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资深律师(总第34章)
星期一的上午,新城市利民律师服务所接到一份特别业务,厚厚的案卷附件从法院那边复印过来,直接堆放在全市最有名望的律师黄继云的案头上。这袋案卷是法院一位文员随便交给这个律师所的,也是公安局直接整理的第一手材料。按法律程序规定,凡是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必须指点一个律师为被告的辩护人。本来,律师所早就实行了案件与工资挂钩的制度,律师所这段时间也不忙,一有案件,或是原被告上门,律师所的人个个都瞪着眼睛期待着,巴不得进来一个人就是一个原告。尤其是那些不太出名的律师,更是很长时间没有接到案件,工资不保。然而,当他们看到这位文员送过来的既不是一桩按比例收费的经济大案,也不是一桩既可以从处理又可以从私人那里捞到些额外好处的案件,而是一桩工作量非常大,又搞不到钱,吃苦不讨好,甚至连最最起码的律师费都没有的辩护案,而且那上面已经注了黄继云亲启的名字,他们就像闻到了一个臭鱼头似的走开了。那个案卷袋,也让他们从这个案头丢到那个案头,最后就落到了没有按时上班的黄继云的案头上。
黄继云在这个律师所里,年纪不算很年轻,四十多岁,但他却是一位资深律师。他自幼失父,跟着母亲过一种非常艰苦的日子。母亲忍饥受饿,供养他读完了高中,上了大学。穷苦的生活,给他培养了一颗非常善良的心,和为弱者打抱不平的坚定意志。他长着一双锐利的小眼睛,被人戏谑为是绝顶聪明的光滑额头,神态忧郁,却又富有**,在大学里就热爱绘画,酷爱文学,尤其喜欢小说。早年曾把精力放在写作上,后来虽然因为律师工作而不得不暂停小说写作,但对他来说那只是暂停,而不是永远的放弃。为了这个,他还破费买了一台电脑,学会了用五笔字根打字,只是一直不能安下心来写他想写的长篇小说。他难能可贵的是,始终保持着强烈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他最初的律师生涯里,强烈的人道主义精神让他忽略了对法定情节的重视,败了一些的官司,但他并不因此而放弃自己的精神追求。就是在他那种强烈的人道主义精神鼓励下,他学会了如何利用一定的证据和足够的语言说服力来胜诉那些因缺乏证据而不能打胜的官司。三个难度很大的民事纠纷案,两桩受骗妇女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案,他不是以唯一的证据,而是凭他强烈的人道主义立场,凭他为弱者据理力争的说服能力,赢得了本来注定要失败的官司,让他在司法界声誉鹊起。后来,他又接受了两宗人命关天案,这两桩大案都是人家临阵脱逃,他一上手就转败为胜,不仅洗涮了被告人的死冤,而且让被告人从死罪转为无罪释放,从此在司法界声名显赫。现在,他已经拿到高级律师的职称,并被提拔为利民律师所的主任,处在人生得志的阶段。
黄律师在这个星期一的上午,没有准时来上班,是因为他最近心情不好。黄律师最近心情不好,原因有三:一是一直把官司打得很顺利的他,最近遇到了一个麻烦的官司,官司中错踪复杂的人际关系,和一些政府官员的干涉,把他弄得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二是他被提了主任,法院一些认识他的法官要他请客,他没请,那些法官就觉得他不够味,是在他们面前摆谱。在中国,一个律师的地位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尊重,并不是像电视剧里写的那样神气和威风。在一些法官的眼里,律师不过是原被告的一个代理人,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心态,想把一个律师放在眼里就放在眼里,不放在眼里就不放在眼里。尤其是那些一般性的律师,一些法官更是不屑一顾,甚至没有个好言语,弄不好难为几句。本来,黄律师是名律师,另当别论,但有些法官就喜欢跟一些所谓的名律师较劲,故意不卖帐。一向操作起来很顺利的黄律师,最近也遇到了许多不应该有的麻烦。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让他心情不好的原因,那就是他心情不好,回到家就想好好安静一下,却老是听到妻子在他耳边喋喋不休地谈论那些道听途说的花边新闻,谈论某个当官的家里又买了车什么的,黄律师对此特别反感,倒不是妻子说得是否属实,而是对妻子这种也爱参与那些捕风捉影的议论行为,还有那种市井女人的庸俗感觉,让尚未摆脱书呆子气的他非常讨厌。他流露出来的厌烦情绪,让妻子觉得他是升了官摆架子,一向过得和和睦睦的夫妻,开始为些鸡毛蒜皮的事吵架。早晨,一起床就开始唠叨钱的妻子又与他争了几句,弄得他一顿饭吃得没滋没味就放下了饭碗,早早地骑着车子来上班了。
黄律师带着不好的心情走近自己的案头,老远就现有一堆东西放在他的案头上时,他以为又是哪个律师不讲礼貌地侵占了他的空间,眉头一皱,正是没好话时,突然想到自己现在是主任,不比往常,就忍了。再一看,原来竟是法院委托他来当被告全权委托人的杀人案卷,便郑重其事地坐了下来。
打开案卷,他看到了一张似曾相识的照片,那照片中的人,勾起了他印象中很久远的模糊回忆。在那模糊的回忆中,他又看到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兰香。他绞尽脑汁,怎么也不能把那个印象想得很具体。但慢慢的,脑子里就有了一种很淡薄的记忆,仿佛一幅年长日久已经褪去了明朗的色调只留下一些淡淡的墨迹的陈年旧画。
那是多年前的一个下午,那时还只是一个实习律师的他去城东派出所等一个人,就在他坐在那里等人时,他看到一个长得特别漂亮的女孩被人带进了派出所,好象是说在某个大酒店里抓起来的卖**孩。给当年的他印象非常深刻的是这个被人抓进来的卖**孩,不像他印象中的那些卖**孩那么一副厚颜无耻甚至盛气凌人的样子,而是非常恐惧,恐惧得就像自己不是犯的卖淫错误,而是犯下了杀人偿命之类的大罪。因此,他走过去简单询问了几句,询问的结果使他知道这女孩是被逼迫卖淫,事出有因,只是弄不明白怎么就偏偏抓住了她一个。当时,他还好言安慰了几句,叫她这一次出去后就赶快离开酒店那个鬼地方,到别处去找个工作。本来,他还要跟她好好聊一聊的,因为他要见的人进来了,这事也就过去了。当时,在他的感觉中,那个女孩一定会下不为例,离开那个坑害她的酒店,没想到多年以后的今天,她竟成了摆在他案头的一个犯有多种罪行的故意杀人嫌疑犯。
带着某种深深的疑惑,黄律师冷静地坐下来,左手不自觉地从口袋里取出一支烟,叨在嘴上,左手在第六感觉中,默契地点上火,两只眼睛却一直呆呆地盯着那个案卷。不管从哪个角度来推理,那个印象中的女孩都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杀人犯,最多也只是一个被环境扭曲的堕落者,而堕落与杀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然而,铁的事实摆在面前,道道案卷铁证如山。那些每张都打有犯罪人手印的笔录上,把犯罪人的犯罪事实写得详细而又那么有条理,就像是从哪里抄下来的一样。而且,那些笔录都是由他所认识的书记员写下来的,那些熟悉的笔迹一进他的眼里就认得出来。人命关天,证据确凿,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由不得他信与不信。使他感到疑惑的是那些笔录怎么就做得那么顺理成章,几乎整个询问都没有什么曲折,犯罪人没有半点隐瞒、顽抗、回避、搪塞,甚至连一种本能的申辨和掩盖都不见,好像犯罪人早就意识到她最终注定要被枪毙,因而一切可能性的努力和本能的抗议都没有意义,于是就顺着法官的审问意图一一承认了。如果说犯罪人这样做是事出有因,或是有着深刻的内心障碍,那么,作为审问法官,难道也可以避免有些不可忽略的提问吗?比如说犯罪人为什么要那样,犯罪人是在什么情况什么心态下才做出这种杀人的举动的,初步审理时为什么只字不提呢?
带着这种容易被一般律师所忽略的疑问和人命关天的郑重,黄律师将案卷回到第一面,开始一字不漏地审阅。当所有人证、物证和询问笔录都充分证明事实清楚明白,而黄律师还没有在心里找到某种真正的答案时,黄律师不得不暂时放下那些沉重的案卷,陷入了某种沉思。最终,他除了意识到犯罪人有可能是在万念俱灰的心态下才很轻率地放弃了某种可能应该争取的机会,实在是找不出什么新的答案。毕竟,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不是靠推理分析来作判断的,更不能依赖感觉来作结论。只是,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在内心矛盾过,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脑子出了毛病,或者是因为心情不好,像要跟谁过不去似的。
他觉得有必要全面了解一下犯罪人的人生,似乎从那里才可以找到某种他想要的,能够叫他真正心服的答案。
黄律师再次看了看案卷。知道兰香的老家是什么地方,他决定从那里开始寻找一个山村少女到一个杀人犯的人生轨迹,从中得到他想得到的准确答案。
黄律师决定下乡一趟,不只是案件调查的需要,还因为长期关紧闭式的城里生活,和太繁忙的律师工作,还有城里那些尽是钢筋水泥结构组成的城堡式的建筑物,让富于**的他感到弊闷、压抑,他想借此机会,到乡下去换换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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