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研究方法(1)

正义的研究方法(1)

正义的研究方法·

在攻占巴黎巴士底狱大约两个半月前,也就是法国大革命的前夕,政治哲学家和演说家埃德蒙·伯克(EdmundBurke)在伦敦的议会上这样说道:“当下有些事情发生了,我们很难对其发表意见,但也不可能对其表示沉默。”1789年5月5日伯克说的这番话和酝酿中的法国革命浪潮并没有多大关系,其主要针对的是沃伦·黑斯廷斯(WarrenHastings),即*当时英国东印度公司的督办。由于在普拉西战役(BattleofPlassey,1757年6月23日)中获胜,英国得以通过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实行统治。

伯克援引了“永恒的正义之法”(eternallawsofjustice),以指责黑斯廷斯的所作所为有违该法。在不少情况下,一些赤裸裸的不公正行为使我们怒不可遏,以至于无法继续保持缄默。但即便如此,对于不公正的分析仍然需要清晰的说明与合理的审思。

事实上,伯克并未显得语无伦次。相反,他雄辩地列举了黑斯廷斯所犯的诸多罪行,进而列举了多条独立而不同的理由来说明需要对黑斯廷斯提起诉讼,并揭示了英国在印度统治的实质:

我指控沃伦·黑斯廷斯先生犯有重罪和轻罪。

站在大不列颠议会的立场上,我指控他有负议会赋予的信任。

站在大不列颠议会的立场上,我指控他有辱国格。

站在印度人民的立场上,我指控他践踏了当地的法律、权利和自由;毁损了他们的财产,蹂躏了他们的国家。

站在永恒的正义法的立场上,我指控他有违该法。

站在人性的立场上,我指控他冷酷地凌辱、伤害和压迫各种性别、年龄、阶层和生活境况的无辜生灵。

上述每一项都不是作为指控沃伦·黑斯廷斯的唯一理由--一项最致命的指控--而被单独列举出来的。相反,伯克将一系列不同的理由作为一个整体提出。在本书的后面部分,我将详细讨论这种可被称为“多重论据”(pluralgrounding)的方法,即采用许多不同的谴责理由,而不要求在其相对重要性上达成一致。其背后的问题是,我们是否需要为了就一种亟待改善的不公正状况达成共识,而去寻求某一具体的谴责理由。值得指出的是,我们完全可以出于不同的缘由而产生强烈的不公正感,而不必就哪一条是其主要原因达成共识,这一点也正是正义理念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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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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