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仙游记》第三卷73、江苏有“包产到户迷” 浙江出“
73、江苏有“包产到户迷”浙江出“单干理论家”
江苏省两位农业中学的年轻教师,一位叫钮维新,一位叫蔡抚民。面对196o年生的大饥荒,开始思索农业展的出路问题。他们认真研读有关农业政策的书刊,以青年主席为榜样,深入农村进行调查。一年半时间里,他们实地调查了江苏、安徽、山东的许多地区,走访了上千名农民,记录下5大厚本《农村调查记实》和《农民谈话录》。被访谈的农民中,绝大多数都列举了事实,述说人民公社干活大呼隆、大锅饭,社员没有积极性,农业没出路,最好是“分田到户”、“包产到户”。他们听到一苏北民谣:“入社好,入社好,家无粮,户无草;十二条六十条,不如包到户一条。”
1961年,钮维新和蔡抚民写了《关于我国农业问题的意见书》,提出只有“包产到户”才是展农业的出路。除了用大量事实外,并且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理论给以论证。《意见书》建议:一,通过试点,迅把“包产到户”推广到全国;二,认真总结合作化、人民公社的经验教训。
钮维新和蔡抚民不远千里来到北京,将《意见书》通过接待部门呈送给主席、周恩来、邓子恢和农业部长廖鲁言。他们又于1961年12月,将《意见书》油印数百份分别寄给中央委员和省、地、县委书记。
他们,后来又撰写了《包产到户的优越性》、《农村包产到户试行办法》、《关于包产到户的说明》等文章,寄给中央、省、地领导人。他们对“包产到户”的推崇达到了痴迷程度。
浙江还出了“单干理论家”,都是年轻人。他们是冯志、杨木水和陈新宇。
冯志在1962年4月写出了《半社会主义论》,批评了人民公社的弊病,赞扬了“包产到户”。文章说:“什么是我们农业的出路?包产到户!”文章讥讽地说:“有人认为。人民公社是最完备的形式,可以容纳**的生产力,真是荒谬透顶。想将胚胎取出当作婴儿抚养是不行的,即使给他穿上美丽的衣服,还是不行的。”他凑钱亲自来到北京,把文章分别送到**中央办公厅、《人民日报》社和《红旗》杂志社。
6月,他又写出一篇文章,题名《怎么办?》,简直是一篇讨伐人民公社的檄文。文章揭露了农村的悲惨景况,问道:“错在哪里?”文章一针见血地指出:“五风”只是表面现象,生错误的总根子就是“人民公社和大跃进”。
杨木水是农业技术员,是马寅初的同乡。1961年冬,他给主席写了一封一万多字的长信,肯定“包产到户”的好处及推广的必要性。他把此信寄给了马寅初,请马寅初转交给主席。信的最后写道:“为了党和国家的利益,我不能停止我的战斗!”马寅初接信后,立即回乡面见了这位小老乡。马老鼓励说:“正确的意见不要放弃,真理是批不倒的!”
陈新宇对“包产到户”一往情深,一连写了八封推崇“包产到户”的信寄给《人民日报》,其中的第六封登在“读者来信”栏目。
后来,主席知道了这三个人的“事迹”,在八届十中全会上对浙江省委书记说:“浙江出了两个半‘单干理论家’,必须彻底批判。”
陈新宇是浙江新昌县人,出生于1924年11月,青年学生时代思想进步,1947年为新昌中学学生会主席,领导过护校学潮。为向往革命,渡江前夕就参加工作。五十年代初,他满腔热情地投入农村的民主反霸、土地改革、组织互助组和建立第一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运动。与农民朝夕相处,看到广大农村在党的领导下,农民当家做主人,农村面貌日新月异,年轻的陈新宇打从心眼里爱上了农村。
1955年7月,主席表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讲话,规模空前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始掀起。因合作化运动的需要,陈新宇要求离城返农村,成为专职办社干部。在《浙江日报》上表了一篇热情洋溢的题为“我爱农村”的文章,表达了他对农村的满腔热爱:“我爱农村,我回到农村来了,亲爱的,熟悉的农友们,我将随你们一道前进,直到把我们的合作社变成社会主义的集体农庄!在我们肥沃的土地上建立起美满幸福的乐园。”
许多地方在急风暴雨式的入社声势之下,由于办社太仓促,不仅社员的思想准备不足,社内的管理也始终跟不上,所以不少农户形式上入了社,思想上却一直没有稳定下来,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日益严重,有些人甚至偷偷地退出合作社。针对农业合作化运动出现的新情况,1958年,原在萧山从事农村工作的陈新宇,为“支援新昌合作化”,被调到家乡新昌从事巩固合作社的工作。
在196o年冬饥荒下,新昌县出现了农民自的包产到户,包产到户的野火,大有越演越烈星火燎原之势。农民为什么如此不顾一切地实行包产到户?这引起了陈新宇的深沉思考。他下决心要认真弄清这一被称为大是大非的问题。
陈新宇来到当时的姚宫管理区天公丘大队,做新式农民。这个大队共有8o多户农民,他挨家挨户详细了解社员生产、生活及思想情况。在调查中陈新宇现,奇怪的是原本作为说服工作突破的弱劳力户也都认为“包产到户”对自己有利,说能增加收入,且肯定收入可靠,检查他们的生产情况也都不差,对承包后较重的农活,他们采取了亲友帮工的办法互助,而对承包使轻工辅助工有了保障,甚为满意。通过调查,使多年从事合作社工作的陈新宇大吃一惊,他开始从新的角度去认识农业合作化工作。
在一次生产队的评分会议上,陈新宇试图说服社员放弃包产到户,结果形成了公开争辩,他宣传的集体生产优越性在社员眼中却是另一番估价。生产收入本是社员切身的事,体会最深的应是他们自己。会后,陈新宇根据记录,总结了社员对包产到户的看法是“与单干有六大不同”,“包产有十大好处”。陈新宇被社员摆出的事实说服了,认识也开始了进一步转变,在这基础上,经过酝酿,他写成了《关于包产到户问题》。又经过对全村的逐户走访,排查资料,陈新宇思想认识又深化了,弄清了社员生活改善的因素与变动规律,又撰写了《关于农村阶级分析问题》一文。在完成对林木、烟叶、畜牧业的历史与现状的调查后,陈新宇已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形成了“不能割断过去,要在继承上求展”的观点,不再对个体生产抱敌视态度了,而认为集中与分散应“因事制宜,各取所长”。
当陈新宇现包产到户并非洪水猛兽,而且还能解决办社中长期存在的弊端与困难时,便感到有阐述自己看法的必要。他看到周围许多干部口头反对,暗地里却赞同包产到户的情况,想到过去由于自己也曾经参加过刮“五风”活动,不相信群众,凭主观设想给农村造成困难,深感愧悔。于是想到自己年轻无家室之累,作为一名干部应该为民代言执言。当时许多人知道陈新宇有这一想法而劝他不要飞蛾扑火,当然他也有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但是陈新宇仍抹不了这一闪念,说明真相,向上反映,已成为陈新宇求得内心平衡的需要。为了追求真理,求得良心平静,陈新宇思想斗争了两天两夜,还是决定把文章寄出。从此他下定决心,“一人做事一人当”,疏远一切亲友,不谈恋爱,坚持独身,为的是不株连别人。“文革”中造反派斥责陈新宇是“彻头彻尾单干”,就是说他不但是“单干理论家”,提倡农民单干,而且自家愿光棍一条。
陈新宇一旦下定决心,就“打破脑袋不回头”,一不做二不休,接连给人民日报去**封信,顽强地反映包产到户问题。
1962年6月间,《人民日报》内部刊物《读者来信》中刊用了陈新宇的第六次来信《重谈包产到户》,并加了编者按:浙江省新昌县读者陈新宇,从去年六月至今,先后六次来信来稿,要求报纸讨论“包产到户”问题。他第一次来信说,他原来是去纠正包产到户的,可是他反而被群众和事实说服了,坚决主张包产到户。他的论点有四:(1)包产到户是经营管理问题,不是改变所有制,因而不是方向问题。(2)包产到户是个人负责制与产量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较完善的责任制。(3)包产到户由个人计件、小段包工演变而来,是经营管理中必然出现的一种形式,是不可避免的。(4)正确态度是要认真调查研究,弄清包产到户为什么会成为群众的自行动,用党的群众路线来对待这个问题,不要惊慌失措,回避现实或强行纠正……来信还说:“一年来我成了包产到户的罪人,甄别至今未下结论。县区社三级对我进行过四次公开批判,多次充当反面典型,停职、审查、施加多种压力,我竟顽固如此,毫不为动。主要原因:(1)批判越多,越使我明白批判的理由不充分,农民的作法完全正确;(2)12年来自己参加过破坏生产力的行动,为五风助风,内心自疚,一种强烈的赎罪念头,迫使自己坚持自以为能迅展生产的想法,补救上这一段的损失,因而对种种压力只能看作对自己意志的考验;(3)自己确认包产到户是集体生产终将出现的必然现象,有非常坚定的胜利信心,决不放弃自己主张……”
1961年7月中旬,陈新宇曾连续三次收到《人民日报》寄来的稿费,共25元5角。除了买些稿纸,其余买了几十斤桃子,与同事们共享。《人民日报》复信中,透露出关于包产到户问题,中央尚在研究中的迹象,请他继续反映这方面的实际情况。
陈新宇出提倡包产到户的文章后,1961年8月,省委农村工作部还通知陈新宇到杭州参加经营管理座谈会。会上充分肯定他的文章,具有“敢钻研,敢反映,敢逐潮流”的精神。
但好景不长。过了四个月,新昌召开批判大会,责令陈新宇在会上宣读自己的“毒草”,供大家批判。
1962年初,新昌县正准备处理陈新宇。时任县委书记的王淮亭从北京参加七千人大会归来,亲自召开座谈会,邀请陈新宇参加。王淮亭传达了主席关于扬民主的讲话,强调把思想认识问题与组织原则问题区别对待,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戴帽子。
省委也打来长途电话,县里不要随便处分干部。年轻人思想问题不要过分为难,让他们去工作。
时隔不到半年,八届十中全会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并且在会议期间,主席对浙江省委第一书记说:“你们浙江出了二个半单干理论家,必须彻底批判!”(指冯志、杨木水和陈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