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人间磨难》第一章:小姐杀人

第二部《人间磨难》第一章:小姐杀人

第二部:人间磨难

第一章:小姐杀人

午夜,浮噪了一天的人们,各自麻醉般地进入了自己的梦乡,而另有一些活得无聊的人,还在暗中进行着嫖娼赌博之类的刺激活动。有着几千年的文化文明,同时也有着几千年恶习的嫖娼赌博行为,曾一度令行禁止,但随着泥沙俱下的改革开放,这种被一度禁锢的活动,便以野火般的疯狂形式席卷全国。尽管无论是采取政府行为,还是法律行动,都没法把这种行为控制在人们的愿望之中,相反愈演愈烈,大有让人们无可奈何的势态。渐渐地,人们不再觉得这是一种什么可怕的行为,而只认为从来如此,不足为奇,甚至自觉不自觉地加入其中,麻木不仁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沉溺其中,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津津乐道。一些人甚至以此为谋财手段,打着各种各样的晃子,暗中进行这些罪恶的勾当。整个新城,从大歌厅到小理店,从大酒店到小旅社,从国营到个体,甚至一些民房私宅,随时随地,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这种见不得人的交易。尤其是新城一家名叫野花香的大酒店,那更是人所共知只是没有公开的秘密。

这座野花香大酒店,座落在新城郊区一个依山傍水风景特别秀丽的地方。但余老板选择这样的地方开酒店,并非是因为这里风景优美,而是因为这里远离闹市区。在越来越高涨的群众呼声和国家的政策性控制下,一则可以掩人耳目,二则可以避免很多在闹市区无法避免的麻烦,三则可以行使他们经过精心设计的应变措施。前来这种高级酒店消费的,大多是些公费消受或腰包鼓涨的有钱人,他们坐着单位或自己的专车,或者是打的,逃避家人的耳目,前来这里花天酒地,随心所欲。余老板神通广大,信息灵通,保安人员多,应变措施强,客人来到这里,几乎可以高枕无忧。即使万一遇上了突击检查之类的事,应变失灵,老板也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能力。

然而,即使是这样,意外的事情还是生了。大约晚上十二点左右,野花香酒店客房部的一个房间里,突然传来了一个女声的叫嚷,但叫嚷声突然中止,给人一种更加不安的感觉。大约几分钟的时间,只听一个男人惨叫了一声,像是受到了制命的打击,便再也没有声音了。人们感觉到大事不好,保安迅找到出声音的酒店客房部3o1号房间,门被反锁,来不及去叫来值班小姐,两个牛高马大的保安立刻就踢开了那道坚实的门锁,冲进房间,只见两个赤身**的人,一个胖大的嫖客脸朝地下背朝天地躺在地上,后背上一个洞口,血往外涌,酒了一地,站在他身边的,是酒店的一位三陪小姐,她面色惊恐地地站在死人身边,手里的一把三角刀,还在滴着血珠,显然是因为刚杀了人而不知道该怎么办。为防意外,两个牛高马大而且还认识这位叫兰香的三陪小姐的保安,还是很担惊受怕地一边询问怎么回事,一边百般警惕地接近了这位三陪小姐,并以突然的动作象猫捉老鼠样的扑过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小姐,夺下了她手中的刀。他们料想小姐一定会奋力反抗,挣扎,甚至会狗急跳墙,继续行凶杀人,然而,那位三陪小姐却没有任何反抗动作,她甚至像个死人样的任凭保安将她捉拿。在两个保安刚刚放松警惕时,那位三陪小姐突然爆出强烈的震憾人心的狂笑。那狂笑在深夜里显得那么可怕,令人毛骨悚然。两个保安以为她有可能因为过度刺激,神经失常,便命她穿了衣服,然后将她捆了个扎扎实实,然后立即打电话向11o报警。接着,用被单对躲在地下的死者作了简单的遮羞处理。

11o警察来到现场,随后公安局的侦查人员也及时赶到。杀人案件的生,警察的深夜上门,立刻惊动了整个野花香大酒店。而那位被确认为杀人嫌疑犯的兰香小姐,却平静得像没事一样,甚至带有得意之色,就好像她犯的不是一件杀人的罪行,而是做了一件为民除害的好事。不用警察动手,她自己一甩散乱的头,非常平静地向警察伸来双手,让警察给她上铐,然后很平静地跟着警察上了车。

而在野花香酒店这里,公安局侦查人员赶到后,就开始了紧张的现场勘察工作。他们一边勘察现场,一边作着记录。进门后先作了现场拍照,每有一种变动就拍照一次。死者拍照后,被人翻了过来,死者的眼睛还瞪得大大的,让人感觉到他万万没有料到会让人从背后给他这么一刀,而且还是致命的一刀。从死者刚才整个姿势来看,他显然想爬起来,但终于没有爬起来,那背后的一刀,恰巧正捅中了他的心脏。

侦查人员接着检查整个房间,现房间十分凌乱,被子都掉到地下来了,枕头也掉一个到地下,大床挪位,茶几完全离开了原来摆放的地方,一些小件物品,落到地下,到处都是。在房间的地下,他们还现了四个卫生纸团,纸团上仍留有残余的精液,由此判断二人在案前进行过**。为进一步查明案情,侦查人员决定将死者交法医解剖。

在现场勘察的同时,有关侦查人员找到了酒店负责人余老板,开始询问事情经过。当公安人员问到此人的身份时,早已吓得面如土色的余老板不得不对公安人员耳语两句,告诉他此人非一般人士,而是新城赫赫有名的市委组织部的胡部长!考虑到政治影响,这个信息被当场所有的内部人士封锁住了,没有对他人吐露。但不一会,马菊花,一个约五十岁左右的老女人闻信赶到,放声大哭,闹着要酒店赔他男人性命。那道被封锁一时的消息也就不胫而走。

那位三陪小姐兰香,被带到公安局后,有关干警连夜突审,很快就将这桩大案的事实经过和过程作了简要的笔录,并叫被询问人签了字,按了手印。然后,这个叫兰香的三陪小姐,被认定的故意杀人嫌疑犯,就被请进了新城市第一看守所,作为重案犯关了起来。与此同时,一份现场勘察报告也被送到了相关人员的案台。

现场勘察报告:时间:二oo二年元月十九号地点:野花香酒店客房部3o1号房间。

死者:胡大成,年58岁,身高175公分,体重约9o至95公斤。生前系新城市组织部部长。

犯罪嫌疑人:兰香,现年28岁。身高148公分。体重约45公斤。现供职于野花香酒店,职业:三陪小姐。

死者后背被刺一刀,所刺部位正中死者心脏要害。

死因:心脏受刺停止正常运动和大出血。

案前死者与犯罪嫌疑人兰香有过两次性行为。

刀具:一把长度约3o公分的三角型刀。

室内物件狼藉,床上凌乱不堪,沙茶几挪位,打斗迹象明显。

结论:他杀。

第二天早晨,一桩特大的,带着桃色和传奇意味的三陪小姐杀死一个大官的早间新闻,就在整个新城市迅传开。人们好奇的不仅是一个三陪小姐杀人,更重要的是一个部长级的大官性命就这样白白地葬送在一个小婊子的手上,真是太不值得。这件爆炸性的新闻,很快通过消息灵通人士和记者的手笔,向外传递,引起强烈的刺激效应。上头立即打电话询问此事真相,死者家属马菊花大闹公堂,要求不只是要赔偿胡部长的人命损失,更要恢复死者名誉和家属的精神损失费,政界人物命令立刻封锁消息,并打电话电台电视台及各大报刊杂志,禁止宣传,但为时已晚,言论自由的信息时代,报纸电台和网络早将此事吐露出去,加倍放射,很快连外国都知道了。不到晚间,这件桃色传奇新闻就以百分之百的覆盖力,全方位占领了人们谈天论地的空间,成了人们茶余饭后街谈巷议的讽刺笑料和幽默谈资。

消息很快传到第一市长郭大薪的耳里,既然事情已经无法隐瞒真相,马菊花,那位活在时声名显赫的胡部长夫人又苦苦相逼,郭市长便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讨论这件事的处理方式,最后一致认定,既然真相早已暴露,只好将所有罪过全部推到那位三陪小姐兰香的身上,并由检查院提起公诉,以故意杀人罪将兰香绳之以法,而且要借尚未进行完毕的严打运动,从重从快宣判。似乎只有以这种赶快刮走一泡臭屎的方式,才能立即驱散罩在这个城市上空的一片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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