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本来闹哄哄的,四人一走,顿时显得安静。游诗婷看着前头背影,想着他会不会送自己回家?还是让她搭公车?

「你的脸被他们打了?」杨景书忽然转首,看着她肿起来的面颊。

「嗯……就有一个男的抓着柔柔的脚不放,我怕柔柔被他们抓走,拿了麦克风打他的头,他大概被我打痛了,甩我一巴掌。」

麦克风K头定很痛。想象那画面,他忽觉有趣,笑了声。

「有什么好笑?」她瞪着他。

「不是。我只是觉得你选择的武器很不错,刚刚没看见你英勇的身影,有点可惜。」拉住她把她按在椅上,他说:「等我一下,坐着别乱动。」

她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只见他转身出去,回来时,手上多了一条毛巾。

「拿着,敷一下,免得明早起来肿得像面龟。」杨景书把毛巾交到她手上,有些重量,还凉凉的。

「谢谢。」游诗婷接过,贴上脸颊,冰冰的挺舒服。

「你满勇敢的,看到那种场面没叫没哭,算你了不起。」杨景书双手抱臂,居高临下地望着她。

「大概是因为上次园游会那个事情看过你们打架啦,有句话叫……啊!」她瞪大眼,说:「熟能生巧啦。」

「熟能生巧可以这样用?」他真的困惑。

她想了想,不确定地说:「应、应该吧?」

「……」

「……」两人目光对上,忽然爆笑出声。

「叫你读书你偏不读,连熟能生巧怎么用都不知道。」

「你也没好到哪去啊,拜托,你高中欸!」

他笑了声,道:「你是真的很勇敢,胆够大。」

她想了想,语声低低的:「但是勇敢的女生,男生比较不喜欢吧?」

杨景书一怔。「为什么?」

「因为勇敢的女生好像不会小鸟依人,说话可能也不够温柔,男生怎么可能喜欢这样的女生?」

「你该不是有喜欢的人了吧?」他探究她神色。

「是、是啊。」她胀红着脸,又说:「可是他不喜欢我。」

「你怎么知道他不喜欢你?」他抬手摸上她面上毛巾,有点湿了。

「他有女朋友了啊,怎么可能还喜欢上我?」

杨景书楞了半秒,讶问:「你喜欢上有女朋友的?」

她点点头,留意他神色。「你……你觉得不可以吗?」

「不是。只是你干嘛要去喜欢有女朋友的?打算跟人家抢男朋友?」

「没有啊,我才没那样想。只是我不知道他有女朋友,然后喜欢上了才知道他有女朋友。」她看着他,小心翼翼地问:「你是不是也像爱佳一样,要劝我不要喜欢他?」

「没。」杨景书拿下她面上的毛巾,道:「要让自己从喜欢一个人到不喜欢那个人,除非对方做了什么让人无法原谅的事,否则应该不容易。」

他垂眸看着手里湿透的毛巾,微微一笑。「你知道吗?我当初要追柔柔时,也是考虑过的。我知道我跟她不适合,毕竟她那么优秀,所以我告诉自己别去招惹她;但是脑海里时时想着她的样子,根本没办法控制自己不去想,而且好像愈是想要不去喜欢她,就愈想要看见她,最后我还是跑去她学校门口站岗了。」

「所以,我可以继续喜欢我喜欢的那个人?」她盯着他的表情。

杨景书耸耸肩。「随你,我没办法给你意见。但是如果你够好运,也许哪天他跟对方分手了,你可能就有机会了吧。」

她怔怔地看着他,目光渐渐透出光采。可以吗?如果哪天他真的和张柔柔分手,他有可能喜欢上她吗?是不是只要一直守在他身边,就有这个机会?

杨景书根本不明白她心思,只是晃晃手里的毛巾。「我去换新的,你等一下。」

等他拿着包有冰块的新毛巾回来时,她把毛巾捂上脸,喜孜孜地问:「对了,这撞球间是你大哥文哥开的啊?」

「庆叔的,我们所有的场子都是庆叔的。文哥是跟他跟久了,所以底下一些事情都交给文哥处理发落,其实还有其他几个堂主啦,不过我们是跟文哥的,其他的不大熟。」

「喔。」她点点头,又问:「晚上那群人是怎么回事?跟踪我们,然后趁我们唱歌唱得欢乐时偷袭?」

杨景书掏出烟包,点了根烟。「应该是。他们早上带人来闹事,要我们让出士东南边。」

士东?「你是说那个……夜市?」

杨景书眯着眼吸烟,点点头,然后问她:「海鳗你听过没?」

「前一阵子被枪杀的那个角头老大?」新闻报导好大一篇,出殡时那排场多大啊,灵车后头黑压压一片,都是来自各地的兄弟。

他又吸口烟,才说:「士东夜市那区除了南边以外,其余都是海鳗大生前的地盘,每个摊贩每月缴交五百至一万元不等的保护费。平时游客就多,外国观光客也必走士东,一个月下来的保护费足能维持一帮手下日常开销。」

他看她一眼,接着说:「海鳗大遇袭后,那块地的商机人人觊觎,谁都想占地为王,坐收现成利益。但是他走得匆忙,什么也没来得及交代,底下一票手下群龙无首,其他帮派角头就想趁机接收,博士成就是其中一个,阿发是他的小弟。」他看着她,问道:「你说,大家都想坐大位时,会有什么情况发生?」

「互斗吧。」

他点点头。「你说对了。就是靠最原始的方式解决问题——拳头。」他握了握拳。「谁拳头大颗又硬实,谁就抢得到地盘,这是这个环境的生存之道。」

「所以博士成他们是要跟海鳗大的小弟抢?那跟你们有什么关系?」

「本来是没关系,但是南边本来就是庆叔的,花店开在那就是要巩固地盘,现在他们连庆叔那一块都要抢,那你说有没有关系?」弹弹烟灰,又道:「阿发那群早上到花店呛声说要是不把花店让出来,以后每天都到花店泡茶。仁凯跟石头刚好在,听不下去就打了起来。」

她恍悟。「原来是这样。」难怪在包厢时他会说阿发他们侵门踏户。

拿下毛巾休息了一会,想起什么的又问:「庆叔也开花店?情人节很赚吧?」

杨景书笑了两声。「赚啊,不过主要是花店后面的生意。」

「咦!」花店后面?她瞠眸。「什么生意?」

他看她一眼,把烟戳进烟灰缸。「永安鲜花葬仪,你说那会是什么生意?」

「……葬、葬仪?」她张圆嘴,不确定地又问:「就是那个帮人办后事,有腮公拿着刀剑符咒叮叮咚咚念着天灵灵地灵灵的葬仪社?」

「唔。」他应一声。

「那你、你们……」

「你要问什么?想好再问!」他弹了下她额头。

「你们……也有在做那个腮、腮、腮腮……」有可能吗?她实在很难想象他穿上道士服的样子。

「你在那边腮腮腮什么?拜托!你以为腮公工作容易?要画符要念咒要修行,我哪会!」他又摸出烟,点了根。「我们就是去收尸,有时抢抢尸体而已,其它工作由外包的或是由懂的人去做。」

抢抢尸体而已?游诗婷瞪大眼。说得一副小孩子抢玩具一样,是尸体欸,也可以用抢的?抢那干嘛?

「干嘛这样看我?谁不会死啊,谁到最后不都变成尸体?」

「为什么要抢尸体?」

「赚钱啊。」杨景书一脸「你这问题好白痴」的表情看着她。「一般正常死亡的话,家属会自己找葬仪社;但像命案现场、车祸事故那些,通常就是哪家葬仪社先盖白布,尸体就是那家的啦,所以当然要抢盖白布,盖了生意就上门了。」

有这种事?她还真是第一次听见。

「阿发他们要庆叔在士东南边那个地盘,最主要就是要花店后面的生意。你知不知道死人钱多好赚?像我们这样去捞尸体、抬尸体都可以分红,有时候跟家属暗示一下,又有红包收。叫腮公来打个法器叮叮咚咚,或是找孝女白琴来唉几首哭调,都能从中再赚一手。还有,寿衣、棺材那些都能赚,这么好康谁不赚?」

吸口烟,他又道:「博士成他们就是看我们生意好,想把花店和葬仪社都接收过去。知不知道他们多低级?上次一个尸体因为腐烂太多天,手脚被野狗叼走,我们先帮尸体盖了白布,本来生意就是我们的,不过那些手脚在其它地方出现,刚好被他们的人捡了去,拿断肢威胁家属如果不把案件给他们做,手脚就不还家属。」

她听得目瞪口呆:「那后来是你们把身体给他们,还是他们把断肢给你们?」

「身体是我们先找到的,当然是他们把断肢给我们。不过家属花了五万元才买回手脚。」

「也抢太凶了……你看到没手没脚的不会怕吗?」那是怎样的画面?她没看过,难以想象。

「怕?有什么好怕?」他睐她一眼,似笑非笑地说:「有时候活人比死人可怕……干嘛这样看我?不认同吗?」

「也不是。就是觉得光听到死人就觉得好毛,活人毕竟不会给人有这种感觉。」

「但是,除了感觉毛以外,死人还有什么好怕的?又不会算计你、不会打你、不会骂你。反倒是活着的人,才是最有可能伤害你的吧?」

游诗婷楞了下,垂下眼帘。真的是这样吧。死了的人能伤害她什么?都是活着的人在伤害她啊。像不负责任、她没见过几次面的亲生爸爸,像同住一屋檐,却只把家当旅馆、只知道给钱却不给她爱的妈妈……他们明明是她最亲的人,却身前这男子、比王仁默石头他们还要陌生。她没钱吃饭时,还是面前男子带她去吃面,甚至煎蛋给她加菜的……

「那你什么时候开始做葬仪的?」

「一年有了吧,不然你以为我白天都在干嘛?泡网咖和打架而已吗!哪有那么多架可打,当然也有正事要做。」

「我知道你会去市场帮忙啊,也知道你会去看场子,但没听你们提过葬仪的事,仁凯他们也有做吗?」

「有。石头、西瓜兄弟还有天兵他们也都在做这个。」

她点点头,忽问:「说到西瓜,他们几个会不会有事?」

「不会。」他看着她,小指微弯。「要不要打赌?赌阿发他们那些能跑的也都跑光了?」

她想了想,推开他的手。「才不要咧,我稳输的。」

他笑了声。「安啦,有认识的警察,不会有事。」

「为什么会认识警察?不会被找麻烦吗?」

「不会。有没有听过一句话?警察是有牌的流氓。」

她瞠大眼,喃道:「好虚伪哦,表面好像是保护人民,是正义使者,原来私下跟黑道也有关系……」这就是所谓的黑白挂勾?原来是真的!

「话不能这样说。他们办案要有线索,从我们这里最方便得知;我们一些生意需要打点,跟他们博感情才有好处。」

游诗婷无法理解这样的关系,只觉得成人世界复杂得难以想象,黑不黑、白不白,那干嘛分黑白?

「就像我们花店后面的生意来说好了,要不是文哥跟局里很熟,那种命案或事故的案件哪有可能每次都轮到我们做?都是他们打电话通知我们哪里有尸体,让我们去收的,事后再给他们红包。」

「做那个真的很好赚?」游诗婷好奇不已。死人钱真的比较好赚吗?连警察都来分红包?

「当然。不好赚谁要开这种店。」

心念一动,她开口就说:「那我也去做好不好?」

杨景书错愕不已,呆了好几秒才问:「你?」

「就是我。」她用力点头。

「你知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工作?是去看尸体、抬尸体!」

「我知道啊,你们能做的事我为什么不能做?」

「你是女生!」太荒谬了,她一个小女生要跟他们去抬尸体?

「女生就不能抬尸体?」她不认同地抬高下巴,又说:「我想靠自己赚钱。我妈虽然会留生活费给我,可是我不可能一辈子都跟她拿钱,她在外面有什么样的生活我也不知道,如果哪天她回来跟我说她找到第二春了,我还能跟她住一起吗?我没什么才能,书也念不好,以后要靠什么赚钱?」

他不认同,道:「你可以去念幼保科、美容科,以后去幼稚园带孩子、去帮人家做头发。这个只是暂时性的工作,我也不可能一辈子做葬仪、帮人抬尸体,更别说你一个女孩子要做这种工作。你去学个一技之长,将来开美发院什么的比较实在,绝对好过做这行。」

「美发那个赚不多啦,幼稚园老师薪水也很少,你就让我去做做看嘛,也许我做得比你们好哦!」她抬高面颊微肿的脸蛋,目光晶亮地看着他。

这样就能有更多机会与他相处了吧?以前以为他就是去看看场子,或是打架争地盘,那些事她一个女生根本做不来,但抬尸体应该没问题;她想时常看见他,就算他现在身边有张柔柔也没关系。

她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不知道怎么做才对,但她知道抢人男朋友是可耻的,她并没有要抢,也不会让他知道她喜欢他;她只是想要偷偷喜欢他,只是想要能够时常看见他,只是这样而已。

杨景书从没想过未来有一天,他真走上了殡葬服务这途,甚至还有了自己的公司。很辛苦,但每回完成一件工作,他对生命的热爱就更深一层,这大概是做任何工作都得不到的成就感。

拎着防风背心走出办公室时,眼皮下微微一跳,他止步,低下眼帘,好一会时间,才又举步,经过员工休息室时,他听见员工夹杂笑声的交谈。

虽说平时为家属或往生者服务时,他要求员工必须是严谨庄重的;但私下时间,他其实更喜欢他们这样说笑。这工作压力不小,特别是长时间面对家属的悲伤,他也担心他们情绪受影响,所以在不影响公司形象的范围内,他是允许他们大声交谈的。

敲了下门板,他推门步入休息室。

「杨先生。」

「老板。」几个谈笑的员工见着自家老板,出声招呼。

他们的老板很低调,对外或对内,自介都是负责人;可按理说,一家拥有副理和经理的公司,再上去那位不就是总经理或是董事长?但他从不这样介绍自己,仅说他是负责人。除此,他不喜欢有谁唤他总经理或是董事长,所以后来他们见了他,不是一句「杨先生」就是一声「老板」。

老板没什么架子,不责备人,事情没处理好他最多就是稍微提醒一下下回应该怎么做;他生活习惯良好,吃方便素,不烟不酒不嚼槟榔;他对家属有礼,对员工客气,他空闲时常做的便是在办公室抄写经文。也许好脾气就是这样培养出来的。

他外型是出色的,当然比不上那些偶像明星,但也算俊秀,尤以那双眼阵最迷人。他的瞳仁深黑,睫毛是连女性看了都要自叹不如的纤长,看人时总是很专注,好像要把人看进心里;就是那样的眼神特别勾人,会让人误以为他在放电。

没见他有什么健身习惯,可他体态良好,修长的身形包裹在深黑西装下,更衬得他英俊挺拔、斯文稳重;若不对人说他从事殡葬业的话,谁都要以为他是白领上班族。

像这样的男人,总会有个如花似玉的伴侣,但是至今,他们没人见过他身边有过女人,即便是公司元老级的职员也不曾见过。

坦白说,殡葬业者除非早有对象,否则要有对象实在不容易。然而老板并不是没人要。曾有家属在亲人告别式办完后,跑来跟他表明心意;他先是装傻,最后婉转地告诉对方他孩子都十岁了,吓得对方误以为自己差点成了小三,直跟他鞠躬道歉。

明明是他拒绝对方,最后弄得好像对方多对不起他似的。他们甚至想过老板搞不好是同志,要不,怎么会跟王经理感情那么好?

「老板,你吃饭了没?」阿坤满嘴油腻,嘴里塞着食物,口齿不清。

「我有事,要出去一趟,晚点再吃。」杨景书轻轻颔首,再开口时,他劝道:「阿坤,你吃饭速度慢一点,别这么急,小心噎到。」

「不会啦,都习惯了。」阿坤摆摆手。

杨景书只是笑了笑。他沉静的目光在桌面轻扫一圈,忽然走向阿坤。「手机是你的没错吧?」他拿起阿坤面前的手机。

阿坤点头。「坐这样,手机放在口袋会有点不舒服。」

杨景书把手机置回他面前。「是会不舒服,有时放后面裤袋,坐着坐着还会滑出来。」

「嗯嗯,对耶!」助理猛点头,一副找到同好的兴奋表情。「我上次就是这样把手机弄丢了,因为它滑出来,不过我没注意到。」

杨景书噙着笑,提醒阿坤:「我们做这行,手机很重要,你等等别忘了把手机带走。」目光一转,看着从他一进来就直盯着他瞧的张启瑞,道:「启瑞,公司麻烦你了。」

张启瑞看看他,只是点了下头。

「副理,老板又要去找尸体了?」杨景书离开后,助理看着张启瑞。

他对老板这个人真的很好奇。其实他一开始是要进入大公司的,但是履历投出后都未有回音,才跑来皇岩。

皇岩这家公司不像那些集团经营的大公司,全国各地都有驻点,他们除了在医院设有事业处外,就是和殡葬处合作。尺了事业处那边是王经理在负责,总服务处这边则由张副理负责。

他从待了一年的观察中发现,老板除了会去收命案尸外,就是做遗体缝补修复的工作;除此之外,偶尔接到学校邀请他去做相关方面的演讲,其余大小事都交给王经理和张副理处理;他甚至连公会或殡葬处的会议也让经理或副理出席,他不插手员工的工作,像是对他们无比信任。

他的观念有些特别。谁开公司不是为了赚大钱?曾经有员工建议他应该像其它企业那般卖生前契约,可他并不愿意;皇岩内部没什么升迁考试,员工又问起为什么不像那些大集团一样办内部考试,他说他不希望因为一些业绩奖金制度让整个服务变成一种商业;他也不希望员工为了考试成了公务员,每天做着一成不变的工作。

最重要的一句话,他说:主角不是礼仪师,是往生者。

像老板那样不开发客源,他一度想过会不会哪天公司就倒了,毕竟比不上集团经营;但就是那句「主角不是礼仪师,是往生者」让他对他的老板有了信心。

事实也证明,皇岩的生意奇诡地好;大概是和殡葬处合作的关系,无名尸和命案尸便成了皇岩的服务来源……虽然他不喜欢服务命案尸。

「你怎么会这样问?」张启瑞瞟了助理一眼。

「我发现他很少出去啊,重点是他刚刚没穿外套。」

「那就八九不离十了,肯定哪里又有尸体。」阿坤以一种老鸟的姿态说着。

穿外套是公司规定。制服代表公司门面,除了告别式是中山装外,平日定是黑色开领西服和白衬衫,平时在办公室内可以不着外套,但面对家属时则必须穿上,那代表一种专业形象;再有,外套胸口都有别针式的个人小名牌,让家属看见服务人员的姓名,也较能让他们感受到诚意。

但有另一情况下可以不穿外套——意外现场收尸或接体时,因为穿着西装多碍事;不过像这种冬天倒是可加件背心,因此从老板没穿外套又带着背心这点来看,他去找尸的可能性很大。

闻言,张启瑞笑了声。「他有可能去买东西啊,他总要吃要用吧,不穿外套不代表什么。」

「他说他有事,他没说他要出去买东西。」助理坚持着自己的想法。「而且他有带着背心,老板有说办私事不能穿着制服。」特别是背心,因为背心后方绣有皇岩生命礼仪六个大字,有些民众对这行业还是有所忌讳,为了不给人不舒坦的感觉,老板不大喜欢他们穿背心在外头晃。老板最让他们这些员工埋怨的就是这点,除此之外,他真是个不错的老板。

「他是老板,有必要跟你交代那么详细吗?」张启瑞嘴巴上这样说,心里大概知道不出多久时间,他就会接到杨景书的电话。

「那坤哥你说嘛,你觉得老板是不是去找尸体?」助理看向阿坤。

阿坤点点头。「其实我怀疑老板有个闻尸鼻。」

「你不要把他讲得那么恐怖啦!」女同事扬声说。

「你以为你现在是推理家?还是在写恐怖小说?」张启瑞白了他一眼。还闻尸鼻!

阿坤用一种扞卫清白的表情说:「我之前也怀疑你看得到那个,后来果然证明我猜得没错呀。」

公司的同事后来都知道他们的张副理有阴阳眼。他一次在为一个自杀的往生者办法事时,差点被鬼上身,据说是那自杀灵知道他看得见灵体,有事请他帮忙,他不愿,惹恼了那只灵,还企图上他身。

虽说在当时做法事的法师处理下,事情是解决了,但也为这个工作又增添了一笔灵异传说。

「是不是做这个工作,很容易见鬼啊?」女同事歪头想了想,又说:「但是我从来没遇过什么奇怪的状况,难道是我八字比较重的关系?」

张启瑞扒光剩下的饭,收拾好空的便当盒后,看着那位女同事,冷冷地笑了笑。「你八字重不重我不知道,但我可以确定你体重真的比较重。」跟他女朋友有得拚了。

他又笑了下,起身走人,身后是女同事羞愤的抱怨声和同事的朗朗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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