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卓安安可爱、活泼,对谁都是满脸笑意,身上带着一股天然傻气,是男生最喜欢的那种类型,别说男生,就是女生也很难排斥那种可爱。
「一半以上?有那么多?」他不敢置信。
「没错,可惜……」她扬了扬语调,再接下话,「你们都没有希望了。」
「为什么?」
「她国三就交了一个男朋友,是建中的。卓安安说她喜欢当医生娘,如果你想追求她的话,就把台大医学院当成第一志愿吧,因为你要有本事干掉那个建中的,渺茫的希望才会出现一丝曙光。」
「唉……你没胡说,她的确是这样跟我讲的。」
第一次追求女生就宣告失败,对男人而言是很大的挫败。算了,他又不打算考医学院!卢歙耸耸肩,反正告白失败的不会只有他,三两下,他豁达起来。
刘若依用手肘推推他,试着转移话题,「不舍,你觉得我比卓安安丑吗?」
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不会,你比她漂亮很多倍。」
「既然如此,为什么班上男生都想追她,不追我?」
她刻意装出一脸苦相,看得他眉开眼笑,见她的头靠到他的肩膀上,他亲昵地揉揉她的头发,回答,「因为你看起来很难追。」
「又没有人追过我,他们怎么知道我好不好追。」
「那是一种感觉。你看起来高高在上,好像跟大家不是同挂的,就像平民百姓不会去追公主,低层员工不会去追女主管,你像沙漠里的珍珠,珍贵而稀奇。」他盗用李闻的话。
沙漠里的珍珠?这个形容词不错,尤其知道卓安安是沙漠中的一分子,让她的心情更优,拿到不舍生平第一封情书又如何,她刘若依才是珍贵而稀奇的那一个。
那股乱七八糟的滋味顿时不见了,她扬起眉头,刻意胡乱指控,「你的意思是我有公主病?」
「没有,那只是一种感觉,你会让许多男生光是看着你就觉得自己很卑微,如果不是知道你妈妈在开花店,我也会猜测你爸妈是富豪排行榜的状元。」
「那你在我面前觉得卑微吗?」
「不会。」
「为什么?」
「因为你的眼神告诉我,我是卓尔不凡、鹤立鸡群的优秀男生。」
「你看错了,我的眼神没有这么说。」
「你有,你还说了,如果不能和这么出类拔萃的男生当朋友,将是人生中最大的损失。」
「欸,我什么时候讲过这种话。」
「在我给你乌龙茶的时候、在我考第一名的时候、在我英文演讲比赛赢你的时候、在我三言两语就把你不懂的题目解释清楚的时候……依依,难道你不知道自己崇拜英雄吗?」
「哈哈,英雄?」她的眼光上上下下地扫了他全身。
「嗯嗯,英雄。」他自信满满地点点头。
然后你看我、我看你,两人同时爆出大笑。刘若依笑得很夸张,像不倒翁东倒西歪,一个不小心就倒进他盘起来的双腿间,她由下往上看,看着他坚毅的下巴,想着这个男生,有很强的意志力呢。
「不舍。」
「怎样?」
他低下头,看着躺在自己腿上的依依。她很漂亮,是大家公认的美女,想追求她的男生很多,却没有人付诸行动,虽然她看起来很像上流社会一分子是事实,但……真正的主因,是因为有人在背后造谣。
那个谣言是这样的--刘若依已经有未婚夫,是某某企业的小开,对方的身价超过新台币两百亿,目前是就读哈佛商学院的高材生。
试问,在这样的谣言下,有哪个不知道自己几两重的男生敢对她出手?至于谣言的散播者是谁,不必怀疑,就是那些个说她很难追的男生。
「除了你姊、你爸和卓安安,还有什么事让你感觉很衰的吗?」
「两件还不够?」
「确定就两件?没别的了?」
「你是希望我还有多少衰事?」
见她坐起身,卢歙扯扯她的马尾巴,手顺着她的头往下滑,滑到她后颈那颗凸起的痣上,轻轻刮了刮。
刘若依推开他的手,笑说:「既然如此,恭喜你了。」
「恭喜我什么?」
「恭喜你否极泰来,衰运过去了,好运就会临门。」
「好运在哪里?」他看看左边再看看右边,最后视线定在她脸上,微微闭起右眼,用左眼瞄她。「难道……你是我的好运?」
「当!答对了!」她转身,从包包里面拿出一个塑胶盒,透明的盒子里面摆着一株仙人掌。「听说把它放在电脑前面可以吸收辐射,送给你。」
「你怕我得电脑病?」
「嗯,我觉得你对电脑太依赖。」
「我很少用电脑玩游戏。」
「谁知道,我又没在你身边盯着,说不定你都用电脑上网找美女。」
「所以你找这棵小刺刺来盯着我?」
「没错!刺刺小姐,这个花心男就交给你了,如果他上色情网站,一定要马上打电话跟我告状。」
「我干么养一个间谍在身边,我发誓,两周内一定让它去见它的祖先……」誓言还没发完,他想到什么。「不对哦,又不是只有男生会上色情网站。」
「不然呢?你也要它盯着我?」
「没错,这样才公平,我们就一人养一个月,谁把它养死就代表谁心虚。」
「有什么问题,我是纯洁善良的好少女,不需要可怜的小刺刺封口,我保证,它绝对不会在两周之内见祖先。」
「讲话不要太大声哦,是谁种什么死什么?」
之前刘若依从母亲店里面拿过很多小盆栽,玫瑰、香水百合、熏衣草……不管是什么,交到他们两人手上,都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生命。
「你有比我好吗?」
他们一人一句,斗嘴斗不停,却越斗越快乐,斗到他忘记自己的衰运,斗到他们忘记两人半斤八两,但他们都真心希望刺刺能够活得久一点,希望它能够见证他们永恒不变的友情。
上高中之后,喜欢卢歙的女生变多了。
也许是因为他长到一百九十公分,也许因为他当了篮球队长,也许因为他的笑容和国中时一样阳光……
不管哪个原因,事实是--短短三年内,他换过八个女朋友。
这八人当中,有几任女友是被刘若依换掉的,因为她和她们不对盘,有几任是他自己换掉的,因为她们说刘若依的坏话。
最后这一任叫做陈钰清,是三年一班的副班长,两个人交往了三个多月,感觉处得还不错。钰清聪明、漂亮,会弹钢琴、拉小提琴和吹长笛,是才女型美女,她升学的第一志愿是台湾艺术大学。
这节下课,卢歙看了一眼等在教室外面的钰清,他正在考虑,是不是要跟她提一提分手的事情。
他走到正在复习英文单字的刘若依身边,低声说了一句,「晚上八点,司令台见。」
「好。」她顺口回答,抬眼,看不舍和钰清一起离开教室。
心底……很不舒服。
早说过不会爱上他的,可爱情比简单的语言证明要复杂许多,因为「爱上」这种事,控制权在感性而非理性,而她,只学会用理性来处理关系,于是她一面否认爱情,另一面却站着他的女友们心情低落。
不应该这样的,虽然她很喜欢待在他身边,把心事一件一件对他说明白;虽然她喜欢他一个眼神就理解自己所想;虽然她喜欢他低醇的嗓音,能轻而易举安抚自己的脾气……但,那不是爱情。
她明明对两人的感情变化看出几分端倪,却还是天天、日日、夜夜,口是心非着。
她强势地将友谊冠在两人头顶、强势地否认两人之间出现爱情、强势地向自己证明,证明她之所以那样喜欢不舍,是因为他有强烈的个人特质。
她总想着,所有女生都会喜欢上不舍的特质,所以他的身边才会女朋友一个一个不间断,因此,她的喜欢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这样的口是心非有一点点苦,在心底。
尤其在不舍和女朋友分手、再见面却变成仇人时,他会抚着胸口对她说:「幸好我们不会爱上彼此,不然以后谁陪我在司令台上聊天。」
为了不中断司令台之约,她只好加强口气,用百分百同意的口吻回答他,「废话,我当然不会爱上你。」
然后她第一千次说服自己,他们是好朋友,她只是嫉妒他的异性缘,嫉妒他有那么多只隔着纱就能追上的女生,而追她的男人却还在喜马拉雅山下徘徊。
再然后,她会热切地和不舍讨论每个现任女友,虽然那个讨论总是让她翻倒几十瓶醋汁,浑身冒酸。
再再然后,她交了一个男朋友,想试试他会不会嫉妒,没想到不舍一句「刘瘪三」就让她停止了这个无聊测试,虽然刘瘪三真的对她很不错。
回神,她把目光从不舍和钰清的背影中收回。
拿起小钱包,她决定去买个便当回教室吃,晚上学校有自习,学生们至少会待到九点钟,而他们经常在八点整溜到司令台聊天。
八点钟响,刘若依和卢歙收好书包,先后溜出去,在司令台集合。
她到司令台时,他从袋子里拿出两瓶冷泡茶,丢给她一瓶。
从国二到现在……快五年了,如果把她喝掉的茶所用的叶子累积起来、晒干,说不定可以做成茶叶枕。
拿到乌龙茶的同时,她把纸袋递给他。
「为什么总是给我乌龙茶?」他就那么担心她肝火旺盛?
「要听实话还是假话?」
听他反问,反应迅速的刘若依立刻明白,那句--「茶苦而寒,阴中之阴,最能降火,火为百病,火降则上清矣。」纯粹是敷衍人的屁话。
「听了五年的谎话,现在我想听实话。」她斜着眼看他。
他笑咧嘴,柔声回答,「我曾经看过几个句子,觉得很有趣,就记住了。」
「什么样的句子?」
「如果我是开水,你是茶叶,那么你的香郁,必须依赖我的无味。」
很简单而白话的句子,她却忍不住反复细品。
恍然大悟。
原来她的香郁一直依赖着他的无味而生存,就像她的快乐喜悦总依赖着他的分享、她的自信依赖着他的读美、她的心平依赖着他的倾听不知不觉间,她依赖了他,整整五年。
「所以我喜欢乌龙茶,喜欢你是茶叶我是水,更喜欢……被你依赖。」
他没听见她的心音,却补上同频率的几句,蓦地,她脸红了。
随即她皱皱鼻子,飞快转移话题,化解自己的尴尬。「依赖你的女生多喽,请问你这杯水要泡几种茶叶才够?」
他摇头一笑,把她递过来的纸袋打开,里面是「刺刺」,他们共同养活的仙人掌。
「怎么都没有长大?是不是你虐待它,不给它水喝?」他抗议。
已经三年了,他们才换过一次花盆--从直径三公分换成五公分,依这种速度生长,大概到二十二世纪,刺刺也长不到一百公分。
「你不知道仙人掌是不必喝水的吗?它的老家在沙漠。」她回答得理直气壮。
「所以那么多年来,每次住到你家时,你就饿它整整一个月?」他终于弄懂,难怪多年过去,刺刺的生长速度缓慢到他以为它是迷你仙人掌。
「不然呢?」她以为它和空气凤梨一样,光吸收空气中的水就能长大。
「妳!」他指着她,看她满脸无辜表情,只得长长叹了一声,无奈道:「就算它的老家在沙漠,每隔个几天还是要浇一次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