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猜的,那位……应该是个小女孩吧。」
「你的直觉很准,是个六岁的小丫头。」阳故意道。
六岁的小女孩,那么肯定是青儿了!
「既然才六岁,那么更不应该赶尽杀绝不是吗?」
「这我不知道,也许那孩子会为我爹的朋友惹来麻烦。」
明珠几乎想反唇相稽,既然怕麻烦,又何必出手救她?可是她也明白,那是因为阳并不知道她是钦犯。阳的反应让她更不敢坦白自己的身分,但眼前要找到青儿,恐怕仍是得依靠阳,否则人海茫茫,她一个弱女子该从何找起?
「阳公子何必急着下结论,不如等找到你爹那位朋友,再作劝解吧?」明珠决定不他争执,眼前,她最好还是讨好他。
「你说的对,一切也得等我找到人再说。」阳面具下的眼,闪烁着某种恶劣却期待的光芒,「既然现在我的事告一段落了,那么,我也该信守诺言,借盘缠给你,让你回去找你妹妹。」
这句话果然让明珠慌了,想起自己当前必须主动要求留在阳身边的处境,她不禁有些难堪,「公子已经为明珠做了许多,明珠当初也自知那样的要求太过得寸进尺,现在令尊的朋友有困难,愿意以身犯险,拯救无辜的义士相比,屈屈小女子的困顿算不了什么。」到底曾跟在父亲身边,见识不少官场应酬的场面话,想不到她不知不觉也学会那些虚委蛇的嘴上功夫,只是脸皮终究比不上在官场打滚过的老狐狸,说话间一张俏脸已是红透,连眼睛都只敢半垂着,怕被看出了心虚。
阳倒是意外地喜欢看着她这么发愁又羞窘的模样,原来和她气虎虎时一样好看。因为他一定会解决她的困难,他会成为她的英雄,就算他不这么大费周章地她迂回,他也会帮她,但是眼前的游戏显然更吸引他。
在旁人的悲剧里我行我素,那似乎已经不是含着金汤匙出世、不知人间疾苦所能一言以蔽之的冷酷。旁观一切的西河没有说话的余地,阳身旁也未曾有人关心过这些,也许他的性格和他的心,不知何时有了缺陷。
「明珠仍是欠公子一条命,只希望公子不嫌弃,让明珠留在公子身边伺候您。」天知道这番话多让她难为情!古往今来女人报恩的方式也就那么一着,然而这借机赖上他有什么不同?
但也无可奈何,赖就赖了,苟活之人留着一身傲骨都嫌可笑,若是为了尊严而放弃也许是她唯一能够找到妹妹的机会,她会更无法原谅自己!
「明珠姑娘……」他的嗓音轻似叹息,沉浸在羞耻情绪中的明珠亦无从看清他眼里的得意。
都说不屑太轻易得到的,可实际上心里还是很高兴啊……
果然是个小鬼。西河暗叹。
「我说过,该我的,我不会跟你客气。如果哪天你仍是打算去寻找你妹妹,我的承诺也不会改变,只要你开口,我会帮你。」
坦白说,那一刻,不管是因为恩情也好,甚至明知道阳可能会在得知她钦犯的身分后改变态度,但明珠的心确实是隐隐悸动着。
那样的年岁,那样的际遇,却遇上这样慷慨又任性的人,很难不动心啊。
难以想象的苦难领着她来到这条奇妙的的道路上,回头一望,依然心有余悸,分明前途茫茫,她对自己的期待也忍不住感到害怕。
都在地狱里走过一回了,再轻易抱持着期待的话,是否太过天真?而她又能期待什么?这个暧昧的、难堪的处境,分明是过去的她所瞧不起的。
但她也只能往前走了。
当明珠借故回房休息,阳也没多问,他反正知道明珠和他同样才刚回到庄园里,又何必让她费心再想些理由对他解释?然而明珠离开后,西河终于忍不住开口「这也是情调?」绕了一大圈,总算达到他的最终目的,阳的心情果然很好,至少西河一眼就看出来。
少爷显然很高兴能把他捡到的小美人带回家,但非得扯个莫名其妙的谎来达到原本不用扯谎,甚至也不用跑这一趟就能达成的目的——真是好艰深难懂的情调。
听见随侍的问话,原本洋洋得意的大少爷果然转瞬之间变脸,他没有勃然大怒,而是冷冷地,不悦地,警告地,瞪着西河半晌,接着一句话也不说,转身迈步回房。
生气了哦?
早慧却命运多舛的姑娘,遇上这黑心黑肚却性格不成熟又有缺陷的大少爷,真不知她是幸或不幸啊!
「不管怎么样,人总得有个名字。」才好使唤啊!
但是他根本不记得自己的名字,那些奴隶贩子喊他的方式,就像喊畜牲一样,有时甚至不开口,只管抽鞭子。
「决定了。」自在一击掌,为自己的灵光乍现感到得意极了,「就叫你大朗吧。」
朗?男人心里蓦地有一股悸动。从他有了短暂的记忆以来,第一次有人想给他取名字,他也终于拥有自己的名字。
自在将写满了各种怪异注记的纸张翻过来-后来他注意到,也许是因为纸张取得不易,这女人平常很省纸,各种注记写在所有能写的地方,却把屋子里最好的纸,都留给她那个根本不爱念书的妹妹用,而那个不知惜福的臭丫头全拿来昼咒。虽然觉得未免也太「暴殄天物」,不过毕竟没他说话的份,而且终究为她们姊妹俩平淡却相依相扶的感情有些动容。
就像今天早上,一老妇带着儿子来求诊,他这个临时杂工兼苦力在一旁不着痕迹地观察,男人似乎曾对自在出言不逊,小鬼于是反对自在替男人看病。
不过很显然的,葛如黛从来就没办法真正阻止自在对所有病人一视同仁。
他终于知道这小鬼每次一有来客,总会蜷伏在角落都是为了监视「敌情」,而且果然无孔不入、无处不在到了极点啊!他真不知她怎么办到的。
虽然才刚被收留,虽然自在留他也不是为了需要任何武力,但他已经主动地担起保镖任务,当时来看病的男人明显出言不逊、举止轻浮,讥讽自在都光明正大地跟野男人一起住了,何必故作高洁?
他才要挺身而出,那小鬼早就先他一步,从某个角落像发狂的野猫似的扑到男人肩上又抓又咬的。当下他立刻上前,作势抱走小鬼,但也趁乱补几拳,踹几脚,男人到医庐来时顶多因为有病在身,脸色不太好看,离开医庐时一张脸却又青又紫又是爪痕,精彩极了。
自在当然知道他们俩做的好事,只是念了一顿。而那小鬼似乎因此对他比较接纳了……大概吧。
「今天起,我封你为「恶犬二号」!」那不识相的男人离开后,小鬼特来对他宣布,看她的表情,好像觉得他该感激涕零地谢恩似的,好不得意呢。
坦白说,他没有很高兴。现在想想,恶犬一号,就是小鬼自己吧?
在这里,他看到的总是关于善良,关于友爱,关于亲情,哪怕是一点点微不足道、甚至让人好气又好笑的小事,却在奴隶贩子手底下时完全不同。
自在在纸上空白处,写了「大朗」两字。虽然他昨天才知道自己念过书,但他也能肯定的说,这女人的字,真不是普通的丑……
每天好像都坐在房里念书,却也好像到哪儿都能看到那鬼鬼祟祟身影的葛如黛在桌边踮起了脚尖看,拧眉,「为什么他的名字这么简单?」这小鬼对这件事莫名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