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嗯,我知道的。」
谈完了不愉快的话题,也让小芳尽性发完牢骚后,两人喝茶休息了一下,小芳才有心情四下打量小云的房间——说是卧房,不如说是书房,除了一张简单的木板床外,其它全是书籍,堆了满桌满地,不小心点走,还会随时踩到一张纸、踢到一叠书。
「喂,小云,你真的要考状元哦?」看到数量庞大的书籍,总会让人产生敬畏感。小芳手指着满屋子的书问。
「是啊。」白云将桌案上的书册移开,铺上纸,磨好墨,开始每日闲着必做的事——练书法。
「耶,你写的这是……『天下冠军帖』啊!」小芳看了好一会,惊叫出声。
「你也知道这个书帖?看得懂吗?」白云好奇问。
「当然看不懂。我识的字没几个,够我买卖物品不会被骗就足够了。读书人的东西我是半点不懂,不过这帖子很好认,到处都看得到,写的什么我是不知道啦,不过我认得这个帖子的长相。」把书法当成画作来认,对小芳来说不是大问题,更别说这个「天下冠军帖」实在太有名了,有名到每个学过书法的人,都必定会临摹一番,自认模仿得微肖微妙的,还会挂在书房或厅堂显摆。
「嗯,我写的就是『天下冠军帖』。如何?」很快挥就完整张帖,白云问。
「……小云,你写得没有别人好看耶。」小芳回想着曾经看过的书帖,觉得白云写得差了。
「好看不一定正确,原帖就不是以好看出名。」白云撇撇嘴。
「咦!是吗?那大家疯学个什么劲儿?有名的道理在哪?」
「因为这是开国太祖唯一留下的墨宝。他驾崩之后,遗嘱里只给子孙两个选择:一是将书帖烧了祭他;二是将书帖跟他同葬。继位的太宗与文武百官不敢有违,只好让书帖陪葬。」
「咦!是这样哦?可既然陪葬了,怎么大家还能够模仿到?」
「因为太宗皇帝命人将书帖铭刻在石碑上,立于勤政殿前的丹陛正中处,百官们上朝时都能看见。」
小芳点点头,随手抽出一张被乱放在一边的纸,看着纸上的端正字体,问道:
「这也是你写的?」很清爽的字啊。
「对。读书时随手做的笔记。」
「这笔记写得可好看多了。看你把『天下冠军帖』写得像鬼画符,我都要担心你字写得这样差,要怎么去考状元呢。看,写错字不说,还涂黑成一团,把修正的字另写在旁边,真丑!害得整张帖子都废掉了。」指着帖子一处明显的败笔,嫌弃道。
「原帖就是这样的啊。」白云轻声咕哝。
「怎么可能?你别乱编!皇帝哪会写这样的字,而且还写错字?!写错了竟然涂抹作数,而没有立即销毁重写,就把这书帖当正本流传后世,不可能!」
「我猜……搁在勤政殿丹陛上的那块石碑一定没有错字,而且字体还美化了不少。」毕竟为尊者讳嘛!而且八成正是因为这书帖不像样,很伤顔面,所以太祖才会坚持带进陵寝,不肯再给世人看到。
「是哦?你怎么知道?」小芳不信。「那书帖都陪葬了,到底事实是怎样,也没人说得准。」
「我看过真迹的帖刻,我说的就是事实。」
「帖刻又是什么?」小芳头都大了。
「就是请专门刻书法字的木匠,将写于纸上或绢布上的文字给刻成一模一样的木头文字,然后再进行拓印,便能看到真迹了。前几年地牛翻身,震坏了太祖陵寝所在的那个山头,皇家生怕寝所有失,就开启墓陵进行检查修缮。当时有人趁机偷偷带着几个巧匠去将『天下冠军帖』制成帖刻,真迹的实际模样才流传了出来。这事不能宣扬,天下间只有少数几人知道。」白云觉得贺元这个人胆大妄为的程度,跟她正好半斤八两,谁也不用说谁。
「所以,你写的……才是真的?」小芳结结巴巴,很是幻灭道:「太祖的字……真有个性,谁都仿不来,毕竟书法写得好的人,很难写出这样的字……」
或许家乡那个读过三年书的村长反而可以?
「这字是不好看,但这字里的冲天锐意与杀气,却是一般人写不出来的。」
「啊?有这种东西吗?」小芳是完全看不出来。
「这是太祖领兵与西夷族进行最后死战,誓师出征之前挥毫写下的字帖。以冠军为誓,誓将所有外族人赶出中原大地,灭其全族,以报复西夷人在中原肆虐践踏八年之血海深仇。不成功,就赴死。」当时听贺元说起那段开国历史时,白云虽然没有像一般人那样听得热血沸腾,但也对太祖挺是佩服……不错不错,有仇必报,报必灭门,很有小归村的风格。
「喔。可你写这些做什么?考状元用得上吗?」身为一个市井小民,这些国家兴亡事实在感受不深,小芳就当听戏,听完了就算了,还是问些实际的吧。
白云沉默了下,又抽出一张纸写了起来,闷声道:
「他说……用得上。」
「他?哪个他?丄小芳疑惑了一下,脑筋又灵光起来:「是不是三天前把你拉着跑的那个贵公子?」
「嗯,是他。」白云也没打算瞒着。
「都手拉手了,他是不是想娶你?」小芳的问题总是这么直指重点。
白云抬眼看了她一下,闷声道:
「他想,可他还没想清楚那有多困难;我想清楚了,觉得两人走不到一块。」所以他又生她的气不理她了。真是前帐未清,后帐又兴。难道这次会气到她考完试?
「有什么困难的?京城如果容不下你,就把他敲昏带回小归村,我们小归村很大度,定能容得下他。」小芳觉得一点问题也没有。
「小芳,你好歹在侯府混了十年,对权势这东西没有丝毫体会吗?」
「我知道权势有时很吓人没错,但那又怎样?就算最后真的不成,也试过了。就像考状元很难,几百个举人里也就只能考出那么一个。难道你会因为不一定考得到状元就不考啦?」小芳试图开解她。
白云很是自负道:
「我觉得考状元并不太难。」
「好好,你觉得容易就好。算我错,我举错例子了,你知道我的意思就行。反正,除非你一点也看他不上,不然你应该努力一下,不要还没努力就说不行,这太软弱了,不像你。」小芳见不得她这个样子。
「很难哪……」白云叹气。对感情的退缩,出自于恐惧失去,确实是软弱没错,也真的是完全不像她。可能实在是……太在意了,才会失去平常心。
「有什么难的?你是不是小归村的人啊?你知道什么叫门当户对吗?你知道自从你考中举人之后,全永定县就没有人敢娶你了吗?就算小归村有人敢咬牙娶你,可看看你,你这拿笔的手,还能下田吗?你讲话时常会随口带出一些典故,满村子谁能听得懂?饶了那些敢娶你的可怜男人吧!他们需要的是村妇,有共同语言、可以伺弄庄稼的村妇,不是一个饱读诗书的大举人。再有,你看看你!你这辈子没穿过女装——之前的婢女装不算;又不会打扮,成天不男不女地四处跑跳,竟然还有男人能看得上你,那你就不该放过。在自己的人生大事前,权势算什么?想办法把它辗压成渣才是啊!学学开国太祖吧!不成功,就赴死!」小芳慷慨激昂,差点没上前死命摇着白云,好把她摇清醒一点。
白云被一长串话念得有点懵,好一会才吞吞吐吐道:
「可……他生我的气了,我把他气跑了……」
「那就去追!把他追回来!」
「啊?」去追他?不是应该……等他气消找来吗?
「你这是什么表情?你不会没想过应该主动吧?真是读书读傻了你!白小云,你长得是不错,但比起京城那些贵女来说,真的不够看。还有,你的那个男人,长得非常好看——」
「啊?他好看吗?,」白云从来没有想过贺元那样的相貌是应该称作俊美的。
他就是他,自小就长那样;小时候她不识美丑,长大了也不会特别有感觉……小芳觉得快昏倒了,骂道:
「你眼瘸啦!就我们见过的贵公子,他最好看!你居然没发现吗?好,你没发现,可不表示别人没发现。我猜,一定有很多贵女想得到他。你的男人都要被敲昏拖走了,而你还傻哩叭叽的缩在家里当怨妇,你到底在想什么啊?!」
「啊,可是——」
「没有可是!去找他!立刻!」
于是,灰溜溜被扫地出门的白云只好捧着一个装文章的匣子,搭着马车,从城北走到城东,当皇城高耸的屋瓦远远在望时,金阳大街也到了。她拖着脚步走到镇国公府的大门前,被不认得的门房当成来投卷的考生,很客气地告诉她——
贺元不在家,要投卷的话,他能代收,保证呈交给二爷。
白云看了看自己手上的匣子,摇摇头,客气地拱手为礼打算离开,不料这时春生突然骑马回府,认出了白云,连忙上前将人拦下。在春生的告知下,白云才知道,原来在他们冷战的这三天里,贺元临时接到了一个任命,去鸿胪寺当少卿去了。
「怎么突然就被任命了?」
「北蛮来使,欲谈判通商与通婚等事宜。皇上特令二爷为少卿,专司四方馆事宜。」
「他从没有担任过实职,怎么一下子就让他当少卿,主掌外使来朝事宜?」
这样不会引发朝臣反对吗?而且,竟是北蛮……或者说,果然来了吗?
「皇上自有定见。」春生只能这样说。
白云也明白春生就算知道了什么,也是不能说的。便没多问,只道:
「如果我现在去鸿胪寺找他,方便吗?」她得尽快见到他,既然现在北蛮的事成了他的责任,那么,他就该知道一切。
其实是不方便的……但春生知道主子如果看到白云公子主动来找他,一定会非常高兴,或许,这几日沉郁到让人喘不过气的坏心情就会烟消云散,小厮们也能得回天下太平——这对他们这些贴身小厮而言,简直是救赎;所以就算不方便……春生在心底过了几遍,还是咬牙道:
「小的回来是为了帮二爷收拾一些东西,马上就要再去鸿胪寺。就请白公子跟小的一同过去吧。」
「好的。」
翁本来
春生所谓的不方便,不是因为贺元正忙得不可开交,而是他身边围了几个负责接待北蛮女宾的贵女。那几个贵女镇日围在贺元身边团团转,至于招待女宾的任务——喔,那只是附带的,没什么需要忙的;毕竟北蛮女性地位低下,大概就比牲畜重要上一些,没有男人带领,绝对不敢单独出门,想为她们办个饮宴都得担心没人参加,所以贵女们很闲。
白云来到鸿胪寺,就看到了贺元被一群花枝招展的女人给包围住。
贺元忙着调阅卷宗,那几个女人抢在一边帮忙,结果把档案柜里的卷宗全翻弄得一团乱,一旁的小书吏们都快哭了。
贺元坐在桌案前想书写什么,女人们便争抢着磨墨、铺纸、取笔;结果是墨打翻了、纸揉坏了、笔摔断了、一桌子卷宗掉了满地。
贵女们服侍人的事儿干不来,互相使绊子的本事倒是不差。彼此陷害的结果,就是在贺元面前,她们显得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简直笨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