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猎艳【~~新人新书~~】
第二十四章猎艳
情窦初开,是描述十六七岁少男少女最贴切的形容词。那个时候的少年,就跟春天里的猫一样,刚刚变嗓完成,于是就调起自认最勾人的调调整天呻吟着。男的遇见女的,目不斜视,目光始终随着那女的脚步移动。脑袋在脖子上扭了18o度,仍不觉过瘾,心里疾呼:为啥咱脖子的极限就这么点啊?能否像爱因斯坦的大脑那样再开点呢?而女的看男的则要含蓄多了,两眼笔直的盯着前方,一本正经:我不花痴。但是如果你走近仔细查看的话,你便会现那笔直其实只限于眼皮,她们目光是散着的,而且焦点绝对是同时落在几个男的身上。
所以去到花季少男少女簇拥的地方,绝对比去“天涯海角”还要过瘾。虽然不会有海风,不会有浪花,但只那份跃跃欲试的躁动就已经足你大饱眼福了。含情脉脉总是最沁人心脾,不论那情是从男生眼里流出还是在女生眸里徘徊,风味却大同小异。同样是未熟的青涩果子,待熟未熟,却最是引人入胜,因为那里有着最原始的纯净。
但佟勇和陈龙却怎么也列不到纯净的那个阵营去。用他们自己的话说:禁果,那玩意早没了,在咱毛毛还没长齐的时候就已经耐不住,咽肚里了。
于是只要晚上一关灯他俩便倚在郑可的床头诉说他们一不小心弄丢的那枚果实。他们的无聊和无耻我早已领教多次,但是在得知他们的初次归属之后,我仍然感叹了很久。
我感叹大千世界真的是无奇不有。“什么样的树开什么样的花”这句话果然没错。
佟勇他俩的第一次奉献给了妓女。两个官家少爷居然骚动到**,而且是双双未满十五岁的时候。那时候我想起了小鱼的初次,那厮比起佟勇他们要稍微上点档次,没有把初次奉献给妓女,而是给了酒吧的一个啤酒妹。但是分别大么?同样是十四岁。
那些热风洋溢的夜里,我对于佟勇陈龙的话反应不大,一如既往的静默着。郑可因为白日里饱受“火箭班”的狂轰滥炸,整日整日弄的筋疲力尽,我们曾一致推崇肖聪敏对于郑可的状态的描述,“比一夜开十炮还惨”。所以郑可也是不可能在佟勇陈龙的话里有所触动的。于是佟勇陈龙的拥护者便只剩下李光明和肖聪敏俩人。
人说温饱思淫欲。几次勾兑之后,那四个人瞬间生出“相见恨晚”的感慨,那模样只恨不得立马烧黄纸、斩鸡头,然后给高老庄那主狂磕响头。他们很快达成共识――猎艳。
而他们猎艳的途径之一当然便落到了我的身上。
他们一连半个月的好酒好菜,硬是没让我掏一分钱。当时我只一感受:色字头上一把刀啊。连肖聪敏那种“抠门世家”出土的文物居然也拔毛了,我不得不惊叹“肉欲”的惊人魅惑力。
整日好酒好菜消受的时候,当然也少不了他们在耳边的聒噪。常常催问美女何时入怀。
俗话说的好,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吃了喝了总不能不办事,否则那岂不是拂了兄弟的阿谀,同时也丧了自己的颜面?当时的年少气盛决定了我要去做一些损阴德的事情。明明知道那些家伙只是想要排泄一些过剩分泌的荷尔蒙而已,但是我偏偏没有觉得那事情有伤天害理之嫌。仍旧在湍急的河流里逆流而上。
但我不是唐代的冰人,也不是现代红娘,更不是杨白劳,有现成的喜儿可以推销。我还没有缺德到主动去给他们物色女人的地步,于是我建议让他们自己去瞟,看上谁了跟我说一声,我负责牵线搭桥。似乎他们也知道我那么做已经达到了最底线,又或者时他们的确有些急不可耐了,反正他们没有再提出异议。纷纷扭头插进了万花丛中。
一时间,只要是校园里女生出没最多的地方绝对会见到他们的身影。他们成了苍蝇,而那些女生则成了一堆堆腥味儿浓郁的肥肉,他们渴望找到一块最适合自己繁衍生息的肉堆,然后安家,生卵孵化后代。
虽然那几个人在学习上永远持着敷衍的态度,但是在挑选女人的时候却现出了谨慎。似乎那些日子他们又不急了,反倒成了我整日的催问他们。于我而言,我想尽快的帮他们搞定他们的过剩荷尔蒙,然后我便可以专心的潜在音乐教室里。
那一阵,我着实什么也没有学到。常常是刚到练功房,他们的电话或者信息就到了。基于他们的贿赂,我便不得怠慢,于是每次只要他们吆喝一声,“璞子,快来帮我看看这妞”,我便会屁颠屁颠的跑去,然后评头论足一番。
我想尽快的了却他们的事情,然后归于宁静。所以那一阵,我跟一嗲声嗲气的太监没多大区别,我想要给我侍奉的四个“帝王”选一妃子,那种急切的心态溢于言表。
终于,那四个家伙慢条斯理的在校园里逛荡了接近三个礼拜之后,他们向我下达指示了。
逛了一大圈,结果除却肖聪敏以外,其余几个家伙选择的人全都在我们一个楼层的班级里。佟勇看上的是隔壁班的班花,何韵。陈龙选择了靠操场最尽头的班级――四班的一个女孩,张璐。李光明则是选择了另一边尽头的教室里的女孩,十班李丽萍。而肖聪敏的目标就远了,在另一幢教学楼上,高二文科的一个女生。
目标选定了,接下来便是我的事情。可是我却再一次头大了,佟勇、陈龙、李光明的要求很简单,只要能够让他们抱得美人归即可。但是肖聪敏那厮就扯淡了,他要求我必须以写情书的方式帮他泡到他物色的那个妞,高二文科四班的刘菲菲。
那天夜里聚在那里他说出那想法的时候,我着实狂喷了一回。那会正喝着啤酒,冷不丁一口全喷在了对面郑可的脸上,只把郑可惊得半天没有出声。我不知道肖聪敏是怎么想的,但是我却真的是被他那奇特的想法镇住了。写情书泡妞,二十一世纪,他居然能想出那么复古的泡妞手段。高。
我们六个人里写东西可以看的也就郑可和我,但是郑可又不可能挤的出时间来做那种无聊的事,最后的责任当然还是只能落在我的身上。于是写信、送信、回信,一种全复古式的泡妞方式在我的生活中上演了。只不过泡妞的是我,妞却是他们的。
前面说了十六七岁的少男少女像正处在情期的猫,对异性充满了觊觎的渴望。那种觊觎不止表现在心理上,同时也表现在生理上。男孩和女孩也都一样,所不同的是女孩起初总会有一个短暂的羞涩期,不似男孩那般如初生的婴儿,一丝不挂裸露着面对世界。但是一旦熟络以后,女孩子的所表现出来的“放荡”却绝对不是男孩子能够学习的来的。
引用当时一个老师对女孩子的经典评论:“有些女孩子恬不知耻,一颗泡泡糖就足以勾的她们神魂颠倒。跟没见过男人的潘金莲一个样子。”
潘金莲什么货色,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而那个老师把这个名字加在那些女孩的身上,可能的确是过了一些。但是也足可以说明一个问题,青春期的女孩子跟男孩子其实区别不大,而且某在些时候某些事情上所表现出来的荒诞似乎还要更甚于男孩子。
当然,我不能在这样的事情上做太多评论,因为我也是从青春的小河里淌过来的。而且我在那个悸动期里也不见得就有多纯洁。所以说的太多反倒避不了往自己脸上摸屎的嫌疑。
替佟勇、陈龙、李光明三人牵线搭桥是一个很顺畅的过程,三五次见面交谈之后即水到渠成。只两个礼拜他们便纷纷牵手偷偷地出没在校园里的各个角落。一有空隙,他们也会闪出校门去学校后面的山坡。至于到山坡上会做些什么那就不再我的掌控之内了。反正自完成使命以后,我与他们见面的时间就只局限于上课和晚上睡觉的时间,其他时间我嗅不到他们的气味。
让我痛苦的是肖聪敏的那妞。其实也不能说是那个妞让我头痛,真正让我头痛的还是肖聪敏。因为那厮致死也不愿意与那个妞见面。他说一定得等我用文字把那妞揉熟捏烂以后,然后他才抛头露面。那一阵他走路永远都是低着头,要不是因为天还有些热,我看他或许还会选择戴帽子出行。
偏偏我又不能食言,因为受恩惠在先。于是我只能咬紧牙关挺着。那一阵,我粗略的计算了一下,一天至少要书写一万字。而且还要拼命的在脑海里搜索各种能够表达浪漫的词语,然后拼凑起来。每一封信写完,肖聪敏那厮还要细细的品读一番,时常的冒一些“建设性”的意见,让我改动上面的文字。其实说实话,他的改动只是让那些文字越来越肉麻。很多封信我写的时候就觉得那已足够肉麻了,可是经由肖聪敏的手改过之后,再去看一定会全身哆嗦。
或许因为女孩子的脂肪天生就比男孩子多一些,所以腻味点她们不怕。那个刘菲菲对于我送去的信表现出了十二分的兴趣,往往是两节课刚过,回信便到。
于是我只能不断的穿梭在两幢教学楼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