的讨论交流。

他们中注定有不少会成为未来的行业翘楚,其中自然可能包括这位对他一见如故的红卷毛。

但并不包括沈行云。

虽然被导师以“照顾学弟学妹““为校争光“为由撵来这里,但这并不代表他就真的会因为这一契机重新考虑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

金融行业早就不是他的选择,他有自己想要的东西。

维斯塔的话题逐渐从会议跑,他聊天的时候向来如此,天马行空、无拘无束,一个人就能自顾自说上很久。

“对了,过两天就是情人节了,你看那边,那小姑娘抱着一篮子花。”

沈行云的视线跟着转过去。

酒店正门西边的巷口确实蹲着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她脚边摆着一筐玫瑰,怀中的篮子里也倒着几簇。

女孩身上的衣服明显不合身,拖拖拉拉扫在雪堆里,又被人费劲地拽起来,盖到腿上。

她好像对视线很敏感,突然看过来,不期而然地同沈行云对上视线。

女孩有一双很大、很漂亮的,宝石一样的蓝色眼睛。但她眼眶上方和嘴角却带着明显的青紫色痕迹。

女孩目光瑟缩一下,抱进花篮埋下头去。

维斯塔显然也注意到,“啧啧“两声,跟沈行云八卦:“听酒店经理说,这小孩没有妈妈,他爹也不怎么管她,就想着让她赚钱。喝醉了酒还喜欢打她。她之前好像还有个哥哥,后来大一些,偷了家里钱跑了,就留下她自己挨打……”

维斯塔对这些事情总是了如指掌。

沈行云没什么情绪地“嗯“一声,往女孩那边走。

铲雪的人铲到巷口,拿铲子敲敲花筐,跟她说了句什么。

女孩惶恐地站起来,一手抱着篮子,一手拖着筐子,晃晃悠悠往另一个角落里挪。

她前进的方向刚好经过沈行云。

女孩注意到,又拖着筐子往旁边斜,几乎贴着墙角走。

沈行云靠过去,拎起几乎到她胸口的筐子,帮她摆正。

女孩愣了一下,胆怯地看过来,细声细语问:“哥哥,你要买花吗?”

……

铅灰色的凯迪拉克在清理干净的雪道上奔驰,坐在驾驶座的维斯塔扭头看一眼堆满后座的玫瑰花,还是没忍住笑出来。

他朝旁边看一眼,打趣:“你还真是心血来潮啊,这么多玫瑰花,打算怎么处理?”

沈行云笑笑:“刚好今天是最后一天,给参会者每人送一只作为临别礼物,应该是够的。”

维斯塔一耸肩,送他一个大拇指。

事实证明,这些玫瑰不仅够用,甚至还有余。

最后一天的会议五点四十准时结束,外面天已经暗下来,手拿玫瑰的参会者们三三两两往外走。

沈行云听到开门声,抬头看去。

发完玫瑰的维斯塔走进来,随手扔来一只包装精美的玫瑰。

“这是你的。”他说完,嘟嚷一句,“你算过了吧?竟然还真一人一支。”

手里的玫瑰已经有点凋谢,脑袋微微茸拉下来。

沈行云笑:“那个时候哪来得及,凑巧罢了。”

维斯塔哼哼一声,没多计较,凑过来勾着他的肩往外看。

开会的大楼对面刚好是家药店,行色匆匆的顾客进进出出,看上去没什么特别。

他索然无味地撇撇嘴,又一脸兴奋地跟沈行云说“悄悄话”:“唉,你们明天就要回去了吧?今晚又没别的安排,我带你去个地方啊?”

沈行云问:“去哪儿?”

维斯塔:“酒吧啊。”

维斯塔说的那家酒吧离他们住的地方不是特别远。

据说前几天来的驻唱是附近大学的华人学生,唱歌非常好听,人长得也很帅。

维斯塔就是因为这个华人驻唱,才千方百计想拉沈行云过去看看。

这位中国来的学生已经是他迄今为止见过的最好看的华人男孩,他就不信,那驻唱再好看,还能有沈好看?

当然,这话维斯塔是没有跟沈行云说的。

他只是反反复复劝了半天,才最终让沈行云半推半就地应下了。

晚上八点,沈行云被维斯塔拽着到了目的地,包里还放着他离开会议大楼时买的急救包。

酒吧开在街边,远远地就已经感觉到热闹非凡,到了近处,更是沸反盈天。

沈行云被维斯塔拉进去,一路横冲直撞到了酒吧中央。

跌跌撞撞间吸引来不少善恶交杂的目光。

他穿着米白色羊毛衫和蓝色牛仔裤,肩上还背着双肩包,看上去就像个误入此地的大学生。

——虽然也确实如此。

那位被传得神乎其神的华人驻唱刚好站上高台,话筒发出短促尖锐的声响,沈行云抬眼看去,和台子上的人对上目光。

他确实长得非常好看,线条锋利,眉眼锐利,配上黑色皮衣和略浓的舞台妆,有一种张扬的美感。

旁边的维斯塔当场惊呼,拉着沈行云评价:“哇,他也很帅唉,而且和你是完全不同的帅,中国这么出帅哥的吗!”

一句话的功夫,男生已经移开视线,调试好话筒,在高脚椅上坐下来。

音乐前奏自音响流淌而出,酒吧里躁动的人群安静了一刹那,男生冷冽的嗓音里带着一点独特的暗哑,被揉碎在晃荡暧昧的灯光里。

他唱歌的时候意外的很安静,垂着眼,没有太多动作,只是肢体会随着节奏小幅度地晃动。

有那么一瞬间,沈行云甚至从中看到一点似有似无的乖巧。

他突然想起来早上颜洛发来的消息。

他做深夜电台已经是半年前的事情。那段时间,有个听众夜夜陪他一起,后来熟起来,两个人也经常聊天。

那个时候,对方确实说过考虑做驻唱。

但那之后不久,因为进医院做手术以及一些其他意外,电台没再继续做下去,两个人也就没了联系。

沈行云那时候其实给对方留过联系方式,但那些事情结束后,他想要彻底跟过去告别,电话号码也一起换了。

他出院的时候惦记着对方会不会给自己发来消息,打开手机看过一眼。

但那时候他没有收到短信。

于是给对方留下新号码的想法也就烟消云散。

不过……

他偶尔也会想起对方,然后摸摸祝他一切顺利。

现在想想,如果电台里的那个男生真的做了驻唱……

说不定就是现在这样。

安静又耀眼,莱鳌而乖巧。

一首歌结束的时候,舞台上的男生蓦然抬眸看来。

沈行云和他对视,下意识弯起眼睛轻笑,向他举起酒杯致意。

到处社交的维斯塔重新挤了回来。

他见到沈行云的动作,当即吹一声口哨,也咋咋呼呼跟男生打招呼。

那男生却没怎么理他,冷冷淡淡地低下眉眼,等下一首歌开始。

维斯塔没在意,搭着沈行云的肩八卦:“唉,我刚刚问到了这小孩的名字了。”

沈行云随口问:“叫什么?”

维斯塔说:“陆停晚。”

他摸摸下巴,口匝摸一会儿,嘟嚷:“还挺好听的呢。”

沈行云笑:“是啊。”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确实好听。

作者有话要说:

滚回来写番外嘞。

是大学期间见上面了的if践,大概三四章就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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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暗恋的对家上恋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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